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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揭東縣國土局土地估價師黃華傑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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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廣東省揭陽市揭東縣國土局土地估價師黃華傑於2015年6月1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前中共頭子江澤民。

黃華傑,是原廣東省揭東縣國土局建設用地股負責人,兼揭東縣地產評估中心負責人,技術職務「土地估價師」。也是揭東縣唯一的一名土地估價師。

以下是黃華傑的自述:

1999年「4•25」北京一萬多名法輪功修煉者中南海大上訪之後,江澤民即開始有計劃、有組織地利用權力綁架「政治集權」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在之後的5月8日和6月7日,分別非法發出秘密指令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大法修煉者,發出有關「現役軍人」、「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國家公務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規定,並下達了將參與修煉法輪大法的公務員「調離重要崗位」的秘密通知。這期間,我日常工作有關「審批建設用地」和「抵押貸款的土地評估」業務被停止,「7•20」之後,揭東縣開展「基準地價」評估工作,作為全縣唯一的土地估價師、最有發言權的人,我被禁止參與評估業務,調去參與其它毫不相干的事務。

1999年7月22日早晨,我們到往日煉功的煉功點煉功,被揭陽市公安局幾十名警察告知以後不准到外面煉功,當時帶隊的是新到任的揭陽市公安局長王學斌。其中一名警察向他報告說我是「教練」(他可能是事前被安排搞秘密調查的人員。其實老學員人人都有輔導新學員的熱心,他對我們不了解)。我向他們講了真相!

當天上午,280多名法輪功學員到揭陽市政府辦公大樓上訪,反映當日煉功點受到干擾的情況,並遞交了《給揭陽市人民政府的一封信》,請其轉呈國務院,要求給予廣大法輪功修煉者寬鬆的修煉環境,不要騷擾大法修煉者的正常煉功活動。

下午,各單位傳達了所謂的「中央」指示,提出了要同法輪功作鬥爭,要求法輪功修煉者要同法輪功「劃清界限」。在我參加的單位幹部職工會議上,當時的單位負責人不指名點到我是法輪功的「頑固分子」,要我認清形勢,要「與中央保持一致」。(我當天到廣場煉功及到市政府上訪,他們已將情況通報到揭東縣的主要領導、公安局和我所在的單位)

之後,縣委辦公室、政府辦、組織部、直屬黨委等單位隔三差五的派人到國土局了解我的動向,給國土局施加壓力,要我表態。當時的氣氛非常緊張,電視、報紙天天播報誹謗法輪功的節目。我寫了一份《我對法輪功的認識》給他們,正面向他們介紹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並指出「中共」媒體針對法輪功的報導完全「違背事實」,不切實際。希望他們轉告「中央」正確對待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

這期間,在揭陽市,所有參加修煉法輪大法的公務員都受到不同成度的迫害,被禁止煉功活動,通知到單位開會,以開除公務員職務等相威脅。包括已經離退休的原揭陽縣政府常務副縣長、人大副主任黃松謙,原揭陽縣法院院長林友,原揭陽縣體委拳體股股長、榕城區體委氣功協會秘書長陳舜。陳舜還在位於榕城區老幹部局的揭陽市「老游擊戰士協會」上受到會議組織者的攻擊。

1999年11月13日,我將事先編印好的《法輪大法利國利民》公開信,寄發給潮汕三市、揭東縣、榕城區和廣東省各級領導機關、有關單位以及他們的負責人,然後隨身帶一封寫給「中共」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的信,搭乘飛機到北京中南海上訪。

11月14日早晨,在中南海新華門,我遭到一群警察的綁架,在送往天安門公安分局府右街派出所呆一天之後,當晚7點多被送到北京西城看守所關押。11月17日,被帶到揭陽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關押在辦事處的密室。18日,揭陽市、揭東縣、榕城區、普寧市的警察將我們帶回揭陽。當時一同被帶回揭陽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榕城區的李妙杏、袁麗娜、林琪娜、張燕珠,揭東縣的鐘河江,普寧市的「魯智」等。

我被帶到揭東縣公安局,在了解我到北京證實法的真實情況之後,他們將我關押在公安局巡警隊的秘密地下室。20日下午,又將我轉至揭東縣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

