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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被勞教 丈夫受株連被判刑 劉立華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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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家住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縣一拉溪鎮的婦女劉立華,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後,她因修煉法輪功曾三次被非法勞教,送黑嘴子勞教所受到酷刑迫害,更讓人震驚的是她未修煉的丈夫也受牽連,被非法判刑二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劉立華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以下是她陳述被迫害的部份經歷。

履行憲法賦予的權利,卻被非法關押戴上了手銬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後,不斷地聽到媒體誣陷法輪功的報導。我經過認真思考,決定用憲法賦予我的權利,向中國政府反映法輪功使億萬人身心健康,淨化人類道德的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而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發動的對真、善、忍的迫害,是在摧殘人類的道德,善良和文明。於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忍痛扔下從沒離開我的八歲女兒,進京上訪,還沒弄清去哪上訪,就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送到天安門派出所。他們搜去我身上所有的錢,警察還打我,進行人格侮辱。

後由三家子派出所(現合併一拉溪派出所)李福德等人接回當地。非法關押在永吉縣北山拘留所,後又轉到吉林市看守所,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往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在拘留所、看守所他們非法關押,還要很多飯錢,而且三家子派出所李福德從北京把我劫持到當地,還勒索了我一千五百元錢。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在黑嘴子勞教所受酷刑

我被送往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當時被分為二大隊的三小隊迫害。因為我堅修大法不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所以經常挨打、挨罵。他們還叫兩三個犯人寸步不離的看著我。獄警郎翠萍叫我寫犯人所要遵守的多少條法律我都不寫,叫我念我不念,獄警郎翠萍就用高壓八百伏的電棍電我的嘴,我的嘴立馬腫了起來,因為我不寫「決裂書」,和他們所謂的「五書」,她們就不讓我接見親人,親人給買東西不讓往進拿,甚至有時都不讓親人給存錢。有時我們自己訂點衛生紙、衛生巾她們都不讓寫到訂貨單上,她們就給劃掉。

因為每天要工作十七、八個小時,給我們每人下任務,完不成還要繼續加班。因為又累、又休息不好,所以血壓越來越高,而且我的高壓和低壓壓差很小隻差十幾個,因為我不吃藥,惡警劉連英嘴罵我說這樣很危險,容易腦出血,可卻叫四、五個犯人強行按住我,用竹板撬我的嘴,手死死的掐住我的鼻子,嗆得我喘不過氣來。惡警劉連英還把我的頭髮拽掉一大把,打得我渾身青一塊紫一塊。劉連英嘴上說你血壓高危險,可每天幹完活還讓那些犯人和她們認為所謂的表現好的,輪著進行所謂的幫教,整宿不讓我睡覺,折騰我,因為不願聽她們污衊師父和大法,我就跑回寢室,她們為了完成任務,就到寢室強行拉我,這樣還不算,這些惡警還隨時都叫我們不決裂的去管教室,你不寫就用八百伏的高壓電棍電你。

我每天都生活在極度恐懼中,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就這樣她們還強行加刑了我一個月,我回家時她們也不告訴我回家,當時獄警郎翠萍就在二大隊走廊喊,你不聽話,這回就把你送公安醫院去,把你過院到監獄去。我知道她是在騙那些還在二大隊受苦的同修們。

丈夫因知大法好,向民眾講清真相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二月份,我回到了家。丈夫也知道大法好,我做真相他也要幫我做,結果在土門村遭惡人舉報,大法真相資料被搶走,丈夫跑回家,因怕被惡警迫害,我們夫妻扔下僅十歲的女兒,回到他老家通化。可三家子派出所(先合併一拉溪鎮)不放過我們,他們聯合永吉縣刑警隊、永吉縣六一零、通化市光華鄉派出所進行抓捕,第一次是上午他們七、八個人,由光華鄉派出所領著,由三家子派出所李福德辨認,他們來到我公公家進屋就搜,箱子、櫃子,翻個亂七八糟,甚麼也沒翻到。因為我丈夫去趕集了,他們就追問我丈夫去哪了,我沒說,他們就把我強行帶走,帶到光華鄉派出所逼著我寫保證書,我不寫,就要把我帶回永吉縣。我丈夫他大哥苦苦哀求,才答應交五百元錢放人,回來後我們以為交錢了,沒事了。

