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德州李志強被誣判四年 兒子控告元凶江澤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山東省德州市法輪功學員李志強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二零一四年被綁架,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四年,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李志強的兒子李宗澤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李宗澤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父親修煉法輪功的美好,以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我叫李宗澤,我父親李志強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被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法委、「610」等非法組織冤判四年,現仍然被非法關押在德州看守所。我的母親去公安局等部門要人時,多次遭到警察謾罵、侮辱、恐嚇甚至暴力攻擊後,精神幾度崩潰,身體嚴重受損。我也在向公安局國保大隊反應父親情況時,遭二十餘名警察強行搜身,強行拖拽、上銬,強行羈押審問近四個小時。

我們所遭遇的這一切不公正對待的根源,是江澤民對法輪功長達十六年泯滅良知的迫害,今天我們正式起訴江澤民,是為了讓各級參與迫害的人員分清善惡,懸崖勒馬。不再受江澤民謊言的毒害,不再助紂為虐,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父親修煉大法後身心健康

我在三、四歲的時候,因為家裏空間小、地方偏,夏天蚊子多,買了劣質的無煙蚊香點,點了三個月後,我患上了嚴重的哮喘病、支氣管炎。很多夜晚都憋的喘不上來氣,喘氣聲像吹哨。天天憋得臉通紅,全身一點力氣都沒有。身體體質又差,經常感冒發燒,父母天天抱著我去醫院打針吃藥。

為了治療我的哮喘病,父親帶我去過武城、江南呼吸道醫院,四處求醫問藥,錢也花了不少,但是病沒有好轉,醫生說這個病治不了根,往往跟一輩子,到老了會更嚴重。痛苦不堪的我經常會站在窗邊,無助的望著外面的車水馬龍,感覺這個世界離我越來越遠,覺得自己就要不久於人世。

一九九七年,我四歲多,我的父親修煉了法輪大法,修煉前,父親由於長期幹車工,腰椎間盤不好,也經常得重感冒;修煉後,病症全消,十幾年沒有生過病。原來經常抽煙喝酒打牌,修煉後,惡習全戒,一心為家,對我和母親非常疼愛。

小時候父親經常帶我去煉功點,在我們當地的兒童樂園,中心廣場等各大公園中,滿滿都是煉功人的身影。我有時候穿梭在他們中間,發現他們都很是慈悲祥和,比一般人道德水平更高。

隨著父親修煉法輪大法,我感覺我的身體也有所好轉,生病的次數漸漸少了,心情也不那麼悲觀了。到現在已經很多年沒有生過病了,哮喘的頑疾也不翼而飛了。父親經常告訴我,做事要按照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遇事先考慮別人,想想別人能不能接受再去做。那個時候雖然不明白法輪大法的法理,但是從父親的言傳身教上,我看到了大法的美好。

才接觸法輪大法不久,有一次我在床上和母親玩,突然瞥見一個巨大的身影,在床尾頂天獨尊的站著,高大、威嚴,仔細一看是大法師父的模樣,是師父的法身。我很驚訝,以為人人都可以看到,趕快叫母親看,母親沒有看到,我很是奇怪,覺得法輪大法不是一般的功法,真是非常神奇奧妙。現在想想,法輪功之所以短短七年間,就讓沒有信仰的中國人民有1億人走入修煉,是因為有很多修煉者真正在其中感受到了超出自然,超出科學的力量。因為這是修煉,是對神的信仰。聖經上記載的耶穌的神跡,佛經中記載的佛陀和眾多大和尚的修煉故事,還有各地無法解釋的舍利子、肉身不腐的事實……那些被我們批判為糟糠糟粕、迷信的東西,也許真的是真實存在的現象。人類的科學和宇宙奧秘相比真是非常的渺小。

我五、六歲的時候,有一天父親帶我去祖父家,在大馬路上看到了一個坐輪椅的老爺爺,不小心在輪椅上跌落下來。他努力的想坐上去,但都沒有成功。大街上車水馬龍,行人不斷,但看著掙扎的老人,沒有人去扶。父親看到後,立刻停下來,把我抱下自行車,將老人扶上輪椅,確定老人無事後,默默的帶著我繼續趕路。這件事情雖然很小,但是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父親從來沒有向人提起過,一切都是那麼理所應當,也讓我明白了一個好人應有的行為和心態。

童年的我承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六歲,剛剛學前班畢業準備上一年級。江澤民掀起了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那天,我正和父親祖父一同吃飯,看到電視上突然污衊起法輪功來,我很是不解,為甚麼這麼好的功法政府卻不讓修煉?為甚麼要把上億好人推到政府對立面上去?

