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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向陽與李珊珊再次遭迫害的部份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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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與妻子李珊珊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再次被綁架、構陷,十一月三十日遭天津東麗區法院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庭審過程也嚴重違法。

十二月十八日,周向陽的辯護律師去天津東麗區檢察院控告東麗區法院法官;十二月三十日,周向陽的父母懷揣著兒子親筆簽字的訴狀控告法官、公訴人違法。

天津市工程師周向陽、李珊珊夫婦
天津市工程師周向陽、李珊珊夫婦

周向陽,天津市鐵道第三勘測設計院造價工程師,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判刑九年,先後被關押在天津鐵路看守所、天津青泊窪勞教所、天津雙口勞教所、天津薊縣漁山勞教所、天津河西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九年,期間遭受種種酷刑:被徹夜電擊至遍體鱗傷、連續三十天熬夜、多次關小號、野蠻灌食等等。李珊珊堅持為周向陽申冤,二零零六年和二零一一年,兩次遭監獄報復非法勞教共計近四十個月。

下面是李珊珊二零一五年四月在一封求助信中陳述的這次遭迫害的部份經歷:

我叫李珊珊,是中國大陸一名普通的法輪功學員,我和丈夫周向陽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天津東麗區看守所,已經近二個月。

二零一二年四月,在海外人權組織和國際特赦的呼籲和營救下,我丈夫周向陽得以提前從天津濱海監獄(原名天津市港北監獄)獲得自由。但天津國安警察並沒有放鬆對我丈夫的監控。我丈夫獲釋時,我還在被非法勞教期間,迫於國際人權組織和社會輿論的壓力,這段時間,一位特殊的「領導」(略胖,男,五十歲左右),兩次找我談話,了解我的家庭背景和思想動態。通過談話,得知此人是公安部的,曾在政法委工作,專門研究法輪功學員,並被派往海外研究監控法輪功學員,他告訴我,任何一個法輪功學員家庭基本情況,家庭收入,存款,他們都掌握的一清二楚。他與我交談時,充滿憤恨地說:「李珊珊,你家這點破事兒,誰跟你們沾邊誰倒霉,你們就像瘟疫一樣散毒……」

二零一三年六月,石家莊河北省女子勞教所解體,卻以我表現不好為由繼續將我與吸毒人員關押在一起,期間以恐嚇抓捕我丈夫和家人為手段對我進行心理暗示。直到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在家人強烈抗議下,我獲釋。當天去勞教所門口接我的很多法輪功學員都被警察錄了像。我跟丈夫回天津後(因丈夫身份證是天津戶口,我夫婦二人打算在天津生活),十一月十五日,石家莊國安警察大規模抓捕法輪功學員,至少三十人被抓被非法抄家,其中很多都是當時被勞教所警察錄了像的。

