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丈夫被迫害致死 吉林市祖春榮控告元凶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再亟(當年四十五歲),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去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吉林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非法勞教一年,遭強制洗腦,強迫勞動,刑事犯人毒打等,在二零零零年七月八日被迫害致死,遺體後背全是青紫色,左側太陽穴塌陷,眼角還塞了紗布,紗布角露在外面。屍檢後器官全部被摘走,趙姓警察說「留做標本」。

李再亟
李再亟

近期,李再亟妻子祖春榮女士(五十六歲),通過EMS全球郵政特快專遞向北京最高人民檢察院、北京最高人民法院,遞交了刑事控告狀,控告元凶江澤民害死了她的丈夫。並在同一天也向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吉林市人民檢察院遞交了控告江澤民刑事控告狀。訴狀均已經妥投簽收。

李再亟是吉林市第一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祖春榮女士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滅絕政策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這場對好人的迫害給千千萬萬個幸福家庭帶來的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悲苦;當聽到丈夫離世的消息時,真是晴天霹靂,我的公公、婆婆,白髮人送黑髮人那痛徹肺腑的哭聲;我失去了丈夫,家中的頂樑柱,兒子沒有了父親,那悲傷、孤獨、淒涼、無助……

下面是祖春榮女士控告狀中陳述丈夫當年遭迫害的事實:

丈夫李再亟,一九五六年出生,於一九七八年參加工作,一直在吉林市傳染病醫院(五醫院)做水暖維修工作。李再亟本性善良、憨厚、待人隨和;工作認真、鑽研,勤奮,是全院職工公認的好人。一九八七年在工作中意外受傷,造成腳後跟粉碎性骨折,在醫院治療很長時間,但始終沒有徹底康復,靠拄雙拐走路,不能上班在家休養。一九九五年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提高自己的道德水準,不長時間,完全康復能正常走路了。他從內心感恩法輪大法和師父。並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人們法輪大法的美好。親屬和朋友看見在他身上出現的奇蹟都相繼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煉。

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迫害致死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在害怕和嫉妒中,濫用其作為該國最高領導人的權力,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瘋狂鎮壓,誹謗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的謊言鋪天蓋地,李再亟心裏非常難過,為了告訴人們真相,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他毅然去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要求還法輪大法清白!還大法師父清白!

他被吉林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送到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勞教一年,這期間家屬沒收到任何法律手續。

據當時和李再亟在同一監舍的法輪功學員證實:李再亟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被劫持到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後,因堅持修煉遭刑事犯人毒打、強制洗腦,強迫勞動等。在二零零零年七月,李再亟因為在勞教所長期遭受迫害,拉痢疾嚴重脫水。勞教所沒有給他及時醫治,導致病情加重。勞教所五十多歲的獄醫李志剛是個根本不懂得醫術的獸醫, 過去他只是給動物看過病,並沒有學過人體醫學。面對李再亟的嚴重病情,他指使幾名勞教犯人把李再亟強行拖到水房,給其強行野蠻灌大量的濃鹽水。當時李再亟拼命掙扎,整個大隊的人幾乎當時都聽到水房裏的「噗嗵」聲。沒過一會聲音就停止了,接著大家看見大隊警察紛紛跑進水房,用棉被把李再亟包上、抬走,說是到醫院搶救,其實李再亟已當場被迫害致死。

遺體慘不忍睹,屍檢後器官全部被摘走

七月八日上午,我婆婆家接到通知說:李再亟有病在醫院呢,婆婆和兒子沒找我(因我在外當保姆)就到吉林市第三人民醫院,看到我丈夫被停放在醫院的走廊裏,身上蒙著白紙,有警察看守不讓到近前。下午被送到吉林市死亡鑑定中心。

晚上六點多,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警察到我家來了,其中一名是吉林市城西人民檢察院駐所檢察室的高清海,另兩名是勞教所的警察。其中一名姓趙的警察和我說:李再亟是拉肚子死的,在死亡之前有煉法輪功的人給送的法輪大法《經文》,當班的警察問李再亟是誰送的《經文》,李再亟始終堅持不說。我當時說:「李再亟沒有病,在這之前我到勞教所看到他時還沒病,怎麼突然就死了呢?這分明是你們打死的」,警察不承認。

我當時提出馬上去看遺體,他們不同意,讓第二天去,我堅持要去,後經他們研究,當天晚上七點多和警察一起去了吉林市死亡鑑定中心。我到遺體前只看了一眼,警察就粗暴的將我拽走,當時李再亟屍體已被整容,上身沒穿衣服,我看到丈夫的後背全是青紫色,左側太陽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來了,是後塞進去的,眼角還塞了紗布,紗布角露在外面。

