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老年同修A的帶動下在今年六月二十八號這天完成了訴江控告,並收到回執。我始終有一顆心那就是一九九九年的四二五萬名法輪功學員上訪沒趕上,因為那時還沒有得法,我想這次我一定要訴江,一定要還我師父清白。
由於自己是老師,是教書育人的,願意說別人卻不讓別人說,有怕別人說的心,面子心、爭鬥心、還有一顆逆反的心。在寫訴江文稿時還和對我幫助的A同修爭吵起來,就不想讓她看我寫訴江的內容,嫌棄她,心裏煩她,不想讓她對我指手畫腳的,逆反心特強烈,我向A同修道歉:對不起,我錯了。
七月初,A同修主動提出找同修幫忙打字,好讓B、C、D、E四位同修儘快完成訴江的這件事。
我開車去接四位同修準備一起去郵局郵寄訴江狀,在車上沒有正念,有的同修怕心出來了,有的歡喜心出來了,有的顯示心出來了,大家沒有發正念,我把同修送到郵局沒等她們就自己回來了,一是沒有請假,工作時間做私事,二是有怕心。
兩、三天過去了,我在網上查控告信還在郵局並沒有給發出去,這時小組同修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開始向內找。
同修們都開始認真的對待訴江,向內找,歸正自己。
先說B同修(65歲),第一次去郵局郵控告信就把身份證給落下了,第二次去郵,同修聽說最高檢察院地址改了,就按新地址郵寄,結果郵到了又給返回來了,新地址不正確。第三次郵到北京高檢不收。
這時候該同修開始向內找,原因是訴江狀中個人部份該同修沒有被抄家,結果在訴狀上寫成抄家,同時悟到應該向工作人員講真相,並告訴他們郵的是訴江控告信,向內找找對了,並向工作人員講明真相,第四次順利郵出,收到回執。
C同修(64歲),因為第一次沒有郵出去回家後向內找,有依賴心、埋怨心和怕心沒有嚴肅對待訴江這件事,大幫哄,還有顯示心和歡喜心,向內找找對了,該同修第二次順利郵到北京高檢並收到回執。
D同修(72歲),第一次去郵控告信正念不強,隨大流,沒有嚴肅對待沒有郵出去。第二次去郵局,為了保證到北京高檢,所以保價1000元,結果沒有收到回執。這時D同修向內找,找到自己有歡喜心,認為保價了就一定能郵到,郵完控告信就去飯店吃飯慶祝,認識到自己錯了,第三次D同修終於把控告信郵到北京高檢,並收到回執。
E同修(78歲),第一次郵正念不強,有怕心在大幫哄的情況下,沒有發出去。第二次去郵沒有帶郵寄地址,出來後偶遇同修得到地址,結果填單時又填錯了,還沒有郵出去。
E回家後向內找,發現自己不嚴肅,利益心重,還有歡喜心。找對了,第三次把控告信順利郵出並收到回執。
在訴江的過程中,就是去人心的過程,也是修心提高的過程,我們小組同修之所以都能順利把控告信郵到北京高檢,就是因為我們有一顆堅定的心,訴江是師父認可的,我們不應該有絲毫懷疑,師父把路都給我們鋪好了,就等著我們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