期間,揭東縣召開全縣機關幹部會議,縣委書記陳文敏根據江澤民一夥指使,在大會上誹謗我的做法是在挑戰「共產黨」,說甚麼要開除工作,堅決打擊。會後,還以縣委、縣政府聯席會議文件「通報」全縣,印發至全縣各機關及鄉鎮單位。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縣公安局的2名股長、1名副局長,監察局的1名副局長,紀委的1名副書記,都前往與我「談話」,要我放棄修煉法輪功,脫離與法輪功的關係。縣政府的領導還要求我父親前往公安局協助做我的「工作」(我父親原來是縣人大副主任,曾受國家農業部委派援助海灣國家北也門,是農業專家,當時已退休)。

因為我堅持對法輪功的正信,因此,在我回家的一個星期後,由揭東縣監察局副局長陳項木與那位紀委副書記,到國土局分別召開「黨支部」會議和幹部職工會議,對我做出開除「黨籍」和工作的所謂「決定」。

由於當時的省委書記李長春在全省的「組織部長會議」上強調廣東不「處理」幹部和黨員。我的有關事情便被擱置下來,單位也照常發工資。2個月後,單位就只發基本工資,每月400多元。財務人員對我表示歉意,說是有關單位要求的,其實就是「610」人員搞的鬼。我說知道的,不要緊,請他們放心。

在江澤民連續3次給李長春施壓之後,2000年4月8日,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開除」了一批「黨員」(其實我心裏早已聲明「退黨」,後來公開做了「三退」);2000年9月20日,廣東省人事廳和監察廳聯合發文,第一次「開除」修煉法輪功的「公務員」。我都是其中的1名。(2000年7月21日,揭東縣公安局國安股長林某、盧某,警察盧某、蔡某等人到揭東縣國土局,要求國土局領導通知我到單位,然後綁架我到公安局巡警隊的秘密地下室關押,23日才叫我通知單位派車接回去,表現它們的淫威。)

我家住榕城區,戶口在榕城區。在我離開單位之後,榕城區公安局又多次對我進行迫害。

2000年12月20日夜,榕城區國安股長袁合歡等人,夥同榕華辦事處副主任楊國強以及居委會一幫人,非法竄至我家,搜家、搶走我的大法書籍、煉功音樂帶以及我學習《轉法輪》的一些心得記錄等。他們一夥還將我劫持到榕華派出所,非法拘禁了1個晚上。

2001年4月,我到城西一間公司打工。9月9日深夜,揭陽市公安局指揮,榕城區和東山區2個公安分局,夥同榕華派出所、東升派出所的幾十名警察,由榕城公安分局副局長孫某帶隊,竄至我家,搜家、搶走我的大法書籍,並將我綁架至榕華派出所,之後轉至東山區東升派出所。從下半夜開始,他們對我展開車輪戰,以2人為1個小組,每隔2小時換班,連續40多個小時,不讓我坐下,雙手銬著手銬,逼問我幹了甚麼(其間不吃不喝)。我當時也不知他們為甚麼綁架我,一直不與他們說話,只說一句相同的話:「不知你們在說甚麼!」並正告他們是在迫害我,希望他們明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道理。

9月11日晚,他們將我非法關押至置留室,至9月24日下午,將我轉至東山區的揭陽市等二看守所非法關押。10月12日,揭東縣公安局將我接出來,又轉移至榕城區的戒毒所(又稱拘留所)非法關押。其間,揭東縣公安局國安股長林延開等人多次前往逼問我做了甚麼。我說你們真的很奇怪,是我問你們為甚麼非法關押我才對。

2002年1月15日,揭東縣公安局國安副股長洪某等人將我綁架至三水勞教所迫害(非法「勞教」2年)。他們拿出1份資料逼我簽名,我不簽名,在看他們寫了甚麼。他們便急忙將其搶走。

