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由於堅持信仰大法,中共屢次將她非法關押迫害,給家人造成很大傷害。下面是中共對馬淑榮女士自述所遭受的迫害。
迫害初始 惡警逼迫和局長嘲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大法時,三盛玉派出所所長呂忠太來我家,逼迫交出大法書,不交就不走。當時,家裏就我一人,我很害怕,於是,被迫交出三、四本書,還有煉功圖。期間,農安國稅局長高佔羽領著副局長徐世忠、人事科長鄭岩等人,來我家逼我寫「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書」,並責令我交出身份證(未交)。高還嘲笑我。
進京護法遭拘留
二零零零年一月份,我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突破當地的重重封鎖,輾轉來到北京天安門。然後,乘出租車進入信訪局大門,甩掉了四、五十便衣警察的攔截。信訪局的警察接待了我們,讓我們坐在地上,每人發一張表,有姓名、地址、工作單位、上訪內容等。填完後,被北京信訪局警察扣留。然後,由吉林駐京辦警察(乘火車)押回長春公安一處。
途中,我們倆被警察勒索四百元錢,說當車費(在車上,我們十來個人擠在一起)。而後,又被農安公安局政保科二名警察押送到縣拘留所,又被他們勒索去剩下的幾十元錢(吃飯用)。
次日,被轉送到看守所。女警逼我們坐在廁所跟前聞臭味兒;一個姓朱的男警對我破口大罵,因我把鑰匙帶進去了,而對那些犯人寬鬆。我被關押期間,政保科警察多次逼迫寫「不進京、不煉功的保證書」,還牽制家人進行干擾,被逼寫了「不進京的保證書」,大約十多天才放回家。每天的伙食,吃的是玉米麵窩窩頭,生蛆的蘿蔔湯,價格貴,使用的手紙比商店貴一倍。
因為我進京上訪,國稅局長高佔羽大怒,認為我影響了他的政績,派兩名幹部去天安門找我,沒找到。強行扣我工資三千九百四十六元(其中:差旅費三千三百九十六元,飯費五百五十元),作為他們找我的費用,並取消了我以後的評優資格。高佔羽還覺得對我處分的不夠,還召開了局務會,煽動仇恨,追隨江氏集團制定的經濟截斷政策,讓大家表態,給我組織材料,要上報市局,企圖將我開除公職。
由於我按真善忍做更好的人,收稅不謀私利,工作踏踏實實,是領導最放心的幹部,被全局上下認同。而高佔羽則是個道德敗壞的人,故此舉遭到正義人士的強烈阻止,使我免遭更嚴重的經濟迫害。
邪黨威逼 被迫與丈夫離婚
由於我進京上訪,丈夫(黃魚圈鄉書記)被縣委邪黨書記在大會上公開批評,說我若繼續煉法輪功,就給他免職。他承受不住上邊的壓力,回家對我大發雷霆。當時,三盛玉鄉還派三四個人監視我。有的跟蹤,有的往家裏打電話,對我干擾很大。因當地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很多,鄉里認為是我的作用,於是,把我視為重點。把我們十多個法輪功學員軟禁在中學的一個教室裏看著,不准回家。
後來,鄉里主管迫害法輪功的鄉長崔振仁和派出所長呂忠太合謀,動用農安刑警將我綁架到看守所迫害,我的家裏丟下十幾歲的女兒無人照顧。當時,參與綁架的還有三盛玉派出所周萬利、張洪鋒。丈夫迫於壓力,承受不住如此的打擊,在我被非法關押四、五天時,他拿著離婚書,領著他所在鄉鎮派出所長,來到看守所,逼我放棄修煉。他說:「我今天來見你,是縣委書記特批的,你如果放棄修煉,馬上跟我回家過幸福生活,否則,咱倆就得離婚,你會被勞教的。」被逼無奈,我只好頂著壓力,在離婚書上簽了名。
堅修大法 被中共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我被非法批勞教一年,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關押在第五大隊。帶我們下伙房做奴工的是一個年輕的女警叫王晶(當兵出身)。她曾經包庇犯人刁金玲,給她穿警褲、吃小灶,經常利用刁監督我們是否傳經文、交流等,每當刁向她彙報時,她都會採用各種手段迫害我們。比如,她一心不順,就給我們加長勞動時間,還時不時的挨個審訊、挖苦;有時回寢室剛休息不到十分鐘,她像發瘋似的,猛地衝進室內,大吵大嚷的叫大家趕快起來站隊,喊管教好(實屬惡警),然後,開始語無倫次的訓斥一番,就是有意地干擾大家休息。
為了反迫害,我與其他法輪功學員達成共識,把她的惡行反映給她的上級,她更加懷恨在心,經常給我們臉子看,羞辱人,用腳踹門,耍潑婦,挑撥離間,製造恐怖氣氛。她逼迫我們放棄信仰,看污衊師父和大法的邪惡電視、書籍,還利用邪悟者在廣播裏攻擊大法和師父,強行洗腦,逼迫寫思想彙報和放棄修煉的「五書」等,搞精神毒害,剝奪信仰自由權。
