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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迫害致命危 陳繼榮女士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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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按: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五十四歲的陳繼榮女士,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十餘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綁架到勞教所,遭受種種酷刑折磨,多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近日,陳繼榮女士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控告發起迫害的罪魁禍首江澤民;並已收到最高檢察院簽收回執。

陳繼榮女士在控告書中寫道:我本人曾病魔纏身,通過修煉法輪功,疾病全消。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因為我不放棄信仰,遭受綁架、抄家、非法拘留、罰款(一萬餘元)、送洗腦班、勞教迫害,曾十餘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綁架到撫順市教養院,被灌食中加入不明藥物,導致身體每況愈下,經歷罰「飛」、 電棍電、煙燒鼻孔、針扎十指、頭朝下倒掛,肋骨踢折等等酷刑折磨,每一次都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才送回家。

我第三次被送回家時已經小腦萎縮,下肢癱瘓,不能說話。即使這樣,惡警們也沒有停止對我和我家人的恐嚇、騷擾。我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曾被清原縣腰站村派出所無故抓走,刑訊逼供,上老虎凳酷刑,逼他「 交代」自己根本不知道的事,左肋被打壞,還非法拘留十五天。警察的多次綁架、抄家給丈夫和兩個孩子心靈蒙上了恐怖的陰影。

陳繼榮女士在控告書中請求最高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儘快將被控告人江澤民抓捕歸案。提起公訴,追究其全部法律責任。

以下摘錄的是陳繼榮女士控告的部份事實:

法輪大法給我第二次生命

我家住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腰站村,我和兩個女兒身體都不好,經常鬧病。以前我患有心臟病,經常頭痛、頭暈、全身無力、脖子發硬。頭不能轉,要想回頭看看,得整個身體都跟著轉才能看到。走路不能走快,走急了心就像要蹦出來似的,上氣不接下氣。後來就癱瘓在炕上,翻身都得別人給翻。大小便在炕上,生活不能自理。

一九九六年的一天,一位親戚到我家串門,一看我病成這樣,就說:「你煉法輪功吧!」從此我開始學煉法輪功。當我煉到第十二天的時候,我就能下地了。那天我起的很早,悄悄在廚房做飯。丈夫喊:「 你幹啥呢?」我說:「我好了,能做飯了」。丈夫和我都高興得哭了,他說:「是大法救了你呀!」我說:「是啊!謝謝李老師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從此以後,我的兩個女兒也開始學法輪功了,不但身體好,而且學習成績也非常好。

進京上訪遭綁架、拘留、送洗腦班、罰款一萬餘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發動對法輪功的鎮壓,我為說句真心話,用我親身的經歷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依法進京上訪,半路被劫回,綁架到撫順市清原縣公安局的汽車庫裏。放回家後,經常被騷擾、監視。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江澤民非法把法輪功定為×教,我帶著兩個女兒進京上訪被綁架。當時小女兒只有六歲,大女兒十歲。警察一路對我們邊打邊罵,把我和倆個孩子關到鐵籠子裏。

回當地後,清原縣南八家鄉政府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邵永林和派出所警察鮑小東來接我們。最後把我們拉回清原縣公安局政保科,時任國保大隊隊長阮力審問我,邵永林找到我妹妹強行要了八百元錢,才把孩子送回家。

我被送到清原大沙溝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送到清原南八家鄉政府洗腦班。縣公安局的警察以怕我從拘留所到洗腦班的路上跑了為理由,強迫家屬交一千五百元抵押,沒開條、沒任何字據。南八家洗腦班由邵永林、姜德純、張茂余負責。我丈夫擔心我被教養,請邵永林吃飯,到他家送禮,替寫保證書,交抵押金和罰款一萬多元,才把我放回家。我在洗腦班呆了十天,他們讓我交五百元伙食費。

在撫順教養院遭罰「飛」、 電棍電、煙燒鼻孔、針扎十指、木板打、頭朝下倒掛等酷刑 多次迫害致命危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清原縣公安局把我和王桂春、劉芹等送撫順市教養院。我們認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絕食抵制對我們的迫害,被惡警從二層鋪拽到地上毆打。後把我、王桂春、劉芹送到撫順市女子自強學校(撫順市公安局第一收容所)。在那裏五、六個女犯人把我綁起來,揪頭髮往瓷磚上磕,搧耳光,踢我的頭、臉、全身,掐我。

我跟她們講我學法受益的經過。後來撫順市政法委書記去了,他說:「江澤民不讓煉就不能煉。」我說:「信仰『真善忍』沒有錯,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的沒有錯,是大法給我第二次生命。」第二天他們看我不行了,才把我送回來。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清原縣南八家鄉政府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邵永林和一姓曲的到我家,讓我到鎮裏談話,我不去。於是邵永林讓姓曲的看著我,十分鐘後,邵去清原公安局找來五個人,不容分說抓住我的肩膀從屋裏拖到大道上,又抬上警車。他們把我拉到清原洗腦班,兩個人把我從一樓拖到四樓。我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關押,絕食到第七天,又把我送到撫順市教養院。

