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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經生死 原山海關飛機場軍官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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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原山海關飛機場軍官韋丹權,為人真誠善良,口碑甚好。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韋丹權堅持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在部隊及山海關、秦皇島、唐山荷花坑勞教所、保定勞教所、唐山冀東監獄等地遭受這些中共邪黨部門的殘酷迫害,遭暴力毒打無數,幾經生死折磨,身體出現心臟病、胸膜炎、肺結核等多種疾病。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後,韋丹權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申請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下令成立了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專職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密令「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法輪功學員實行 「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迫害,使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受到了各種各樣的瘋狂迫害。

下面是韋丹權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強制調離看管、強制復員

一九九九年六月底,我因寫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的變化及自己的道德標準的提升,知道怎樣在現實社會中去做好人的一篇文章在網上發表,沒想到七月二號就在部隊中對我隔離審查,七天後放我回家,又在二天後把我送到邢台某機場重點看管,名義是「協助工作」,實質是「調離看管」。

七月二十日,一上班原部隊首長一行人找到我,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當我明確告訴他們還修煉,他們當場宣布開除我黨籍,然後把我關入禁閉,在一個低矮的房間裏,外邊有八個人看守,外加一個警衛排。共十五天,天氣特別熱,我穿背心褲頭,隱私部位都爛了,一開始連廁所都不讓我去,讓在屋裏解決,我抗爭,才讓去的。

十五天後,把我從禁閉室放出來,送到裏邊另一間大房子裏,八個人與我同吃同住看管著我,外邊還有一個警衛排,一直到八月下旬。出來後也一直處在看管之中,到了十二月份才讓我回到山海關,沒多長時間,就讓我轉業或復員(我是軍官)。

二零零零年中國新年,我回老家過年,正月十四部隊連拍了兩次電報催我回隊,正月十五派人到我家找我,剛好我回山海關,我父母看到驚恐萬分。回部隊後,就把我給控制起來了,找了幾個人一天二十四小時看管著我直到五一,並強制讓我復員。

七月二十日開始,一連幾天的晚上糾察隊在我家附近蹲坑看著我,後來才知道,那幾天只要我一出門就抓我。事前我所在部隊一個副參謀長到我家告訴我不要外出。九月底,部隊強行把我送到地方,辦完所有復轉手續。

二、被迫害成嚴重的肺結核

二零零零年底我去北京天安門想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抓,被打,後被關押到北京平谷看守所,因絕食,遭到野蠻灌食。還有一次,戴上腳鐐讓在院內跑,後面跟著警察驅趕和踢打,其殘忍行為,連給灌食的護士都流下了不忍的眼淚。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從山海關角山被綁架,被送到南關派出所,遭到瘋狂毒打,兩次昏死,他們用水把我澆醒 ,繼續是施暴,後背的淤血四個月後才消,這一次他們非法關押我半年之久,期間被折磨得心跳達一百八十次/分鐘,還不放人。直至被迫害成嚴重的肺結核,才放人,但我所居住的街道辦事處繼續監控我。

三、半夜砸門綁架、勞教 多次昏死

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半夜二點多鐘,我家突然遭到山海關公安局、南關派出所圍攻、砸門,並將門鎖搞壞,當時整個樓道裏的人全部被驚醒,他們竟然無恥的把擾民的責任推給我,並在我家圍困了三天,因女兒出門上學,他們趁機破門而入再次非法將我綁架,幾天後送到秦皇島市第三看守所。然後又送到唐山勞教所又遭到了毒打和非人的折磨,我被折磨的心臟病多次發作,甚至一天多次昏死,而山海關公安局竟用錢送給勞教所,不讓放我回去,直至肺結核再次發作才將奄奄一息的我送回家中。

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我無端再次被綁架,期間又遭到毒打,後被非法關押到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我絕食抗議,沒多久又被迫害肺結核發作,才讓取保回家。取保期間被多次騷擾,他們想對我非法判刑,一次次酷刑折磨使我病情加重,大吐血,甚至昏死在法院。為達目的有一次還將我家屬綁架。

四、又多次綁架、折磨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一日,在外出回來的路上被秦皇島市安全局綁架因絕食抗議,遭到野蠻灌食,將我四肢捆綁在床上,並灌食和輸液。直到四月底,身體出現嚴重的肺結核狀態,又把我送到秦皇島市第三醫院,強行輸液,後怕承擔責任才放我回家。期間我被失蹤了五十天,家裏焦急萬分,一直沒有我的消息。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四日在我去綏中的路上再一次遭到秦皇島市安全局綁架,他們給我戴上黑頭套,送到一個賓館裏,被他們毒打連腳都腫了,後又把我送到秦皇島市國保大隊,遭到他們政委和大隊長的嚴刑拷打,把我銬在鐵椅子上毒打,殺繩、塞啤酒瓶子,昏死後就扔在地上,稍微有點意識後又用手捅我心口和肚子折磨我讓我說出他們想要的口供。打完後,又讓山海關西街派出所接回山海關,在西街派出所又一次遭到毒打。

後送進山海關看守所,期間西街派出所警察又來打我,殺繩、塞酒瓶子,直到我被折磨到昏死。看守所怕在他們的領地出事制止後才作罷。沒幾天把我送到保定勞教所,十八天後因被酷刑折磨的身體極度衰弱再次引發嚴重的肺結核,被家屬接回家。山海關公安局竟不死心,又聯合保定勞教所把我綁架到秦皇島市傳染病三院核實才作罷。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我再一次被綁架,沒幾天,又送到保定勞教所,開始勞教所看到我的身體狀況不想接收,山海關公安局竟動用關係硬把我送進去,給了勞教所一些金錢,就是為了兩會期間對我的嚴管。在勞教所,每天大隊長親自給我打飯,和他們吃的一樣,並且每天供我水果和點心,中間有一次又把我送到保定傳染病醫院住了十天醫院,怕我出現生命危險。

五、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山海關刑警隊突然把我綁架,原因是要開奧運會了。不到兩個月時間匆匆秘密判刑把我送到唐山監獄。在秘密開庭時,我問為甚麼我家人不到庭,審判長竟說不知道。在我發病昏死時,也不搶救,把我抬到靠椅上,直到中午,在我還沒有完全清醒時法院、檢察院人員匆匆念完偽證就結束了他們的非法庭審。後來我上訴,看守所領導對我說;韋丹權你說的有理有據,但是上邊已經內定了。

七月二十二日到了監獄,我身體很差,他們把我送進醫院,後來我又多次犯病,多次昏死。兩次住進四支隊醫院,第二次。醫院不想留我,想送我回家,可當地公安局一直不接收,一直到我出獄時,幾個人架著我。

回來後,當地610又多次騷擾,甚至我回老家看望年邁的父母時,他們都聯繫老家的610經常查看我,山海關公安局還想把我戶口遷過去,當地相關機構不同意作罷。期間他們多次非法搜查我家,私自闖進我家,搶奪我的電腦,照相機,衛星接收天線,手動縫紉機等物品,至今未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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