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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丹東市三位法輪功學員的親人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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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丹東市東港市法輪功學員郭運蘭、騰秀玲、劉品彤,現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女子監獄,均遭受殘酷迫害,一度生命危急,她們的親人近期控告江澤民犯下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

被告江澤民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 「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家屬深受其害:

郭運蘭女士,54歲,戶籍所在地東港市長山鎮新升村張家堡組,曾被非法抄家3次;拘留2次(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各1次);被非法勞教1年;被判刑2次,合計6年;被非法洗腦多次、遭酷刑折磨。郭運蘭現被迫害致腦梗偏癱,現在還被關押在瀋陽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迫害。

騰秀玲女士,49歲,戶籍所在地丹東東港市新興區土方村,曾三次被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判刑 3年6個月,後被迫害失去語言能力,現在還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女子監獄。

劉品彤女士,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給人講真相被綁架,遭惡警酷刑逼供;關進丹東看守所後,被惡警強迫幹超負荷勞役、罰站、剝奪睡眠、被身體捆綁在床上多日等,後被迫害致肛門出血不止。八月十日被丹東振興區法院非法誣判八年。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家人看到劉品彤在瀋陽739(部隊)醫院(遼寧女子監獄定點醫院)瘦得皮包骨頭,身體四肢像四根木棒,說話一點氣力沒有,惡警仍然將劉品彤的四肢用繩子繫馬蹄扣固定綁在床上。

因此,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郭運蘭親人在控告書中所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東港市受害人郭運蘭女士,修煉法輪大法以後對家人對誰都好,對誰都非常善良,一家人幸福和睦。在中共邪黨殘酷打壓迫害法輪功十四年中,她卻被東港市「610」操控公檢法綁架六次,非法拘留一次,勞教一次,判刑二次,合計四年零半個月。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二日,郭運蘭去北京證實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東港市長山派出所惡警非法罰款三千元,不給收據。同年九月,郭運蘭再次遭綁架,被非法批勞教一年,送進瀋陽馬三家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郭運蘭被非法洗腦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郭運蘭被東港市國保大隊王潤龍與花園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關進東港看守所。同時被非法抄家,惡警搶走十幾本法輪大法書籍。郭運蘭在看守所與其他大法弟子一起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被看守所女管教惡警紀皓潔搧耳光毒打。公安局政保科長王潤龍捏造事實,將郭運蘭提交檢察院。東港市公、檢、法合謀將郭運蘭非法判刑三年,投進瀋陽大北監獄(後改瀋陽女子監獄)。郭運蘭在監獄再次被強制洗腦,遭各種體罰、酷刑折磨等迫害,導致後來神志不清、失憶等狀態。出監後,郭運蘭繼續學煉法輪大法,身體又恢復了健康。

二零一零年九月遭綁架講起。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上午,法輪功學員郭運蘭去東港長山鎮親戚家串門,途中給過路人講法輪功受中共栽贓迫害的真相,被惡人誣告。郭運蘭從親戚家往回返的途中,路經東港市長山鎮派出所時,被惡警綁架。惡警將郭運蘭綁架到警車上,拉到她家非法抄家,將家中的大法書籍、資料等東西搶走。 郭運蘭被綁架到長山鎮派出所後,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潤龍親自趕到派出所指揮審訊郭運蘭。郭運蘭因不配合配合邪惡而被投入丹東看守所。一個月後,國保大隊王潤龍在長山邊防派出所所長吳大龍、指導員劉明濤、副所長孫洪寶等人的配合下,又以完全捏造的事實與罪名,將郭運蘭非法提交給東港檢察院。

同年十一月初,東港檢察院惡人曲紅玲(多次非法起訴迫害法輪功學員)與東港市國保大隊大隊長王潤龍、長山邊防派出所所長吳大龍、副所長梁傳偉等人合謀偽造事實,將郭運蘭非法提交給東港法院。同年九月十二日起,郭運蘭一直被關押在丹東看守所,十一月十九日,郭運蘭遭看守所惡警毒打後,陰道大出血,危及生命,被送到丹東婦女兒童醫院搶救了一天一夜,丹東看守所打電話給東港市法院,時任刑事庭長辛吉輝等人去丹東婦女兒童醫院調查核實後,以「取保候審」的名義將郭運蘭放回家。同時逼迫郭運蘭的丈夫於軍做「擔保人」,並強迫於軍在「擔保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郭運蘭回家後被監視居住。

