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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迫害九死一生 安徽安慶市曹雄斌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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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省安慶市法輪功學員曹雄斌,近期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把「刑事控告書」寄到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犯下了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等罪行。

被告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個人意志成立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國家機器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迫害政策之後,

原工商銀行安慶分行職工曹雄斌被非法抄家多次、被非法關押多次、一次判刑(三年)、三次勞教(一年、二年、一年),非法洗腦多次。在這期間,控告人被開除公職,妻子承受不住強大的壓力與控告人離婚。多次迫害、酷刑折磨,使控告人幾乎精神崩潰,九死一生,身體嚴重受損,一度喪失勞動能力。

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精神、經濟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對其他迫害人員的相關法律責任,控告人保留追訴權利。

下面是曹雄斌所述的事實與理由:

我是一九九七年二月開始煉法輪功的。修煉以前,我身患多種疾患:萎縮性胃炎、十二指腸腸腺化生、淺表性胃炎、胃潰瘍、風濕性關節炎(三九寒天時有全身僵硬不能動)、多年的頑固性神經衰弱(經常失眠,半夜經常起來喝白酒或吃安眠藥)、過敏性鼻炎(特別是冬天,每日打噴嚏、流清鼻涕不止,整日頭腦發空、痛,難受不止)、股癬大面積發生,頭髮經常大面積脫落幾塊(俗稱鬼剃頭),到處求醫,中、西藥吃了無數,身體仍得不到根本性的治癒。為求治病,習練過各種氣功;遍閱佛、道經典,錢花了很多,人也吃了不少苦,身體卻每況愈下。自從修煉法輪功後,不知不覺各種疾患都沒了,身心感覺從未有過的輕鬆,感覺人活著有意思了,對生活、前景充滿了信心,在單位裏勤奮工作、誠實為人;在家裏甚麼事都做,體貼妻子,關心孩子。

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由於個人妒嫉,利用手中權力悍然發動對法輪功的無理鎮壓後,我大小經歷了三次勞教、一次判刑、很多次的刑拘、數不清的洗腦班高壓迫害,使我九死一生。

江澤民操控的「610辦公室」、公、檢、法、勞教所、監獄主要對我進行了如下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我和芮曉林(二零零二年在南湖勞教所被迫害致死)、沈宗山等同修一道,向省政府反映法輪功對提升人的道德和祛病健身的巨大作用,以及當時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被合肥市公安及武警強行推到事先準備好的公交車上,然後強行帶到合肥螺絲崗某駕校集中關押。然後對每個人審訊作筆錄,最後安慶有關部門去人才把我們放了回來。回到安慶後,把我弄到大南門派出所進行審訊作筆錄。從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一直審訊到二十三日的清晨近五點左右才放我回家。回單位後,各級領導也是沒完沒了的政治高壓,搞的人心惶惶,不可終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上旬,面對政府越來越無休止的打壓、欺騙性高壓宣傳,也為了更多的中國人了解事實真相,我懷著對中央政府的信任,以法輪功教導出的慈善之心依法到北京上訪。後被劫持到安徽省駐北京辦事處關押,等待我們安慶派公安去接。在關押期間,僅僅因為要求煉功就被安徽省公安廳的兩名警察拳打腳踢,臉上、胸口、特別是兩個大腿、臀部被兩個警察不停地踢得全成黑紫色,一個多月後顏色才消退。被安慶公安接回後關押在看守所七十二天,期間,看守所每天逼迫做十幾小時的勞工。此外,就是公安、單位和「610辦公室」要求家人多次地、反覆地逼迫我放棄修煉,寫「三書」(保證書、決裂書、揭批書),給我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同年十二月十五日,單位無理將我開除公職,將我推到絕境,給我的未來、家人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災難。

