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人理當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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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近一段時間在我們學法小組的環境出現了多起「病到醫院」去的現象,有的已經離開人世,近一段時間小組的交流大多集中在這類問題上。

這些「病人」有的是同修不修煉的家屬,有的是不精進的親屬同修,有的是同修另一個學法點的同修,還有同一片區其它學法小組的同修,一個接一個的出現。

面對這種狀況,同修有各種表現:有的多次去跟當事的同修交流,希望同修能夠正念出來,闖過這一關;有的從生活各方面幫助同修,減輕同修的負擔;有的找其他同修輪番去看望,希望「病人」周圍能長時間保持一個正的場;有的組織同修幫助發正念,希望能夠破除舊勢力的迫害……

在這個「幫助」過程中也形成了不同的認識:有的說師父說過「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1]我們要像對待自己的事情一樣為同修提供各方面幫助;有的覺的通過同修之間的「熱情」幫助得到了「病人」家屬的認可,起到了好的作用,都應該這樣去做;有的同修覺的不應該牽扯太多人,影響了同修們做三件事,應該主要是當事同修學法點上的事;有的看到同修在場時「病人」的狀態有很大的轉機,覺的更多的同修應該參與,責怪不積極參與的同修冷漠、麻木……

對於我們大法弟子來講「有病去醫院」這不是「法理」,這是「人理」,這一點大家都知道,可是為甚麼還要去醫院呢?就是平時不注重實修,面對大的關難,沒有強大的正念去破除,沒有能力去承受,痛苦中人心難熬,為了解除這無法承受的痛苦才去的醫院。跟當事同修從法上交流時,很難聽的進去,腦子裏想的是怎樣能夠儘快擺脫當前的窘況,希望得到的是一個解決問題的辦法,所以交流難以看到效果。出現這種狀況,是因為長期正念不足造成的,在當前過關的痛苦中,想通過一、兩次交流就讓同修升起堅定的正念是不現實的,那需要一定的堅實修煉的基礎才可能做到的。師父說:「有的人還來的及,對有些人來講你只能跑步了,可是,沒有那個基礎,對法又不能認識那種成度,那怎麼會有堅持的動力呢?你精進的了嗎?沒有在法中打下的基礎你也做不到啊。那個決心,那個堅定的信念,來自於法。」[2]

通過對這件事的思考,我體悟大法弟子應注重平時的修為,修煉中正念越來越足,才不至於碰到病業關的時候去醫院,也不會使周圍的同修積極參與和幫助病業同修,影響了大法弟子做三件事,墜入舊勢力安排的陷阱。

個人一點體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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