在三水勞教所,我看到那裏的警察在江澤民一夥的邪惡洗腦下,許多人都魔性大發,以誹謗法輪功為樂,有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到秘密地點迫害強逼「轉化」。比如揭東縣的法輪功學員李傑龍、汕頭市的法輪功學員丁吳來、潮州市的法輪功學員許名雄、斗門縣的法輪功學員梁錫安,以及「珠三角」的法輪功學員吳邦法、梁計彭等。江澤民一夥還搜羅一群所謂的「專家學者」到勞教所以「講課」的名義放毒,包括第一軍醫大學、中山大學和廣東社科院的一些敗類。每次他們走後,都要強逼法輪功學員違心寫誹謗法輪功的話。

我盡可能用理智的語言勸誡他們要明白「道理」,要做一個受人尊重的好人,讓他們知道「好人可能會受一時的冤屈,但不會永遠受冤屈」,使他們明白他們有許多行為是犯法的!我留在那裏的3篇文章:《也談「經營」》、《人格的力量》、《我的人生》,都是比較有影響的文章!我直言不諱地指出曾慶紅是一個奸賊,指出李長春在河南任省委書記期間盲目投資,上馬兩個幾十億元的銅礦,結果都破產關閉。說明要實事求是對待工作的道理,以及我是因為通過對法輪功的親身修煉實踐才堅定對法輪大法的正信的原因!

2003年3月,我回到家鄉揭陽。看到國安「610」的特務長時間對我進行跟蹤、盯梢,嚴重的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2004年4月16日,我又一次到北京,以期喚醒人們對法輪功的了解,能夠正面認識法輪功和正確對待法輪大法修煉者。4月17日早晨,我到天安門廣場「升旗區」高喊「法輪大法好」!國旗隊的武警將我帶至北京公安局天安門分局。當時值班的負責人是該分局的政委,立即指示1名處長與有關單位聯繫。在將我帶至揭陽市駐京辦之後,揭陽市、揭東縣公安局的人員到北京將我帶至揭陽市榕城區榕華派出所,當晚,榕城區方面將我綁架至位於榕城區的揭陽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4月30日,該看守所作廢。他們將我綁架至東山區作廢的第二看守所拆除新建的「揭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之後,榕城區檢察院被非法機構「610」指使,編了一套「黑材料」到看守所想騙我簽名,我不簽名,說我根本就沒有違法,更不要說甚麼犯甚麼罪,真正在犯罪的是江澤民一夥!於是,我買了一些信紙,開始整理控告江澤民的「起訴書」!我列舉了江澤民血債累累的10大罪狀,以標題《血債累累罪滔天》、副題「狀告惡賊江澤民」的起訴材料,控告江澤民,在2010年9月10日遞交給榕城區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庭(當事人:刑庭庭長林光;他們安排的「律師」陳偉強等)。我同時還遞送一份列舉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法輪功修煉者遭受迫害的嚴重情況,標題是《於無聲處聽驚雷》!

2004年11月,我被綁架至梅州市梅州監獄(原稱「廣東重刑三監」)迫害(非法枉「判刑」6年)。一進門,何姓警察便指使一群黑社會打手進行恐嚇,不准我煉功。之後,更是強逼要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我堅決反對,指出他們的做法是在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他們開始對我大打出手,經常將我抬起來狠狠的撞地板。看到他們那種「配合默契」的動作,我知道他們應該是經常以這種迫害方式向法輪功學員「施暴」的。

我「忍無可忍」。一天早晨,我跑出房間,到外面大聲的高喊「法輪大法好」。黑社會打手驚恐萬狀的將我硬架進房間,值班的姚姓警察又驚又恨,指使他們將我抬起來撞地板,直至把我的頭撞出血。他們假惺惺地硬把我架到裏面的「黑醫院」縫接和輸藥。然後扶我返回原來的黑窩。

在我稍微恢復,他們一夥又要逼我看誹謗法輪功的「黑材料」,我大聲的喊「法輪大法好」!惡警何某、姚某等人與一大群黑社會打手手忙腳亂的將我綁架至「嚴管隊」(也稱「行刑隊」)。我堅持喊「法輪大法好」,他們便將我綁架抬至裏面的閣樓最黑暗的「禁閉室」。

