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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親人在迫害中離世 武漢退休教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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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現年六十八歲的湖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退休教師因為信仰真、善、忍,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兩次被非法勞教(其中一次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女子勞教所)、三次刑事拘留、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等迫害,迫害期間,方雲寶的父親、母親、丈夫,在悲痛和騷擾中相繼離世。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方雲寶投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方雲寶,是湖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現合併入武漢科技大學)的退休教師,在工作期間,從事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課教學科研多年,一九九二年參加全國統考,獲得律師資格。方雲寶的丈夫何承勇,是湖北省建設銀行黃州支行的退休職工,他們自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以後,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幸福,法輪大法給他們和家人帶來的是道德的回升,身心的淨化,一家三代共享天倫,其樂融融。

方雲寶說:「一九九五年七月,我有幸得到一本《轉法輪》,從那時起修煉法輪大法至今。我自從實修真善忍做好人以來,身、心、靈的超常淨化,使我真實不虛的體驗到健康、快樂與心靈的聖潔美好所賦予人生的全新價值和寶貴的生命意義之所在!我無法用語言表達對真善忍大法的謙卑、敬畏與讚頌!無法用語言表達對李洪志師父慈悲救度的感恩……」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方雲寶遭受三次刑事拘留(其中兩次在北京)、三次關進封閉班、三次綁架到洗腦班、兩次被非法勞教(其中一次在北京女子勞教所)。期間,方雲寶遭酷刑折磨、刑訊逼供、暴力剝奪對真善忍的信仰,這不僅使她和她的家人受到嚴重的身心傷害,更令人痛心的是方雲寶的父親、母親、丈夫先後被迫害離世。

下面是方雲寶在《刑事控告書》講述的部份受迫害事實。

工作單位逢迎上級參與迫害的事實

在中共迫害的這種大氣候下,我所在的單位──中共湖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委員會受「上級」指使,部署了對法輪功與對我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日至十日,由單位全體人員參加的洗腦,不准請假、不准缺席,層層施壓,人人表態,從上到下統一口徑。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的立場,被單位和單位所在的系統定為「重點人物」,我的起居、行蹤均由專人和十人組成的專班負責監控。

一九九九年九月七日,我突破重重封鎖,輾轉到達北京。學校因我進京而被上級、上級的上級和公安部門點名批評,不僅單位領導和本系統一把手的烏紗帽遇到威脅,按有關政策,評上「文明單位」要給單位所有職工發人均千元左右的單項獎。這在一切向「錢」看的年代,因法輪功學員進京而株連單位所有的人受罰、受損失,其惡果遠比封建社會的株連九族陰毒得多。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我回到單位,在唾罵聲中,二進「封閉式洗腦班」,我不得不辭職了。十月九日,我遞交了辭職報告。但未獲批准,保證又堅決不寫,面對強大壓力,我出現嚴重的不正確狀態,學校怕擔責任,通知我丈夫何承勇於十月十五日將我接回家休息。

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我到北京依法上訪,接待信訪的是警察,警察沒有問我因何事上訪,只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之後,就把我帶到民巷派出所,經過一番審訊,將我送到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在沒有告知涉嫌何罪的情況下我被非法宣布刑事拘留,沒說明任何原因,更沒有任何法律手續。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五日,學校保衛處處長鄭愛清、武漢市公安刑偵大隊的刑警黃菊,學校政教部思政教研室負責人劉清明,將我從北京帶回武漢,我原以為該回單位、回家了,誰知保衛處長拖著我到武昌公安分局辦理再次對我刑事拘留的手續,並直接將我送到武漢市公安七處第一看守所(關押死囚的地方)我被再次刑事拘留三十一天。其間受盡了折磨,吊銬、睡死人床、最最殘忍的是,十八天不准我上廁所,但不准不吃,我被折磨得生不如死,就在身體要「爆炸」的時候,武昌水果湖第二派出所管段戶籍張芳華和警察周雷,到看守所非法提審我。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水果湖第二派出所管段戶籍張芳華把我從看守所接回學校。自此第三次住進學校私設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封閉班」。

四月二十六日,單位向我宣布了撤銷行政職務、開除黨籍的處分決定。我說:「可以理解,願意接受,表示感謝!」

十一月二十二日晚,有幾個學生未請自至的到我家(六棟一樓一百零二)看望我,安慰我……我對學生冒著風險來看我很感動,於是我說: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真善忍沒有錯!鎮壓法輪功是個別當權者妒嫉法輪功而利用手中的權力所為!並將幾份很珍貴的法輪功資料拿給大家看,其中有:《一位曾參與鎮壓法輪功的公安警察自述---我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軍中大法弟子致全國公安警察的公開信》、《一位老黨員:鎮壓法輪功的後果》……等資料,學生很驚訝,他們想拿去看看,或許是他們認為這些材料很好,很珍貴。後來被某系領導發現後,追查資料來源,說是我給的,於是就舉報了我。