同年十二月底,東港法院以「證實身份」為謊言,兩次傳訊郭運蘭。多年來,郭運蘭因多次被東港市公、檢、法綁架(四次)拘留(二次)、勞教一年、判刑三年,不知道他們又要搞甚麼名堂,除了害人,他們沒有好事,所以就沒順從他們。隨後,東港市公、檢、法因郭運蘭沒去法院,合謀構陷迫害郭運蘭,在互聯網上發「通緝令」,誣陷郭運蘭是「逃犯」,為綁架郭運蘭製造藉口。

二零一一年六月下旬,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政治處主任沙月霞和國保支隊「反×教大隊」大隊長闖入郭運蘭家,進門就說是「逃犯」,並說郭運蘭已被判刑,現期屬監外執行。逼迫郭運蘭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被郭運蘭當即拒絕。

惡警杜國軍和沙月霞見郭運蘭不順從,當即出手綁架郭運蘭。郭運蘭屢遭非富迫害,多次出現失憶、神志不清的狀態。此前因東港市公檢法與當地邊防派出所的連續騷擾迫害,郭運蘭身體始終沒有恢復正常。所以在被強行推上警車時,郭運蘭當即昏倒在地。

就在這種情況下,杜國軍和沙月霞把郭運蘭推上警車,同時綁架了丈夫於軍。夫妻二人一起被拉到丹東國保大隊。杜國軍和沙月霞讓郭運蘭在他們偽造的誣蔑法輪大法、強迫放棄修煉的「假保證書」上簽字,可郭運蘭當時出現昏迷、神智不清的狀態,杜國軍和沙月霞就逼著郭運蘭的丈夫於軍來代替簽字,威脅於軍:如不簽字,就要把郭運蘭再次劫持到丹東看守所。想到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郭運蘭遭丹東看守所的警察毒打,後被迫害致大流血,險些失去生命,於軍只好違心的順從,只好按照他們的要求,在他們事先寫好的東西上簽了字、按了手印。惡警杜國軍和沙月霞得到了於軍的簽字後,將他們夫妻又拉到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又逼著於軍在「擔保書」上簽了字,才將二人放回家。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東港長山邊防派出所指派警察梁傳偉等人到郭運蘭家,告訴其家人說,郭運蘭的案子在二零一零年底就到東港法院了。因為郭運蘭身體有病,法院不給判了,現在案子又給退回到辦案單位,現在是我們接手辦這個案子」,叫郭運蘭跟他們到東港檢察院去簽字「結案」。郭運蘭信以為真,被梁傳偉拉到東港市檢察院。

到了檢察院以後,一個矮個子瘦男人(郭運蘭不認識) 拿來一張空白紙,上面一個字也沒有,逼著郭運蘭在這張空白紙上簽名、按手印。郭運蘭記住了當時她身邊就兩個人:一個是給她空白紙的矮個子瘦男人,另一個就是騙她去檢察院簽字的警察梁傳偉。郭運蘭弄不懂,紙上一個字沒有,為甚麼要再空白紙上簽字,就問:在這上面簽字幹甚麼?二人回答:簽了字,就不通緝你了了,你就自由了。郭運蘭當時神志不清楚,腦袋反映不過來,沒有識破他們的伎倆,在他們的逼迫下,稀裏糊塗在空白張上簽了字、按了手印。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六日,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局法制科、長山邊防派出所、東港檢察院、東港法院等部門得到了郭運蘭按的手印和簽字之後,又從新偽造了事實與罪名,再次給郭運蘭非法判刑。

