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們還知道一句話叫做「公事公辦」,那麼以國家的名義,以法律的名義所執行的公務,這叫不叫「公事」?那麼公事不公辦,卻私了,這背後一定隱藏著不可告人的東西。我們來看一看明慧網曝光的發生在中國大陸的殺人案件,從中可以看到其背後隱藏的罪惡。
一、害死法輪功學員的政府、警方與家屬「私了」
管朝生 |
管潮生, 男,五十六歲,湖南祁東縣官家嘴鎮法輪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旬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公道,同去的有三十多個當地學員。政府非但沒有接待他們,反而非法將他們關在北京西城某處,管朝生在那遭到公安毒打致死。腹部有大面積的青紫色的傷痕,頭部也有多處傷痕,其他部位也有不少明顯可見的傷痕。政府賠償家屬一萬兩千多元錢私了,祁東縣公安局拿走了七千多元錢,最後只給其家屬五千元錢。
李惠希,男,四十多,山東省濰坊壽光市侯鎮侯一村法輪大法弟子。因進京上訪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一日由壽光市公安局帶回到侯鎮派出所,當晚被公安人員活活打死,二十二日早將屍體火化。二十二日公安局通知家屬李惠希已死亡,並恐嚇家屬不許聲張,給了家屬四萬五千元人民幣,就此了事。
王興田 |
王興田,男,四十四歲,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大楊莊鄉鄉政府懷疑王興田等要去北京上訪,就將十一名大法弟子非法關押在寧晉縣「法制教育中心」,非法拘禁三十三天之後,又轉押至大楊莊鄉借用的北圈裏鄉政府,同時不給飯吃,不給水喝。
在非法關押期間,大楊莊鄉政府強迫大法弟子每人交所謂的「上訪押金費」一千元,有的不開收據。並強制對十一名大法弟子另行罰款每人一千元,逼迫寫不修煉保證書。王興田堅修大法,堅決不寫保證。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五日中午,王興田的朋友前去看望他,勸其寫保證、交罰款就可回家,王不為所動。當日下午兩 點至三點之間,四芝蘭鎮鄉政府指使打手李西春、趙志奇對他進行了非人折磨:用電警棍等硬器對其進行暴打,致使王遍體鱗傷,周身多處是窟窿。它們用三寸粗的木棒在王興田的腿肚子上壓,木棒折了,又用鐵棒進行毒打,後腦勺打了一個窟窿,鮮血直流不止,又用鐵火柱朝王興田的胸部,背部亂扎,以致血肉模糊,慘不忍睹。家人寫了保證、交了罰款,才被允許將王興田拉回了家,此時王已不省人事,到五點拉回家時發現王已死亡。
事發後,大楊莊鄉鄉長帖京波以公款十五萬元進行所謂的「私了」,可王興田的家人只得到了七萬五千元,其它資金下落不明。
王永東 |
王永東,男,一九六六年出生,山東省沂水縣縣城陽西街人,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八點左右,王永東在沂水縣縣城東市場 (沂水縣城汽車站附近),被沂水縣公安局治保科惡警抓到,並在市場遭到惡警的凶殘毒打。隨後惡警張覺遠、張志田、王京文等六人把王永東帶到王永東的家中,強行搜查。在惡警們的非法搜查過程中,王永東沒有配合惡警的無理要求和指使,並同惡警辯理,指明惡警的所為非法。結果惡警們氣急敗壞,喪心病狂,再次對王永東毒打迫害。到上午十點鐘左右,王永東在家中被迫害致死。隨後,惡警們將王永東的屍體從四樓上拋下,妄圖製造王永東跳樓自殺的假相。
沂水縣法院接到王永東親人的上訴訟狀後,由山東省高級法院、臨沂市中級法院和沂水縣初級法院的法醫共同對王永東的屍體進行了解剖鑑定。結果發現:王永東全身皮膚青紫;脖子上有明顯的手指掐痕;喉結異常突出;鎖骨斷裂,左肋骨折斷三根,右肋骨折斷兩根,小腿一處有明顯的凹坑,此處腿骨粉碎性骨折,大腿骨折。
