Advertisement


甘肅省金昌市李德香累計被非法監禁13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李德香,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中,只因做好人、說真話,先後九次被綁架,她曾被非法勞教、被非法判刑,在看守所、戒毒所、勞教所、監獄等迫害場所被輾轉拘押、迫害,累計被非法監禁的刑期達十三年之久,身心和經濟上遭受多重迫害。

李德香
李德香

她的家人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痛苦,年邁的父親在李德香第一次被非法判刑時,沒有等到見女兒最後一面就離開人世。八十多歲的母親白秀英在李德香最後一次被綁架後,為她奔波、請律師,時常為她擔心、流淚,眼睛都快看不見了,一心苦苦支撐著想見女兒最後一面。遺憾的是,老人最終也沒有等到自己受苦的女兒,於二零一六年新年前兩天,帶著永遠的遺憾離開了人世。

以下是李德香遭迫害經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公開發動迫害法輪功。當天,李德香等幾個學員在家學法時被金昌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一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李德香等幾個學員在家學法,被金昌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十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李德香進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綁架到駐京辦接回非法關押七天。後被押回金昌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李德香被劫持到金昌市非法關押在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李德香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被劫持到甘肅省平安台勞教所,非法延期關押三個月。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李德香從勞教所出來才十七天,又被濱河路派出所警察馬長貴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李德香絕食抗議,被強行灌食折磨好多次,身體虛弱不成人樣。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李德香因發真相資料被金昌市公安分局堅持綁架到看守所,後因絕食抗議被放回。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被國保警察李興華等人綁架到公安分局進行百般折磨,不讓睡覺,銬在椅子上不讓活動。李德香被折磨的走不成路了。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她被金川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一日被劫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傍晚,李德香在金昌文化廣場被便衣警察跟蹤、綁架。其實早在綁架李德香的半月前警察找到其大兒子的單位,恐嚇、追問:「你媽跟誰接觸?你媽的電話是多少?」想利用其兒子構陷李德香。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李德香八十多歲的老母親聘請北京律師為女兒做無罪辯護。律師在了解了李德香家庭情況後就為她提出了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卻遭到無理拒絕。老母親在得知女兒不能被取保候審後,到了龍首分局要女兒,警察態度極其惡劣的說你女兒的事不屬於我管,老人家沒辦法就找到局長李毅,老人抱著局長的腿哭著請求放了自己的女兒,李毅推脫說已交到檢察院了。次日老人來到檢察院,檢察院人員卻說案卷早已退回龍首分局。就這樣將老人像皮球一樣推來推去,不給具體答覆。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金川區法院非法庭審李德香,後將她非法判刑五年半。李德香八十多歲的老母親沒有再能看到女兒一眼,於二零一六年新年前永遠地閉上了眼睛。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