同年九月二十日,郭運蘭夫妻又被梁傳偉騙到東港法院,去去到之後接到一份「起訴書」,東港市法院強迫夫妻二人簽字,同時被告訴要在「十月一」之後給郭運蘭非法判刑。同時用「擔保人」的名義來威脅於軍,要於軍保證看好郭運蘭,否則追究他的責任。「起訴書」滿紙謊言,其中將郭運蘭的丈夫和女兒非法判刑郭運蘭的「證人」寫到這份非法「起訴書」裏。於軍做夢沒有想到這些中共教育出來的公、檢、法不法之徒,迫害好人的手段如此卑劣,視法律為兒戲。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警察梁傳偉又以同樣的手段,將郭運蘭母女騙到東港法院去簽字,謊稱給郭運蘭「保外就醫」,梁傳偉向郭運蘭保證,去法院簽字百分之百是給郭運蘭保外就醫,簽完字就回來,保證沒有甚麼不好。郭運蘭的女兒在梁傳偉的一再保證下,再次信以為真,真的以為簽完字母親就不再受迫害了。梁傳偉驅車在法院門口等候。母女被騙到法院,簽完字以後,刑事庭長李新田宣布要給郭運蘭判刑,並且威脅郭運蘭道:你要是配合我們,保證以後不煉法輪功了,就給你輕判,不配合我們,就給你重判!郭運蘭原以為是來辦理「保外就醫」的,萬沒想到被騙到這裏,接受他們的非法誣判的。在巨大的精神打擊、刺激下,郭運蘭當即昏倒,肢體不靈(偏癱)。郭運蘭的女兒立即質問梁傳偉:「你不說來簽字,給我媽保外就醫嗎?!」梁傳偉回答:我不知道是給你媽判刑。

東港市法院李新田等兩男一女、三名流氓法官,強行將肢體不靈郭運蘭架起來,推上警車,郭運蘭的女兒跟著跳上車,看到母親倒在車座上。流氓女法官逼她下車,不許她陪在郭運蘭身邊。梁傳偉給「說情」,李新田同意她留在車上。郭運蘭被拉到丹東振興區肛腸醫院體檢送看守所,醫院查出郭運蘭有嚴重的腦梗病症狀,血壓高達220。丹東看守所因郭運蘭身體狀態危重而拒收。流氓法官李新田等人,拉著郭運蘭返回東港市,到東港市中心醫院偽造了一個假診斷,於當日下午再次將郭運蘭送進丹東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東港法院非法庭審郭運蘭。郭運蘭在肢體不靈的情況下,雙手、雙腳被銬著,戴著手銬、腳鐐,被架到法庭。在場旁聽的都是丹東市政法委、「610」、丹東國保支隊和東港市公檢法的人,據說遼寧省「610」也來人了。郭運蘭家只有郭運蘭女兒一人參加旁聽。

在法庭上,流氓法官李新田問郭運蘭:你認不認罪?郭運蘭回答: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我有甚麼罪?李新田立即打斷:好了,不要再說別的了,就說你認不認罪?郭運蘭回答:我沒有罪。隨後,東港市法院以完全捏造的事實給郭運蘭非法構陷誣判三年。據說原定給郭運蘭判二年,因為杜國軍給加的「逃犯」這個罪名,又給郭運蘭加判一年。同年八月二十一日,丹東看守所與東港法院合謀,在不通知家屬、不給家人判決書的情況下,將郭運蘭劫持到遼寧瀋陽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迫害。

東港法院至今不給家人判決書,家人找派出所、找法院去要都不給。為此,家屬從北京聘請正義律師為其無罪辯護,幫助查明將郭運蘭迫害致殘的兇手。

郭運蘭目前被關押在遼寧瀋陽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地址在原馬三家勞教所)。看押郭運蘭的兩名警察警號:男,2108358 ; 女,2108713 。

郭運蘭身體偏癱,兩腿已經不能走路,被人架著,身體和精神狀態都很差。看押警察說,郭運蘭已夠 「保外就醫」條件,但因她拒絕「轉化」,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監獄不給「保外」。家人聘請律師幫助了解郭運蘭冤獄情況,遼寧瀋陽女子監獄至今拒絕律師會見郭運蘭。從二零一四年六月至今,遼寧瀋陽女子監獄一直拒絕律師會見郭運蘭。

滕秀玲親人在控告書中所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東港市受害人滕秀玲於2009年12月 22 日,遼寧東港市公安局將受害人騰秀玲綁架,迫害致命危,當日放回家,後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非法立案。2011年3 月15日,東港市公安局再次綁架滕秀玲,再次將其迫害致命危,當日「取保候審」放回家;3月18日又以同樣罪名,再次將滕秀玲非法起訴。 2013年6月 25日,丹東國保支隊杜國軍帶領多名警察再次將滕秀玲綁架, 6月 26日,東港市公安局非法逮捕滕秀玲,並將其交東港檢察院。東港市檢察院向東港市法院起訴立案。2013年9月16日,東港市法院秘密下判決,以非法捏造的 「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將滕秀玲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劫持到遼寧瀋陽女子監獄醫院裏迫害至今。

