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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次綁架、兩次勞教 遼寧崔國華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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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遼寧省義縣五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崔國華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通過郵局快遞向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刑事控告狀,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致使自己六次被綁架、非法拘留,兩次被非法勞教共五年零三個月;還被非法勒索現金七千三百五十元。

崔國華女士要求最高檢察院依法追究江澤民所犯下的罪行必須承擔的法律刑事責任和精神、經濟上的賠償責任。

最高檢察院已簽收她的控告狀。下面是崔國華女士在訴狀中陳述遭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的部份事實和理由:

我於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大法使我身心受益,更明白了人生的真諦,真正懂得做人的道理,心胸寬廣,不為小事而苦苦追求,嚴格用大法要求自己,以苦為樂,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正在我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努力做好人的時候,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開始了瘋狂的迫害法輪功,每個修煉者都在經受著嚴重的迫害。被綁架、非法拘留、非法勞教或非法判刑關押的迫害。我就是其中的一個。

十六年來,我遭到了如下的迫害:

一、被六次綁架、半年非法拘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上,對江氏集團開始全面鎮壓法輪功,我以公民合法權益去北京和平上訪、反映情況。到了錦州火車站檢票口被阻攔,搜走了身份證,被劫持當地前楊鄉派出所,一個五十多歲小個的管事,非法關押我一宿。

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前楊鄉派出所張書禮和另一個警察闖入我家,問我煉不煉,如果不煉寫保證書,不寫就帶走。我沒有配合,被綁架到義縣看守所,非法行政拘留一個月,鎮東派出所還勒索二千元錢。

二零零零年十月,義縣政保大隊王佔林等三名警察闖入我家,抄家甚麼也沒有抄到,將我綁架到政保大隊五樓,王佔林說:「你們的同修把你供出來了,關於去北京之事誰帶的頭,你出個手續就行。」想謀害同修,我說:「不知道!」王佔林打我一個嘴巴,又把我胳膊背到後背說要捆起來,我也沒有動心。然後把我劫持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八天,鎮東派出所還勒索三百五十元現金。

十二月二十五日一早,政保大隊大隊長張彥復、副隊長王佔林等三名警察闖入我家中,又一次把我綁架到政保大隊五樓,逼供、審訊,要我說出真相材料在哪印的,參加人員、地點。我沒有被他們的騙術所迷惑,一直到晚上,把我送進義縣刑事拘留所,在那裏政保大隊還天天來叫我過堂、審訊。今天恐嚇我說:「明天把你送走」;後天又說:「給你分錢。」

那一年的農曆大年是在拘留所過的。我家裏有九十歲的婆婆,丈夫和上初中的女兒,他(她)們為我承受那麼多痛苦,精神壓力多大?我被非法關押四十五天,一直到正月十五才把我釋放,張彥復個人勒索我三千元,政保大隊又勒索我二千元,共計五千元錢,無據。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三日,為了讓世人明白真相、證實大法,我第三次進京,在天安門廣場,打出橫幅,喊出我的心聲──「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警察把我綁架到車上,我還再喊,另一名警察打我兩個嘴巴,直到前門派出所也沒停,所裏出來一個高高的、胖胖的,專打人的警察。我不配合,他打了我二十多個嘴巴,拿我頭往牆上撞。非法審訊後關進小屋一天。晚上,又把我送到派出所,非法審訊關押一宿。第二天,又把我劫持到北京某看守所(甚麼名記不住了),我以絕食方式抵制非法關押,第七天當地政保大隊長張彥復、前楊鄉派出所長張成軍等警察把我劫持到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天,第三天把我帶到醫院檢查,沒有血壓,他們嚇壞了,下午才就把我放了。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我在街上發神韻光盤,被義縣公安局特警大隊警察綁架到錦州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被兩次非法勞教