可又過了兩天,早上五點來鐘,天剛濛濛亮,惡警又七、八個人開著麵包車來抓我們,剛好我丈夫的大哥,看見來個車,車裏的人都躺在座位上不叫人看見,只能看見司機。他就覺察不對,趕緊跑過來叫我們快跑。當時我們還沒有起床,他大哥一喊警察來了,快跑!我丈夫便顧不上穿鞋,趿拉著鞋就跑,我在慌亂中也跟著跑。惡警看見有人跑,他們就攆,當時丈夫再跑幾步就進山了(因為那是大山區),可惡警連忙拔出槍,喊,再跑,就開槍。丈夫無奈不跑了,李福德他們把丈夫強行塞上車,帶走了。

這時天下起鵝毛大雪,風刮的很大,使人睜不開眼,我頂著冒煙雪往光華鄉趕,因我擔心看把丈夫究竟帶哪去了。當時我頂著大雪在路上走,就想起六月下雪的竇娥冤,我們真的冤,我到了光華鄉,他們說李福德他們直接把我丈夫帶回永吉縣了,他們把我丈夫直接送到永吉縣北山拘留所,後又送到蘭旗看守所,之後劫持到九台勞教所,非法勞教了兩年。

過後,我聽說他們這個屯有內線給警察報信,結果丈夫被綁架幾個月後,據我公公說,他們這個屯除了他家,每家都進了雷火球,電視、影碟機都被電擊了,甚至有的家養的羊都被雷火球打死了。

丈夫被迫害後,當地三家子派出所,鄉政府多次騷擾我,我被迫不能在家呆,到處流浪生活,孩子也無法照顧。

我第二次被非法關押在黑嘴子勞教所

二零零三年二月末,我去看昔日學大法的同修,被不明真相的惡人舉報,被永吉縣萬昌鎮派出所綁架,之後送到蘭旗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他們那些惡警就把飲料瓶鋸斷,強行往我嘴裏插,然後就往瓶嘴倒玉米糊,他們掐著我的鼻子,四、五個人按著我,他們也不管我嘴傷不傷到,出不出血,也不管我嗆不嗆到,就是往裏插,往裏灌,往死迫害我,弄得我滿嘴都是傷,絕食了二十三天,他們把我強行送往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以所謂的串聯罪,強行判了我兩年。

又一次被送進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二大隊三小隊,因我不穿她們所謂監服,大隊長劉連英、獄警郎翠萍就叫四、五個犯人把我按倒在地上穿,惡警劉連英、獄警郎翠萍因為我絕食,就把我綁在鐵床上身下甚麼也不墊,只有鐵床上的一層鐵網、胳膊、腿用皮帶,綁到床桿欄上,綁的繃繃緊,叫你一點都不能動,拉屎,撒尿都在床上,灌食把管子從鼻子插到胃,他們灌食不管你痛不痛,就是從鼻子使勁往裏插,管子拔出來都帶血,鼻子裏邊痛,胳膊、腿都疼痛難忍,我每天都活在極度痛苦中,因為我倆都遭非法關押,孩子沒人管,這家住幾天,那家住幾天,家裏房子漏了,窗戶稀巴爛,院子裏的草比人還高,鄰居都說不敢看,看了就心酸。

二零零三年年底,丈夫回到家,因家裏一無所有,無法住人,被迫和女兒去通化公公家過年,順便到長春看我,女兒看到我哭得喘不過氣來,惡警非法強行把我關押到這,反過來罵我沒人性,不寫決裂,爭取早點回家。二零零四年三月,丈夫跟女兒回來後,因家裏沒法生活,被迫去了廣東打工,女兒抱著爸爸的大腿哭著不讓走,丈夫當時也落淚了,可又沒辦法,丈夫因沒錢買吃的,自己拿了一兜鹹菜坐火車吃,這就是江澤民給我的家庭,給我的親人造成的痛苦與傷害。

二零零五年三月份,我第二次被非法關押期滿回到了家,家裏已無法住人,爸爸給我拿錢,我買下了鄰居賣的小屋,我和女兒住了進去,因為沒有錢,我們娘倆沒油吃,還是同修給我們拿了一瓶油。更別想吃肉了,爸爸給我拿來了苞米叫我養了六十隻大鵝,我又插點秧,維持著生活,為了生活還債,我也被迫去了廣東丈夫那裏。