回天津一週時間內,有大港區警察對我丈夫進行跟蹤、監控,經核查,跟蹤車輛中至少有四輛車是套牌黑車,考慮到這種恐怖手段,我們不得不搬家。

兩個月後,也就是二零一四年初,我唐山老家的父母跟我說社區居委會的人多次到家裏騷擾,打聽我的消息,家人不能安定生活。

二零一四年五月左右,我與丈夫都有了自己的工作,生活日趨好轉,這時又有大港(濱海監獄所在地)警察打聽我丈夫的情況,尋找我夫婦二人。二零一四年九月份,我丈夫打工的公司「天津永和訊物流有限公司」負責人突然要收員工身份證明,警察又進行騷擾。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開始,東麗區刑警七大隊警察兼派出所利用各種手段跟蹤我夫婦二人,派人盯我家車牌號(車是我父親方便我夫婦二人回家探親和工作買的,車牌號也是唐山地區的),甚至找到我們租房的房東核查身份。為了不給房東添麻煩,我們不得不再次搬家,搬家當天租房社區暗中盯梢的不停打探我二人消息,我們搬家後很長時間,警察多次在我工作時間發騷擾短信,試圖套出我的工作單位和我家住址。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下旬,有便衣三人直接闖入我工作單位「天津港馳貨運代理有限公司」辦公室,以檢查水質為名義對我公司辦公室非法查看,經核實,我所在公司整個大樓沒有安排檢查水質的,物業管理也說從未檢查過甚麼水質。一週內,公司老闆發現有人私自進入辦公室亂翻,並對公司電腦和電話進行了監聽監控,同時毀壞了我平時閱讀的電子書,我工作的QQ也被盜用。有「網絡血魔」的QQ號變換方式進行騷擾,同時盜取我電腦桌面工作文件,導致經常性大量內存被佔用,耽誤我司業務溝通、往來,導致電腦無法正常工作。公司座機被監聽,多家業務合作夥伴埋怨我公司電話,要求更換,無奈換上新電話和新的電腦調制解調器,第二天網警再次植入病毒,對電腦惡意攻擊,電話線路被切斷,響鈴拿起後無聲音,反覆三次方能正常接聽,故障反而更加嚴重。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大年初四,我夫婦二人開車回老家拜年。回天津的高速路上,明顯感到車體異常晃動並伴有異常響聲。幾天後我丈夫去4S店對汽車進行保養,發現車底盤被吸附一個「T15600銳眼遠程監聽監控」裝置。此裝置在三月二日抄我家時確認是東麗區刑警七大隊警察安放。同時我們懷疑,剎車部位是否做過手腳。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早晨七點三十左右,我剛打開門準備去上班,猛的闖進二十多人,身著便衣,扛著兩台錄像機。他們把我丈夫蒙上頭,鞋也沒給他穿上,眼鏡也沒帶,氣勢洶洶將他綁架走;隨後綁架我,並進行抄家,從客廳、兩間臥室、細小的角落也不放過,拿走了我們剛買的DVD、新手機、我丈夫和我的筆記本電腦、網卡、U盤,並扣了包括房租在內的一萬元現金,銀行卡。他們找到偷偷安在我家車底盤底下的「T15600銳眼遠程監聽監控器」後,叫來那個安裝監控的警察,使了個眼色,把它拿走了。(註﹕我們發現此監控器後,將其從各個角度拍照,包括購買型號、條形碼等,儲存在筆記本電腦內,電腦被抄。)

中國政府在二零一二年十八大以後出台了《人權保障法》,但從實際執行方面,有空喊口號毫不作為的情況,作為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這種被長期跟蹤、騷擾、迫害,體現了中國政府對於「保障人權」政策的冠冕堂皇,形式上口頭上的宣揚,實質並無改觀。下面的內容是我目前的親身經歷:

我和丈夫於三月二日晚上七點左右先後被投入東麗區看守所,由於多次遭遇綁架迫害,我提前要求辦案警察拿些衣物和錢,辦案警察無視我的要求,被非法關押半個多月時間裏,沒有衛生紙、衛生巾,衣服無法換洗;提訊我時我抗議基本權利不能得到保障時,警察表現為嘲諷和無視。我寫的如何處理扣押我家現金和信用卡的委託也被故意拖延,因委託上提到請律師情況,辦案警察劉陽等推托說我家電話打不通。隨後又有警察試探我與家人日常聯繫頻率,依然故意拖延我家屬的知情權。這種行為是在鑽法律的空子,故意切斷律師在最佳時間為當事人爭取權利的途徑。

三十七天後,我和丈夫被非法下了逮捕令,檢察院一工作人員四月七日對我進行提訊時,基本不容我說話,審訊草草的總共不到二十分鐘。他帶著一股憤恨情緒,說我反政府,我每次想說話都被壓回去,他說不聽我給他洗腦,但事實上我還沒來的及回答他的問題,他就主觀上開始拒絕溝通。我提出他工作態度帶主觀情緒後他更火了,揚言要判我五年,咱們法庭上見,看你們結果如何等等。

檢察院預審張德建等二人提訊我時,我要求與看守所駐所檢察官溝通,駐所檢察官也沒有對我的情況約見。

在我目前被關押的女號124監室,目前還在做奴工產品,一種手工粘制的小型塑料花朵,顏色各異,據說用於出口。不光是女號,全看守所在押人員,包括男號都要做這種廉價的手工勞動。(每個監室約二十人左右,共二十四個監室)。交活交的多的監室,看守所民警獎勵吸煙、放大風(放大風就是能在監室外的空場上晾曬被褥,多曬曬太陽。)

這裏的日用品和食品一般要高於當地市場零售價格,特別是利潤高的代購食品,甚至超出其實際價格好幾倍。

我所在的124監室,有在押人員被關小拘,受懲罰(使用酷刑)情況,一個黑龍江佳木斯女孩因與同室人員吵架被戴刑具手銬腳鐐,看管民警沒有採用溝通教育感化的方式化解該在押人員之間的矛盾,導致其情緒不穩再次與其他人發生矛盾,看守所所長繼續使用酷刑(雙手雙腳伸開呈「大」字形躺在地上,四肢錨上鐵鏈,除上廁所外,無法改變姿勢),還要我全監室在押人員連坐,每天派二個人照管,二十四小時換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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