第一次非法勞教二年半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縣政保大隊和前楊鄉派出所警察,要送我勞教來闖入我家綁架,當時我離家出走到黑龍江省訥河親友家,呆了十三個月。此時,正是邪黨十六大前夕,大抓捕。因為我不在家,前楊鄉派出所警察不論黑天白天、節假日,甚至跳牆騷擾我家老人、丈夫和孩子,老人已經承受不住了。於是義縣前楊鄉派出所張成軍等警察追到黑龍江省訥河,把我先綁架到訥河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兩天兩宿,第三天直接把我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拒收後又劫持回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十天。直到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政保大隊、前楊鄉派出所警察再次把我持劫到馬三家勞教所,他們當時就得獎金一千五百元。

到勞教所把我分到最邪惡的二大隊一分隊,分隊長楊曉峰為了達到分隊轉化率高,多得獎金,利用邪悟者不擇手段的強行洗腦迫害法輪功學員。警察說甚麼她們做甚麼,為了讓我轉化,不讓睡覺,體罰、打、罵、嚴管,三頓吃大黑餅子、鹹菜。三個人打我一個,六至七個人收拾我一個人,四個人摁著我兩邊手,兩個人打頭,一邊打一邊說你為甚麼不轉化。

從那以後,我被她們打頭,打得噁心、頭暈、出不來氣,後來血壓高,吃不下東西,出氣費勁。我想我不能這樣下去,我的生命是大法給的,我要用生命去證實法輪大法好。便在勞動教養院廣場開始煉第一套功法,煉了兩天。警察又氣又怕,給我非法加期三個月。到後來我身體走路都很吃力,晚上睡覺都昏迷不醒。分隊長楊曉峰硬往我嘴裏灌藥,我就是不吃,因為我沒有病,我是被她們打成這樣的。我的意志沒有垮,我要出去,我還要救度世人。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被釋放,在勞教所非法迫害共二年半。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二年零九個月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晚,開奧運會之前,邪惡瘋狂的抓捕法輪功學員,大約十點多鐘,義縣義州鎮派出所七、八個警察闖入我家,我問:「這麼晚來幹甚麼?」領頭的警察李剛說:「看一看。」然後翻這翻那,把師父法像、香爐劫走,並在屋拍照,之後,強行把我拽進警車,綁架到縣看守所。

非法關押六天,於八月六日,第二次給我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黑窩。當時正是所謂「嚴打」,勞教所裏充滿了陰森、恐怖,十多個男警察,專給法輪功學員電擊、上大吊。進去後,一個男警察先讓我背犯人背的三十條,我不背。那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男警察的頭叫劉威,用電棍先電我的兩腮、下頜骨、後脖梗、臉、手、胳膊。女警察還狠狠的打嘴巴,我的門牙當時就被打掉了三顆,剩下的都活動了,慢慢的相繼都掉了,到了二零一零年我才五十三歲,回到家,面部很年輕,可就是一個真牙也沒有了,全口假牙,同學、同事看到我都不認識我了。

演示圖:電棍電擊以強制「轉化」

後來在勞教所搞高強制「轉化」,用酷刑給我上大掛。把我綁在兩個床摞起來,兩層之間,把兩個胳膊用手銬固定在床頭上,腳捆上,不能直腰在床底下,彎著腰,這叫又一種大掛。然後用電棍電我的胳膊,當時我發正念,求師父,誰電我誰手疼,結果,他們一電我手就疼,於是就不電了。後來他們還電我,我有點休克了,放下了,「啪」一聲,我倒在地上,胳膊沒有知覺。

接著是超負荷、超時幹奴工活。二零一零年一月初,我在車間帶頭喊:「解體教養院!法輪大法好!」我所在的分隊的同修也都跟著喊。警察把我叫到辦公室,說:我想給你一頓電棍、一頓大嘴巴,今天不打了。我也沒有害怕。打那以後,環境好多了。

九月份,我丈夫來看我,沒讓接見。因我不轉化、加上嚴打。丈夫只好給我郵了300元錢。我一直也沒有收到。二零一零年,我二年零九個月的非法勞教迫害期滿,回家後,想起查清此事,原來,在2008年10月15日,警官證:2108609號,名叫李鎮的取出。

最近我出一趟門,現在鐵路上還在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購票時出示身份證,網絡有名,發現就監控,我到檢票口就被安檢翻袋、搜身,一點人身自由都沒有,我一位六十歲的老太太又能做些甚麼違法的事呢?

