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閆會芳被非法批捕,對其構陷案已到駐馬店驛城區法院。
閆會芳,女,六十三歲,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煉功之前,她曾是一個對生活、對家庭不負責的女人,最終導致離婚。修煉大法後,閆會芳按真、善、忍的標準理念做一個好人,儘量為別人著想,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使原本已經破碎了的家庭重歸於好,在家裏,做個好妻子、好母親、好奶奶,親鄰們都羨慕,對她讚不絕口。
閆會芳感恩師父的教誨,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和創始人李洪志師父瘋狂的造謠、誣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的殘酷迫害,她為了給政府說一句澄清法輪功的話,被非法拘留二次,關押洗腦班迫害三次,被勒索近萬元,610還曾自作主張的將她非法勞教一年半,送到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迫害。
在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期間,不准說話,由吸毒的刑事犯左一個右一個的包夾,強行「轉化」,不「轉化」,不准睡覺,不准到食堂去吃飯,整天看污衊大法的電視,強行做體操。
被非法關押在本地拘留所期間,那是寒冬臘月天,不准穿鞋,光著腳進屋,交三百元伙食費,不交不准家人送被子,裏面沒有熱水,喝冷水,洗漱全是冷水,手臉都凍腫,精神與肉體承受著難以想像的痛苦與魔難。
在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閆會芳的九十高齡的老父親(離休幹部)由於承受不住孝順女兒被非法關押迫害的打擊,離開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