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十萬元交還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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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六日】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的修煉原則做好人,感動了世人,使人們明白了大法的好。下面是無數個類似故事中的兩個小故事。

三、四十萬元交還失主

〔牡丹江來稿〕珍珍姐是牡丹江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冬天一個晚上九點,她下班騎著自行車回家。突然她看見路邊有一個黑包,她下車拿起包,看看周圍,當時路上並沒有人,就決定先拿回家再說。

回家打開一看,哇,裏面全是錢!讓兒子查了一下,包括一些票據在內大概有三、四十萬元,此外還有銀行卡、身份證。她和兒子同時想到了失主丟了這麼多錢不知道有多著急呢!兒子說:「丟錢的人現在肯定很著急,快點找到失主把錢還給人家吧!」

第二天吃完早飯,珍珍姐根據失主的銀行卡去了那家銀行,請他們幫助聯繫失主。銀行的工作人員便給失主打了電話。

不大一會失主就來了。失主是附近郊區農村一個搞運輸的專業戶。包是在打出租車下車時丟的,等到家時才發現包沒了,當時就傻了:這錢誰撿去能不動心呢?根本就不可能再回來了!

看到所有的東西都回來了,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對珍珍姐一個勁的感激,一個勁的說:「謝謝您!謝謝您!……」珍珍姐對他說:「你不用謝我,我是煉法輪功的,你感謝我們師父吧,是我的師父要我們這樣做的。」

接著珍珍姐給失主講了大法真相,講了甚麼是「三退」和「三退」的意義。不用多言,失主腦中被造謠媒體灌輸的對法輪功的所有造謠誣陷,瞬間徹底解體!失主連連說:「我退,我入過團,我退!」

他又說:「大姐,我媳婦也來了,她在超市給您買了點東西,你等等,我去叫她。你一定要收下,這是我們的心意!」珍珍姐說:我不會要的,我是法輪功學員,我按修煉人的要求去做。

失主只好留下姓名和地址,說希望以後有機會再和珍珍姐見面。

三百元錢

〔遼寧來稿〕二零一三年,我去一個化肥商店買化肥,買完沒細算賬裝上車就走了。到家我丈夫一算,說:「這賣化肥的小工少收了你三百元錢。」我說:「是嗎?」我再一算,真是少收了三百元錢。

我說:「咱不能要這錢,那小工替老闆賣化肥,老闆能給他多少工錢?老闆到月底算帳不得說他嗎?可能還得讓他賠呢。咱是修大法的,能這樣做嗎?」丈夫說:「不能,明天你就給他把錢送去」。

第二天我就去了。因那屋裏人多,怕大夥說他,我就把他叫到外邊單獨跟他說。開始他以為我是來要錢的,挺不高興。我說:「你聽錯了,是你少收了我三百元錢,我這是給你送錢來了。」一聽這話,他大吃一驚:「哇!現在這世上還有你這種人嗎?誰見錢不自己揣起來呀!」

我告訴他:「我是修法輪大法的,我們師父叫我們做最好的人。」之後,我問他:「你三退了嗎?」他說:「我退了。」我給了他一張神韻光盤,他說:「以前有人給我,我都沒要,這回我得好好看看。」我又告訴他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說:「我一定記住。你們大法修煉人太好了,我真得好好謝謝你!」我說:「你不要謝我,謝謝我的師父吧。」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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