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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次被綁架 山東退休教師王金華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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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退休教師王金華,現年六十四歲。一九九七年三月王金華與妻子荊傳風一起開始修煉法輪功,僅僅修煉一個多月,兩人身上所有的病都好了。

九七年四月的一天晚上,他們冒雨趕路,被一部拖拉機撞倒,但毫髮無傷,而且他們也沒給肇事司機找麻煩。當時這件事在當地迅速傳開,有三、四十人也相繼走入了大法修煉。

但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在江澤民為首的邪惡集團的瘋狂打壓下,王金華和家人失去了往日的安寧。十多年來,王金華八次被綁架,荊傳風三次被綁架,並多次被跟蹤、監控,家人被多次騷擾。王金華的小女兒王秀萍被綁架五次,大女兒王秀麗被抄家,王金華及兒女總共被勒索搶劫七萬二千七百二十元人民幣。

近日,王金華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以下是王金華自述的控告理由。

修大法做好人 無病一身輕

一九九七年三月,我在平原縣爐坊鄉許鋪學校教學,從同事詹景成老師那裏得到了寶書《轉法輪》,我兩天就看完了,當時的腰疼、腿疼就感覺輕了許多,身心變化非常大,我老伴荊傳風也和我一塊學起來。

沒修煉前,我老伴有皮膚病,奇癢難忍,把皮膚都抓破了,還是癢;還有甲狀腺腫大、粗脖子病;還有腰椎間盤突出,腰腿疼的挺厲害,生活不能自理,我請假在家照顧老伴。我自己經常流鼻血,十幾天破一次,流的血又熱又腥。修煉後,通過學法煉功,按照「真善忍」重德行善,做好人,一個多月後,我和老伴所有的病都好了。不但病都好了,還出現了奇蹟。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下了一整天的大雨。我和老伴穿著膠鞋雨衣走在泥濘的路上,到三里地外的許莊村去看師父的講法錄像。雨挺大,雷聲更大,我們不顧這些靠公路右邊走著。天已經漆黑了,雨稍微小了點,來往的車燈特別刺眼。就在這時,一輛自西往東而來的沒有車燈的拖拉機,車速挺快,一下子就把我和老伴撞倒在馬路上。拖拉機開出三十多米停住了。

我當時就想:我沒事,我是煉功人,我不訛人家。司機跑過來,把我老伴扶起來。這時,詹景成和幾個法輪功學員也去看師父錄像也趕在這兒,我外甥寶生還有幾個同學也趕上了。大家七嘴八舌,說的挺多。司機非要拉著我老倆口上醫院去檢查,我老倆口看了看身上啥傷也沒有,就跟司機說:「我們是煉法輪功的,沒事,保證不訛你,你走吧!」司機感動的說出他的家庭住址、名字,讓有事去找他。

我和老伴被拖拉機撞著卻平安無事這件事,在當地迅速傳開,學校的老師和群眾有三、四十人都煉起了法輪功,各自在大法中受益。

多次遭綁架關押、敲詐勒索

一九九九年陰曆十一月二十三日,老爐坊派出所(所長安順利)把我老倆口從家中帶走,我們被關押了一晚上。在那裏我們被告知不能去北京上訪,而且還被勒索了一千元現金,兩千元保證金(存摺)。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我在學校裏,老爐坊鄉黨委書記宋振勝和爐坊派出所所長陳國慶,開著車到許鋪學校把我綁架到寇坊派出所,又回到爐坊派出所,關押了兩天兩夜,晚上把我的手銬在床頭上,罰了一千元保證金,還要保證不上北京去。錢交給了警察張榮恩,還不給開收據。在派出所第二天,警察張榮恩帶人到我家抄家,拿走了我的身份證,師父法像,還有一本新經文。第三天回家後,學校校長任善農和小學總校長李守端對我實行全天二十四小時監控。有事外出,要給校長,總校長請假,打假條。

二零零六年十月,平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主任李峰,鄭警官,帶領警察多次找我,企圖綁架我和老伴。我和老伴為防止再次被迫害,被迫在十七日離家出走。李峰和鄭警官幾次找我找不到,於是在十一月五日,他們帶領十幾個警察把我小女兒王秀萍綁架到公安局一天一宿,勒索四千元錢,逼迫寫不修煉的保證書

十一月十八日,惡人再一次綁架我小女兒王秀萍並到我家強行砸鎖,抄家。搶走了做《轉法輪》用的師父法像二百多張,三張帶相框的師父大法像,兩個蓮花燈,還有一些私人物品。因為抓不到我不死心,李峰,鄭警官又帶領警察到我遠在鄒城的大女兒王秀麗家去抄家、搜查。