然而枉法的法院經二度開庭還是判決為王永東所謂的「跳樓自殺」,身上的傷痕為「跌傷」。開庭過程中惡警誣陷王永東罵人,王永東所在村村長當場作證說王永東從不罵人。法庭判決後,王永東的親人及所在村居民不服,向沂水縣政府反映,沂水縣公安局怕事情敗露,要與王永東的親人「私了」,結果王永東親人只得到了四萬元人民幣作為賠償。
整個訴訟過程,王永東的親人沒有得到屍體鑑定結論、被告答辯及法院判決結果的正式文書。
展金燕,女,二十多歲,河北省保定市江城鄉尹莊村人。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去北京證實法,被北京市延慶縣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一月二十九日,江城鄉政府通知其家屬看望展金燕,當時展金燕在延慶縣醫院「搶救」,已奄奄一息,於三日後身亡。
據悉,延慶縣公安分局想私了此事,願意賠償家屬三千元,並負責全部的「搶救」費用和屍體火化事宜。此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得知且不同意此處理辦法。
孔繁榮 |
孔繁榮,女,五十六歲,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在長春的住處被綠園區安慶路派出所惡警劉×、史永良、黃會臣等綁架,一群惡警對著善良老人拳打腳踢,逼問姓名,逼她出賣別人。她不說,惡警就用電棍電,用穿著皮鞋的腳踢她頭部、身上,當時腦袋就被打出了血。又綁在老虎凳上,一刑警隊惡警用腳使勁踩她的腳趾,擰著踩,踢她的腿,口裏罵著髒話。因她不配合照像,被惡警摳眼珠子,拽著頭髮使勁往牆上撞,直到被打昏才住手。她的一條小腿被打得青紫,行走困難。
一 周後,孔繁榮被非法關押到舒蘭市看守所,在那裏又承受了多少非人的折磨,她沒有來得及說。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前後,孔繁榮被送到舒蘭市醫院搶救,當時她的身體各部份器官已經衰竭,要靠打氧氣維持生命了,可是就這樣一個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生命垂危的人,卻仍被戴著腳鐐,重兵看守!……
五月九日,舒蘭市法院去醫院「看望」孔繁榮,準備在那裏對她非法開庭審判,然而此時孔繁榮已無力說話,她的生命力在一點點消失。法院來人根本不顧她的死活,竟命令醫生開證明:神志清醒,不能說話,治好後開庭。家屬要求放人,法院竟說:就是死了也不放人!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一日中午,孔繁榮在舒蘭市醫院含冤去世。
孔繁榮含冤去世後,舒蘭市有關部門封鎖消息,不讓家屬照相,並要強行火化屍體,遭家屬強烈抗議,警方想要「私了」也遭家屬拒絕。
劉亮,年僅二十四歲,山東省膠州市張應鎮大河流村人。二零零七年六月五號,有六名便衣惡警突然闖入劉亮的家裏,也不出示任何證件,就像土匪似的東翻西找,並強行錄像。並恐嚇家人不能看錄的像,因為錄像是給檢察院的。抄家時劉亮恰巧不在家。
六月六號,劉亮家裏由武警監視,武警並到村民家詢問劉亮在不在家。
六月七日,一村民在村後的一個大口井裏發現了劉亮的屍體,還有劉亮當時所騎的摩托車……(大口井與地面平齊,從路面上看不易察覺)村民報了警,來了三輛警車,是武警,還來了很多村民在附近圍觀。
事後,膠州「610」頭子王榮海到劉亮家去過。現在不法人員們一方面想掩蓋罪行,捏造劉亮因學法輪功跳井自殺的謊言來欺騙世人,推卸罪責;另一方面惡人自知理虧、違法,威逼利誘受害家人,強迫家人私了,並約定六月十三號上午在張應鎮派出所談賠償條件。
究竟劉亮是被惡警打死後扔到井裏,還是被追趕時不慎落井身亡,尚待詳查。但有兩點可以斷定:一、劉亮決不是跳井自殺,因為六月五號惡警抄家後,劉亮已知道,並留在一熟人家躲避迫害,後來劉亮回家,再沒有了消息;二、他的死是青島、膠州「610」直接造成的。