一、滕秀玲第一次被無辜綁架迫害的過程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三點,東港市公安局的多名警察在法輪功學員滕秀玲家附近蹲坑,早晨六點鐘左右,六名警察衝進家中,暴力綁架滕秀玲,同時抄家搶劫。由於驚嚇過度和警察的暴力廝打,滕秀玲當即身體抽在一起,神志不清。

就在這種情況下,幾名警察粗暴地將滕秀玲抬上警車,拉到丹東振興區肛腸醫院(丹東迫害法輪功定點醫院)強行體檢,要將滕秀玲非法拘留。醫院檢查聲明滕秀玲的病情很重,時刻都有生命危險,叫警察趕快將人拉走。警察硬說滕秀玲是裝出來的。醫生很氣憤,逼著警察寫保證、簽字、畫押,否則不收。警察知道自己在耍流氓,只好將滕秀玲接回家。

滕秀玲回家後長達十二天不省人事,滴水不進。滕秀玲後被非法起訴。

二、滕秀玲第二次被綁架迫害的過程

二零一零年八月中旬,東港市大東公安所(以前叫分局)欲再次綁架滕秀玲,幾次打電話叫滕秀玲去大東公安所,說要歸還他們抄家搶走的東西,滕秀玲知道這是他們以前綁架法輪功學員慣用的手段。今日又在耍花招兒,滕秀玲沒有配合。

九月一日,滕秀玲家所在的村治保主任被指派到滕秀玲家查看身體情況。當時滕秀玲上街,在出租車上正好與本村婦女主任楊玉萍相遇,此人當即打電話給正在滕秀玲的村治保主任,二人合謀構陷將滕秀玲惡意舉報,隨後滕秀玲被非法通緝。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中午,大東公安所八、九名警察闖入家中,再次暴力綁架滕秀玲。滕秀玲在反抗非法迫害中,病情復發,身體抽在了一起。警察不顧死活,將她再次拉到丹東振興區肛腸醫院強行體檢,醫院再次查出滕秀玲病情很危險,但是,警察無視醫囑,義無反顧的將滕秀玲拉到丹東看守所。丹東看守所因滕秀玲病重而拒收。

警察打電話請示所長宋詩文(現任東港市公安局副局長)後,又將滕秀玲拉回大東公安所。幾名警察將滕秀玲抬進大東公安分局辦公樓內,放在水泥地上躺著,滕秀玲全身不停地抽搐著,警察還不時的去腳踢滕秀玲,就說滕秀玲是裝出來的。直到下午五點三十分,才打電話叫家人去接。

滕秀玲的妹妹去到一看,見姐姐躺在冰涼的水泥地上抽在了一起,卻沒有人管,就質問警察:為甚麼這樣對待修煉法輪功的好人?一名警察二話不說,伸手就去打滕秀玲的妹妹。滕秀玲的妹妹大聲高喊:「警察打好人了!警察打好人了!」該警察才停手。滕秀玲回家後煉功多日才康復。

三、滕秀玲被構陷判刑的過程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即滕秀玲被放回家的第三天,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指派大東公安所警察到滕秀玲家,欺騙滕秀玲及家人:「已經撤銷對你的通緝,你就在家煉吧,以後我們不抓你了。」 事實上,滕秀玲已被他們合謀非法起訴到東港檢察院。此後,大東公安所的便衣警察一直跟蹤監視滕秀玲。

八月三日,一位姓於的男人到滕秀玲家,自稱是東港法院的人,叫滕秀玲跟他一起去東港法院去簽字,說是「履行程序」。滕秀玲知道他們又要作惡,就沒有配合。並且勸告他,大法弟子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迫害大法弟子違背國家法律,更是逆天而行,違背天意,害別人、害自己。此人聽後走了。