二零零零年三月八日,我再次來到北京上訪,後再被非法押回安慶,關押在安慶看守所,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五日,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送至安徽南湖勞教所被強制迫害。不僅要承受真正犯罪錯的勞教人員的苦力勞動,還經常被強制洗腦迫害。吃的是豬狗食,睡的是豬狗窩,衛生條件極其惡劣,我和很多人都患有疥瘡等皮膚病,且缺醫少藥。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妻子因我工職被開除和承受不住強大的壓力,上訴法院與我離婚。法院根據政治形勢,偏聽偏信,歪曲事實,誣陷我因修煉法輪功不盡家庭義務,給原告在精神上造成沉重的負擔(指我依據憲法合法到北京上訪被開除公職和被勞教),不顧我再三不同意離婚而強行判離,給我的精神、生活帶來了巨大的傷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晚十點左右,我帶兒子在家學習《轉法輪》,已離婚的妻子領著五個公安闖進家中,翻箱倒櫃的找他們要的東西,我上去阻止,並要求出示搜查證。迎江國保的楊建民(科長)嘴裏罵著髒話,上來對著我的頭部就是幾拳,打得我眼冒金星;一個不知姓名的警察抓住我的衣領往地上一摜,頭重重的摜在牆角尖上,當時就透不過氣來,起了一個大血皰。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我第三次來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叫屈。先被抓進天安門分局,因不願說出姓名、籍貫(怕連累當地領導)和不配合拍照,他們對我拳打腳踢,被幾個公安強行按倒在地,其中一人穿著白大褂(好像是個警醫),右手拿著一個藥瓶(好像是迷藥之類的)往我的鼻子下塞,他自己和幾個按我的警察都把頭都扭著遠遠的,生怕迷著他們自己,然後給拍了照。他們自己打累了,就把我銬在固定的鐵椅子上,休息好了再折磨我。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第二天夜裏,我被轉到了門頭溝派出所,在這裏又遭受了三天三夜的不停頓的毒打、各種方式的折磨、不讓睡覺。深夜,他們把我衣服剝光,拖到外面零下十幾度的雪地裏凍;用電棒、橡皮棍、木棍全身上下毒打我;用手銬砸我下身;從我頸脖上往我毛衣裏灌冷水;用煙頭燒我睫毛;往我眼睛裏吹煙灰;將全身衣服脫光,用刺刀(他們說是當年日本鬼子的槍上的)在我全身亂點亂刺;打累了便把我銬在鐵床腳上,他們躺在床上把兩支穿著大皮鞋的腳架在我頭上,使我喘不過氣來。每天不給吃喝、不給睡覺,在極度的疲勞下,眼睛不自覺的一閤眼,他們就是一頓棍子,打累了就換上聯防隊員。這些聯防隊員為了立功拿獎金,更沒有人性,不僅往死裏打人,還變著法子折磨我,用牙籤往我鼻孔裏紮,將香煙放在鼻孔裏嗆你,堵住鼻孔不讓你呼吸等。

酷刑演示:潑冷水
酷刑演示:潑冷水

大約是十二月九日,他們把我關進門頭溝看守所,身上現金等被沒收,在監倉裏,犯人要我背監規,我說我是大法弟子,沒有錯,我不能背!一個彪悍的犯人(倉內二號人物,南方叫滾筒,即打手)從放風場的雪地裏取出一個凍得像鐵棍一樣堅硬的塑料底東京鞋,用力在我剃光的頭上連砍三下,當時血像噴泉一樣四濺,我的身上、地上到處都是(因倉內堅閉,無法吶喊)。犯人們連忙找來幾件衣服把我的頭包住,用衛生紙把地上的血跡擦乾。第三天,犯人們又要我穿犯人標誌的黃馬甲,我說我不是犯人,我不穿。還是那個打手從我後面上來,對著我的腰部猛踢二腳,我頓時痛的岔了氣,暈了過去。

