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正念 堅信師父 闖過生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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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

一、喜得大法獲新生

我是老年大法弟子,我從小就對古代傳說、神話故事、算命之類的很感興趣,二十多年前,一個算命先生,給我推算命運,說我只能活六十八歲,當時很有壓力,但是我有一種感覺,我能絕處逢生。

就在焦急的尋找成神之路時,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我喜得法輪大法,我知道這是我千萬年來一直在等待的,我一頭紮進來,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從沒有動搖過。

我把過去那些感興趣的東西,從物品到思想,全部徹底清理放棄。每天我都感到心情快樂,充實,時時沐浴在大法的恩澤之中。

中共邪黨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迫害,給我的家庭造成巨大的災難,腥風血雨中,我沒有倒下。我老伴(同修)因搞電視插播,被非法判刑二十年,現在還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監獄中,我也沒有彷徨與動搖。

雖然不是每一步都能堂堂正正的走過來,但也算是闖過來了。在師尊指引正法的進程中,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天天都在做,自我覺的沒被落下,甚至在同修眼裏,我修的還不錯,但前不久的兩次生死關,讓我大驚,通過向內找,發現一堆阻礙我精進的人心。

這段時間,師尊不斷點悟我,讓我勇猛精進。我知道被落下太多了,教訓中,我清醒了:堅信師父,用神的狀態,神的正念,做好三件事,我能在師尊救度中闖過劫難,感慨萬千,寫出幾方面,和同修交流。

二、百分之百的信師信法,闖過病業假相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我在發正念時,腦中突然出現一句話「很難到天年不壽終的」。當時我意識到是師父在點悟我。因為我今年正好六十八歲,只覺的修大法了,原來舊勢力的安排不算數了,我沒當回事,沒有從思想深處堅決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兩天後,邪魔來取命了。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夜間,我在熟睡時,突然間邪魔抓住我的心臟,死死的不放,黑暗中,甚麼也看不清,心臟的劇痛,使我忽然坐起來,前胸後背疼痛難忍,呼吸困難,好像心跳馬上要停了,這種症狀很像急性心肌梗死。我馬上立掌發出強大正念: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誰也動不了。我喊:師父救我!師父救我!大約一分多鐘吧,緩解過來。我心中充滿對師尊的感恩!

當時我的頭暈暈的,不知不覺中睡了,冥冥中師父把我左手的勞宮穴打開了,掌心發出一個大光球,像激光一樣,金光四射,我想可能是除惡的法器吧。

第二天起床時,胸背還隱隱作痛。一場生死大關,在師父慈悲的呵護下,闖過來了,我不停的謝謝師尊。

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邪魔又一次對我下狠手,晚間突然感覺後背熱的不行,如同一塊燒紅的大鐵板緊緊的貼在後背燒烤,而前面像有塊大冰塊貼在胸腹,冰冷的涼氣往腹部灌,冷熱巨大的反差使我難以忍受。同時頭腦裏像有一群蜜蜂嗡嗡亂叫,不讓我有記憶,似乎身體要失去了主宰,一片茫然。

因為有前一次經驗,我用盡最大的力量穩定主意識,喊叫著自己的名字,喚醒主意識,做到心不亂,懇請師父加持。儘管我發不出聲,主意識清醒的喊:「弟子有難,師父救我」!不斷的背法,想起哪段背哪段,背的最多的是《論語》。我不離開師父、不離開法,心裏越來越踏實,沒有那麼恐懼了,正念對待眼前這一切。

古代修道的人煉丹時,要「添風加火」,我只把它當作錘煉我這個金剛不壞之體吧,一下怕心全沒了。我就是神,我感到自己漸漸的高大起來了。笑傲邪魔敢來迫害正法時期大法弟子,那你就自取滅盡。我連喊幾聲「朝聞道,夕可死。」[1]。我想起師父曾講:「你將要和宇宙同齡。」[2]我就喊:我與宇宙同齡。感覺師父揮手之間把邪惡全清理了,一切恢復正常,但是我的身體、臉青了一個多月才消失,師父又一次替弟子承受了,心中無限感激師父。我流淚了!無言表達對師尊的感恩,只有不打折扣的按師父要求去做。

兩次生死關過後,我不斷的反思,為甚麼邪惡能迫害我,為甚麼邪惡敢動我?都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任何人心都是邪惡迫害的藉口。

第一次遭迫害,我沒有全盤否定舊勢力,心裏還有六十八歲的概念。然而第一念就應該全盤否定,我們的路是師父安排的,師父說了算。修煉中,一思一念都應在法上,我沒有重視修,嚴重點說沒聽師父的話,一場劫難過後如夢方醒,從新認識一下自己,煉功就像做體操,十幾年了,微乎其微的去掉一點人心的執著。我執著常人生活中的事情佔的比重,比學法修煉的用心超過幾倍。自己完全毀在名、利、情中了,願意聽好聽的,買東西見便宜多買,小孫女考個第一都沾沾自喜。人心太多,這是修嗎?真是很可怕的。

三、剜心透骨的向內找

師父告誡我們「所以你碰到魔難那正好是你提高的機會,如果你能向內找,那正好是你走過難關、進入一個新的狀態的機會。為甚麼不這樣看呢?碰到魔難就往外推。我講了,哪怕是因為你們在證實法、救度眾生的問題上出現了爭論,或者聽到逆耳的話,都是為了你提高,因為你的提高是第一位的,沒有你的提高甚麼都談不上,也談不上救度眾生。沒有你的提高,沒有你的圓滿,你救的眾生往哪去呀?誰要呀?為甚麼不這樣看問題哪?」[3]

