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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邑縣公務員王巧萍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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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原河北省高邑縣糧食局辦公室副主任王巧萍,因修煉法輪功,曾被中共警察非法拘留二次、非法抄家一次、遭強行灌食迫害、被勒索錢財、被停止工作、停發工資近十五年;在巨大的壓力下,重病的母親含冤離世。王巧萍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郵寄《刑事控告狀》,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並於六月二十二日收到最高檢察院確認於簽收郵件的短信。

以下是王巧萍女士敘述自己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經歷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日,一個偶然的機會,我抱著好奇心看了李洪志師父的講法錄像,九講看完,我的世界觀發生了根本的轉變,在人生中許多不解的問題都解開了。從那天開始,我走上了法輪大法的修煉之路。我按照大法的法理,修心向善做好人,加上五套功法,時間不長想像不到的困擾我多年腎虛、神經衰弱、三四節腰椎骨質增生、腰肌炎、月子裏落的左胳膊酸痛、左上頜竇炎、盆腔炎、美尼爾氏綜合症、坐骨神經痛等多種醫院治不好的慢性疾病,都奇蹟般的好了。從此,再不用吃一粒藥,沒有休過一天病假,不但為國家節省了醫藥費,在工作中做出了自己最大的貢獻,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又被推薦為糧食局後備領導幹部。都知道公務員連續三年優秀就可晉升一級工資,可我被評為優秀公務員的第三年,因人事局說指標超了,要求下來一個人,當時我主動要求把自己去掉了。失去了晉升一級工資的機會。我還把上級給的獎金買成辦公用品或用作會議費,

可是心胸狹小的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的妒嫉之心及對修煉人數眾多的恐懼,其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之上,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的國家恐怖主義,致使數以千萬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致使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受到株連,全中國受到謊言誣陷的「洗腦」。正是在它的策劃、指揮下,導致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江澤民指使中共控制的媒體與宣傳機器,公然編造謊言,侮辱、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師父,迫害法輪功善良的修煉群體,通過對法輪功與其學員的誹謗故意誤導中國民眾,如將法輪功修煉者誣蔑為「罪犯」「自焚者」「精神病患者」「害蟲」「蛇」等。如:一次一同事見到我第一句話就說:你沒了工作還能過,可千萬別去自焚。我告訴他:那是栽贓,《轉法輪》講了煉功人不能殺生。

被非法拘留二次,非法抄家一次,遭強行灌食迫害,被勒索錢財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點左右,縣組織部任群柱副部長和一名工作人員到單位找我談話,副部長問我法輪功是甚麼,還煉不煉。我如實向領導反映了我修煉法輪功的一些真實情況,那位副部長當時就說:國家不讓煉了,不放棄要進公安。就在這天下午下班後我連晚飯還沒吃,被公安局警察張金龍和另一名警察叫到公安局,公安局警察馮連社和另一名警察就問了兩句話,承不承認法輪功是「×教」?還煉不煉?只因沒說假話,就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被行政拘留。我問政保科長耿錦書,甚麼叫擾亂社會秩序?耿錦書支吾說:「別說了,沒法說。」

當晚我們被送進了讚皇縣看守所(我的妹妹、妹夫也一同被關押)。在看守所我看著鎖著的鐵門,徹夜難眠,精神上的打擊難以想像。四月二十四日,也就是星期一上午,單位領導和我的伯父、我的丈夫去看我,我的伯父氣得指著我的鼻子尖喊我,我的丈夫哭的淚人一樣,告訴我,本來說好的週六買個熏雞回家給老人拆洗被褥的,八十一歲的公爹(原縣人大副主任任文甫)一下承受不住了,血壓升高在家輸液。我心中五味俱全,想不到做個好人要付出這樣的代價。在此期間公安局政保科長耿錦書向我家屬索要二百元罰款,二千元押金,非法關押十天才放回。上班後又被紀檢以「被行政拘留」為罪名給了我「行政記大過」處分。