在那裏,他們以各種方式折磨我。暴打、地拖、飯菜裏下毒藥、野蠻灌食、強逼抽血、強行打毒針、灌藥、用繩子綁四肢吊起來、遙控電椅傷害身體、電擊、長時間不讓睡覺等,最嚴重的一次迫害致我頭撞牆抬到「黑醫院」縫了8針(當時在場有黑副監獄長廖耀宏、黑副監獄長杜某、偵察科長肖某、獄政科長廖某、警察何某、丘某、姚某、葉某、賴某、陳某、陳鋒、石某、黑醫院長李某等。

因為我堅持高喊「法輪大法好」,5年多大部份時間被非法關押在「嚴管隊」,而最後近4年時間被非法關押在閣樓裏的「禁閉室」(他們稱是「總統套房」),長時間連澡都沒洗。我2010年4月15日回家之前,一直關押在那裏。出來之前,我有8個多月沒有洗澡!

在梅州黑窩5年半時間(揭陽看守所拘禁半年),我見證和親身經歷了江澤民利用權力綁架「政治流氓集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驚人黑幕和殘酷,這些泯滅人性的罪惡暴行讓人刻骨銘心,無法忘懷!梅州監獄黑窩在迫害我的過程中,指使大批犯罪的黑社會打手、流氓參與。

2010年11月,我註冊創辦揭陽市洪恩貿易有限公司,經朋友幫助從澳大利亞進口橄欖油等一些產品在中國大陸經銷,並申辦了食用油分裝加工廠。通過我的努力,在短短幾個月時間,我的業務從南至北,逐步發展至全國各地,並給予許多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2011年10月25日,廣東電視台「廣東衛視」春晚節目組與我達成商業合作項目。當時合作經辦人是「春晚」總導演徐海峰。在我投入大量資金的情況下,江澤民犯罪集團卻橫加干預,以我煉法輪功不「轉化」為由,指使揭陽市公安局、榕城區公安分局國安「610」人員在11月7日晚12點多查封我的公司,將我綁架至榕城區新興派出所,11月8日夜又將我綁架至榕城區戒毒所(拘留所)非法拘禁。11月21日,榕城公安分局將我綁架至三水「廣東洗腦班」迫害。惡警顏某(汕尾市人)厚顏無恥的對我說,如果我不「轉化」,就要搞到我做不成「生意」,公司辦不成。在我堅決反迫害中,揭陽市政法委邪教「610」主任黃某等人,於2012年1月19日前往佛山三水將我接回揭陽。

在我遭綁架期間,揭陽市政法委、公安局一幫人將前來參加活動的廣東電視台近10名工作人員安排到市政府會議廳,造謠說我有「問題」,不要與我合作。邪教「610辦公室」主任黃某一夥人竄到揭陽市工商局、質監局、銀行、稅務局等各單位「調查」我的公司的經辦、經營情況,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暴露出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罪惡暴行!

2012年「7.20」前夕,江澤民犯罪團夥妄圖「繼續」維持迫害法輪功,在廣東省綁架10名法輪功學員至三水「廣東洗腦班」迫害,又指使榕城公安分局國安「610」袁姓股長、郭姓隊長一夥人將我綁架,使我的公司無法繼續經營而關閉。而我則堅定地向他們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堅決抗議它們的無理迫害,並呼籲儘快解體「610」,解散「洗腦班」。9月21日,榕城公安分局派員將我接回家。

我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的第一批「普法輔導員」之1名,是「中共「黨建工作隊」第一批派往農村駐點人員之1名,是國家土地管理局建立之後第一批國土組建人員之1名,是揭東縣國土局、揭陽市國土局組建人員之1名,參加過縣城土地統征與劃撥(出讓)、全縣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礦產資源保護工作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檢查、清產核資、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全縣非農業建設用地審批與土地登記發證等各項工作,曾被廣東省國土廳授予「廣東省先進工作者」稱號。僅僅因為堅持修煉教人向善、提升道德、健康身體的法輪功,我就多次遭受江澤民邪惡集團的無理迫害,連《憲法》和法律賦予每個公民都享有的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權、生存權、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就都被無理的剝奪,喪失了人應有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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