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麗霞女士說:「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在全國範圍內開始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以來,我堅守良知,不放棄修煉,曾被綁架七次,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三年,多次被中共不法之徒勒索錢財。在佳木斯勞教所,我遭受了上大背銬、毒打等酷刑折磨;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我被強迫碼坐了五個月特製的板凳,體重由一百六十四斤降至一百二十七斤,天天碼坐在板凳上痛苦的煎熬,肚子像有兩根大木頭支著,脹痛難忍,腿脹和麻木,現在我獲得自由近一年了,腿仍舊麻木。」
下面是代麗霞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我今年五十九歲,曾半身不遂,左側的身體不好使,左腿萎縮,左腿比右腿短,還患有嚴重的心臟病,睡覺的時候身體只能側臥,仰臥時,喘不上來氣。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神奇般康復。
江澤民在職期間利用手中的權力,自1999年7月20日發動了對法輪功群體的殘酷迫害,其迫害的理由僅僅因為我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以下是對我人身及經濟的迫害事實:
一、冤獄三年,碼坐到凌晨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早,我正在雙鴨山福利屯建新中學食堂做飯,雙鴨山市集賢縣公安局副局長耿振東、國保大隊隊長吳華帶著幾名惡警將我綁架,同時被綁架的有法輪功學員欒秀媛、矯齡鋆。集賢縣法輪功學員矯齡鋆被非法關押在集賢縣看守所;二十九天後,矯齡鋆於七月八日被迫害致死,年僅四十九歲。此前,負責建新中學食堂管理的矯齡鋆辭退了一名偷食堂東西的職工,該職工懷恨在心,去派出所誣告矯齡鋆等法輪功學員。
我和欒秀媛被綁架到福利屯派出所,晚上佳木斯公安局惡警陳萬友等,將我和欒秀媛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佳木斯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張宏宇與政委王玉君直接參與迫害,拼湊材料,構陷罪證,我被非法關押了五個月後,遭向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我和欒秀媛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九監區,我被劫持到四組,被「洗腦轉化」。該組的組長有良知,她被強迫念誹謗法輪功的書給我聽。她念書時,常常給我使眼色,她的意思是:她沒有辦法不得不念,我不用聽。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家住鶴崗的刑事犯付博四十多歲,給我當包夾,此人非常惡毒,毫無同情心。九監區規定迫害法輪功學員晚上碼坐到十二點,她常常強迫我碼坐到半夜一點或者更晚,只要我眨眼或者低頭,她就喊:別睡覺,直溜坐著。她企圖以這種方式讓我放棄修煉。我被強迫每天早上五點起床,開始碼坐,坐在二十五、六釐米長,十釐米寬,十釐米高的特製的板凳上。板凳又矮又小,坐上去非常難受,時間長了,站起來腿都不好使,不會走路了。
在這樣的板凳上整整碼坐了五個月,我的屁股都硌壞了,我的體重由一百六十四斤降至一百二十七斤。天天碼坐在板凳上痛苦的煎熬,肚子像有兩根大木頭支著,脹痛難忍,腿脹和麻木,現在獲得自由近一年了,我的腿仍舊麻木。付博打飯特意給我少打,讓我吃不飽。
五個月後,我被劫持到九監區十一組。我在監獄超市買了一個大點的板凳,除了節假日,天天也得碼坐。約一年的時間,後來我被劫持到十一監區。在十一監區,白天仍舊碼坐。法輪功學員要上廁所,如果廁所裏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其他法輪功學員就不能去,再著急都得憋著。
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我結束冤獄回家。
二、四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勒索錢財
二零零零年農曆新年前,我去北京上訪,被佳市向陽分局惡徒崔榮利(已遭惡報死亡)劫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吃窩頭,非法關押兩個多月。崔榮利以保釋金的名義向家屬勒索現金三千元,家屬怕不放人,又送崔榮利本人三千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崔榮利指使警察李忠找我到分局「談話」,實質是以欺騙的方式,將我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十五天。
十四天後,我坐二線終點站下車,在長勝派出所門口站著,我看見一個賣大米的男法輪功學員在一起,被長勝派出所的警察看見,說是串聯,當場把大米揚了滿地,那位法輪功學員兜裏七百元錢被警察給搶去了,我們被綁架,該警察與向陽公安分局聯繫,所謂的「案子」轉到向陽分局。向陽分局警察於進軍讓交三百元錢才肯放人,不交就送看守所。下午三點多鐘,我被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十三天,家中公爹病故,我被放回家中。