我丈夫任宗璞原在高邑縣民政局任副局長。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九點多,高邑縣民政局副局長李玉辰給我丈夫打電話說:梁(新民)局長叫你到他那商量事。我丈夫不解的對我說:我剛從他那兒回來,這麼晚了,不知有甚麼事。我說快過陽曆年了,是不是為我的事(因為每到逢年過節和所謂的敏感日我都會被騷擾)。丈夫帶著疑惑往外走,一開門被早已等在門口的十多名公安警察蜂擁而上,一邊將我丈夫控制住,一邊上樓將我圍住,政保科長牛勝彪下令給我戴上背銬,幾個人架著我的胳膊連拖帶拽將只穿著毛褲拖鞋的我拖上停在八十米以外的汽車上,綁架到高邑縣看守所。公安局副政委薄春元和多名警察又非法抄了我的家,從我家搜走了一本龍華經。在看守所有一警察告訴我要對我判刑。在看守所我絕食絕水抗議迫害,被七八個男犯人強行把我抬出去並死死按住,醫務人員從鼻孔裏插管,強行灌食三次,第四次又把我抬出去,弄得我全身抽搐,獄醫給我量血壓、聽心臟後,告訴我別動,說快要休克了,才把我送到醫院。第二天獄醫又要給我輸液,因找不到血管未輸成,獄醫告訴我,我的腎臟出了問題,回去花一萬元也治不好。在二零零二年元月五日傍晚讓犯人把我背出去,在門口接我的丈夫看到我時,一下就哭了,問看守所的警察,幾天時間她怎麼成了這樣了。在往回走的路上,開車的司機不斷地喊我:嫂、嫂。生怕我死過去。

被停止工作、停發工資近十五年

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我正在糧食局辦公室上班,被糧食局局長翟貴興叫到他的辦公室,告訴我勞動人事局李俊梅(幹部科長)電話通知不讓我上班了。我說為甚麼不讓我上班,翟局長說,姜(欣河)書記(縣委副書記)說過,先讓她(指我)回去,以後再讓她回來。回家後,我曾連續三次去找姜欣河副書記,不但沒找到,卻招來了政保科長帶幾名警察到我家騷擾。我就這樣被無辜停止了工作,停發了工資。我無數次的申訴無果。原因是江澤民授予610領導小組極大的、超越了現有的黨和政府行政範圍的權限。各級領導自始至終一直在聽610的指使,條件是所謂的「轉化」才能給我解決。

二零一零年,我已到了退休年齡,至今連退休也辦不了。在無奈的情況下,我們兩次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想通過法律解決,特別是最高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的通告發表後,我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再一次向高邑縣法院遞交了訴狀,結果又被拒絕及不立案又不給文字東西。其根本原因是罪魁禍首江澤民的邪惡指令還在實施中,江澤民害了多少還在執法犯法的公檢法及政府官員。所以江澤民這一踐踏法律的罪魁禍首不繩之以法,不解體這個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何談依法治國,依法執政。

無數次被騷擾,七次非法入宅欲綁架

從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開始,我就成了被迫害的重點,被公安警察無數次的騷擾,電話被監控,每到所謂的敏感日,被限制人身自由,就連我在單位值班,警察也要到單位去看看我,不讓我出縣,那時我的精神壓力極大,一聽到電話響、警車叫心就跳個不停。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日上午,警察到我家欲綁架我,當時我沒在家,他們走了。十點左右我剛回家,公安就來我家敲門,丈夫沒給他們開門。為了躲避迫害,他們走後,我從後面小道想儘快離開家。可剛從家中出來,走到北街村邊,被蹲坑的警察截住,在去公安局的途中我走脫。公安就在我家附近安排眼線監視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我回到家中,被監視我的眼線看見,二十二日晚政保科長耿錦書帶領四名打手竄到家中要綁架我,我以自己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為由而拒絕開屋門。耿錦書手執板凳將我所在的屋門上面的窗戶玻璃砸壞,將門弄開,他們追到我二樓樓頂,逼的我要跳樓時,才停止追我。但還不罷休,並惡狠狠地叫囂:今晚我們就不走了!指使打手回去叫人,並囑咐穿上大衣,守好樓後窗戶,我想法走脫,才未被抓走。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上午,縣委副書記姜欣河將我的丈夫叫到縣委,要丈夫與早在縣委等著的幾名男女公安警察一塊去我家中,要綁架我到河北省洗腦班。因我沒在家,警察在我家一直等到下午一點多才走開。我被迫離家出走,被610、公安不法人員到處追捕,還逼著我的丈夫帶著610辦公室主任李愛軍和公安局副政委薄春元等多名警察到我的親戚家找我,還挑撥讓我的丈夫給我離婚,還找到我的母親逼,因沒找到人,才未得逞。