第三次被綁架到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我們回到家建了房子,生活剛剛好一點,又遭到惡警的非法抄家,綁架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下午兩點多鐘,永吉縣一拉溪派出所所長(不知名)、警員李福德等,七、八個人非法闖入我家,進屋就東翻西看,到處看。其中有兩個警察跳窗進入倉房,後又跳出說裏面有櫃子,這時李福德從內找到鑰匙,把倉房打開進入,所長用腳踹開櫃子,搶劫走一台電腦,一部打印機及相關耗材,還有一些大法書,還有這些年來非法關押我的證據,之後他們就把這些東西擺到院子裏拍照,說是罪證,其餘幾個人圍著我不讓我動,甚至上廁所,換衣服、鞋都不行,然後,把東西裝上車,他們四、五個人抬著我強行把我塞進車。我女兒哭喊著「放開我媽媽」,惡警不但不聽,還恐嚇我女兒,說要把她帶走。之後,李福德就給國保大隊,大隊長王樹祥打電話,說有大收穫,讓他從口前趕過來,他們強行把我拉到一拉溪派出所。

一路上,我見人、見村就喊「法輪大法好」,因為我知道他們所做的這一切是偷偷摸摸、見不得人的,我要曝光他的惡行。李福德恐嚇我。到了派出所,他們不叫我上廁所,我大聲反抗,後來他們就叫兩個男警察拉著手銬站在我旁邊,叫我尿。大約七點鐘左右國保大隊長王樹祥領著一名打手到了。樓上樓下兩次找我問話,逼問我電腦哪裏來的,誰叫你打印的,我就是甚麼都不說,他就說沒碰到過這樣的人,不談了。還說等一會兒把我女兒也帶來,(等我過後問女兒,女兒說他們第二天真的去我家恐嚇我女兒,我女兒氣得大哭,跟他們喊,他們也怕鄰居看見,事鬧大,就走了)之後他們就把我強行戴上手銬送往口前北山拘留所,一路上我還是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王樹祥開車撒不開手,他就向我發狠說:等一下到了,看我怎麼收拾你。

大約八點多鐘,王樹祥把我拉入永吉縣公安局院內,下車他就拿他喝剩的半瓶礦泉水打我的頭說:「你喊呀!把公安局的人都喊起來!」他打我就喊「法輪大法好」,他打了五、六下就轉身走了,大約八點三十分左右,他們把我送到永吉縣蘭旗看守所,在這期間,他們有公安局的領導,還有六一零的領導,所謂的提審我,我甚麼都沒有說,他們說這是當代的劉胡蘭,不用問了。

非法關押我十二天就草草的給我編造一些所謂的罪名,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把我綁架到吉林省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在黑嘴子勞教所和前兩次迫害一樣,被非法關押在二大隊三小隊迫害。

在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惡警劉連英值班(週日)看到我和法輪功學員張淑賢坐在車間不幹活(張淑仙,原名張淑賢,後警察給改的),不穿所謂的監服,強行拉著我倆站著,並叮囑護廊看著我倆,可沒有人聽她的,因為護廊也知道大法好,後又有十幾個大法弟子,決定反迫害,不幹活,不穿她們的衣服,不戴簽,每天怕影響其他人,把我們關在樓上不讓我們下樓吃飯,不讓我們參加戶外活動,不許家人見,不許家人給拿東西。

二零零九年六月,我與張淑賢再次反迫害,不戴簽,不放床頭簽,他們還是不讓我們下樓,不叫我們參加戶外活動,後來說我不聽他們的話,從三小隊把我調到一小隊。

在這一年多的關押迫害中,由於不能煉功,二零零九年九月份我身體開始大量走血,開始出現貧血狀態,在這種身體狀況下獄警於波,獄警郎翠萍還叫我幹活,我堅決拒絕了,因為不幹活,獄警於波總是連諷刺帶挖苦、侮辱我,九月中旬,獄警於波、吳立平,大隊長劉連英又強行灌藥迫害我兩次,在我身體這種情況下,黑嘴子勞教所還強行加期我二十一天,我本該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回家,可他們直到十一月二日才放人。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我父親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接人,父親說來接我,可獄警連面都沒見,只在電話裏說,表現不好,不放人,你回家聽電話,甚麼時候打電話通知你,甚麼時候來接人,老人聽完這些話,老淚縱橫,茫然不知所措,哽咽地說:我今天早上四點多鐘就起來了,趕了一百多里的路,竟不放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加期多少天,哪天放人從來不告知本人,二零零九年十月被釋放的法輪功學員劉立華、王賢、鄭豔梅都是加期二十天,但當時不放人我們只知道加期了,但不知多少天,獄警不告訴,在釋放前一天才告訴本人,那時我的身體大量走血已持續幾個月,人消瘦很多,起床走路都很難,仍遭受這種加期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我被非法關押到期,在出來時,因為我不簽她們所謂的解除勞教證明,獄警於波就逼著我父親說不簽不放人,父親無奈簽了,而這一切都不是父親心甘情願的,是她們逼著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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