十一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七日,武漢市公安局出動大量警力對我進行了三天四夜的隔離偵查,雖然偵查結果是「方雲寶口碑極好!」(一個參與偵查的警官親口對我講的),但公安部門認為我是重點防範單位的「重點人物」,所以還是要對我實行「監視居住」。

執法警官楊書偉拿出《監視居住決定書》要我簽字時,我發現有兩處嚴重違法,一是作為法律文書,沒有法定時間;二是引用法律條款嚴重錯誤。如此違法行政按有關法律規定當屬「無效行政行為」,我本著負責的態度當面善意的指出了其中的一處違法,另一處違法我核實後,通過學校保衛處轉告了他,並真心希望執法人員嚴格依法執法,對國家、對人民、對自己負責。楊書偉當時非常誠懇的說:「對不起,我的確不太懂法律,三十天以內給正式答覆!」對此我不僅善意的理解了他,還安慰他說:「有錯不要緊,改了就好」。

遭報復 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中午,我下班回家,一輛警車在我家門口戛然停住,幾名全副武裝的警察闖入家中,宣布我被勞動教養一年半。

楊書偉宣讀完了《勞動教養決定書》以後,用一種得意的口氣說:「怎麼樣?方老師,沒超過三十天吧?」我一聽,就知道我被非法勞教的原因是公務人員執法犯法、利用職權對善意指出其違法的人進行打擊報復!

我義正詞嚴的拒絕在勞教書上簽字,並立即提出申請行政覆議。另一個惡警即刻拿出手銬,威脅說:「你是知道強制執行的含義的!要申請行政覆議,到勞教所再申請!」並說「你還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賠償法》要求精神損害賠償!」說完就將我拖上警車,直接送何灣勞教所。

可憐我七十多歲的父親、母親被嚇得渾身顫抖,父親昏倒在地,母親追著警車,哭的死去活來。

途中,我借用餐之機,對楊書偉說:「楊虛偽,等你良心發現而自責的時候,我原諒你!」當時我真有點瞧不起這個看似是條漢子的「人民警察」,但轉念一想,我是修真善忍的法輪大法弟子,遵照師父教誨,佛法的慈悲把我心中的一絲冤與怨盪滌得一乾二淨。

面向太陽,心中充滿陽光!在勞教所那人間地獄裏,我坦然的面帶微笑度過了刻骨銘心的五百四十八天!雖然我感謝學校多次派人去看望我,楊書偉也曾多次去看我,還親自送錢慰問我,但如果當初理性些,不做令自己後悔的事,豈不是更好?!事實上,依據《刑法》和《行政訴訟法》,我完全可以起訴執法人員打擊報復我制止執法犯法!但我善解並兌現了自己的承諾。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日,勞教期滿,我被接回學校。勞教期間,因為我拒絕「轉化」,拒絕「決裂」,「六一零」不准我回家探望離別兩年的年邁父母!學校不讓我上班,對我實行「待崗幫教」,並對我和「待崗幫教」的工作人員也作了嚴格的規定。

在湯遜湖洗腦班遭迫害 父母相繼離世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中共十六大前,學校強迫我參加「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辦的第五期「法制教育學習班」(即臭名昭著的湯遜湖洗腦班),時間一個月。我不從,學校專班負責人鄭學松副校長說:「不去不行,非去不可!」並指定由保衛處立即執行,我抗議這樣做,並明確表示:「出任何問題本人概不負責!」從通知到強行送走,先後不到兩小時。

這個對外被稱為「法制教育學習班」,實質是江澤民集團無法無天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的邪惡黑窩,它由獄警、幫教和陪教組成,每個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後,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吃飯、睡覺、上廁所都被一前一後緊緊跟隨的獄警與陪教監控著,從早到晚都由一幫子猶大圍著,胡攪蠻纏的逼迫大法弟子「轉化」。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難道要我轉成「假惡暴」的邪惡之人?!」

我被強行送到洗腦班後,就一天到晚被一大幫子猶大圍攻,只要不認可他們的邪惡觀點,他們就天天糾纏到深夜還不准睡覺……若仍不配合,則用親情誘騙、用勞教、判刑、酷刑等恐嚇、威逼。再不行,一大幫人都張牙舞爪的一齊上!有的扯頭髮、有的按腳、有的捉住學員的手在猶大寫好的「決裂書」上簽字。若仍不屈從,就辱罵、毒打、恐嚇,加劇製造高壓恐怖氣氛,使學員處於極度緊張、絕望與恐怖之中。好多在拘留所、勞教所、監獄中被迫害了幾年都能堂堂正正走過來的法輪功學員,在洗腦班裏卻被迫害得身心崩潰,有的學員血壓驟升,有的舊病復發,致傷、致殘、致瘋、致死的難計其數!我在湯遜湖被迫害成半邊身子麻木,失去知覺……

十一月十七日下午,洗腦班找來醫生,對我進行了嚴格檢查,發現病情嚴重,他們害怕承擔責任,才同意放人。十八日上午,學校將我送到醫院檢查,當時的診斷是「腦梗塞」,我修煉十年,身心健康,不需要吃藥打針,客觀上為學校、為家庭節約了開支,這次被迫住院!

