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保定王淑英等三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保定涿州王淑英(六十四歲)、關蘭梅(七十四歲)、雄縣杜賀仙(四十三歲)三位婦女,近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使她們深受其害,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控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王淑英曾被非法抄家三次、行政拘留四次、刑事拘留二次、非法勞教一次、非法洗腦二次,被敲詐三萬六千元;控告人關蘭梅被非法拘留一次,刑事拘留一次,被勒索敲詐二萬六千元。控告人杜賀仙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拘禁三次,勞教一次,遭受種種慘無人道的酷刑,給她家庭造成嚴重的傷害。就控告人王淑英而言,無數次的被非法關押給她家人和親朋好友造成的心靈創傷,至今提起還心有餘悸。

根據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等。

王淑英訴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控告人王淑英:自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前身患多種疾病:重度失眠、嚴重的胃腸病、婦科病等,為了治病中醫、西醫、藥吃遍了也不解決問題,身體骨瘦如柴,脾氣也很暴躁。自從修煉了法輪功,一片藥沒吃,身體的病痛全都好了,工作起來精力充沛。因為按照「真、善、忍的理念做人,開始善待家人和周圍的同事,工作兢兢業業,脾氣也溫和了。

但是自從江澤民一九九九年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使我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和諧和溫馨,陷入了遭受迫害的痛苦的深淵。單位領導和同事也不得安寧,被江澤民壓下來的迫害政策搞得人心惶惶,打亂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一九九九年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後,因為向單位領導說了一句「法輪功是被冤枉的」真話,電話就被掐斷,遭非法監控。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二日到北京信訪局送一封申訴「法輪功是清白的」信,被信訪局送交當地公安非法關押十五天,以莫須有罪名敲詐二萬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走在路上被當地警察無理盤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被無理扣押半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因向單位不明真相的世人講法輪功無辜被迫害的真相,被當地國保大隊長謝玉寶帶領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月,並被非法抄家。期間敲詐家人錢財。

二零零一年四月在天安門廣場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被廣場警察無理打成重傷,後被當地公安帶回非法關押三天。

二零零一年五月在家養傷期間又被國保大隊楊廣輝帶領警察強行砸門欲綁架,砸不開,在樓下圍困了一天一宿。

二零零一年底,因向一個住宅小區老百姓傳播法輪功的冤情,被當地公安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半個月,身上僅有的五百元錢被當地公安張豔雪搶去。

二零零二年三月在家中被當地國保大隊長楊玉剛指使居委會的人打電話讓我出來去找我家先生,從家中騙出綁架至涿州洗腦班非法關押。

二零零二年被迫流離失所,單位領導怕我去上訪(江的株連政策會使單位領導丟官位),讓家人告訴我回來,「保證」不再關押。因江的迫害政策沒變,他們的「保證」也就無法兌現。二零零二年六月以找我談話的名義又將我從家中騙出被綜合治安辦的警察綁架至總公司洗腦班非法關押。期間被他們雇來的人掐脖子、掐穴位,不讓睡覺。

二零零三年再次流離失所,當地國保大隊楊玉剛和張偉強等公安警察利用家人幫我取工資之機跟蹤找到我,將家人和我綁架至看守所,非法抄了臨時住所,將我送往保定勞教所非法關押兩個月,迫害致生命垂危。期間指使單位強行扣我工資。

二零零七年十月到一個法輪功學員家去串門,他家正在被保定來的警察非法搶劫,不由分說沒有任何理由的連我一同綁架,在公安局被坐了一宿鐵椅子(一種刑具,手腳都被銬住),並輪番審訊不讓睡覺,被一警察搧耳光,後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並被非法搶劫,家中大法書籍、四百元現金被警察抄走。

二零零八年開奧運前夕,當地國保大隊楊玉剛又帶保定警察、單位片警等,藉口奧運檢查強行砸門,欲行綁架,砸不開門就找來開鎖匠,用鑽頭鑽鎖芯,從晚上六點折騰到晚上八點,鑽不開門,樓下圍觀了很多群眾,在我的強烈抗議和眾怒之下,他們只好撤離。