學校裏、社會上,大家都受江澤民謊言的毒害,對法輪功有偏見,甚至認為煉法輪功會殺人,二姨給母親打電話說,讓母親離父親遠點,別被父親殺了。我聽後心裏又可笑又傷心。父親承受著比我更巨大的壓力,但他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用慈悲的善心,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讓親戚朋友看到了大法弟子的美好,看清了電視上的宣傳是假的。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我八歲半,父親被警察從單位帶走直接綁架到看守所,那個時候祖父剛剛偏癱不久,正需要人照料,父親被綁架後,全家都陷入了痛苦之中,四處求人,最後被勒索兩千元錢才放回。

沒曾想五個月後,父親又被綁架,被非法軟禁到德州市國安局旁邊的國泰賓館(洗腦班),不讓家屬會見。母親天天以淚洗面,承受不住巨大的壓力,萬般無奈之下,把我送到洗腦班和父親在一起。進入洗腦班後,我看到處都是警察來回穿梭,每個屋都有嚴密的盯梢監控,洗腦班有很多電視,電視上放的全是污衊法輪大法的節目,氣氛十分可怕,嚇得我不知所措。最後在父親的一再請求下,才被警察將我放回。那年我只有九歲。

二零一二年,父親的單位受謊言矇騙,強迫員工簽污衊大法的承諾卡,父親被逼無奈離開單位。後來在兒童樂園對面開了「智祥通訊電器」,他待人真誠,對顧客負責,生意紅火。

二零一四年一月九日中午,我做好飯菜等父親回家,沒有等到父親卻等到了警察。當天下午五點,國保大隊張希坤帶領十七名警察,又夥同單位四個領導,來到我家,我害怕的躲了出去。沒想到他們二十一個人,拿著我父親的鑰匙擅自打開門,闖入我家。當著我母親一個婦女,強行在我家搜了三個小時,還不肯罷休,無中生有的讓母親交出電腦,並說你不交我們就不走了,給我母親造成的極大的心理陰影,最後沒有辦法,警察撕走了貼在門上、樓道裏很多年的寫有法輪大法好的年畫當成所謂的證據帶走。

時隔十二年,父親再次遭到綁架,母親和我都很難接受這個現實,在中國這個依法治國的國家,這個踐踏法律,迫害好人的行徑真真切切發生在我們身上。這時正值過年,父親經營的店鋪被迫倒閉,母親看著別人家歡聚團圓,我們家只有缺少父親的房間和堆積如山的貨物,天天以淚洗面。

母親多次去國保大隊要求釋放父親,因為父親沒有觸犯國家任何一條法律,國保大隊警察不僅不講法律,還多次人身攻擊。有一次母親去找國保大隊隊長張希坤,張騙她說:「你在門口等一會兒,我這就出來。」卻轉身叫來警察抓母親。

母親到張希坤家,卻遭到其子的辱罵:「你是牛鬼蛇神,他們(指警察)不敢揍你我敢,給我滾。」將母親轟出門外。母親找國保警察劉大偉單獨溝通。作惡心虛的劉大偉,不由分說動手往警車裏拽她,嘴裏不停的謾罵,推搡拽拉近二十分鐘。

那時候,母親天天去公安局要人,有時他們破口大罵母親,「不要臉,你離了男人活不了。」有時他們恐嚇母親:「你要再來,就把你也抓起來,讓你們看守所見面去吧」。有時他們偽善的欺騙母親:「李志強沒甚麼事,你們只要不來找,很快就放人了」。面臨謾罵侮辱恐嚇,母親精神一天不如一天。

二零一四年二月份,國保大隊警察通知母親去拿鑰匙,我和母親一同來到公安局卻發現給的鑰匙只有幾把,其他鑰匙都不知去向,母親又到國保找張希坤詢問丈夫情況,在張希坤辦公室內不知道張希坤說甚麼話了,我趕到的時候,母親已經抱著自殺的決心撞牆兩次了。張希坤拽著虛弱的母親,不僅不送她去醫治,卻極力推脫責任,而且瘋狂叫囂著要把母親關到精神病院去。母親回家後,頭上起了一個鴨蛋大小的包。吃不下飯,睡不好覺,精神恍惚,頭疼了兩個多月,身心受到很大傷害。

外祖母八十三歲了,聽說後,雖腿腳不便,在家人的攙扶下親自到公安局要求見女婿,張希坤說,我都見不了,你還想見?劉大偉還想推搡老人。老人剛說兩句話,就遭國保驅逐。回家後,一輩子從來沒有流過淚的老人整天以淚洗面,魂不守舍,不小心摔斷胯骨,現在癱瘓在床已經一年有餘,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兒女輪番伺候。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五日,檢察院因為證據不足在父親被關押三十九天後將父親釋放,但十天後,國保大隊又羅織罪名,向檢察院遞交提請批捕書想再次構陷父親,父親在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再次被逮捕。後來案件被公安推到檢察院又推到法院,面臨著非法審判,我和家人在當地四處尋找律師為我們打官司,好不容易找到一位律師,願意為我們主持公道,但是去司法局辦手續時,相關人員卻說,開會研究過,法輪功案子不能做無罪辯護。面對本來就沒有罪的父親卻沒有辦法做無罪辯護,真是荒唐。