九月五日,這個人又來滕秀玲家,還是叫滕秀玲跟他到法院去簽字。滕秀玲和家人再次向他勸善,告訴他法輪大法教人向善,按照 「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全世界都知道大法弟子是好人,都擁戴、支持本國人民修煉法輪大法,唯獨中共打擊迫害法輪功。請你了解法輪大法真相,不要再跟隨著去迫害好人。「善惡有報」是天理,將來被清算的時候,後悔莫及。於某非但不聽,反而威脅滕秀玲和家人:說如果不去,可以讓公安局來人,十個,二十個,五十個,有的是人」說完就走了。

九月六日,於某又來滕秀玲家,態度改變了,又換了一種說法:「你的案子跟別人不一樣,因為你有病,為了結這個案子,所以我才一個人到你家來了。你要不相信,叫你家老人跟我去一趟也行。」意為滕秀玲有病,去法院簽個字就不判她了。與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郭運蘭所用語言和手段是一樣。以往的迫害事實證明,這是騙局,滕秀玲和家人誰也沒去法院。

九月十八日上午,於某又來滕秀玲家,叫滕秀玲在家等著,哪兒都不要去,說下午他將帶一位女士來跟滕秀玲談。當日下午跟來一位女人,對滕秀玲說:「你以前的那些資料(指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從滕秀玲家抄家搶走的真相資料、耗材等),你就應該為你的信仰付出代價。」說著,逼迫滕秀玲在他們偽造的東西上簽字。滕秀玲拒絕簽字,但心裏一緊張,舊病復發,身體又抽起來。此時,那位女人就強迫滕秀玲的老父親代替簽字,否則就要將滕秀玲抓走(當時已有警察在滕秀玲家附近蹲坑)。老人怕他們幹出更缺德的事來,被迫順從了他們。簽的是甚麼字,幹甚麼用,上面寫的都是甚麼,老人都不知道。這兩人走以後,滕秀玲被迫流離失所。

四、滕秀玲被迫害失去語言能力

丹東國保支隊勾結東港市公安局、丹東國安支隊,對法輪功學員滕秀玲女士長期監視居住,並在互聯網上發通緝令,非法抓捕滕秀玲,滕秀玲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午,惡警杜國軍得知滕秀玲與家人在丹東金元寶商場購物,帶領六、七名警察衝進商場,將滕秀玲暴力綁架。杜國軍流氓撒野般的將滕秀玲拖到商場四樓步行樓梯甬道裏(顧客走電梯,不走這裏),又從步行樓梯一直拖到商場樓下的台階上。滕秀玲的鞋被拖掉,身體多處被拖傷。光天化日之下,杜國軍等多名惡警將滕秀玲強行拖進警車,滕秀玲姪女、外甥女跑到車前阻止惡警逃跑,被杜國軍抓起來,甩出幾米遠,摔在地上,兩個女孩子的手、腿、臂均被摔傷。滕秀玲妹妹過去阻止,被杜國軍抓起來,狠狠摔到水泥台階上,食指骨被折斷,臀部和兩腿被摔傷。滕妹來不及站起來,就在地上往轎車跟前爬,被惡警杜國軍狠狠地踹了幾腳,再次將她抓起,甩在一邊。商場樓下是丹東步行街,來往行人很多,當時有三、四百名圍觀群眾目睹了惡警杜國軍等人的殘暴惡行。

杜國軍將滕秀玲拉到振興區肛腸醫院強行體檢。當時滕秀玲身體被拖傷,精神受到巨大刺激,拉到醫院時,身體抖動不止,不能自述。體檢後,而後又將她拉到丹東國保支隊暴力毒打。滕秀玲告訴律師,當日下午四點左右,她被拉到丹東國保支隊,被禿頂警察(杜國軍)毒打致抽風。

丹東看守所說滕秀玲是當日下午五點鐘被送進看守所的。那麼,滕秀玲就是身體還在抽風的狀態下被送進看守所的。滕秀玲還告訴律師,她當日被送進丹東看守所後,遭副所長張麗毒打。那麼,就是滕秀玲還在抽風的時候繼續遭受毒打。

杜國軍與東港市公安局勾結,當日將滕秀玲非法批捕,次日非法起訴。東港市國保大隊高峰、徐永和與東港市大東公安分局辦案警察賀炫凱(現任黑溝派出所副所長)、李超亮、孫成道等(辦案)人,當日脅迫杜國軍將滕秀玲送進看守所。