過了幾天,安慶公安把我從北京押到安慶看守所。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在五號監倉裏號頭逼我參加勞動,我說我沒犯法,沒服從。他就命監倉裏的所有犯人一擁而上,有的捂住我的嘴不讓我喊出聲,有的把我按倒在地,更多的人朝我胸口、臉上、大腿等部位拳腳一頓,當時就把我打得不能動彈。事後,連呼吸都困難,走路用勁就要斷氣似的,睡覺好不容易躺下,卻無法翻身,只能一個姿勢到天亮。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在我身帶巨大傷痛的情況下又被非法定為勞動教養二年,送到安徽南湖勞教所迫害。為抵制迫害,我絕食抗議近二個月,最後因生命出現危險被送回所外就醫。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四日,我和同修黃志松在躲避迫害期間,因上明慧網下載真相資料被安慶公安局華亭分局非法拘捕,後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往安徽省第三監獄(即安徽宿州監獄)進行迫害。

在宿州監獄不到三年的時間裏,我就像在人間地獄待了三十年,多少次迫害我已記不清了,這裏只列舉幾個主要的迫害事例:

我在被送到宿州監獄之前,為了抗議江澤民集團對我的多次非法迫害,我已進行過多次絕食和被安慶看守所灌食,身體非常虛弱;當我被送到宿州監獄時,我又絕食七、八天了,並且胸部被看守所的犯人打成胸膜炎後積水。儘管如此,到監獄的第二天,二個犯人將我挾持到監獄衛生院的三樓手術室,將三道門都關上後,幾個犯人醫生(簡稱犯醫)用力把我推倒在手術台上,將我的兩手呈「一字狀」綁在床的兩邊,腳用銬子銬在床上。犯醫王彤(童)、賀傑、××、兇神惡煞的逼問我:「吃不吃飯?」我說:「我是被迫害的,我絕食抗議迫害」。重刑犯王彤(兩次判重刑:第一次是死緩;刑釋後又犯重罪被判無期。其人身高一米七五以上,當時體重據其本人和其他人講有二百多斤)用右肘尖猛烈打擊我的心窩部位三次。第一下,就砸得我全身痛閉了氣,全身痛得感覺時間已停滯;重刑犯賀傑用拳頭擊打我的太陽穴,用兩大拇指用力摳壓我的眼珠,疼痛直往心裏鑽,感覺眼珠立即就要爆破了;另一犯醫××用拳頭不斷地砸我的兩個大腿的麻筋處,兩個腿感覺像斷了似的疼痛。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經過一番折磨後,他們開始給我野蠻灌食:一個犯醫用雙手緊緊按住我的頭部,一個犯醫手拿著磁缸,裏面裝著要灌的東西,犯醫王彤拿著一個很粗的硬膠管(醫院灌食均用較細的橡皮軟管,灌時還要塗潤滑油以防傷害鼻腔黏膜)不塗潤滑油就硬往鼻孔裏塞。由於當時我已絕食、絕水八天,鼻孔乾燥,管子又太粗,所以管子插不進去。惡犯王彤就用大勁往裏塞擠,鼻腔黏膜被擠破,鮮血順著管子往下流。當管子到達口腔時,我便用牙咬住管子,他們就用拳頭打我的臉頰,用兩個拳背的中指骨頭用力擠壓欠太陽穴,周身上下的疼痛使我不得不放棄抵抗,任由他們灌食。

灌完食後,他們解開繩索和銬子,把我從手術台往下一推,由於全身疼痛,我沒勁雙腳著地,幾乎全身著地摔在地上。然後嚴管隊的人把我拖回嚴管隊,放在牆根處曬了我一天太陽(當時的太陽較烈)。我的鼻子流了一整天的血水,一大包衛生紙都用完了。第二天上午,他們又把我拖到手術室如法炮製。經過二次嚴重的迫害加上原本瘦弱的身體,我已奄奄一息,痛苦得感覺死亡隨時要奪去我的生命。最後,我不得不放棄絕食。放棄絕食後,這幾個犯人非常得意,後得知:不管甚麼方法,只要迫使一名法輪功學員放棄絕食,監獄就給每人記功一次,據此可減少刑期。

