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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天水市周喜梅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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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周喜梅,女,六十五歲,家住甘肅省天水市,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周喜梅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遞交刑事控告書,起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使她及家人,從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遭受很大的壓力和傷害。

周喜梅在控告狀中說:「我於一九九六年底在同事家看到了《法輪功》這本書,當打開書時,書裏的功理功法及著作者的照片深深的吸引著我,倍感親切,特別書裏提到的重德修心,寬以待人的精神,令我欽佩,而且動作簡單易學,我很想學。後來,我在同事家偶然看到法輪功的錄像講法,就這樣走上了修煉法輪功的道路。在兩年多的修煉中,不知不覺全身的病痛都不見了,如類風濕病,坐月子時留下的頑疾,心臟病,神經性頭疼,等等,全都好了,感到無病一身輕的快樂。」

從一九九六年得法到現在二零一五年,周喜梅身體健康,從沒吃過一片藥,從沒打過一針。在做人上能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做事能處處為他人著想,事事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家尊夫教子,對親戚朋友熱情關心,鄰里之間和睦相處,在單位是公認的好人。

從一九九九年四月─二零一五年現在,因為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創始人及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打壓迫害,對周喜梅及家人,從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和傷害,周喜梅女士具體陳述如下:

1.一九九九年,我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討回公道,一到天安門廣場,就有人被警察抓走,其他人也走散了,第二天,我也就回家了。到家後,單位保衛科通知我去北關派出所,在派出所被審問兩天,將我拘留十天。

2.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早,我正在打掃我們樓道,秦州政法委裴彥榮、葉富,還有一名女警察,到我家翻箱倒櫃,叫我交出法輪功資料,在沒有找出任何東西的情況下,拿走了我手抄寫的一本《轉法輪》,並將我送到拘留所關押。在那裏,晚上不准睡覺,白天還要幹非人的活,我在精神和肉體承受到極限的情況下,五月三十一日心臟病突發,不省人事,血壓和脈搏都沒了,看守所怕我死裏面,把我送進天水地區醫院,通知單位,罰款二千元,人就溜了。

3.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底,西關派出所晚上十點,多人闖入我家,騙我到派出所落實情況,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讓我說假話,給一位法輪功學員定罪,回不了家,還要給我定罪,我不能助紂為虐,堅持到天亮,他們一個個睡覺去了,我走出了派出所,流離失所,借了點錢,去了丈夫老家。那時是冬天,天寒地凍,我輾轉兩天兩夜,終於到了老家,可家鄉親人由於受江澤民集團一手製造的天安門「自焚」騙局和傅怡彬殺人案的影響,都怕我殺他們,不敢和我接觸,希望我離開,丈夫通過電話告訴他們我的真實情況。

在此過程中,西關派出所警察來人找我,給我的親人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和對我的擔心。二零零二年三月,我回天水,家也不敢回,聽說「610」的人在家找我,還有公安局的警察找我,叫我彙報流離失所期間我做了甚麼,寫筆錄,出證明等等,非常荒唐。後來,我在他們的監視下生活,人身自由被限制,出遠門要請假,我一個老太太,把他們嚇成了這樣。

4.二零零七年二十七日,我家突然有七、八個610警察破窗而入,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在家亂翻一氣,甚麼都沒有找到,又將我綁架到派出所進行了一天一夜的拷問,甚麼也沒問到,又罰款五千元,才將我放回。

5.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和兩位法輪功學員準備在家學法,闖進來五名國保大隊警察,在我家翻了個底朝天,調查兩名法輪功學員,並把我們分別帶走,拿走了我師父的法像,我丈夫的筆記本電腦,小孩用的DVD機及我學法煉功用的mp4,到晚上,把我們三人帶到一起,我們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後來他問我恨不恨他,我說不恨你,也不恨任何人,我們師父只是叫我們講清法輪功真相,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在大難來臨前,為你們和家人帶來平安幸福,這是我師父的心願,也是我們煉法輪功的心願!最後,他開車把我們分別送回了家。最後,才知道這是江澤民集團夥同610幹的壞事,調集了天水所有的警察,社會上一些閒散人員,收繳了手機,在法輪功學員家門外守了一天一夜,非法抓捕了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最後非法關押十名,其餘的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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