律師去瀋陽女子監獄會見滕秀玲了解到,滕秀玲被杜國軍一夥暴力綁架到轎車上以後開始抽風,當日抽風長達十多個小時。滕秀玲被拉到丹東國保支隊,惡警杜國軍將滕秀玲毒打一頓。後將滕秀玲拉到丹東振興區肛腸醫院監區體檢。據調查核實,滕秀玲被杜國軍一夥暴力綁架、殘酷毒打後,拉到醫院體檢時,身體始終顫抖不止,且失去自述能力。但是杜國軍告訴別人說這一切都是滕秀玲自己裝出來的,並說是醫院裏的體檢醫生告訴他的。

滕秀玲被送進看守所後,還在抽風的情況下,丹東看守所女所副所長張麗(女)又毒打滕秀玲。滕秀玲被暴力綁架、連續遭受殘酷毒打,抽風不止,直到呼之不應,人事不省,被送丹東振興區肛腸醫院監區醫院打氧氣搶救。七月一日,躺在滕秀玲身邊的吸毒犯人自殺,滕秀玲被驚嚇抽風長達十個多小時。看守所惡警毫無人性,說滕秀玲是裝的,因此不給治療,滕秀玲從此完全失去語言能力。

丹東國保支隊惡警孫雲濤、沙月霞、杜國軍、鄒德東、唐殿良等人合謀偽造事實,勾結東港市公安局將滕秀玲非法提交東港市檢察院。八月八日,東港市檢察院依據他們偽造的事實將滕秀玲非法起訴到法院。九月十六日,東港市法院不開庭,也不通知家屬,秘密下判決。李新田、帶著非法判決書到看守所強迫滕秀玲在上面簽字。滕秀玲拒絕簽字。在惡人強迫之下,滕秀玲當即病情發作,口吐白沫,四肢抽到了一起。東港法院辦案人李新田、韓貴元等人拽過滕秀玲的手,強按著她的手,在判決書上按了手印。

十月十五日上午,丹東看守所為推卸責任做了充份的準備後,打電話叫家人到看守所去看望滕秀玲。他們以滕秀玲的名義,偽造了一封假信交給滕秀玲的丈夫,其內容是:滕秀玲不會說話了,是因七月一日那天看守所裏一名吸毒犯人自殺給嚇成這樣,還要家人謝謝他們,他們對滕秀玲很好…… ,等等,滿紙謊言。家人隔著鐵窗看見滕秀玲身體瘦弱,雙手顫抖,不會說話,身體旁邊有惡警把守,無法與家人溝通。

一週後,丹東看守所又打電話,叫家人去看滕秀玲,且只准滕秀玲弟弟(未修煉)進去接見,家裏其他人不讓見。滕秀玲的弟弟進去後得知,上次接見之後,滕秀玲被秘密押送遼寧瀋陽女子監獄,監獄因滕秀玲病重拒收退回。惡警要求滕的弟弟向丹東看守所交三千元錢,說是給滕秀玲檢查病的,滕秀玲的弟弟當即拒絕。勒索不成,惡警又叫家人到當地街道社區開證明信,證明滕秀玲被在中共迫害之前得過「癲癇病」。滕秀玲修煉法輪大法十幾年,身體一直非常健康,從沒吃過一粒藥。滕秀玲現在的身體狀態完全是因為連遭惡警暴力綁架迫害造成的,街道社區的人也沒在現場,他們如何給證明?家人再次拒絕。惡警衝著她弟弟說:你們不開證明,我們自己去開!

十一月二十六日,丹東看守所與東港市法院、東港市新興街道合謀偽造假證明信,再次將滕秀玲送進監獄,關押迫害至今。

送進丹東看守所後,女所副所長張麗毒打滕秀玲,滕秀玲當天被摧殘抽風長達十多個小時,同年七月一日,同監室被關押的吸毒犯人自殺,滕秀玲受到嚴重驚嚇後抽風,抽風長達十多個小時,看守所警察無人理睬滕秀玲,滕秀玲從此失去語言能力。同年八月十二日,滕秀玲不省人事,被送到丹東振興區肛腸醫院(脅迫丹東惡黨迫害法輪功的定點醫院)搶救。負責主治醫生曹洪霞建議將滕秀玲送至專科醫院系統治療。但是,杜國軍指揮幫兇鄒德東和唐殿成構陷偽造事實,控制大東公安分局和東港市法院,給滕秀玲非法秘判三年六個月。同年九月十六日,在滕秀玲口吐白沫、四肢抽到一起的情況下,東港市法院惡人李新田、韓貴員等強按著滕秀玲的手,在判決書上簽上滕秀玲的名字。滕秀玲至今不會說話,仍被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醫院監區非法迫害。