離開嚴管隊,我被分在六大隊。二零零四年六月份左右的一天,我的胸部內部重傷因未治療一直未好,經常發燒。頭天晚上,我又因傷痛一夜沒睡。中午我按中隊慣例向組長請假不出工,組長向新來的帶工幹事劉長春請假,未准。他要我到他辦公室去一趟。我從床上爬起來,穿上衣服,來到辦公室。見劉正躺在床上打電話,電話帶著強烈的情緒(後經其他幹警說他當時和他妻子正在關係緊張)。見我進來就掛斷了電話。我便向他反映身體狀況和要求請假。他說「你有病假證明嗎?」我說:「我沒上過衛生院的,以前發燒都是向班、組長請假,其他幹警都知道的!(劉在其它監區因暴打一名安徽蕪湖籍法輪功學員才調到這一監區)」他說:「不行!沒有病假證明你必須出工!」我見講不出個道理,就說:「劉隊長,我已向你反映了情況,你不同意,我也沒辦法!」說著,我就往辦公室外走。他在床上躺著命令道:「你在牆邊給我站著!」我說:「我有病在身!」就往我住的號房裏走。他拿著手銬氣勢洶洶地跑出來,要把我銬在鐵門上,我掙扎著不讓他銬。他便用雙手卡住我的脖子抵在牆上,憋得我直翻白眼。然後,又把我拖進辦公室,對著我的臉上、頭部、胸口一陣拳擊,打得我鼻孔鮮血往出噴了一身一地,他叫來幾個職務犯,強行把我身臉上的血擦掉,血衣換掉。幾個犯人一人一隻手或腳把我強行抬到嚴管隊關小號迫害。到了嚴管隊,犯人要給我穿囚衣我不穿,一個犯人用拳頭猛砸我的右手腕關節處幾十下,當時,手腕處就鼓起了一個雞蛋那麼大的氣包,約半個小時才消下去。小號子約一點五米寬,三米長(含一個便池),每餐只有一個一兩多一點的冷饅頭,有時給一點點鹹菜,喝的是從便池裏接的自來水。大約關了一個月左右,中隊的人領我回去後四、五個中隊的幹警又逼我轉化。

後來調到二大隊迫害就更嚴重了。為了抵制轉化和強迫勞動,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我多次絕食抗議,因為在那樣一個殘酷的環境下,實在想不出有甚麼好辦法。調到二大隊後的第一次絕食抗議後的第三天,我就被幾個犯人拖到衛生院,犯醫王彤等三人對我的迫害比以前更為嚴重。同上述一樣,先把我綁在手術台上,然後又是一頓暴打,特別是他們用肘猛擊我心窩部位,因為舊傷未好全(後經檢查,心膜被打壞,為胸膜炎、積水)又加新傷,劇列的疼痛使我痛不欲生,想死不能。緊接著,他們的灌食方式比先前更野蠻:先用一個尖嘴的鐵器撬開門牙,然後再把一把特製的開嘴鉗子塞進口腔,開嘴鉗後面有一個搖把,犯醫王彤左手持開嘴鉗,右手用力快速地轉動搖把,我的上下牙咬的再緊也只得隨著鉗子張開,在我口腔慢慢張開的同時,從開嘴鉗伸進口腔裏面的那一頭往上、下板牙方向各旋轉出一個螺絲釘,慢慢就鑽進了上、下板牙的牙床裏(板牙就被鑽了一個洞),上下撐住我的上下顎,使我不能再合嘴,那個痛真是撕心裂肺!緊接著,一個犯醫捏住我的兩個鼻孔,不讓我用鼻孔呼吸,然後把磁缸裏的稀飯倒滿我的口腔,由於鼻子已不能吸氣,只能用嘴吸氣,結果把稀飯一下全部都吸到食管、肺裏去了,人嗆得身體劇烈振動,非常痛苦,不停地劇烈地咳嗽,以致後幾個月都在不停地咳嗽(像這樣的灌食迫害以後在我身上又發生了兩次)。被犯人架回號房後,幹警立即叫職務犯將我雙手背銬在床柱子上,劇烈的疼痛分分秒秒的在殺傷著我的每一個細胞,近十多天,我都在屙血尿,分分秒秒都在痛苦地呻吟著。然後,他們又把我關進嚴管隊的小號子,砸上腳鐐連著手銬的幾十斤重的那種刑具(人站不直,走路只能彎著腰,而且兩手要拎著鐐走路,鐐才不會磨腳後跟以至磨爛肉)。北方三九寒天,外面冷,小號子更冷。一是小號子頂部是不封頂的,和外面是間接連通的,為的是獄警在上面好望風,外面風雪大作,裏面也能飄進少量雪花,冷風颼颼的吹。二是小號子每餐只有一個饅頭,高興時給點菜(或鹹菜),主要喝的是廁所大便池接的水。營養不好,身上沒有能量。空間太小,也無法活動。所以,更冷。在監獄號房裏,犯人只需穿一件棉衣加上一、二件毛衣即可,可在小號子裏,穿上三件棉衣加上二件毛衣還冷。很長一段時間,白天,我只感覺到心臟部位有知覺,身體其他部位一直都沒知覺,有時是木木的。監獄三年,我蹲過三、四次小號子。有二次是冬天最冷的時候在小號子艱難度過的,一次是在三伏天在小號子裏蹲過的,夏天的小號子,悶熱不透氣,由於特殊的設計,空氣比外面稀少,呼吸非常困難(所有蹲過小號子的犯人均有同感)。晚上蚊子成群結隊,四週牆壁上新、陳血跡斑斑,幾乎整夜無法入睡。用的被子(晚上很冷)既髒又臭,霉味嗆人。在小號子長的蹲了有五十多天,短的有二個星期。最冷的那次五十多天出來後,身體發高燒十幾天沒知覺,每天迷迷糊糊地昏睡。