在綁架不成的情況下,在二零零六年底,快過年時,李峰和鄭警官又把我的工資給凍結了。過年之前,我兒子王澤新為了減輕平原公安局國保大隊對我和老伴的迫害,又買了一千多元的禮物給他們送去,但這並沒有起作用。從此,我們老倆口就過上了有家不能回的日子,連親戚家也不能去。因為沒錢,就只能靠在啤酒廠看大門的三百到五百元工資來維持生活。

到了二零零七年臘月十六日,平原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給我兒子王澤新打電話,叫我兒子拿兩萬二千元錢就不找我了。我在鄒城給平原公安局打電話說兩萬二太多,他們說「少了不行」。就這樣,在二零零七年的臘月二十一日,我兒子王澤新無奈給了平原公安局國保大隊鄭警官兩萬二千元錢。另外我兒子王澤新又給了審問做筆錄的一百元。錢交了,卻甚麼收據也不給。就這樣,我們老倆口結束了一年半的流浪生活。

我零八年在鄒城大女兒家過年。過年回家後,本想過安心日子,可是平原縣公安局夥同平原龍門派出所不斷的騷擾,我和老伴只好又到德州租房居住。

在零八年五月十九日,我因為買東西時使用帶有「法輪大法好」字樣的錢,遭人構陷,被德州市前進街派出所綁架,四個小伙子搶走我的鑰匙,非法抄家,搶走切紙刀、我的身份證和九百多元現金,還有其它一些私人物品。前進街派出所把綁架我的事報到了德州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德州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劉大偉夥同前進街派出所兩個警察把我送進了德州市看守所拘押一個月,罰款一萬七千元,還要三百元的生活費,也沒有給收據、證據。在六月十九日把我釋放,我的兒子和小女兒把我接到了兒子家。兩天後,我們老兩口又回到平原縣龍門街道辦事處王仙莊居住。

到了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龍門派出所姓秦的警察帶領六個警察又到我家搜查,抄家。沒有找到甚麼東西,他們就要我的身份證,並把我帶走,說是所長要見我,怕我上北京。到了平原縣龍門派出所,他們又給平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打電話。縣公安局姓鄭的警官和另一警察來了,又做了審問筆錄。姓鄭的警官又叫我看從同修那裏搶來的電腦,打印機的照片。我說我不看,我看我家的東西,姓鄭的說沒帶著。到了天黑,警察不送我回家,姓秦的警察叫我打電話,叫我姪子劉配榮接我回家。

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晚上,我和老伴到平原縣桃園街道辦事處韓莊村送真相資料,被人舉報。寇坊派出所的警察開著警車,我開著小三輪,攆了我三十多里地,在爐坊村把我和老伴綁架了。連人帶三輪都帶到了寇坊派出所,關押了一天一夜。七月二十三日早上,警察給我兒子打電話,叫他帶著八千元錢到平原縣寇坊派出所接我老兩口。二十三日下午,我兒子交給所長八千元錢,才把我和老伴接到德州家。

在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平原公安局國保大隊主任李峰帶著十幾名警察,開著四輛警車,把我家包圍。李峰私自打開我家大門,沒有任何證明,就闖進我家院子。那些警察就像土匪一樣進門就搬電腦、音箱、顯示屏各一個、影碟機兩個、MP5一個、MP3兩個、《轉法輪》三本、新經文一本、師父法像一張、真相幣一百二十多元,還有其它一些私人物品。一直到下午五點多才搜查完。並把我和另外兩位同修綁架到平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進行審問並錄口供。晚上又將我們綁架到平原龍門醫院查體。一檢查我的血壓到了二百三十多,警察又換了三個醫生,還是二百三十多。就這樣警察還把我們拉到了平原看守所。看守所不收我,李峰他們把我拉到了平原縣青年路北首路西一個交通局、公安局的聯合辦公室。在那裏六個警察守著我,李峰還把我的手銬在椅子上一宿。七月二十七日上午,李峰和姓鄭的警官也沒讓我吃早飯,鄭警官對我說:「拿三萬塊錢放你回去。」我說沒有,李峰又說:「沒有你借去。」我用李峰的手機給我兒子和小女兒打電話借錢。七月二十七日下午,我小女兒借了一萬元錢,交給了姓鄭的,才讓回家。臨走,李峰又說:「明天你把錢送到公安局四樓,並把他的手機號給我。」 七月二十八日上午我又把借的九千三百元錢給公安局李峰送去,李峰還不願意,我說實在借不著了。讓李峰打收據他不給打。

一次又一次的綁架關押、敲詐勒索,給我的生活造成拮据,也給我的兒女造成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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