關蘭梅訴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自一九九五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前身患心臟病、頭痛、萎縮性胃炎等多種疾病,多方醫治不見效,修煉後所有的病全都好了。同時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嚴格要求自己,改掉自己不好的習慣和行為,曾多次被評為勞模。

江澤民發動迫害後使我不能正常煉功,我不明白為甚麼做好人不讓、健身不讓。而且還迫害我們,罪魁禍首是江澤民,他脅迫全國公檢法司的人包括老百姓迫害法輪功,讓眾多中國人犯罪。

下面是控告人關蘭梅被江澤民操控的「610辦公室」、公安機關的爪牙迫害的經歷:

一九九九年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後,大概十一月份,我去北京信訪局問問我們犯了甚麼罪,這麼好的功為甚麼不讓煉。還沒等我進門就被劫訪的給關起來,通知當地,後被當地公安謝玉寶帶回非法關押十一天。被非法敲詐了二萬元,我當時沒有錢,是孩子們給借的。

二零零零年十月初走在路上被當地警察無理盤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被無理扣押半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末去天安門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天安門的警察用警車送回當地,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三個月,期間看守警察在江澤民迫害政策指使下對我非法審訊並用木棒子打我。後非法敲詐了我六千元。

杜賀仙訴述的控告事實與理由:

我們家因修煉了法輪大法全家受益,曾面臨家破人亡的家庭重拾幸福。可是由於江澤民發起的這場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我們家遭受了殘酷的迫害。

我的生母在我十七歲時自殺身亡,因為我是老大,所以只好被迫輟學。母親自殺的陰影一直籠罩著我們家,我、妹妹、弟弟都在思想中深受其害,一有過不去的事就想到自殺,妹妹更是嚴重。後來繼母到了我們家,雖然繼母人很開通,對我們也不錯,但因與父親不合經常吵架。那時真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還經常鬧離婚甚至鬧自殺。他們倆人更是病魔纏身,天天不是這個藥,就是那個藥。妹妹也輕生喝了三次安眠藥,真是家無寧日苦不堪言。我二十一歲時與丈夫認識,當時就想快點結婚吧,快些離開這個家。二十二歲時我結婚了,婚後的幾年裏,丈夫因為年輕好玩,經常半夜不回家,為此我們夫妻經常鬧矛盾。因為夫妻不和,心中非常苦惱,自殺的念頭時常泛起,可是面對幼小的孩子也只好作罷。

一九九六年,當家人向我介紹法輪功時,告訴我是修真、善、忍的,我當時就想只要修了真、善、忍不打架就好啊,為此我修煉了法輪功。自修煉以後,我學會了忍讓,當丈夫發脾氣的時候,我不和他爭,等他平靜下來的時候,我再和他講道理。丈夫和我說話總帶「媽的」「媽的」的口頭語,為此我時常氣不過,多次為此吵架爭執,他也不改。修煉後,我明白了這一切都是有因緣關係的,心裏平衡了,不再和他計較。不知甚麼時候我發現丈夫的毛病改了,真如李洪志師父所說的:「修內而安外」呀。