劉品彤親人在控告書中所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東港市受害人劉品彤女士,修煉法輪大法以後對家人對誰都好,對誰都非常善良。在中共邪黨殘酷打壓迫害法輪功十六年中,劉品彤深受其害。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劉品彤給世人講真相,被丹東合作區公安分局及下屬前陽邊防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日晚被關進丹東看守所。次日下午,劉品彤被拉到丹東合作區公安分局酷刑逼供,丹東國保支隊杜國軍與合作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濤一夥殘酷毒打劉品彤。後被看守所惡警強迫幹超負荷勞役、罰站、剝奪睡眠、被身體捆綁在床上多日等,後被迫害致肛門出血不止。八月十日被丹東振興區法院非法誣判八年。同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劉品彤身體極其虛弱的情況下,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現被迫害生命危急。

一、劉品彤在瀋陽女子監獄「矯治大隊」遭受殘酷迫害

入監後,監獄惡警使用各種手段酷刑「轉化」劉品彤,其中包括對她長時間罰站、罰整日坐帶刺兒的小凳、不讓洗漱、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暴力摧殘、人格侮辱等等,強迫她放棄修煉法輪大法。

劉品彤入獄的第二天,被帶到監獄辦公室,一個戴眼鏡的女惡警問:為甚麼煉法輪功?認不認罪?劉品彤回答:「我沒有罪。」女惡警狠狠地說:「那你就等著吧!」 當天下午兩點,劉品彤被送到女監的「矯治大隊」。「矯治大隊」的主管科長叫郭曉瑞,教導員叫張磊,三名分隊長分別是李涵、馬一丁、謝琳。還有十個犯人包夾:李曉芳、徐迎梅、李晶春、孫羅豔、郭淑梅、劉偉、李秀蘭。這些惡警與惡人包夾都是沒有人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忍手段,達到無所不用的程度。

惡警郭曉瑞、張磊指使刑事犯惡人李曉芳、徐迎梅負責折磨劉品彤,他們讓劉品彤長時間的定位站著,在寒冷的冬天,站在冰涼的水泥地上,當日又來了月經,兩個犯人不讓她上廁所,讓劉品彤的月經順著褲子流。還不讓劉品彤洗漱、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不許劉品彤與任何人說話……

十二月十四日晚八、九點鐘,劉品彤在非人的折磨下,劉品彤被迫害的主意識恍惚,違心地抄寫了流氓惡警偽造的罪惡的「五書」。劉品彤已經宣布徹底作廢,一概不承認!

二、劉品彤揭露迫害遭殘酷的折磨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遼寧省監獄管理局人員到監獄檢查,劉品彤被帶到監獄三樓所謂「教育科」接受 「驗收」。劉品彤向檢查人員揭露了自己遭受的殘酷迫害。惡警李涵把劉品彤帶回矯治大隊,關到監舍裏,換了犯人孫羅豔、李晶春繼續折磨劉品彤。孫羅豔、李晶春逼劉品彤整天坐在一個小塑料凳上,凳子上有針狀的突起。兩犯人惡人強迫劉品彤必須腰板挺直的坐在小凳上,兩腿並攏,雙手放在兩腿上,一動不動的坐著,從早晨五點一直坐到晚上十點,有時更晚,同時逼迫劉品彤看中共偽造的誣蔑法輪功的罪惡錄像片,強行給她洗腦。

同年一月三十日,惡警又換了刑事犯人劉偉、郭淑梅來折磨劉品彤。二人軟硬兼施,逼迫劉品彤放棄對宇宙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劉品彤仍不轉化。一月十七日開始,惡警隊長李涵每天親自到監舍來「轉化」劉品彤,狠狠地說:「你一天不轉化,我就每天都來;你八年不轉化,我就陪你八年!」 威脅劉品彤,揚言要把劉品彤的兒子也給抓起來。二月二十日,劉品彤在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殘酷迫害下,違心地順從了邪惡。接著,惡警張磊又逼迫劉品彤每天都得寫一份所謂的「思想彙報」,以這種方式對劉品彤進行更殘酷的精神折磨。

