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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門市張光傑、彭亞新被非法判刑 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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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荊門石化法輪功學員張光傑(女、50歲左右)被非法判刑三年,彭亞新(男、40歲左右)被非法判刑兩年,二人各被勒索五千元。

目前兩位法輪功學員的上訴已經立案,承辦人是荊門中級法院刑二庭水雙。

彭亞新和張光傑遭非法抓捕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湖北荊門石化彭亞新、張光傑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在湖北沙洋沈集鎮的一個鄉村公路上,四人乘坐的車被數輛警車前後堵住,四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隨即四人被非法關在沙洋行政拘留所。

當時,所乘車輛是彭亞新家剛買的,還用於接送小孩上學。事後,彭亞新的家屬去要私車時,沈集派出所副所長代飛飛說車是「作案工具」,不給家屬開回。

三月十四日晚上十點四十分到十一點多,代飛飛帶人分別到彭亞新、張光傑等家裏抄家。其中到彭亞新家裏搜查的人員還有彭亞新的妻子單位的書記、安全員等,沈集兩名警察、沙洋兩名警察等五人進屋了,警察還把彭亞新家的小孩叫到陽台問話。

兩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半個月後,負責辦案的沈集派出所、沙洋行政拘留所、沙洋看守所、荊門虎牙關看守所,都沒有主動正式通知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其家屬都沒有得到拘留證書,都是法輪功學員家屬自己多方打聽,才得知親人現在被關在何處。這些公安人員完全不講法律,「依法辦事」只是他們掩蓋執法犯法的謊言。

具體實施綁架、迫害的都是沈集派出所副所長叫代飛飛。他還對法輪功學員堅持正當信仰妄加評議,叫囂「永不許(家屬)接見」。

律師幫彭亞新要車遭辱罵,派出所長野蠻似土匪

三月二十八日,律師分別去會見了彭亞新和張光傑。然後,律師又去湖北荊門市沙洋縣沈集派出所,交涉彭亞新的私家車的事情。

沙洋縣沈集派出所所長詹雲和副所長代飛飛態度都很惡劣,說話用詞都不是一個應該了解法律的公安人員用的詞彙。所長詹雲還和依法詢問案情的律師動起手來,完全一副土匪模樣。

律師要求歸還私家車,副所長代飛飛、所長詹雲稱,還在調查彭亞新的車,說要調查清楚這個車是不是境外機構支持購買的,還要調查這輛車是不是荊門本地法輪功學員集資買的,至今調查半個月了,還沒調查清楚。他們還說,如果還調查不清楚,還可以延長拘留時間,繼續調查,還說法院可能判決充公,等等。

四月二十日被扣押的汽車歸還給彭亞新家屬。

律師與沈集派出所交涉對兩學員違法罰款一事遭拒絕、威脅和刁難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彭亞新和張光傑被非法批捕。

彭亞新的律師李仲偉告知代飛飛,說彭亞新已經轉為刑事拘留,依據相關法律此前的行政拘留處罰理當撤銷。代飛飛表現得根本就不懂法律,或許根本就沒有想到要依法辦事。代飛飛不但沒有撤銷,還於四月向彭亞新、張光傑的家屬各自索要了罰款一千元人民幣。(其家屬已代繳,有沙洋沈集鎮派出所發票為證)

四月二十七日,彭亞新的律師到沈集派出所交涉沈集派出所違法罰款一事。

代飛飛威脅律師再以後不讓律師會見當事人,當李律師表示律師會見當事人是法律規定的律師權利時,代飛飛胡言亂語的說:有的案件可以會見律師,有的案件是不能見律師的。代飛飛還威脅律師說他本人以後也要拒絕見律師。

當律師有理有據的建議代飛飛撤銷行政處罰時,代飛飛狂妄的拒絕,還用語言侮辱律師,問律師是甚麼人,還問律師的證件,其實辦事嚴謹很有專業素養的律師早就把這些證件複印給了代飛飛。

當律師和代飛飛他們交涉困難,說要依法控告派出所違法行徑時,代飛飛還倒打一耙,說律師在威脅他。所長詹雲和代飛飛還大聲的嘲笑說:你去告吧!

庭審延期,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欲旁聽遭劫持

五月十一日,由代飛飛編湊的構陷材料送達湖北沙洋縣檢察院。

六月十一前後,構陷材料由沙洋縣檢察院送達沙洋縣法院。六月十七日,沙洋縣法院通知彭亞新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起訴。

湖北沙洋法院預謀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上午八點半對湖北荊門法輪功學員彭亞新、張光傑等四位進行非法開庭,但到九點半左右家屬得到通知當天不開庭了,說是延期到九月二十三號開庭。

荊門石化維穩辦的張金波和荊門月亮湖公安分局國保人員向軍在法院附近給在現場準備旁聽的法輪功學員拍照,接著在回去的路上法輪功學員紛紛被警察攔截。在現場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沙洋公安劫持,被非法關押在沙洋縣公安局。

