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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勞教迫害六年半 大慶曹景棟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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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大慶法輪功學員曹景棟二零一五年八月三日通過最高檢舉報網站成功投遞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希望最高檢察院依照《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國際法原則,對被控告人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責任、並予以法律制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曹景棟遭受三次共六年半勞教和六十天強制洗腦迫害,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因唯一的兒子遭迫害,老父親在極度思念兒子和驚嚇中含冤離世,相依為命的老母親差點成為植物人。

曹景棟在控告狀中說:「因為不承認犯罪,他們就說我不服從管理,每天用三根高壓電棍同時電擊我胸部、兩膝蓋、手背,致使我大、小便失禁,兩膝蓋都是『小燈泡』,至今膝蓋發沉,膝蓋骨鬆弛,腿沉;耳朵塞上耳機,二十四小時播放污衊法輪大法的錄音,嘴上纏上膠帶,怕喊。每天強行灌食,全身綁上。由於強大噪音和毒打,造成左耳膜失聰。」「大約二零零六年七月……被高中海、曾立軍、陳開強等獄警關入小號,用特製的束縛帶(用布做的,一頭封死,套在兩手、胳膊直到腋窩下的套),將兩臂套上拽到背後吊在床上,腳尖著地。一吊上兩臂立刻劇痛,一會兒就失去知覺,大汗淋漓,呼吸困難。在這種情況下,頭上再扣上塑料馬桶,用警棍敲擊,看人要不行了才放下來。」

以下是曹景棟自述得法受益和堅持信仰遭迫害的事實:

一、法輪大法給了我人生希望

修煉前我脾氣非常不好,總愛發火,經常和家人、同事爭吵;一九九四年我離了婚,心情非常鬱悶,覺得人生無望,沒有奔頭,工作、生活沒有信心,吃喝嫖賭,隨波逐流。

就在我迷茫的時候,一九九六年十月,我見到了心想的大法,當時心情無比激動,無法用語言表達,就像多年漂流的孩子,終於找到了父母,找到了家。從此有了生活的勇氣和人生的目標,同事說我像變了一個人;我在生活、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按法輪大法書中要求的去做,身心有了很大變化。

我是大車司機,工作中從來不給領導出難題,不私下賣油和其它公家物品,不幹私活,領導經常表揚:要都像曹景棟這樣,咱們公司不會虧損……

二、遭迫害被非法勞教六年半、強制洗腦六十天,身心受到極大摧殘

(一)依法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我去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北京天安門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幾小時後又劫持到北京房山看守所,在那裏被非法拘禁十四天。期間為了逼迫說出地址姓名,將我背銬一個下午,十四天內不論白天晚上,隨時提審,男警提審其間對我拳打腳踢。十二月上旬,我被劫持到大慶駐京辦事處,在那裏被駐京辦的時世進用本夾子將我兩眼打得頓時看不見了,幾分鐘以後才能看見,五天後回到大慶眼眶還青紫,白眼球充血。

大約十二月上旬,大慶石油管理局安裝工程公司保衛科鄭大鵬、安裝工程公司運輸大隊保幹吳某某等將我劫持回大慶。在大慶石油管理局安裝工程公司保衛科,我被銬在凳子上一天一夜沒吃沒喝。之後又把我移送原大慶讓胡路區建華派出所,當天被警長李安波劫持到大慶獨立屯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非法拘留十五天剛剛期滿,安裝公司保衛科長朱遵仁(610主任)等將我接出來直接軟禁在單位辦班(洗腦班)。因為有同修聲明保證作廢,朱遵仁說是我的責任,一天一夜後,勾結建華派出所李安波將我劫持到大慶薩爾圖區拘留所非法拘禁兩個月。其間,大慶讓胡路分局魏、張兩名警察喝得醉醺醺的非法提審我,我剛進屋,他們也不出示證件,抓住我的頭就往牆上撞,另一人也上前打我的臉。我大喊:我沒有罪,警察不許打人!卻招來又一陣毒打。打人聲驚動了教育所的程所長,經其勸說才停止毆打。第二次提審擰我脖子讓我靠牆。

兩個月後,我被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非法勞教兩年,投進大慶勞教所。二零零二年一月一天晚上,大慶勞教所隊裏播放「焦點訪談」天安門自焚偽案後,我和同修莊剛祥說電視節目不真實,被大隊長王英洲和其他刑事犯人毒打後拖進小號,銬在老虎凳上三天兩夜,且遭到獄警韓慶山和王英洲的毒打。後來又給我上了兩道繩。我的左眼眶被打青,兩耳被打腫,左肋下被打得很重;第三天把我弄回監號,腰直起來都很費勁,卻又把我呈大字形銬在床上好幾天,其間我呼吸困難,痰中帶有鮮紅的血絲,肺部疼痛,影響正常呼吸,精神恍惚。

因為我去北京上訪,原大慶建華派出所警察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侵入我的住所,搶劫走了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大慶石油管理局安裝公司保衛科長朱遵仁將我的買斷工齡錢十萬多元(工資卡)私自領走非法扣押,家人索要不給;本次單位進京接我的費用共四千零一十七元都從我的工資中扣除(見附件:曹景棟進京往來費用);我單位朱相義還強制我父親交五千元擔保金(見附件:收條),後來歸還。

(二)索要被非法扣押的活命錢遭三年勞教摧殘

二零零五年九月三日,我到安裝公司保衛科找朱遵仁(安裝公司610辦公室主任)要被非法扣押幾年的職工買斷工齡錢,朱讓我週一去。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下午,我如約去取錢,一到保衛科就被朱遵仁和大慶市肇源縣國保警察綁架。直接劫持到肇源縣看守所。