三、因為我親人受到的迫害

我的親人因為我同樣承受到了本不該承受的迫害。

1、母親和婆婆先後被迫害離世

我的母親於一九九八年喜得大法,老人家一生操勞,到老患了一身疾病,到冬天就起不來炕,總吃藥,也不管多少事,胃病很嚴重,心臟病,老年病很多,到了難以活下去的時候了,那年她才六十八歲,修煉大法後,她老人家的身體一天比一天好,哪都不疼了,那歡心與喜悅像小孩子一樣,她說:我可找到救我的大法了,不識字就聽法、煉功,知道修煉心性,但好景不長。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後,鄉、村幹部都找她,問還煉不煉,讓寫保證書,她和我哭著說:「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讓煉,甚麼藥也不管我的病,我煉了一年甚麼病都好啦?」我告訴她:「都是江澤民下的命令,要三個月內消滅法輪功,他是小丑,他妒嫉修煉人多,怕手中權力丟了。」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我被綁架後她非常害怕,精神受到很大打擊,後來又得知法輪功學員被邪黨大規模活摘器官的消息,她受不了了,弟弟、弟妹,聽信謊言又害怕,就不讓她煉了,母親承受到了極限,但意志沒有倒,70-80歲的人甚麼活都不用別人幹,弟妹對她不好,母親也不和我弟妹一般見識,告訴我她是修煉人,要有高境界的展現。時間長了,我沒回來,她心老惦記我,怕我再受到迫害,母親把心都用在我身上了,二零一二年她身體不那麼好了,到二零一三年末母親去世了,臨終前的一段時間她把自己的幾本大法書給了我,我送給了別人。等我從勞教所回來伺候她時,她說:「我一夜都沒有睡覺,還有警察找你嗎?」如果不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如果不是弟弟、弟妹聽信謊言、恐嚇,如果不是我多次被綁架,我母親也不會嚇成那樣的,含冤離世。這是江澤民一大罪惡。

我的婆婆臨終前我沒有看到,也沒有盡到做兒媳的責任與孝道,二零零八年我遭綁架後,她老人家上火,連走路都走不了了,只能自己在炕上能活動,大、小便也不能自理,都是丈夫照料,那年婆婆九十二歲,下不了地,一切吃、喝、拉、睡全落在丈夫身上,丈夫身體又不太好。還有我可憐的女兒,我第一次被非法勞教她才上初中,丈夫又要掙錢供孩子上學,又要管老小仨口的生活,還得伺候老母親。孩子需要母親的照顧,老人需要我的伺候,丈夫需要我分擔家務,丈夫說:「簡直活不下去了,那個難啊!」丈夫每天要出去掙錢,婆婆自己在家,一天,丈夫下班回家,看到婆婆摔倒在地上,頭撞在門上了,撞個大口子,不知摔了多長時間,血都凝上了,縫了六針,婆婆又活了三個月……如果沒有這場迫害,我婆婆也不能摔成那樣,老人悲傷離開人世。

2、女兒受到的傷害

半年的拘禁,五年零三個月的勞教,我的女兒正是成長時期,多麼需要一個母親的照顧、管教,一說起這些我女兒就傷心。丈夫說:「咱孩子本應考上好大學(女兒學習成績很優秀),你這一進去,對孩子精神打擊太大了!」是啊!由於我的被迫害,使女兒得不到母愛,還受同學的歧視,每天都在承受著精神上的打擊。好在女兒自強,儘管沒能走進理想的大學,畢竟還進了大學,總算給我一點安慰。

我告訴丈夫和女兒,一切都會過去的,江澤民一定會遭到應有的報應,善惡有報是天理,江澤民欠下那麼多血債,又有多少修煉人被活摘器官,害了多少法輪功學員及他們的家人、親人、害了多少世人,這惡貫滿蒼宇的大罪!天法,人間法庭一定會給江鬼一個公正的判決,那就是把江澤民繩之以法,送上歷史的審判台,還人間正義,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還給我們修煉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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