當時江澤民集團給各級政府下指標,逼迫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轉化」,「轉化率」達到指標才發獎金。因我不放棄信仰,在利益的驅使下,教養院惡警為了逼迫我「轉化」,一次又一次的對我進行瘋狂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飛」
中共酷刑示意圖:「飛」

在我絕食第八天的情況下逼我「 飛」著(一種體罰,兩臂向後使勁往上翹,兩腿站直,兩腳緊靠,上身向下大幅度彎曲,頭夾在兩腿中間,兩腿與反背的雙臂平行),並用電棍電、拳打腳踢、揪頭髮使勁往地上、牆上磕。惡警們給我灌食,灌濃鹽水,白天晚上不讓睡覺,讓「 飛」著。打的我大小便失禁,都便到褲子裏。

有一次,惡警大隊長曾秋燕見我不放棄修煉,找來幾個惡徒一齊上來把我摁在地上,有壓腿的、有壓胳膊的、有坐在我肚子上的、有掐脖子的,她們掐著我的喉嚨不讓我喘氣,並說:「掐死她。」有一個人說:「快鬆開吧,她不行了。」她們一看真不行了、沒氣了,有的嚇跑了、有的又喊又叫。掐人中我也沒醒過來。有人跑去告訴惡警曾秋燕:「陳繼榮沒氣了。」曾秋燕竟然說:「死就死了。」我在地上躺了很長時間也沒醒過來,她們把我抬到床上又掐人中,人中都掐爛了還沒醒。惡徒們害怕了,都躲開不管了。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我醒過來了,可是不到一小時惡徒們又開始對我進行瘋狂折磨。她們把我的手摁在木桌上,用很厚的木板使勁打。我的手被打的腫得很高,像個大饅頭,變成黑紫色。一邊打一邊問:「還煉不煉?」我說:「煉。」她們就繼續打,逼我「飛」,用腳踢,踹我腦袋、腿,一直到下班時間,曾秋燕走了才不打了。

一次,惡警大隊長吳偉對我大打出手,一個耳光把我打倒在地,一腳又把我踹倒,搧耳光、揪頭髮使勁往地上、牆上磕,打了一個多小時。惡警石青雲(女)端來一盆涼水全都從我的脖子倒進去,又拳打腳踢,並用小鋁盆使勁砍我的嘴、臉,打的我臉都變形了,嘴腫的歪歪的,牙、嘴都流血,就連每天和我在一起的法輪功學員都認不出我了。

一天,男警察李義用點燃的大半根香煙燒我的兩鼻孔。惡警吳偉、曾秋燕、趙桂芹、周一琳、石青雲等指使惡徒們用做針線活的針扎我的十個手指、人中、耳朵、嘴,邊扎邊問:「還煉不煉?」我說:「煉。」她們就繼續掐我的全身,專門掐敏感部位,就連小便都使勁的掐。一天換一個班輪流毒打折磨我。吳偉、曾秋燕等惡警曾多次說:「不轉化沒你好日子過,你的命還沒有一隻小雞值錢,江澤民有令,「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我被調到二班,一早上我和新賓法輪功學員唐鐵榮(女,五十一歲)就被惡警指使打手們逼我們「 飛」。惡徒們瘋狂的邊罵大法邊使勁打我們的腦門、砸後背、用腳使勁踢腿,逼我們放棄修煉,從早打到晚。

打手們摁著唐鐵榮的手讓她寫罵師父、罵大法的話,唐鐵榮不寫,幾個人使勁摁著她的手寫了幾句,唐鐵榮哭了。下半夜三點來鐘,唐鐵榮想上廁所,可她已起不來,是幾個人架出去上的廁所。第二天,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早上,唐鐵榮沒能起來吃飯。獄警上班時進班問誰沒吃飯,犯人班長說:「陳繼榮和唐鐵榮。」獄警破口大罵唐鐵榮:「你裝甚麼死,你也不吃飯。」有人說:「她已經不行了。」獄警急忙找大隊長吳偉,一看唐鐵榮已經不會說話了。她們急忙弄車,把唐鐵榮背出去,當時唐鐵榮的頭直往後仰,被送回家後,當天下午就去世了。唐鐵榮的家屬找教養院,教養院惡警不承認是被打死的,說她是不吃飯餓死的,還找了一個參與迫害唐鐵榮的惡徒作假證,把家屬騙走了。

第二天,我已經被折磨的起不來了,惡警大隊長吳偉說:「不能讓她死在教養院裏,得讓她死家裏」。就這樣把奄奄一息的我送回家裏。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清原縣公安局女警李欣等五人到我家,說要到局裏談話,我沒去。二十六日他們強行將我綁架到大沙溝拘留所。第二天又把我送到撫順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

一天早晨,惡警曾秋燕、李義、周一琳、趙掛芹還有二十多個惡徒分兩伙打我,一夥打累了換另一夥。她們揪我的頭髮往牆上、地上、桌子上磕、搧耳光、逼我「飛」。惡警李義使勁踢、踹我全身,用電棍電我脖子、大動脈,曾秋燕也用電棍電我,我被打的昏了過去。當我醒來剛剛睜開眼睛,惡徒劉守靜把我腳朝上頭朝下掛起來,逼我放棄修煉,從早晨一直打到下午四點警察們下班。