同年八月,我獲釋後,親人說:公安局政保科劉尚寬勒索一千元錢、長春黑嘴子獄醫孫常麗勒索三千四百元(二千元給她買手機用、那一千四百元是朋友們給我存的,孫說招待惡警用了)。
各種經濟迫害和刁難
二零零零年九月初,我到國稅局上班,高佔羽讓我到人事科待崗學習一週,然後,取消了我的全年獎金,大約二千元,扣半年工資三千七百九十五元。
二零零四年六月,長春市國稅局下令,全地區國稅幹部,人人都得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我又受到縣局和開安分局的壓力。他們說:「這次若是不寫,一定會被市局開除公職的。」我說:「不能寫,愛怎麼辦就怎麼辦。」後來,不了了之。
二零零五年八月的一天,我正要上班,一開門,被蹲坑已久的警察杜恆志和范維石攔截,他們不容分說,闖進室內,說讓我去公安局一趟。我說這是上班時間,不歸你們管。杜威脅我交出大法書,否則,翻出來後如何如何等。我說:「你們有何證件私自闖入民宅?」杜說:「要有證件就麻煩了。」說著就進了廚房,打開冰箱和碗櫃看,沒發現甚麼。不甘心,就到臥室去看,發現有電腦,就打電話叫來一個年輕警察。看了半天,沒發現甚麼,這個警察就走了。杜不甘心,還要打開女兒房間看,把女兒嚇得哇哇直哭,大約僵持了兩個多小時,被我拒之門外,他們才離開。他們還揚言要上單位去找我,為了避免麻煩,我流離失所十多天(休假)。
二零零五年春,我去黃龍派出所辦戶口和身份證,戶政科隋殿民說我戶口是假的,連身份證都給扣下了,讓我去相關單位開證明及複印檔案等。我幾經周折,把辦完的相關資料交給了隋。他說:「你把電話號留下,回家等著,辦完了我給你打電話。」等了半年也沒信兒,我去問他時,他說沒報市局呢。我說要用身份證去銀行支款,他就派一名警察跟我去了銀行。取款後,那警察又把身份證交給他了。
過了很長時間還不給辦,我問他為甚麼不給辦?他說:「愛哪告哪告去,就不給你辦。」我見他不講理,就給他們張局長打電話,說明了情況。後來,隋告訴黃龍派出所張宇,讓我按大手印、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給我建甚麼個人檔案,否則,不給辦。我不配合。直到零九年,我快要退休了,沒有身份證就辦不了退休證和工資卡,後來,我費了很多周折,在有關人士的協同下,隋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給辦了,還氣勢洶洶地說:「別看給你辦了,再搞法輪功,還給你收回來。」
又被非法拘留 家人遭受傷害
二零一零年八月。我在縣醫院講真相,被縣醫院惡人誣告,被德彪派出所蹲坑的四個惡警強行綁架,我不配合,他們連拉帶拽,把我抬上警車。所長馬維秀和國保大隊姓呂的,讓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我不配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我的腰被四個惡警給扭傷了,疼了一年多才好。
回家後,我發現所有的大法書、大法像、小法像、法輪圖、護身符等全都沒了,我問女兒給弄哪去了?她說讓警察給搶走了,我問她哪個警察拿的,她說不認識。她像嚇破了膽兒似的,死死看著我,不讓我出去。她說警察還上單位調查她,問她是否也煉法輪功,給她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惡警還時不時的給她打電話問我的情況,每當邪黨「敏感日」時,惡警還打電話企圖通過她找到我。一次次的對她進行騷擾,給女兒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由於我遭迫害,姑爺不理解,給女兒增加壓力,認為我影響了他們的生活。女兒在家大哭大鬧,說自己壓力太大,簡直都沒法活了,她說,自己經常做惡夢,不是警察闖進家門了,就是你又被綁架了。為了我的安全,她整天提心吊膽,擔驚受怕的。那一段時間,他們逼我放棄修煉,被我嚴肅拒絕。本來她不反對我修煉,她知道大法好,我修煉後無病一身輕,不但給國家節省了醫藥費,人也變得很善良了,能包容別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有好處的。可是,由於邪黨的本質決定,它就是要鎮壓好人,給我和家人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所有這一切迫害,都是中共邪黨的流氓統治造成的,不但煽動社會上方方面面的發難,還株連家人,相互自殘,真是邪惡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