二零一四年九月五日,中秋節前夕,我就要開學了,就想在開學前去國保問問父親的情況。下午,我和母親大姑一行人來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見到國保大隊隊長張希坤後,我想拍張照片以備以後留念,不料被張希坤發現,他驚恐萬分。一句話還沒有說完,便氣急敗壞跑過來拽住我,要求拿出手機,並大聲叫喊。大姑被張希坤撞倒在地,還未起身又被趕來的警察劉大偉一拳打倒,隨後一層樓上的近二十個警察把我們團團圍住,強行拉扯搜身,我大聲喊,我們是來了解情況的,你們不能這麼對待我們。警察更加瘋狂,強行把我們由張希坤辦公室拖拽到國保大隊的大辦公室中,六、七個警察按住我,並強行搜身,我大聲喊,你們這是違法的,你們警察還怕照相嗎?警察們更加瘋狂,但拉拽推打近半個小時,都因我極力反抗而未得逞。

在拉扯過程中,一個警察拿來DV錄像,我說:你們錄下來的東西都是迫害我們的證據。隨後很多警察一擁而上把我按倒在地,張希坤壓在我的身上,用胳膊勒住我的脖子,使我幾近窒息。其他警察分別按住我的腿和手,才在我兜裏掏出手機。隨後張希坤對警察喊道:「拿手銬去,把他銬起來帶走。」

緊接著劉大偉拿出手銬,幾個警察強行給我上銬,但因我極力反抗而未得逞。隨後七、八個警察把我強行抬起來向樓下審訊室送,我大聲喊:我是好人,警察抓好人啦!警察氣急敗壞,幾個警察抓著我的手,強行給我一隻手戴上手銬,警察還不甘心,抓著我那一隻手要背銬,幾經周折沒有得逞,才銬到我胳膊上,警察劉大偉抓著手銬把我拼命往下拉,使身體快要懸空了,致使手銬深深陷到肉裏。在下拉過程中,我的眼鏡、鑰匙、鞋全被拉掉,手背、手腕、胳膊多處傷痕,嘴鮮血直流,後背也多是血跡。手也被手銬銬的麻木腫脹。

最後七、八個警察把我強行拉到另一座樓的審訊室,鎖在審訊椅上,非法審訊近四個小時,在審訊過程中,我說:「人民警察是為人民服務的,我只是向你們了解我父親的情況,你們卻這麼對待我,你們這是幹甚麼!我父親是學真善忍做好人的,我們是為了你們好才來的。」警察(不透露姓名)威脅說:你今天事大了,我給你的校長打電話,讓你休學。

警察扣押了我的手機內存卡,和兜裏的私人物品,劉大偉威脅以後要保證公安機關隨叫隨到,並恐嚇我寫了一份不來公安機關鬧事的所謂保證書,並要求我在所謂的「詢問筆錄」、「扣押物品清單」、「公安機關詢問記錄」上簽字。七點三十分我才被放回。

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德城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問我父親,只允許我母親一人旁聽,萬般無奈,我作為親友辯護人為父親辯護。上午九點法官王茜來到法院大廳引領我和母親上樓,我們表示證人已來到,需要證人出庭作證,王茜表示證人出庭需要提前申請,不能現在出場的,趕快讓證人回去。她還多次強調不許當天提關於法輪功是不是邪教這個問題。

上午九點二十五分,我們在法庭坐定,就聽到法庭外「呤呤」的腳鐐聲,隨後父親戴著手銬腳鐐,在兩位法警的控制下來到法庭,前期不許父親坐下,後在父親的要求下才得以坐下,但刑具沒有摘下。時隔八個月,沒想到我們一家三口,竟然以這種方式見面,心情真是難以平復,一個街坊鄰居口中人人誇讚的好人,竟然被他們這樣蔑視法律的迫害,真是讓人心痛。

公訴人拿出的所謂證據是一些收到過真相語音電話的人的筆錄,和我父親電腦上有法輪大法資料的截圖,可是這和認定我父親犯罪有甚麼關係呢?而且對於筆錄上的簽名根本不是我父親的筆跡。我要求鑑定筆跡,審判長卻說,這是你自己表達意見的環節,我們合議庭以後會再討論。

我要求卷宗上提的證人出庭作證、證據當庭驗證,審判長含糊其辭,草草拒絕。我在展示證據和讀辯護詞的時候,審判長多次以「好好,可以了,不用說了」、「都是一樣內容的不用展示了」、「不要念了,下一張吧」、「這些證據隨後你會提供給法庭,現在不用說了」為由打斷。

荒唐的庭審草草結束後,我們多次去公檢法司合理反映情況,他們大多都違法不接見,相互踢皮球。

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區法院突然通知我們說父親被判刑四年。他們以刑法第300條刑法誣判我的父親,可是刑法第300條幾個條件無一滿足。信仰無罪,憲法保護信仰自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僅違反了憲法和法律,他還玩弄司法,將法律打造成私家工具、遮羞布、和打人殺人的棍子。利用手中職權,蠱惑矇騙上億老百姓,同時使各級執法人員被迫違法、陷於危境,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責。江的所為踐踏了法律尊嚴,摧毀了道義良知,使中華民族陷入了空前的災難,追究江澤民的罪行刻不容緩。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