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明慧網《通告》的一點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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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美國西部法會師父針對錄音卡的問題進行解答後,明慧網也發布了《通知》一文,對播放器等問題進行了提醒,676期《明慧週刊》又刊發《明慧網發表通告之後》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說明。

從周圍一些交流情況來看,大家對此問題爭議很大。人心開始浮動起來,於此事上爭論不休,有人認為可以保留,也有人認為不可以保留,並開始組織起來到各學員家中幫助刪除,造成了很大的波動。

師父講法原文如下:

「弟子:現在香港正流傳一種由大陸學員製作的錄音卡,裏面有師父早期講法,包括濟南、大連等,煉功音樂也有明慧網沒有發表的,還有其它明慧交流及講真相文章。賣七十元一個。聽說佛學會已叫學員停止傳賣,但還有人做。現在已到美國,弟子想問一下這個東西能不能夠傳?

「師父:干擾大法弟子修煉的方式是以多種多樣形式出現的。最亂的時候哪,迫害嚴重的時候,甚麼都來。看似正面的,其實是在干擾。七十元一個,那錢上哪去?誰在幹?大法弟子無償給大家提供了很多東西,除了正式開書店的,基本上是不收費的,網上也有。出發點是甚麼?為了方便大家學法,也得向佛學會、向管發行出版的學員談好才行。」(《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因為大陸暫時無法購買正版的相關書籍和影音資料,也暫時不存在「佛學會、向管發行出版的學員」,所以,從師父這段話中,我理解,在當前這個階段,如果是為了方便大家學法,大法弟子製作師父講法、煉功音樂、以及明慧網上相關內容的錄音卡供大法弟子使用,是不違背大法的原則的。但是,當中國大陸有了正式出版的書籍及音象資料後,大陸同修應當立即停止這種製作行為。

在中國大陸,學員面臨著沒有正式出版書籍、沒有正式出版音像、登錄明慧網十分艱難的問題。還有不少文化程度較低的學員、甚至通訊手段落後無法及時獲取更多大法資料的地區,這對學法與交流都造成了很多困難。基於此種情況,在當前社會電子產品被廣泛應用,況且價格也逐漸低廉的形勢下,有些大法弟子將師父講法、煉功音樂錄製到內存卡中,使用播放器播放。隨著明慧網提供的內容越來越豐富,一些大法弟子也將明慧網上發布的歌曲、神傳文化等音頻內容下載下來,放到內存卡上,便於收聽。同時,無償幫助一些老年同修或者有需要的同修購買、錄製。因為方便、全面,並且十分有助於隨時隨地學法,目前在大陸大法弟子中使用是十分普遍的。

但是,有時候問題並不是那麼簡單,有些學員,在執著心的驅使下,做了很多不應該做的事情,比如:隨意冠名、隨意更改下載的原始文件內容、甚至將神韻歌曲單個曲目截取下來自由收聽等等等等。這些就屬於亂法和侵犯版權的行為。(編註﹕特別是,大法和學員的內容、常人的內容不能混在一起,更不能想當然的放在一起當作大法來傳。

作為大法弟子,對此類亂法的東西應該拒絕購買使用。如果是有常人在被邪惡利用起著製作、散布的壞作用,那就需要嚴肅的制止或者採取法律手段予以清除。在當前的形勢下,師父已經用洪大的慈悲為弟子們大開最方便之門,每個大法弟子,無論做甚麼,都應該牢記師父教誨,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為大法負責。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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