鄧文陽 |
鄧文陽,男,三十多歲,秦皇島市山海關人,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再次被綁架,於十月八日在保定勞教所被迫害致死。家人被迫簽字火化。勞教所要家屬走兩條路:一是所謂的「協商」,私了;一是要訴訟於法律,但不告訴家屬鄧文陽當時的任何情況,並催促他們進入法律程序,並要求結案。
鄧文陽死前一直被戴鐐銬,睪丸部位有血跡。鄧文陽生前曾在38軍的一家醫院「搶救」,臨終時仍戴手銬。屍體上未發現輸液的針孔。這家醫院是不對外的,只負責軍隊內部看病治療。醫院沒有提供全部治療細目。
鄧文陽被迫害致死,山海關公安局和610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第一,鄧文陽被勞教,家屬未收到任何勞教手續,直到迫害致死。第二,鄧文陽被勞教共兩次,第一次 勞教八月三十日,惡警把鄧文陽送往保定勞教所,體檢不合格拒收後送回家,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要勞教,是從家抬走的。這時身體不檢查就合格了?第三,鄧文陽出現生命危險,不向家屬傳達消息,並拒絕提供鄧文陽的消息,致使家屬沒能和他見上最後一面。
張淑賢 |
張淑賢,女,吉林省圖們市人。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被圖們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二十四小時內即被折磨致死,家屬見到遺體從胸部以下到大腿都是黑紫傷痕。
張淑賢丈夫看到妻子這種情況後十分悲憤、震驚:一個身體非常健康的人,不到二十四小時竟被警察迫害致死。張淑賢丈夫通知家人後,來了一些親屬到市公安局去理論,圖們市公安局提出私了,用錢補償。
朱玉蘭 |
朱玉蘭,女,遼寧撫順市李石開發區人,老人遭四年冤獄,本應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期滿回家,家中的丈夫與子女滿懷希望的盼望著與她團聚,僅僅剩下五天,卻傳來了親人離世的噩耗。朱玉蘭女兒來到遼寧女子監獄,要求看母親離世前的二十四小時全程錄像,監獄只給了朱玉蘭從廁所出來捂著肚子的鏡頭,對家屬聲稱「死於心臟病」。
目前其家屬所居住地有人監視,所有的電話全部被監控,已經與外界完全失去了聯繫。有消息說,監獄與其兒女協商,要給幾萬元錢私了。
二、被害者有被摘除器官的嫌疑,獄方主動提出私了,威嚇家人不能曝光
范學軍,男,一九七一年出生,家住瀋陽市皇姑區渭河街。二零零一年七月被非法抓捕,並非法判刑七年,後被關押在遼陽鏵子監獄。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范學軍被迫害致死。目擊者看到范學軍遺體的情況:頭部塌了、腰上有個洞、腿上有個劃過的口子。屍體還被解剖。後來知情親友表示:范學軍是被活摘器官殺害的。
但當時在中共邪黨的高壓下,加上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迫害還沒有在國際社會曝光,由於恐懼,其家人一直沒有敢揭露出來,而是接受了所謂的「私了」方案。
事發後監獄為了封鎖消息,二零零四年九月不許所有法輪功學員接見家人;而惡警們對外聲稱說范學軍跳水泥罐自殺,同時對其他法輪功學員進行嚴加看管迫害,以防消息外露。
李桂香,女,五十多歲,四川廣漢市人,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左右,在成都龍泉驛監獄被迫害致死。家人被獄警、廣漢610、本地村委會聯合欺騙威嚇,遺體當天(三十日)上午被火化。獄警還欺騙說給家屬看李桂香被搶救的錄像,結果沒看到;還說鑑定是「自然死亡」,但沒有看到鑑定書;還說火化後給「賠償」。如果是自然死亡,監獄怎麼會主動提出賠償「私了」?
