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解與婆家的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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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我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大法的老弟子,下面就說說修大法給我帶來的變化。

(一)善解與婆家的恩怨

丈夫家姐弟四人,姐倆、哥倆,丈夫排行老二,大姐是老大,還有一弟、一妹。我們的結合是經人介紹的,說他人好、老實,就是家裏窮一點,當時我媽說:家裏窮點怕啥,人好就行。俗話說:「好女不爭嫁妝衣,好男不吃分家飯。」就這樣我結婚了。

轉眼間小叔子也要結婚了,公婆又是買樓又裝修連結婚花了好幾萬元錢(當時是97年)。我的心裏就不平衡了,雖然當時已修煉了,但法理不清,沒有真正修自己,我妒嫉的不行,那真是剜心透骨的痛,天天訓斥丈夫,你家不是窮嗎?沒有錢嗎?為甚麼你弟弟結婚就有錢了呢?你父母太偏向了,看你沒有能耐,你弟弟在市政府機關工作,他有能耐,你媽就一個兒子,沒有你這兒子了。指他養老吧!別想指你。雖然我與他嘮叨,但此事婆婆家誰也不知道。

我結婚就吃住在我娘家,孩子都是娘家人幫著帶大的,婆婆不但不感謝我娘家人,還經常在丈夫面前嘮叨,丈夫單位年節分的東西還得給她,這還不算,我們買房子,婆婆一分錢沒給我們,我們借了婆婆三千元錢還給要回去了。我經常逼丈夫,逼得他沒辦法,就去找我媽告狀,我媽跟我說,逼他有甚麼用,有能耐自己去掙,爭甚麼爭?你婆婆也不容易,一家六口人,一人上班,養活全家人。我想,逼他也沒用,就對他說:你記住從今以後我與你家沒有任何關係,就你爸媽死了,我也不去。此後再也沒有去過婆婆家。

可有一次公公過生日,丈夫兒子都去了,唯獨我沒有去,公公問丈夫你媳婦咋沒來呢?丈夫說:她說天冷不來了。回到家丈夫說了事情的經過,說完他哭了,說:「你自己想咋做你看著辦吧!」

這時我想起自己是個修煉人,為了這點利益去傷害別人。師父說:「它可以產生妒嫉心,別人要好了呢,不是替別人高興,而是心裏不平衡。」於是我給公公打電話,誠懇的對公公說:爸對不起,您過生日我沒去。公公哭著說我怕你們為這事吵架,我說沒事。我哭著說:爸,以後咱家無論大事小事我都不落,您放心吧!回頭對丈夫說你爸媽給你弟弟一座金山,我都不爭了。

由於自己放下了這顆心,甚麼事都不跟婆家計較。公公生病,大姑姐、丈夫陪公公到省城看病。我主動接婆婆來住,因婆婆家住樓,我家住平房,婆婆住不習慣,我就去婆婆家,幫助料理家務,一直到大姑姐、丈夫回來我才回家。(因當時大姑姐和婆婆住在一起)公公住院期間,我主動拿出三千元錢,這在過去是絕不可能的。

我牢記師尊的教誨,遇事首先考慮他人,無論大事小情,我都跑在前頭想在前頭,逢年過節生日宴會親朋好友來訪。做飯、下廚房的活全包在我身上(每次吃飯都將近二十口人)婆婆看在眼裏、記在心上,一次婆婆激動說,我要是先走了,讓你爸跟著你們過我就放心了。

因為悟到自己是個修煉人,心性昇華上來了,境界也提高了。公公婆婆也改變了原來的態度。我家並不富裕,兒子上大學,老人主動承擔了一半學費。畢業後面臨找工作結婚,一天兒子去看望老人,公公對兒子說:「你爸媽不用操心了。工作有你老叔幫忙安排,結婚沒有房子我把樓給你」。我兒子說:「爺奶那您倆上哪去住呢?」公公說:「我倆跟你爸媽住一起」。兒子回來跟我說這事,我說這都是媽修大法你得的福報,當然樓我們不能要,但是大法改變了我。

(二)去掉妒嫉心

在娘家我是老大,在父母弟妹中我說了算,不管甚麼事都跟著摻和,自己看不慣的事、不順心的事,總是發脾氣說上幾句。自從修煉以後,常常告訴自己要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超常的人。首先在家裏要做好,在家裏我最看不慣的就是大弟媳,抽煙、喝酒、打麻將。為這事我倆犟過,把自己的觀念強加給她。師父說「修煉的人無須管人間的閒事」[2],從此以後我不再說了。

還有我最看不慣的事,大弟媳住的離我媽家很近,長年累月在我媽家吃喝,挑三揀四的這個不好吃,那個不順口,飯好就來吃,吃完就走。偶爾上廚房轉一圈,從來不幹活,像串門似的。為這事我與媽媽不知嘮叨過多少回了。我媽說,這活幹不幹由她,別多管閒事。我就跟媽媽吵吵:「你怕她,你在她手裏有甚麼短處(弟、妹們都這麼說),你不敢說人家」。妒嫉的不行,我媽說:「你還煉功呢?瞧瞧你那個樣!」這一下點醒了我,我是煉功人呀,在哪裏都得做個好人,從那以後我一句怨言都沒說過。做飯、洗碗、收拾屋子我一人全包了,心裏也平衡了,弟媳說大姐變了,和我家住了二十多年的鄰居看到我的變化,對我說,你是世界上境界最高的人(他知道我是修大法的)。

有一年,正趕上過新年,大弟媳、爸爸還有鄰居玩麻將,還有好幾個看麻將的,因一點小事發生了爭執,大弟媳當著眾人的面掀翻桌子,大吵大鬧,把左鄰右舍都驚動來了,大弟媳一氣之下回家了。就我這得理不饒人的脾氣,在沒修煉之前,這事一定鬧大。可是我好像甚麼事都沒發生過,靜靜的在那學法。我做好飯主動去請大弟媳吃飯。

想要說的太多了,離師父的要求差的太遠了,還有許多執著心沒去,特別是講真相救人方面做的很差,自己有決心在正法的最後階段嚴格要求自己,讓師父多一份欣慰,少一份操勞。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煉不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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