更可喜的是,由於父親、繼母、妹妹、弟弟都修煉了法輪功,我的娘家也安定了。我們都學會了為別人著想,繼母和父親不吵架了,二老的身體也無病一身輕了。妹妹也明白了李洪志師父說的:自殺也是有罪的。此後不再做自殺的傻事了。弟弟修煉了一段時間後,跟我們說,他曾患上了像牛皮癬一樣的病,從手上不斷擴延到手腕,幾次跟父親、繼母和我說過,但是家裏整天吵架,沒有人理會,他非常傷心。後來兩個大腿間都長滿了癬,那時他十五、六歲正上初中,正是要好的年齡,由此他產生了輕生的念頭。後來他和家裏人一起修煉了法輪功,不知不覺中牛皮癬消失了,這使他非常高興,才和我們提起這件事。當時聽了弟弟的敘述我感到非常後怕,猛然想起弟弟在夏天無論多熱都穿著長褲,那時我還取笑他:這不是傻呀,大熱天還穿著長褲。而他總是一句話不說,不做任何解釋,原來是這麼回事呀。後怕之餘我又無比的慶幸,幸虧修煉了法輪大法啊,我們全家人都知道是法輪大法救了我們這個幾乎面臨家破人亡的家。我們一家人沐浴在法輪大法的恩澤中,幸福的生活。

可是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利用中共的權力,利用國家的權力、政治、經濟、軍事、政法、宣傳、外交等,利用法律之外的非法組織「610」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導致近一億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我們家也未曾倖免,我和繼母、妹妹都遭受了嚴酷的迫害,對我家人、我娘家人都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最可惜的是父親、弟弟,雖然心裏知道大法好,但因為害怕受迫害,逐漸放棄了修煉。下面主要敘述我自身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作為受益於法輪功的修煉者,我和繼母、妹妹便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我們想這是任何一個有良心的人都應該做的。誰知在天安門只因我們是修煉法輪功的就被北京便衣綁架,當時我們被關在豐台體育館。後來我們被押回當地雄縣看守所遭非法拘禁。當時的政保科長是趙××(現已退休),非法審訊我的是沈剛毅,他當眾打了我幾個嘴巴子,拿走了我身上所有的錢。他們還抄了我的家,沒有任何法律程序,沒有拘留證,就這樣我被非法拘禁一年零一個月。當時我的兒子只有六歲,出事前從未離開過我,突然失去媽媽的愛,對他幼小的心靈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由於全國的恐怖氣氛、世人受電視宣傳毒害後對法輪功的歧視,給丈夫造成無形的壓力,他只得帶著孩子在我娘家居住,由孩子的姥爺照顧。

當時由於繼母和妹妹也都被關押,我娘家也沒有女人。父親同時承受著生離妻子和孩子的痛苦,他們經常苦笑道:一家大小七個光棍。(當時三姨也被抓,三姨夫也在我們家,外地的二姨夫也出差在我家,加上父親、弟弟、小弟、丈夫、兒子七個男人)。父親無法安心出差,丈夫更是為了我能早些出來,花錢托關係,縣委、公安局兩邊跑,這種苦難的日子他們過了一年多。我出來時家屬還被政保科勒索了二千元,當時收款的人是政保科的趙大平。

出來後日子也過的不安穩,每到開兩會、四二五、五一三、十月一等敏感日,縣610、公安局、十里鋪派出所、城關鎮政府、村委會人員就到我家騷擾。

二零零零年的一天我在家中被突如其來的政保科警察綁架,還被非法抄去大法書,那次我絕食絕水抗議,三天後被釋放。丈夫怕我再被綁架,給了當時的政保科長楊曉同五百元錢。同年五月十三日夜裏,政保科人員又到我家抓我,因為我提前得到消息躲了出去,才未遭綁架。二零零一年四二五前夕,我在我娘家住著又突遭綁架,他們搶走我的大法書,把我關在政保科一夜,次日把我送往當地的葛各莊洗腦班,當時的政保科長是楊曉同,洗腦班的主任就是當時在雄縣檢察院任職的邢鳳軍。