師父講的這段法,像重錘一樣敲醒了我,修煉中不向內找能是修嗎?我們到世上來幹甚麼來了?我問自己。病業劫難過後,我在家裏一個多月時間閉門找錯,學法發正念、向內找,如何把修煉的路走正,關鍵是向內修,不修好自己,自己的大穹不行了,救的眾生往哪去呀?不修好自己就是罪過。

向內找是很苦的,明明是別人錯,非得反過來看自己,如果不在法上看問題是難以忍受的,家庭矛盾,同修之間的矛盾,如果沒悟到高層法理,別人的錯卻放在自己身上,能不苦嗎?當我們知道反過來看問題的時候,和宇宙法理對照一下,真的知道錯的是自己,那種剜心透骨的去人心,去各種執著,能舒服嗎?可是痛苦過後可是甜著呢!因為自己昇華了。

我曾經不知向內找,沒有在修心上下功夫,如果我真的按著真善忍去修,修出大慈悲心來,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和不好的東西敢進我的空間場嗎?它會自滅。

有一段時間,我學法困,煉功困,發正念困還倒掌,這在修煉中可是嚴重的問題,就等於三件事沒做。在和同修切磋中找到問題的根源,為私為己。

我是一小片的協調人,發現同修有問題不去指出,怕傷害同修,其實是怕傷害自己,怕自己的人心受到觸及。做甚麼事時都很難忘了自我。有時候,帶著執著,帶著人心,卻憑著人的精明與奸猾做著三件事,這樣能證實法嗎?很多是證實自己。當我找到這些執著與人心,在修煉中去掉它後,我再學法不睏了,手掌也不倒了。

四、用心學法講實效

師父講:「大家知道學法在很多地方出現一些情況,甚麼情況呢?有些地區流於形式。有些人在讀《轉法輪》的時候,思想不專一,在想其它的,不能夠專注的在修煉中。這等於是浪費時間,不但浪費時間,本應該是提高的時候,卻用思想想一些不該想的問題、一些事情,不但沒提高,反而還在往下降。如果學不好法,很多事情都做不好。」[4]

從這段法中我悟到;學法就是清洗自己,學法中就是在修煉中,學法過程中就是在提高中,學法中一切不好的思想念頭,形成的不好的觀念,都會從中修掉和破除。學法不專心,還會往下降。因為大法中的每個字都是佛道神和師父法身,連偏旁部首都是佛道神。不專心去學去看,就等於不敬師父不敬法,不敬佛道神。那法怎麼能給我們顯現呢?所以學法時一定是一字一句的讀清楚,千萬不能添字落字。原來每週學一遍《轉法輪》,各地講法和新經文在家學,在小組也學,但學法走神,溜號、找不著行,走形式,怕在學法數量上被落下,不講實效,收效甚微。有時心裏慌慌的,感到每天時間緊張,有時還筋疲力盡的,其實是沒有法的能量。只有學法用心,才能同化法,能在法上認識法,才能指導自己修煉,我不再追求學法的數量了,靜下心來一字一句的學。

當我真正用心學《轉法輪》時,哇!法理一層一層展現給我,特別是如何修煉心性,如何能提高心性與境界的法理,多次出現,使我昇華了許多。師父告訴我們「有這麼大的法在,正念中大法與你們同在,這是巨大的保障。」[5]

現在也是每天都學法,能靜心學了,學到甚麼,悟到甚麼,就得到甚麼,我放下有求之心。

這段時間我是每天白天讀《轉法輪》四、五講。晚上發完六點正念,就開始看師父《對澳洲學員講法》錄像,九天看了八遍。晚睡時聽法,二十四小時不離開法,邪惡無空可鑽。

髮長時間正念,每次半小時以上,有時五十分鐘,用純淨的心發出強大的正念,清理自己空間場一切干擾我的邪惡生命與因素,同時清除各種常人心在另外空間形成的敗物,效果顯著。

這場魔難過後,我真的不敢懈怠,因為延續來的生命是用來修煉的,「但是有一個標準,超出你的天定、原來的生命進程,以後延續來的生命,完全是給你煉功用的,你稍微思想一出偏差,就會帶來生命危險,因為你的生命進程早就過去了。」[6]所以我注重修一思一念,同化法,修成無私無我,做事考慮別人,能忍受痛苦,無私無我的進入新宇宙,一定跟師父一起回家。

寫到這,我想到師父《對澳洲學員講法》錄像,對老年同修講的一段法,對我真是猛擊一掌。我悟到年歲大的同修要不抓緊實修,不放下一切人的事,人的理,人的執著,就會毀於一旦。師父在講這段法時那種為我們著急,那種慈悲嚴肅的告誡,我永遠不會忘記。希望老年同修再看看師父《對澳洲學員講法》錄像吧!

我快七十歲了,如果沒有師父的慈悲呵護,就沒有我的今天。教訓是慘痛的,師父告誡我們:「修煉的人是以脫離世間、成就生命圓滿為目地的,執著任何世間的得失、利益都圓滿不了,因為修煉人在世間修煉中就是要去掉常人所執著的各種各樣的心才能成神。不然的話,世間上的任何一顆心、任何一個牽掛的因素,都是一把鎖住人離不開的鎖。所以在證實大法中,大家在救度眾生的同時也都是在修煉自己。」[7]

層次有限,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加拿大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功》〈第三章 修煉心性〉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曼哈頓講法〉
[6]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7]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五年曼哈頓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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