三、劉品彤在遼寧女子監獄一監區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劉品彤被轉到監獄的第一監區六分隊,監區長張小兵與監區科長、分隊長合謀,安排多名犯人輪番夾控迫害劉品彤,禁止劉品彤與其他任何法輪功學員說話,一個眼神都不行。惡警不許她給家人、孩子打電話。姐姐、孩子去看望劉品彤,身體兩邊各有一個惡警隊長站在旁邊監視、監聽。

二零一四年九月,劉品彤的姐姐去監獄接見,看到劉品彤瘦得已經脫了相,身體極度虛弱。接見時,兩名警察在她身體兩邊站著監聽。劉品彤告訴姐姐:「你這是最後一次見我了,以後你不用來了。」劉品彤姐姐沒明白妹妹說話的意思,還以為妹妹是在生她氣。十月十一日前後,她姐姐再去接見,惡警謊說劉品彤不願吃飯,自己不能走動了,以此為由,拒絕接見。

四、遼寧女監一監區惡警蓄意草菅人命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劉品彤被送進遼寧瀋陽739(部隊)醫院(遼寧女子監獄定點醫院)。十月十六日,遼寧女監打電話叫劉品彤的姐姐去監獄,劉品彤姐姐被惡警帶到醫院看望劉品彤。惡警欺騙劉品彤的姐姐,謊說劉品彤不配合治療,所以才將她綁在床上,是為了讓她快點好。劉品彤姐姐信以為真,就默認了。惡警將劉品彤的四肢用繩子馬蹄口固定綁在床上,兩手和兩腳被繩子勒得腫成了饅頭。警察要劉品彤姐姐幫助劉品彤換衣服(但不許她們姐妹說話),劉品彤姐姐心痛萬分。她看到妹妹已經瘦得皮包骨頭了,身體四肢像四根木棒擺在床上一樣,說話一點氣力沒有。

十月十七日,遼寧女監一監區惡警在勒索四千元錢以後,答應給劉品彤保外就醫,要劉品彤姐姐再向監獄交三千元保外就醫鑑定費。劉品彤姐姐很困難,丈夫意外車禍受傷很重,正在本市醫院住院,家裏經濟十分緊張,連這四千元錢都是籌借的。劉品彤姐姐告訴他們,家裏再拿不出這麼多錢了,商量警察將劉品彤保外就醫放回家去治,已交的四千元,三千元作為鑑定費,剩下一千元作醫藥費,當即被惡警拒絕。

次日,惡警以劉品彤拒絕寫保外就醫申請、拒絕簽字為由,拒絕給劉品彤保外就醫。劉品彤姐姐急問:不是答應保外就醫的嗎?怎麼又變了呢?人都那樣了,還不給保外就醫,人要死在這裏,你們能負起這個責任嗎?惡警回答:送劉品彤到醫院來治病,我們做了全程監控錄像,而且醫院已查出她腎臟壞了,她現在死了,就是得病死的,屬正常死亡,監獄有死亡名額,我們沒有責任。

酷刑演示:銬在床上
酷刑演示:銬在床上

十月二十日,劉品彤正好住院一個星期。惡警見劉品彤的姐姐不再給錢,就說「劉品彤的病已經好了,各項指標檢查都正常,準備出院回監區。」惡警將劉品彤拉回監區以後,將家人給劉品彤存的買東西補養身體的四千元錢強行掠奪了,並停止家人兩個月的接見。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鼻飼)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鼻飼)

劉品彤被迫絕食反迫害,惡警把她四肢固定綁在「死人床」上,對她野蠻灌食,酷刑折磨長達兩個月。

直到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下旬,監獄打電話給劉品彤的姐姐,叫去監獄接見劉品彤。劉品彤被帶到接見室,姐姐看到劉品彤整個人瘦得已經沒有了人相,身體已經瘦成皮包骨頭了,沒有氣力,看上去人快要不行了!劉品彤很艱難的對姐姐講述了上述她被惡警殘酷迫害的事實。

目前,劉品彤仍在殘酷迫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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