那個洗腦班的管教人員幾乎個個流氓成性,他們毆打法輪功學員,逼迫學員罵師父罵大法;敲詐勒索學員家屬;扒光女學員的衣服毆打謾罵;用鉗子夾婦女乳頭;用電棍電;用膠皮棍子抽打學員致使臀部腰部一片黑紫色。連續抽打嘴巴致使臉部青腫牙齦出血;拳打腳踢多次把學員打昏死過去再用涼水潑過;用香煙燒腳面;腳不沾地吊在大門上數小時;把笤帚棍放在地上強迫學員跪在上面,再用腳使勁踩背使兩膝蓋疼痛難忍。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他們其中的三人多次對未婚的女學員實施性騷擾,口出污言穢語,甚至口出狂言:我即使強姦了你,你也告不了。這就是江澤民所利用來維持迫害的人,他們的道德標準在哪裏?!真不知道他們要把法輪功學員轉化成甚麼樣,難道像他們一樣?在洗腦班裏他們不讓我穿鞋,把我用手銬銬在房廊的大柱子上,後來為了抗議迫害我絕食絕水五天,他們仍不放人,後來我逃出(至今那些人也想不到我能翻過那麼高的牆),從此開始了長達八個月的有家難回、流離失所的日子。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在流離失所期間,我到北京為法輪功申冤,在北京天安門門洞,被北京警察強行綁架,後被綁架到大概是北京房山一派出所,因為人生地不熟不知道準確地址。那裏的警察對我刑訊逼供,夜裏他們三四個警察圍著我,其中一個裸露著上身,坐在椅子上,把雙腿擔在我的肩上,戲弄我。他們用電棍電我,主要電我的脖子和前胸。就這樣我被整整折磨了一宿,脖子上的皮都電焦了,裏面的肉都露出來了。次日他們才把我送到房山看守所,三天後,那裏的看守看我傷情嚴重,通知房山派出所把我接出來,把我帶到等公共汽車的路上,讓我自己坐車回家。值得一提的是看守的人還了扣我的一百多元錢,當時我也沒看就裝進兜裏,坐車時才知道裏面有一張五十的假幣。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我正在娘家居住,中午時分雄縣公安局政保科長蘇士亮、趙大平等闖進我家,不由分說要綁架我,我以死抗爭才使他們退去,但是我的大法書被他們搶走,而且偷走存款兩千餘元。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我和同修王小書一起,與被保定勞教所關押的一同修的家屬,到保定勞教所去看望被關押的同修。勞教所不讓我和王小書進去,我們只得在外等候,卻被早已布置好的保定南市區公安局警察綁架,當時的主謀是政保科長王振友。他們三次強制搜我的身,搶走我身上帶的一千多元錢,未出具任何手續。次日我們被關到保定看守所,在那裏我絕食絕水抗議迫害,在看守的示意下犯人捏著我的鼻子給我灌食,晚上值班時輪班看著我不讓我睡覺。那次我被非法關押了十九天,後被勞教。十月二十八日被送至保定勞教所,因不符合收監標準才被放回。那次家人為我的事花費兩萬多元。

在這麼多次的迫害中,當我和家屬質問那些執行迫害的人:我們也沒犯法為甚麼抓人?他們回答最多的就是:上邊讓我們幹,我們也沒有辦法。這個「上邊」是誰?

這一次次的迫害,作為修煉人的我都能忍受,痛心的是家人在這場迫害運動中是受害最深的,他們整天為了親人的安危擔驚受怕,經濟上遭受著巨大損失,精神上遭受著痛苦折磨,為了我的安全,直到現在都不敢在朋友、親戚間公開我法輪功學員的身份。所以我一定要控告江澤民這個罪魁禍首,把其繩之以法,徹底結束這場迫害。

我要告江澤民不只是因為我個人所遭受的迫害,告他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他讓我們偉大的中華民族陷入了巨大的危難,讓可貴的中國人出現了前所未有的道德危機。對「真、善、忍」的打壓所引發的道德崩潰,直接使整個社會在混亂與動盪中淪陷。中國人每日被毒奶粉、毒大米、地溝油、假貨假藥、廢水霧霾包圍,而這一切的根源就是人類道德的淪喪。而這場迫害運動十六年來打壓著修心向善的好人,同時不可避免的、最大限度的助長著、放縱著人的私慾、野蠻、殘暴、無人性。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