一次惡警大隊長曾秋燕說:「對陳繼榮還要加大力度,今天把她拿下。」就這樣從早上打,打了一上午,我全身被打的沒有一塊好地方,已站不起來了。下午惡警曾秋燕、趙桂芹還有惡徒劉守靜、王淑傑、張玉蓮、孫連芝她們把我弄到庫房,先搧耳光、揪頭髮往牆上、地上、桌子上磕;拳打腳踢、踹,又逼我「飛」。我被打得倒在地上,惡徒劉守靜使勁踢、踹我。我左側的肋骨被踢骨折了,整個臉腫的很大,呈黑紫色,臉上、嘴上都是血,兩眼腫的啥也看不見了。我被她們折磨的四肢抽搐,身體發涼,走路都得扶著牆走。

還有一次下樓,我扶著樓把手慢慢往下走,有兩個警察見我走的慢,就罵:「你裝死不快走,我推樓下摔死你!」說完一下把我推下去,我骨碌兩下,抓住了樓扶手才沒有摔下去。四十三天,天天站牆根不讓睡覺,惡警大隊長吳偉拿來白色藥片(不明藥物)摻在飯裏,灌食給我吃。我被她們迫害的身體狀況一天比一天惡劣,兩眼發直,不能說話、不能行走。最終小腦萎縮、下肢癱瘓(有醫院診斷證明)。教養院一看我不行了,把我送回家。我丈夫一看我這樣就問:「怎麼把人折磨成這樣?」惡警吳偉說:「我們今天送回來是想留她一條命,已經仁至義盡了,因為江澤民有令,打死算自殺,我們不負任何責任。」

未修煉的丈夫被綁架、綁老虎凳、群毆、無理拘留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早晨四點多鐘,時任腰站派出所所長潘鐵生領著五、六個惡警再次闖入我家,因為一名大法學員從腰站派出所的老虎凳上跑了。惡警看我家亮著燈,就到我家要人。把我家翻了個遍,沒找到人,就把我不修煉的丈夫給抓走了。到派出所後把我丈夫綁在老虎凳上,六、七人對他拳腳相加,搧耳光像爆豆似的,啪、啪、啪一陣亂打。邊打邊問:「那個人跑哪去了?」我丈夫被打急了就罵他們,並說:「你們打死我也不知道。」潘鐵生一看這樣了都沒說甚麼,就斷定我丈夫真不知道。潘鐵生就對其他人說:「還得去抓人,你們在這看著,別叫他跑了。」就這樣我丈夫被綁在老虎凳上一天,最後又送到大沙溝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丈夫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又交了一百五十元錢。回家後不停的咳嗽,左肋被打壞了,一咳就痛的厲害。惡警把我丈夫送進拘留所的荒唐理由是:包庇法輪功罪。

惡警樸明輝等將我迫害致生命垂危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晚上,我和(法輪功學員劉玉新)母親出去掛條幅,被蹲坑的警察發現了。被劫持到清原鎮腰站派出所。以樸明輝為首的警察毒打我和母親,我被毆打致頭痛、迷糊,全身青一塊紫一塊。進而,樸明輝又將我們強行送入清原縣拘留所迫害。

在腰站派出所,警察刑訊逼供,對我大打出手。接著開始灌酒,樸明輝又開始拿電棍電我,頭、臉、嘴、脖子、手、胳膊、腿等全身全部電過。又被按在沙發上把外邊的衣服全扒開裏面只剩一層衣服,把電棍放在左側乳房上使勁過電,電的直蹦。腦門、頭頂被電了很長時間,然後用打火機燒我的臉和下巴。四個人一起打我,臉、頭都腫了,牙也出血了。我頭又痛、又迷糊,左側臉腫得老高老高的,左側下頜骨頭高出一塊,嘴也張不開了,全身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

後把我倆送到縣看守所,看守所獄警說人都這樣了你們還往這送?我們不收。惡警說她們是法輪功你們必須收下,在拘留單上沒給母親填年齡,她年齡大,胳膊又被打骨折了,惡警怕看守所不收才沒給她填年齡的。看守所只好收下,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後,生活不能自理,嘴也張不開了,都說不出來話了,自己不能翻身。第六天,我就生命垂危了。母親冷的牙直打顫,胸口還熱的直發燒。

後我和母親被家人接回家。我回家後,到撫順四院檢查結果是:小腦萎縮、腦震盪、左側下頜骨結構不清。
……

以上所述,僅是我肉體遭受迫害的一部份,而且遠不止此,無形的精神迫害無法用語言來描述。

經過了十六年多的迫害運動,我們所有法輪功學員,及親朋好友和單位,特別是孩子,直接和間接所承受的痛苦,也是無法想像的。這一切,是江澤民一意孤行、濫用職權發動迫害運動造成的。江澤民所犯的罪惡可謂罄竹難書。只有將江澤民繩之以法,才能根本制止對我、對法輪功的迫害,才能解脫我所有受害親人的痛苦,才能解脫所有被動參與迫害的人員,才能解脫其他廣大被間接拖累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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