十一月二十六日,老父親在長期被打壓、被恐嚇的環境中生命垂危,我出院在兩個「六一零」成員監管下趕回家時,老父親已不言不食,處於彌留之際,並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時五十九分帶著兩年未見他獨生女兒的遺憾,含冤去世……

我忍受著巨大的悲痛料理完父親的喪事後趕回學校,學校通知:從十二月三十日起到保衛處上班,恢復工資和福利待遇,至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退休。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我年邁的母親在長時間的恐嚇、不安和巨大的精神壓力下,含冤去世。

再次被非法關押到湯遜湖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學校邪黨書記楊崇才以談話為名把我誘騙到辦公室,然後讓武漢市文保分局珞珈山派出所惡警楊書偉、郭紅燕再次直接將我綁架到湯遜湖洗腦班。

在惡警綁架我的同時,財經高等專科學校保衛處王萍還帶領惡警強行闖入我的家中非法抄家,我的老伴被強制不准動任何東西。惡警郭紅燕、楊書偉帶領另外兩個警察把我家裏的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煉功帶、講法錄音帶、兩台台式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電子書、移動硬盤、真相資料、耗材、通訊錄、手機卡以及家人照片等私人物品悉數搶走,並強迫我老伴簽字。

我在湯遜湖洗腦班不僅完全失去人身自由,連思想自由都被強行剝奪。警察和所謂的「陪教」連續一個多月,天天把我帶到二樓進行洗腦迫害,一批猶大把我圍在中間,一天到晚喋喋不休地糾纏。他們把《轉法輪》、師父的講法、經文都擺在那兒,斷章取義歪曲師父的法,企圖用大量謊言誤導、迷惑我。其中一個自稱「鐵桿猶大」的男猶大極其偽善,經常以指責那些罵師父罵大法的猶大來騙取學員的好感,並聲淚俱下地講述自己是如何如何用「心」做,邪惡是如何如何用「錢」做。他們用盡了招術逼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殊不知,真善忍是我生命的根,怎麼可能動得了呢?!

在北京遭綁架 被非法勞教兩年半 老伴含冤離世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晚,我一個人在北京的女兒家做晚飯,不料北京西三旗派出所的十多個警察(張武鵬趙思程等)闖進家中,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搜查了我女兒家,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抓捕了我,同時搶走了我女兒家的私有財產和五千多元現金。我被西三旗派出所女所長(李娜?)張武鵬、趙思程等人莫名其妙的押送到北京市海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十六天。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據說是北京五十年來最冷的一天)那天北風呼嘯,大雪紛飛,零下二十多度,看守所強行給我戴上手銬和三十斤重的腳鐐拖我出去體檢,我穿一件沒有扣子的薄棉襖,一步一步艱難地通過漫長的風雪地,刺骨的寒風凍得我失去了知覺。回看守所的時候,我曾被洗腦迫害留下的「腦梗塞」後遺症復發,右邊麻木癱瘓,四個警察把我抬上三樓,起居洗漱大小便都不能自理。即便如此,我在囚室裏天天背法煉功,結果不到一個星期,就恢復了正常。這不僅減輕了大家的負擔,而且同室的難友和監管人員都親眼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與殊勝。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我老伴何承勇回家,發現我被綁架後,當即昏倒在地,大量嘔吐繼而陷入昏迷,被送至急救中心搶救,醫院診斷為腦幹出血,一直昏迷臥床。當時我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海澱看守所1206監室,無法在丈夫身邊照料。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昏迷了近兩個月的何承勇含冤離開人世。

二零一三年元月八日,北京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對我做出勞教兩年半的決定,我依法申請行政覆議,覆議結果是他們一意孤行地維持他們的決定,並將我送到北京市女子勞教所,面對前所未有的邪惡迫害,我不得不提起行政訴訟,依法把北京市政府告上法庭。

直到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北京市女子勞教所派十一人將我送回武漢。回武漢後,但並非是送我回家。因我拒絕「轉化」,所以又將我送到武漢楊園洗腦班,進行了長達兩個多月的洗腦迫害。在那邪惡的黑窩裏,我的身心受到嚴重摧殘與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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