七天後,據說江澤民來佳市,向陽區大搜捕,當天晚上我和孩子被綁架到橋南派出所,要被劫持到看守所時,我與警察說理,橋南警察(不知姓名)說:「送看守所呆幾天,等江走了就放人。」
由於孩子無人照管,已是半夜十二點,外面下暴雨,警察李忠把孩子送到朋友家,我被劫持到看守所關押。在看守所,警察並不放人,百般刁難,話裏話外跟家屬勒索錢,否則勞教。孩子被逼之下,找市局,又呆十七天,才放人。
三、遭酷刑坐鐵椅子、大背銬、毒打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市公安局惡警陳萬友等和鐵路派出所,佳木斯鐵路分局公安處三四十個惡警包圍了佳東五百附近的一個住宅樓。惡警們在單元防盜門內蹲坑,所有進入這個單元門的人都被綁架,我下樓的時候被綁架。當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馬學俊、左秀雲、王清榮、劉秀芳、等共七人。沒有修煉法輪功的人也被綁架,一個賣奶的男子,也被綁架,後被放回。
酷刑演示:「大背銬」 |
一幫警察開始非法搜身、翻包,用圍脖將我的兩手反擰背後,捆綁。打電話叫來向陽分局的警察,將我劫持到向陽分局,被銬到鐵椅子上,銬了一天半。我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在此期間,家被抄。抄走條幅和法輪功書籍,不乾膠,二十六天後,我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早上八、九點鐘,我和十名法輪功學員一起被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警察劉亞東、張小丹,拿警棍打我和左秀雲,逼寫「五書」。我被惡警劉亞東上大背銬,銬了大約四、五十分鐘,在這期間,劉亞東大吵大罵。
二零零三年六月份,九中隊惡警逼法輪功學員寫誹謗大法的所謂「作業」,法輪功學員與其說明道理,惡警一概不聽,粗暴、蠻橫、野蠻地說:「差一個字不寫都大背銬。」白天晚上不讓睡覺,銬在鐵床上,不讓多穿衣服,晚上凍我們。被逼之下,我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割腕抗議強加的無理迫害[註﹕自殘不符合大法法理],被惡徒何強、穆振娟、高小華、劉亞東和普通犯人多人聯手猛打。高小華連踢帶打我嘴巴子,打了一陣,又連推帶拖弄到一樓,劉亞東把我的鞋脫下來,打我臉。警察穆振娟又上來打嘴巴子,拽頭髮,打累了,歇了一會,又開始上來打。瘋狂打人大約持續一個多小時,又被拖到三樓,坐在瓷磚地上,雙手被反銬在角鐵床邊上,用角鐵邊沿正卡腋下,兩腿伸直不許回彎,一個姿勢到半夜十二點,才換姿式。十二點之前不許眨眼,十二點以後仍被銬著坐著睡覺,半個月內不許洗漱,大小便時還被銬一隻手。惡警高傑有時半夜開窗開門凍得七名法輪功學員直抖。
就這樣日夜被煎熬了二十六天後,把人折磨殘了、廢了、都不行了才打開。
四、綁架、非法通緝
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晚,我與法輪功學員去發真相材料,被惡人構陷,被友誼派出所惡警綁架,家屬去要人,惡警勒索家屬二千元錢做押金,我被放回家。
二零零九年二月八日以來,在哈爾濱召開世界大學生冬季運動會之前,佳木斯市公安局將本地法輪功學員掛喇叭播放大法真相一事彙報到黑龍江省公安廳。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惡首之一周永康流竄到黑龍江省,黑龍江省公安廳成立了所謂的專案組,北京邪黨公安部來人到佳木斯「督陣」,黑龍江省公安廳派出的所謂專案組指揮,佳木斯「610」、公安局、安全局協同,各公安分局、派出所配合,兩週時間內,綁架了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付裕、沈國、王桂珍、黃衛中、田海濤、欒秀媛、於雲剛、劉秀芳、劉孝斌、孫慶河、李秀榮等二十多人陸續遭綁架、抄家、非法關押甚至酷刑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佳木斯公安局又對懷疑涉嫌此案的六名法輪功學員我、左會平、劉英傑、康愛民、張國海和謝冰發出非法的所謂「協查通告」。佳木斯前進公安局在網上誣陷我詐騙十萬元逃跑,誣告舉報者給予獎勵。在此種處境下,我有家不能回,長期被迫流離失所,在雙鴨山福利屯建新中學食堂做飯。
江澤民發動了這場長達十六年的對法輪功群體的殘酷迫害,犯下了反人類罪、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這十六年對我犯下了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搶劫罪、虐待被監管人罪等等。
我在此指控江澤民,希望執法機關將他繩之以法。因為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浩劫不但迫害了大法弟子和家人,還迫害了不明真相的公檢法司人員和世人,他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他們很多人迫於工作的壓力和自身的利益違心的幹著迫害好人的事,但佛法是嚴肅的,無論誰做了甚麼都得償還。真心奉勸那些參與過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員趕快醒悟,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