為迫使我「轉化」,監獄方面多次逼我父親到監獄給我施加親情壓力。每次達不到目的後,我父親前腳走,他們後腳便把我銬起來,加以各種迫害。第一次是把我單手銬在床上十多天;第二次是先把我雙手銬在床柱上九天,接著又把我銬在幹警值班室邊的鐵門上八天,只能站立,無法坐下,日夜不讓睡覺。我的頭先是昏脹,然後發木,兩眼乾澀發瞘,心跳過速,全身發軟,兩大腿、兩腳背腫得老粗,平時肥大的褲子繃的緊緊的,兩腳背腫得像兩個大饅頭似的,無法穿鞋,只能踏著。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三十日,早上出工前在操場上集合時,和其它監區的法輪功學員相遇時說了幾句話,便被冠以「私自下樓與其他法輪功人員交談」為名被銬在床上好多天。

在宿州監獄不到三年(除去看守所的六個多月)的日子裏,真可謂度日如年。全體法輪功學員曾經被強行抽血,可能與活摘器官有關。我能死裏逃生,活著出來,已是命大。至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迫害刑滿釋放時,我已頭髮大半變白,意識模糊(三年多才開始清楚),記憶力嚴重受損。胸口部位出來後三、四年仍隱隱作痛。右耳背後下方的淋巴結(與胸口被重創有關)從監獄第一次被打後慢慢鼓起一個小雞蛋大的包,然後破裂每天淌血膿水,只好長年在頸脖子上圍一條小毛巾或紗布等,一直到出監獄近三年才癒合。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我因安裝衛星天線收看新唐人電視台,被安慶市公安局大觀區分局先刑拘,後被安慶市勞教委非法處以勞教一年(後改為所外執行)。

二零一二年十月,安慶市政法委強行把我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四十多天才放出。

二零一四年七月,我送年邁的父母、前妻到香港去看望我的孩子,在桐城火車站遭到四名公安(國保)人員的強行搜查,身上、行李、包裹、手機無一例外。最後,在逼迫我刪除了手機中的電子版《轉法輪》後才放行。整個過程,後台的「領導」一直在電話操控,有四十分鐘。當時的恐怖氣氛嚇壞了老父、老母和前妻。以至後來很長時間,家人仍心有餘悸。

二零一五年三、四月,安慶市迎江國保多次找我,說我教了某人技術,又是談話又是作筆錄,干擾我的正常工作、生活,給我年邁的父母帶來很大的壓力和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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