九月十九日,湖北沙洋法院人員又來到荊門市送所謂「傳票」,通過荊門石化維穩辦(610)人員張金波通知張光傑、彭亞新的家屬,法院人員告訴說九月二十三日開庭搞庭審。

法庭外戒備森嚴,法庭內律師辯護令法官、公訴人等欽佩

九月二十三日早上九點左右,湖北沙洋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彭亞新等四名法輪功學員。

當日早上八時,沙洋法院就與往日明顯不同。在法院台階上有穿便衣的大約二十人左右,在法院院子裏的台階上等待甚麼,後來才知道這都是從各地趕過來旁聽的荊門地區公檢法人員,其中有荊門區縣的公安局局長,有人認出其中一個是荊門某縣的公安局局長。但開庭不是在沙洋法院開庭,是在離法院不遠的沙洋農場法院開庭。

當天上午八點剛過,特警開始封鎖了進出農場法院的大馬路,但行人可以從旁邊通過,問執勤特警,特警回答說:今天交通管制。馬路上臨時立著大牌子寫的是「道路施工」字樣,近距離目睹到現場沒有施工,也沒有曾經或正在施工的痕跡,很明顯都是為了防止法輪功學員前往法院。

九點過五分,非法庭審開始,審判長曹四寵宣布開庭,按照程序宣布事項。

法輪功學員彭亞新和張光傑被銬著手銬進入法庭,但在庭審時兩位沒有戴手銬。

王振江律師要求法官將兩個沒有委託書的公訴人趕出法庭,法官暫停庭審,出去商量二十分鐘,又叫進來一個人,兩個沒有正式委託書的所謂公訴人也還是進來了,不知道是怎麼解決沒有正式委託書而坐在公訴人座位上這個違法問題的。

法院要彭亞新回答問題時站起來說話,律師抗議說不許站著,律師親自快速走到彭亞新身邊請彭亞新坐下發言。四位法輪功學員在整個庭審期間全部都是坐著。

當天包括主要公訴人吳澤華在內的公訴人共三人,中途又叫來一個公訴人,共四個公訴人。公訴人提及法輪功是××時,被審判長曹四寵打斷說:不要說這些沒用的,說事實。

四位律師全部都說四位法輪功學員無罪,應該無罪釋放。辯護律師強調,中國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法輪功是××,二零零四年公安部宣布的十四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律師還指出了辦案人員使用的證據有很多瑕疵,不能作為法律規定的有效證據,特別提到在彭亞新家裏搜到的材料所拍的照片依照法律是不能作為有效證據的。

四位法輪功學員沒有怎麼自我陳述,因為要講的在辯論過程中律師都講了,所以在自我陳述時,大家各自都明確的清晰的說了一個最後結論:修煉無錯,無罪。

中午吃飯包括休息時間共一個小時,下午庭審一直到下午兩點結束,共計五個小時。

非法庭審結束時,法官當場宣布:兩位老年法輪功學員付傳英和何時鳳現在就回家,彭亞新和張光傑還是回到沙洋看守所和荊門虎牙關看守所,庭審無果。

庭審結束後,公訴人很有禮貌的微笑著和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們握手,說律師們準備充份,發現問題準確,公訴人也承認案件證據確實有瑕疵。

在最後律師簽字要離開法院時,法官和在場的官方人員對律師非常客氣,相互間又談了許多。法官和在場的官方人員自己也承認法律沒有規定法輪功是×教。所以律師們當時就判斷,這次庭審已經說服了法官,也說服了公訴人和在場的官方人士。

旁聽的除了四名法輪功學員各一名家屬以外,其餘的幾十人都是被安排進來的荊門各地公檢法人員。非法開庭前,荊門石化維穩辦人員張金波就放出風來,說不允許法輪功學員旁聽,還說在法院附近發現法輪功學員就抓走,四名法輪功學員中每名只允許一個家屬旁聽。

當天去旁聽的有:炮製此案的沙洋沈集派出所副所長代飛飛,荊門石化地區黑風口派出所所長陳建平,荊門月亮湖公安分局國保人員向軍和孫德紅,荊門石化維穩辦幹部瞿換新,還有一個荊門石化的維穩辦人員,以及彭亞新妻子單位的書記。據說荊門石化維穩辦人員張金波在法院外面巡邏。旁聽的還有上述提到的安排前來旁聽的各地官方人員,共計三十人左右。當時沒有公布結果。

後來得知,彭亞新被非法判刑兩年,張光傑被非法判刑三年,各被勒索五千元。二人不服提出上訴。

近日獲悉,兩位法輪功學員的上訴已經立案,承辦人是荊門中級法院刑二庭水雙。

希望荊門中級法院釋放兩位法輪功學員

湖北沙洋法院法官、公訴人明明在法庭辯論中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但最後還是對兩位法輪功學員判了刑,這樣明知故犯的枉法裁判,難道就沒有良心嗎?