二零零二年七月九日早上五點左右,縣公安局警察十多人到我家欲綁架我到河北省洗腦班,當時警察有在我家廚房頂的,有在院子裏的,有在門外的,我不配合他們,隨後縣委副書記李連平、副縣長李豔菊、公安局局長李清章、檢察院檢察長也來到我家,要綁架我去洗腦班,我堅決抵制,並揭露他們對我的違法犯罪行為,才未得逞。

二零零二年九月一個星期四的晚上約八點多,公安局政保大隊長牛勝彪帶一夥警察到我家欲行綁架,幸虧我沒在家,才未得逞。還在我家周圍安排人監視我。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五日晚上我回到家中,二十六日上午政保大隊長牛勝彪領多名警察闖入我家要綁架我,在家屬的嚴厲斥責和保護下,未被抓走。他們在離開我家走到家門口時,牛勝彪出手用拳頭杵在我丈夫的右臉上,當時丈夫被打的右臉火辣辣的痛。後來我得知他們把我已報批勞教,公安一直在企圖綁架我,公安警察為了抓我,牛勝彪等人曾在我家胡同口附近蹲坑十天,我被逼的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三年。

大約是二零零一年,多名警察半夜翻牆到我家要綁架我,因為我沒在家未得逞。
警察多次到我家欲綁架我,我的家屬整天提心吊膽,在恐慌與悲憤中度日。

丈夫提出離婚 母親含冤離世

二零零一年七月底,高邑縣610、公、檢、法、組織部、紀檢委等部門參與,強迫全縣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修煉的保證,不寫就被綁架看守所。我為躲迫害離家出走,縣委副書記姜欣河讓不修煉的丈夫任宗璞找我,找不到。姜欣河副書記讓民政局局長梁新民通知丈夫不讓他上班了。梁新民還在民政局召開的會議上宣布丈夫被停止了工作。

我丈夫在民政局工作了二十年,本來業務熟練、威望高,人們都認為是接替局長職務的丈夫,曾在廁所裏要上吊,而且民政局多次會議上都提到法輪功,使他更抬不起頭來,二零零二年五月被調出了民政局。

丈夫受到極大的打擊,下有兩個正在上學的孩子,上要撫養年邁的老人,利益上的損失,名譽上的傷害,面對這殘酷無情的迫害,丈夫痛苦至極,無法承受那樣的壓力,被逼的走投無路,只好找到我的母親,提出要跟我離婚。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和母親申保英一塊到北京上訪,半路被劫持到北京大興看守所,我被一女警強行搜身,連內褲都被搜查。後被裝進囚車送往豐台體育場,母親嚇的渾身發抖。不知又往哪押送時,半路走脫。回家後,我和小弟王根強、妹妹王俊平被劫持到公安局,母親被公安局警察劫持到縣招待所非法關押。從此我們家成了被迫害的重點。母親精神上承受著巨大的壓力,特別是公安對我多次的抓捕,使她整天提心吊膽,一聽見警車叫心就跳,致使她吃不下飯,身體越來越弱,後來兩眼看不清東西。二零零五年八月又患腦血栓住進醫院。一次在醫院看見我在她床前,她哭著要我立即離開,怕惡人把我抓走。睡夢中老人多次驚醒,說邪惡又在迫害,一次她大喊著「邪惡(指七、八個惡人)追到門口來了,邪惡在抓我!」七十一歲的母親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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