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中去人心 實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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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自修煉起到現在已有二十個年頭了,修煉路上磕磕絆絆,總算走了過來,下面是一年來的一點修煉體會。

一、挖出不讓人說的心

去年一月份,我受親戚之託買了四百多元錢的肉,坐客車去給人送肉,在下車時我還沒等把肉拿下來車就開走了。當時我很著急,後來我想起師父的法:「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我平靜了下來。回到家中發正念,師父點化我,拿我肉的是一個女人領著一個小孩,我悟到這是我以前欠她的。發完正念,我還有點不相信,接著煉靜功,師父又點化我,和上次一樣,這回我相信了,我想欠人家的就得還。

第二天托我買肉的親戚去交警隊調監控,找到了那個司機,叫我去認人,我想起師父的點化,也許那個女人是這個司機的前世,以前我欠過她甚麼,這世用這樣的方式拿走了。我想我是修煉人,不能和常人一樣處理問題,我決定不去認這個司機。這下可把我那親戚氣壞了,跟我大喊起來,連摔帶罵,大發雷霆。我當時一聲沒吱,我忍了下來,是含淚而忍,但我想起了師父的法:「忍是提高心性的關鍵。氣恨、委屈、含淚而忍是常人執著於顧慮心之忍,根本就不產生氣恨,不覺委屈才是修煉者之忍。」[2]想到這兒,我把心放下了。

到了第二天晚上,師父又一次鼓勵我,在沒有音樂的情況下,我聽到另外空間的煉功音樂,我隨著音樂把五套功法全部煉完。

通過這件事,我向內找,為甚麼親戚跟我發那麼大的脾氣,按常人理說我是他的長輩,而他跟我大喊大叫,這要是在以前……想到這我明白了,這是去我不叫人說的心啊,這顆心從來沒找過,而我確實有不願意讓別人說我的心,但我沒悟到這是一顆常人心,真得謝謝師父利用親戚把我這顆不叫人說的心挖了出來,我決定去掉它。

二、去掉親情,兒子的腎病綜合症好了

去年三月份,我兒子有病住院了,是腎病綜合症,胸、腹腔積水,大腿浮腫,三高、渾身無力。看到兒子這樣,我非常難過,常掉眼淚。這時我丈夫又找人給兒子算卦,說只能活一年了,我心裏更難受了,動了常人心。

和同修切磋,同修讓我站在法上去看這件事,不要用常人心對待,勸孩子學法。我也意識到要去掉親情,一切用慈悲心對待,於是我發正念、背師父的詩詞《心自明》。背了三遍,我平靜下來了。

這時,我兒子遇到一位老中醫(學過大法)對他說:你這病花多少錢也治不好,學大法吧。我兒子真有緣份,他向我要大法的書看 。

現在我兒子好了,這真是放下人心,一切都有改變,往好的方向改變。

三、在訴江中提高自己

去年五月份以來,全世界掀起訴江大潮,我作為大法弟子義不容辭,往北京高檢、高法郵寄了起訴江澤民的控告信,在寫的過程中也有點害怕,但在發正念中解體了。我協調我們當地的大法弟子都寫了訴江狀,期間我幫助他們傳遞材料、打印,陪他們去郵寄。一趟一趟的跑,我沒有覺著累,反而很開心,我覺的我能為同修做這件事很榮幸,從中去掉了不少人心,心性真正得到昇華。

以上是我在修煉中去人心、實修自己的體會,有不正的地方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何為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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