中級法院刑二庭水雙法官可不要這樣,在中共長達十八年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製造了多少冤案?毀了多少法輪功學員及他們的家庭,公檢法人員的犯罪是賠禮道歉能一笑了之的嗎?公檢法人員在江澤民「610」的控制下,一直在自願不自願的執法犯法。

當初是江澤民鼓勵公檢法人員犯法,現今政府一直在補充法律法規不讓公檢法人員犯法,那麼你們是聽江澤民的,還是聽現政府的呢?那些一直被蒙在鼓裏的公檢法人員應該清醒了,自己辦案自己負責,沒人替你擔責。釋放法輪功學員就是解脫你自己,還能落得秉公執法的美名,何樂而不為呢?


審判長:曹四寵
審判員:羅雲峰 周曲曲
書記員:李忠玉 周榮
通訊地址:湖北省沙洋縣法院
湖北沙洋縣人民檢察院
郵編:448200
主管此案件的沙洋法院刑庭的辦公室電話:07248551943
沙洋縣法院負責此案的李姓女工作人員電話:18086289230
這位女性工作人員態度尚好,不知道是不是書記員李忠玉。
沙洋檢察院辦理此案件的主要公訴人叫吳澤華(科長) 他辦公室電話:07248568250
此次非法庭審組成人員:審判長:曹四寵
書記員:李忠玉
曹四寵與審判員羅雲峰、周曲曲組成合議庭,書記員李忠玉、周榮擔任法庭記錄。
公訴人:沙洋檢察院吳澤華(科長) 他辦公室電話:07248568250
主管此案件的沙洋法院刑庭的辦公室電話:07248551943
沙洋縣法院負責此案的李姓女工作人員電話:18086289230 這位女性工作人員態度尚好。
荊門市610主任 李偉 07242372013(辦公室)手機13886909205
荊門市國保支隊 馮迎軍 07248882102(辦公室 )手機13807269266
沙洋縣法院電話:07248562000
其它電話:0724-12309(統一受理電話), 07248568200 07248568221通訊地址:湖北省沙洋縣法院(註﹕郵寄信件必須是此地址,沙洋地區有很多監獄,分別有兩個法院和兩個檢察院,其中地區檢察院和地區法院專門管本地監獄) 郵政編碼 448200
沙洋縣法院院長 汪明:13807261696辦公室 0724-8551596 0724-8551944 0724-8558696
沙洋縣法院現任領導
汪 明 黨組書記、院長
王在軍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袁超敏 黨組成員、副院長
楊衛權 黨組成員、副院長
姜 草 黨組成員、副院長、紀檢組長
付彥軍 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楊曉文 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張 兵 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沙洋縣檢察院檢察長是新任命的:曾慧
荊門石化維穩辦(610) 張金波(男、40多歲)的手機:13257233610 13986986190
沙洋縣公安局長 羅芝林 13972866666 07248836000(辦公室)

湖北荊門地區公檢法部份人員變動情況:
董煜華,荊門公安局局長
劉天堯,荊門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簡 龍,荊門市檢察院檢察員(此人以前是荊門檢察院副檢察長)
靳良志,荊門東寶區檢察院檢察長
韓立金,荊門掇刀區檢察院檢察長
趙 龍,沙洋縣檢察院檢察長
曾 慧,鐘祥市檢察院檢察長
何 平,荊門市政府秘書長
胡端雄,荊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沈集派出所座機07242433036 郵編448265
派出所所長:詹雲 13971847405
教導員:王志軍 13774067986
副所長:代飛飛(主管國保的副所長) 13774061712
其它民警:
時超 13972863869
彭學堯 13972880082
周楊 13451185068
劉建明 15827851911
肖明 15872927718
楊勇 13477580757
鄭海龍 13135983311
唐東華 13657154848
庹曉慶 15972665169
派出所座機 07242433036
監督電話 07248524326
荊門市610主任 李偉 07242372013(辦公室)手機13886909205
荊門市國保支隊 馮迎軍 07248882102(辦公室 )手機13807269266
湖北沙洋縣書記 揭建平 15107268666 07248558861(辦公室)
沙洋縣政法委書記 龔新林 13807264668 07248559677(辦公室)
沙洋縣副書記 謝繼先 13872916988
任清峰 13908691626
沙洋縣辦公室主任 賈一陵 13986969899 07248555581(辦公室)
沙洋縣公安局長 羅芝林 13972866666 07248836000(辦公室)
荊門市610主任 李偉 07242372013(辦公室)手機13886909205
荊門市國保支隊 馮迎軍 07248882102(辦公室 )手機13807269266
湖北沙洋縣書記 揭建平 15107268666 07248558861(辦公室)
沙洋縣政法委書記 龔新林 13807264668 07248559677(辦公室)
沙洋縣副書記 謝繼先 13872916988
任清峰 13908691626
沙洋縣辦公室主任 賈一陵 13986969899 07248555581(辦公室)
沙洋縣公安局長 羅芝林 13972866666 07248836000(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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