我問這是怎麼回事?警察說是蒼蠅砟子(意思是蒼蠅下的蛆),後來警察強迫家屬簽字做屍檢,並說不做屍檢不給火化。(因為李再亟在勞教所就被迫害死了,到醫院未有搶救過程,醫院不給開死亡證明)。我們家屬不同意。後被他們欺騙同意做屍檢。

七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多,李再亟屍體在吉林市江南死亡鑑定中心屍檢後,在未徵求我們家屬同意,私自將體內器官全部摘走。趙姓警察買了很多衛生紙(是長卷那種衛生紙,有八卷),我問:買紙幹甚麼?趙姓警察說往肚子裏塞。往出抬時,李再亟身上還往下滴著鮮血。我們向警察要李再亟的器官,趙姓警察說:留做標本。

第二天,警察到我家中要求家屬火化屍體,家屬問啥他們都不說。走時將李再亟屍檢「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刑事科學技術鑑定書」,共四頁,掉在我家地上,我拾起保管起來。因為我不識字,當時沒看裏面有甚麼不對。後來看,其最後的落款日期是: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與屍檢當天日期延後一個月零十一天。

火葬場戒嚴,朋友送行被拘留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號上午七點鐘,李再亟被火化(當天的第一爐)。那天,吉林市得到消息的法輪功學員前去送行,公安局和勞教所的警察在李再亟家門前蹲坑,去人就抓,然後送到吉林市拘留所,等李再亟火化完之後才放出來,當天被抓的有近百人。

當天上午整個火化場戒嚴,就火化李再亟一人,火化場內沒有其他死亡人家屬。警察還開來兩輛敞篷汽車,車上站有二、三十人,都穿著便衣。

李再亟的衣服都是警察給買的、給穿的,根本不讓家屬靠前,就匆匆給火化了。一切費用都是勞教所強迫家人簽字,以照顧家庭困難為由,火化的一切費用都由勞教所出錢。將此事草草了事,逃脫罪責,掩蓋事實真相。

十五年母子相依為命艱難度日

我丈夫被迫害致死,只是因為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真是晴天霹靂,我的公公、婆婆,白髮人送黑髮人那痛徹肺腑的哭聲,那蒼老憔悴的身影;兒子沒有了父親,我失去了丈夫,家中的頂樑柱,那悲傷、孤獨、淒涼、無助,使我怎麼也不能想像這一切是真的。

我從小有病,沒上過學,只會寫姓名等簡單的字,又不懂法律,李再亟火化後,被他們哄騙,相信說給我兒子安排工作,那年我兒子十六歲,在上初中。在那種悲傷又無助的情況下懦弱的簽了字,我不應該簽這個字呀!直到九月二十九日,勞教所才以我沒有工作,生活困難一次性補助給我三千元錢。

勞教所說給我兒子安排工作最後也沒兌現。而李再亟的單位:吉林市傳染病醫院只給了正常死亡職工的待遇,在勞教期間的工資一分沒給(按當時政策規定:法輪功學員勞教期間給開工資),當時的院長姓鄧(女)。家屬曾多次找過,單位有關人員推脫,無人理睬。

李再亟被迫害離世後,吉林市青島街派出所片警鄧X峰還常來我家騷擾、恐嚇。有一次我沒在家,他對我兒子說:「你媽再煉就抓。」

李再亟離開我們母子已十五年了,這些年裏,我靠打工(做清潔工、當保姆、飯店洗碗、彈棉花等)掙錢來維持生活、供兒子讀書,真的是含辛茹苦呀!也感謝法輪功學員們這些年來的資助,我們母子才走到今天。現在兒子已有工作,並已結婚成家了(我們母子住的還是十五前那個四十幾平米的房子)。值得欣慰的是,江澤民即將被繩之以法,李再亟在天之靈笑看長達十六年的迫害即將結束。

我之所以起訴江澤民,不是為我自己,因為我的遭遇只是千千萬萬法輪功修煉者中的普通一例;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元凶,起訴江澤民,是彰顯人間正義,是呼喚良知;起訴江澤民,也是在給那些仍在聽信謊言和為江澤民集團賣命的人一次明善惡、救靈魂的機會。

願所有善良的人們用你們的良知、正直和正義感支持人們信仰自由和煉功自由的基本權利!願所有善念尚存的人們分清正邪、明辨善惡,給自己一個光明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