在火化之前,獄警只准許李桂香家人看了李桂香遺體的臉部及上胸(乳房以上)部份,其它部位都未看到。李桂香遺體穿的是黑色內衣。李桂香的丈夫陳先貴說李桂香沒有閉眼,給她摸了幾次才閉眼。並說李桂香沒有瘦,臉部的肌肉豐滿,只是蒼白無血色。如果是糖尿病,人會消瘦,不會暴亡。她們說李桂香是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死亡,但沒有看到死亡證明書。
遺體火化後,李桂香家人得到了「三千元錢的賠償費」,其它如:死亡鑑定書、搶救錄像、甚麼都沒有看到。
一般的人死亡都要停放三天,他們為甚麼那麼急著火化李桂香的屍體?不讓人看屍體,在掩蓋甚麼?是否被活摘器官而死亡?怕被人看見屍體後發現問題,才不讓人看屍體,忙著儘快火化,以此達到儘快最後銷毀罪證的目的。
二零一四年被廣漢法院以一小包塑料珠珠和七十元錢(寫有真相短語)為所謂「證據」被誣判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三、四點,李桂香的女兒接到成都龍泉驛監獄電話,說是要把她母親弄到四川金堂監獄「搶救」,六點鐘下了病危通知書。次日凌晨三點鐘,李桂香女兒接到金堂監獄的電話,說是「搶救無效」。三十日一早上,李桂香家人與親友一同到了離金堂監獄有兩、三里地的一個農家樂的林家大院,已有五、六個成都監獄的女獄警在那等候。獄警立馬打電話通知廣漢所謂「防邪辦」的人來,以此威脅李雲等兩位親友。 獄警說是要與李桂香家屬「私了」。
三、法輪功學員被暴打致死,家屬拒絕「私了」遭監視
王秋霞 |
王秋霞,女,四十八歲。大連教養院警察為使她「轉化」,唆使犯人威逼、恐嚇她,長時間不許她睡覺。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十日左右那天,她被七、八個人拖到儲藏室,扒光衣服,被二十多個勞教人員圍打。據調查,王啟娥、曲環、修月、姚慧、張雪梅、連旭等人參與了毆打,是用鞋和裝滿水的可口可樂瓶子打,王秋霞奮力喊「救命」,而值班警察苑齡月就站在門口,冷冷地看著這一群打手暴打王秋霞,直到王秋霞被活活打死。等醫生來時,王秋霞已經不行了,她是被人用褥子抬走的。 王秋霞被打得從頭到腳沒有一點正常皮膚色,全身呈黑紫色,頭部器官嚴重變形。
教養院為掩蓋罪行、推托罪責,謊稱王死於疾病,並向王親屬許諾,若她們在「王繫因病死亡」的證明上簽字就可以得到7萬元人民幣,並可釋放此時因修煉法輪功而被非法勞教的王秋霞之子張廉鵬。條件是王家不再向有關部門申訴與對此事保持緘默。這一「私了」提議遭王家拒絕後院方竟輾轉找到了與王秋霞離婚達十年之久的王的前夫張某,使其在七萬元的誘惑下,留給教養院一個無效的簽字。這理所當然的遭到了王秋霞親屬的反對拒絕。
王秋霞親屬正在多方奔走要求清查王死亡的真正原因,但有關部門或矢口否認或諱莫如深。
另外,王秋霞雖已被迫害致死,但其住所卻依然被當地惡警嚴密監視,「蹲坑」守候,暴徒們的險惡之心可見一斑!
四、官方軟硬兼施,不讓受害者家人聲張,要「私了」
楊妹,女,二十三歲,係河北省滄州市城郊聯社小王莊信用分社職工,於今年六月下旬被非法抓捕入獄,在獄中獄警們對這位純真善良的姑娘進行了殘酷的折磨,給楊妹戴手銬腳鐐,在鐵床上銬了一個月(註﹕鐵床也叫死人床、將人雙手雙腳捆住使人不能動彈),下了一個月的胃管,胃管在胃裏一直插著,五六天才給拔下來一次,到後來楊妹大小便都失禁了,腿腫的老粗,腳都腫成四方形的了,身上脫了好幾層皮,九月二日有人見到她時,磨掉的皮還沒長好。
楊妹 |
為獲得做人的基本權利,十月十日楊妹等十多位大法弟子絕食,她們均被戴過手銬腳鐐、上過刑具(死人床),給死刑犯戴的手銬腳鐐都纏上布條,可給大法弟子戴的都是裸露的。在絕食期間均被強行灌食,灌食時把人關進小號銬在鐵床或鐵椅上(為升級迫害,惡警們擴建小號監牢,購置了六把鐵椅專門迫害大法弟 子),叫犯人幫助扭住被灌食者的頭、掐著腮幫子、捏著鼻子,掐得嘴和腮幫子都爛了,它們根本不管人的死活,硬是把這些一不衛生、二無營養、三無安全保障的 冰涼的液體像倒垃圾一樣灌入大法弟子的胃裏,楊妹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被折磨死的。(19日下午灌食,20日早上6點多死亡。)就這樣,一位健康、美麗、純真無邪的好姑娘在短短的4個月的時間裏,被活活折磨致死。
