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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不能正常生活 安徽銅陵市一家三口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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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銅陵學院七十歲的葛年宏,被扣發工資十二年,不給辦退休;妻子、兒子被勞教迫害,十二年不能正常生活。一家三口六月二十八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法院,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責任,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以個人意志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違背了國家憲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實行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致使數以百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現將我們一家三口被迫害的經歷陳述如下:

一、葛年宏:十二年被扣發工資,不給辦退休

一九九五年第一學期,有一天課間一位學生給我一本《轉法輪》,看時感覺和其他的書不一樣。看《轉法輪》感到內心一震一震的,有一種說不清的新奇。於是一九九六年九月十日我決心修煉法輪功。修煉時間不長,就感到頭頂有東西在轉,身體有時熱、有時冷,再煉一段時間身體變得輕飄飄的,又過了一段時間,原來患有的胃炎、十二指腸潰瘍、頭痛、失眠等症狀都一掃而光。修煉法輪功,不僅使我身體發生了很大變化,思想道德品質也得到了很大提高,在遇到矛盾時,不去怨別人,找別人的不對,而是找自己的不足,看自己哪裏錯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二零零一年九月六日--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五日,當地「610」政法委、國安等一夥人把我和其他同修抓到洗腦班,每個人都有一個包夾二十四小時跟著,不准與其他人交談,限制自由,強迫看污衊誹謗法輪功的錄象資料。然後強迫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四書」,每天威逼、恐嚇。有的甚至把法輪功學員的孩子叫來,跪在面前哀求其放棄修煉法輪功,致使此同修受到嚴重的精神傷害,出現不正常的狀態。

二零零三年暑假期間外出去兒子所在城市,準備回家時有同修告訴我們,「610」要抓我們,並派人房前屋後監視,在沒有找到我們的情況下,還派人到兒子所居住城市進行騷擾。這種情況下,我和妻子不得不離開家。之後的十二年不給發工資,不給辦退休,沒有退休金,而且外出企圖抓捕我們所用費用都在我妻子姚玉蓮的退休金中扣除,經濟和生活上受到嚴重傷害。這些年當中,他們還經常到我的親戚家中騷擾,並追問我們的下落。

二、妻子姚玉蓮:被非法勞教、十二年都不能回家正常生活、退休金去年也停發了

一九八零年,我得了腎炎,經治療好了,但是第二年又犯了,以後轉為慢性腎炎,打針過敏,只能吃中藥,不知吃了多少中藥都不見效,而且不能勞累,還要吃好的。一九九六年,我幸運得到了法輪大法,每天早上堅持到煉功點煉功,然後去上班,晚上到學法小組學法,每天如此,我的身體越來越好,不久困擾我十幾年的腎炎就痊癒了,從修煉至今十九年身體一直都很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不准煉法輪功,我說這麼好的功法,怎麼不給煉呢?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為了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我到北京去上訪。到了天安門廣場,警察到我身邊問「你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他們一夥人就把我拉到警車上,用電棍打我,嘴裏還說著「叫你煉」,然後把我送到一個房間,又是照相又是按手印。我說「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讓煉?李老師給我們祛病健身的,教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你們怎麼能說是『×教』呢?」另一個警察說「你不要說了」,然後他們叫了一輛出租車,把我送到一幢大樓的地下室,裏面已經有十幾個大法弟子了,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給上廁所。我被關了五天,後來單位來人把我帶回到當地派出所,後又被送到看守所關了一個多月,交了一千元錢,取保候審,才讓回家。

回家後,中共不法人員不斷打電話騷擾,四月份,打電話讓我到派出所一趟,說「沒有甚麼事」,結果我被騙到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就把我先送到看守所,第二天送到安徽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丈夫回家發現我不見了,就到派出所要人,才知道我被非法勞教了。

到了勞教所,我們被安排和吸毒的勞教人員關在一起,整天二十四小時看著我們,連上廁所都跟著。每天都有警察來叫我們放棄修煉法輪功,我說「不行,我身體不好,現在修煉法輪功好了,不能放棄。」後來同修越來越多,房間不夠住,我被關到一個小房間,二十四小時有人看守,並且讓一些「邪悟」人員來「轉化」我,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寫「三書」。我被迫寫了「三書」後,每天強迫我們看污衊和誹謗法輪功的錄像片,寫體會。每天上午還要強制勞動。二零零二年我回家後,家門口仍然有人盯梢,連上街買菜都有人跟蹤。

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我和丈夫從兒子家回來,發現有警察在門口,我們沒有回家,得知「610」人員想抓我們,被迫離家出走,十二年都不能回家正常生活。退休金去年也停發了。

三、兒子葛春:被勞教、強制洗腦迫害一年

本人一九九八年暑假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按照真、善、忍要求做個好人。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我被610、國安等人抓捕,關在南京市江寧開發區派出所一夜;十八日被轉到南京市江寧區看守所,被關押兩個月左右,期間我及整個監室人員都被要求完成定量的手工勞動塑料花、彩燈等。

後來被轉到江蘇方強勞教所(江蘇省專門關押男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之一)。在勞教所期間,所有法輪功學員都曾經被關在叫「康復樓」的一棟小樓裏實施強制轉化。「康復樓」裝有鐵門鐵窗,我們每個法輪功修煉者被單獨關在一個房間裏,每個房間有三個人,二十四小時看管。沒有電視報紙和其他讀物,不准打電話,沒有鐘錶,不知道時間,完全和外界隔絕。每天勞教所會有專門的警官一個或多個,帶到專門一個房間,用歪理或體罰手段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有時會被罰站,有時會挨打,有時用親人相威脅。回到住處,被強制坐在一個小板凳上,喝水、吃飯、上廁所等日常行為都要得到包夾的允許,睡覺也要得到包夾的允許。

被迫寫「四書」後,被轉到四大隊(專門看管法輪功學員的大隊),被要求經常觀看污衊和誹謗法輪功的錄像和書籍,經常被所謂「上課」,被要求接受洗腦式教育,並每天要求寫讀後感、觀後感等思想彙報,定期要求寫污衊法輪功的文章。每個監室有包夾看管,外出上廁所、洗漱、吃飯、打水等任何活動都必須有包夾允許和陪同。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近一年的時間中,身體上雖沒遭到嚴重迫害(相對而言),但本人及家人的精神都遭巨大傷害。被綁架當時,妻子已經懷孕八個多月,女兒出生及妻子坐月子都無法陪伴。回家後,回原單位工作,因一年時間沒有上班,工資待遇大幅下降,並且限製出境,不允許辦理護照和港澳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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