我絕食抗議迫害。他們給我綁在床上,戴上手銬腳鐐強行灌食,每天兩次。灌的是醬油、鹽,奶粉、還有不明藥物。十多天後,肇源國保警察把我從肇源看守所劫持到大慶勞教所。當時勞教所拒收,公安局、大慶油田610、司法局、政法委、幾家聯合起來對勞教所人員說:「勞教所不使用刑具,絕食是他自己造成的,他死了也沒你們的責任」。這樣勞教所收下。在勞教所我還是被天天灌食,插管淌血,被迫害的生命垂危。大約一個月後,我被轉到綏化勞教所。

一到綏化勞教所我就喊沒罪,直接就被關進小號,銬在鐵椅子上。因為不承認犯罪,他們就說我不服從管理,每天用三根高壓電棍同時電擊我胸部、兩膝蓋、手背,致使我大、小便失禁,兩膝蓋都是「小燈泡」,至今膝蓋發沉,膝蓋骨鬆弛,腿沉;耳朵塞上耳機,二十四小時播放污衊法輪大法的錄音,嘴上纏上膠帶,怕喊。每天強行灌食,全身綁上。由於強大噪音和毒打,造成左耳膜失聰。第六天我放棄絕食才被放出來。

大約二零零六年七月,綏化勞教所隨意給大法弟子加期、打罵,強制轉化,我和大法弟子們絕食抗議迫害,被高中海、曾立軍、陳開強等獄警關入小號,用特製的束縛帶(用布做的,一頭封死,套在兩手、胳膊直到腋窩下的套),將兩臂套上拽到背後吊在床上,腳尖著地。一吊上兩臂立刻劇痛,一會兒就失去知覺,大汗淋漓,呼吸困難。在這種情況下,頭上再扣上塑料馬桶,用警棍敲擊,看人要不行了才放下來,並要求不許互相說話,不能交換物品,遵守所裏自定的所規所紀,服從管理等。

在綏化勞教所三年內,每天都在一個屋裏播放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不去看就打罵,折磨;被強制勞動的大法弟子被分成幾撥,輪流回來看錄像,看完後還要寫認識,不寫就打罵體罰,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沒活兒的時候,每天由幹警看著,上半夜不讓睡覺,坐塑料小板凳上,兩手放在腿上,不許閉眼;如果第二天有活兒,早上五點就得起床強制勞動;進所就強制背所規、所紀,背不會就不讓睡覺,罰站;逼寫五書(保證書、轉化書、決裂書、揭批書、悔過書)不寫五書就開始用刑;所裏經常拿張紙或表讓大法弟子簽字按手印,還不告訴上邊是甚麼內容,不簽不按就打罵折磨。

二零零八年我身體被折磨的很糟糕,朱遵仁很不情願地把被超期關押的我接回,卻不送我回家,還想轉化我。儘管我一路嘔吐,他還是直接把我送到大慶紅衛星洗腦班,到那兒人已經不行了,沒辦法才放我回家。

這次我遭受迫害期間,老父親在極度思念兒子和驚嚇中含冤離世。

(三)幫人取貨遭綁架,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我到大慶讓胡路區一個貨站幫朋友取貨(電視接收器)時,被大慶安全局夥同「610辦公室」劉希平等綁架到一個大院的屋裏,他們給我銬在鐵椅子上、非法審訊、恐嚇、威脅、打我逼供,作假筆錄、逼迫簽字。打我的時候把錄像機關閉,不打的時候把錄像機打開,還說:「我們沒打你吧?」之後把我轉給大慶國保支隊馮海波,又是一頓非法審訊、按手印、照相。直到後半夜,又把我綁架到大慶第一看守所。

我被非法拘禁在看守所後,馮海波在沒有任何人在場的情況下,非法查抄了我的住宅,抄家後才給我家人打電話,告知人在第一看守所。並說只讓我的大妹妹來,別人誰來都不好使,企圖綁架我的大妹妹。

這一次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又被劫持到綏化勞教所。進所就讓寫不煉功保證,每隔一段時間就拿張紙讓簽字,按手印,還不讓看上邊寫的是啥,謊說跟我們沒關係,可是普通犯人都不讓簽。

這次我被迫害,相依為命的老母親悲憤交加,同時受到驚嚇,導致腦出血做了開顱手術,差點成為植物人,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四)勞教期滿再遭劫持,在洗腦班遭人格摧殘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我非法勞教到期,還沒等家人來接,清晨五點鐘,大慶石油管理局安裝公司610主任朱遵仁、大慶石油管理局610姓車的人等帶了兩輛車,搶先把我劫持到伊春洗腦班強制洗腦。

在伊春洗腦班期間,我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房間二十四小時有監控,一個人始終看著,逼迫寫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我不寫,他們就不讓睡覺,同時罰站;每天播放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一宿一宿的放。當被迫抄寫三書後,再讓抄寫揭批書。省610頭目顧松海找我談話,還拿鑰匙打我的頭。在洗腦班被非法拘禁兩個月期間,每天都逼迫坐在凳子上,看謊言錄像,強行灌輸其他信仰的錄像,逼迫抄寫三書,洗腦班的人和猶大每天輪流談話,故意引誘喝酒,抽煙,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因為我被非法劫持到洗腦班,二妹妹攙著病重的老母親到大慶安裝公司保衛科要人,被安裝公司610頭子朱遵仁威脅恐嚇:「願上哪告上哪告,我就代表共產黨,我就有權抓捕!幾次都是我送的。你要煉,我照樣有權抓你送你……」導致老母親當場頭痛、噁心,身體難以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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