楊妹被害後惡警嚴密封鎖消息,楊妹的父母上午去看女兒,惡警滿口謊言,隻字不提楊妹之死,直到下午兩點多,惡警們一切布置安排妥當才告知老人,問老人要甚麼條件,市裏官員、公安局均出面,承認它們沒及時搶救楊妹有責任,當天早上二所所長張國文接到楊妹死亡的電話就住院了,不知是逃避責任還是現世現報!官方軟硬兼施要求家屬不要聲張要私了,並揚言如要解剖即刻火化,並把楊妹的母親楊慶雙監控起來不允許和外界接觸,住房附近警車便衣嚴密監視,直到火化,這位可憐的母親也未能見到自己的女兒。楊妹被害的消息揭露後,當家屬要求解剖時,它們一反常態,它們惡狠狠地說:解剖可以,立刻火化。並讓楊父單位給老人施壓。它們逼問老人,誰給明慧發的消息,怎麼都是我們說過的話?誰給透露的?你印了幾百份 傳單?就在這種情況下,二十五日下午解剖了屍體並立即火化。這樣的解剖也只是掩人耳目推脫責任的手段,在它們操縱控制下,雖然化驗單沒出來,但結果可想而知。
侯秀平 ,女 三十五歲(大約),長春市南關區下溝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進京上訪後,被判非法勞教三年。 家屬花了很多錢使其由三年改為一年。在公安局內,其家屬在一個房間內辦手續,侯秀平在另外一個房間內被惡警看管,當家屬辦完手續後,惡警告訴他侯秀平「跳樓自殺」( 註﹕這是江羅政治流氓集團庇護下的惡警將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後推卸責任的慣用藉口之一)了。家屬要上告,公安局給了兩萬元私了。
五、警方滿口謊言掩蓋罪行,阻止受害者家屬曝光惡行
孫繼宏、袁和珍夫婦生前照片 |
孫繼宏,男,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孫繼宏出去講真相時,在北京豐台區草橋附近被三名惡警抓住帶到豐台派出所。三天後被轉到豐台國保處,兩天後(9月29號)被迫害致死。
孫繼紅死亡三天後惡警才通知家屬領人。孫繼宏的母親、妹夫和當地兩名警察一起來到北京。一開始豐台國保處和孫繼宏家人談條件,家人提出要求:驗屍、解剖,允許上告,一級一級往上告。當時國保處都答應了下來。當時有一黃姓警察還對孫繼宏妹夫說「你哥心理素質真好」,並說「這事不能告訴你嫂子(孫繼宏妻子也是大法弟子), 不能讓她作『反面宣傳』」,其實是害怕此事在明慧網上曝光。但到了第二天,豐台國保處就把頭天答應下來的話全部否定了。
一直到三天後家人才被允許看遺體,看之前被告知不許拍照、不許攝像。當時家人帶來的一名記者也沒讓進去,可見惡警多麼心虛。孫繼宏家人看到遺體後大吃一驚, 原來惡警為了遮蓋傷口以掩蓋它們的罪行,把遺體的整個臉上糊了一層厚厚的白東西,根本認不出是誰。當時孫繼宏妹夫就問:「這是誰?我們不認識!」最後惡警沒辦法,才把臉洗乾淨。洗淨後就看到:孫繼宏左臉上有三個洞,右臉上有三處燒傷,下頜和兩眉中間也都有燒傷,看樣子像是拿煙頭燙的,左眉上還有一處很深的 劃痕。孫繼宏的母親問眉毛上的傷是怎麼回事?國保處回答說是「翻牆時我們一拽給劃的」。
看完遺體後全家人都非常的氣憤,就到商店裏買了一台 錄音機回到豐台國保處。孫繼宏妹夫問國保處警察:「你們承認不承認打死人跟你們有關?」答曰:「承認跟我們有關」,這時旁邊一惡警說:「(他)是絕食死的。」結果我們當地警察說:「這不可能,上次絕食九天都沒事,還跳車跑了呢。」(整個問話過程我們都有錄音。)最後豐台國保處想拿錢把這事給私了了,開始給拿一萬,後又加一萬,被孫繼宏家人一致拒絕。
後來,孫繼宏家人曾要找記者將北京豐台國保處惡警害死人命的惡行曝光,最終由於惡警的威脅,沒有做成。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