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自我 溶於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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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在十多年的正法修煉中,自己還覺得做得不錯呢:在邪惡瘋狂的迫害中我沒有倒下、我沒有向邪惡妥協、我沒出賣過一個同修、我沒被邪惡「轉化」、我在助師正法、我在救度眾生……然而卻沒有意識到:這諸多的我、我、我中卻包含著多少人心自我的執著啊!直到今天,當這個自我表現的淋漓盡致的時候,我方才如夢初醒。

如夢初醒

一天,一個協調人同修與我商量一項事情,我聽完沒加思索的立即否定。儘管她又怎麼解釋如何可行,我也一口否定,並指責她提的建議是站在自己的、為私為我的基點上;沒有站在為他、為整體負責的角度上等等藉口否定了她的建議。幾天後,該同修又在一個學法小組中找到了我,再一次提出此項建議,我一聽、就火了,答曰:我不是對你說了嗎,不行就是不行,沒有商量餘地。為此,我倆就在眾多同修面前爭吵起來,完全把自己降到常人、甚至連常人都不如了,各持己見、互不相讓。同修們的勸阻也聽不進,同修們都為我倆的行為而嘆息!

該同修走後,我們繼續學師父的《洛杉磯市法會講法》,同修指著我說:「該你念了」,我心中的火、氣尚未消散,也靜不下心來,但又不好推脫。同修點給我說:你就從這行開始念。當我讀到:「有的人已經到了根本就碰不了的成度了,我看再不講也不行了。有的就像那火柴一樣了,一劃就著。就像那個地雷,一踩就響。你不能說我,一說我就不行。甚麼意見也聽不了了,善意的惡意的、有意的無意的一概不接受,更不向內找,相當的嚴重了。」[1]此時我心中一震,停下來了。同修又催促我說:「往下念、再往下念。」我就繼續念下去。「誰在這一關上要再過不去,我告訴大家,那可就太危險了!因為那是修煉人最根本的、也是最應該去掉的東西,也是必須去掉的東西,不去你就走不向圓滿。不要變為常人做大法弟子的事。要圓滿,不是為了福報。」[1]

我驚呆了。師父不正是在說我嗎?我修了十多年了,連修煉人最根本最應該去掉的、必須要去掉的東西還沒有去掉,這修得太差勁了,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自己。而且也干擾了師父為我們安排的協調一致、相互配合救度眾生、整體提高的進程。也辜負了本地區廣大同修對我殷切的希望與重託。還在不去執著的過程中沾沾自喜的認為自己修得比別人好,而去訓斥別人。這與將要被淘汰的舊勢力光想改變別人、不想改變自己有甚麼兩樣呢?此時、我淚流滿面、悔恨莫及。我開始反省自己,向內找自己。

放下自我

回首自己十多年的修煉歷程,我愛發火的脾氣一直隨我至今,我不喜歡它,它偏偏出來。同修開玩笑的說:你的上幾世可能總當大官吧!你整天像個官似的。在初期剛組建煉功點時,有個學員晨煉時他總是面對側面的牆而站,輔導員說他也不聽。我得知後,特意到此煉功點用命令的口氣讓他轉過來,面向前方。他說:「達摩還面壁九年呢。」一下子我火冒三丈。更加嚴厲的命令他離開煉功點,去找禪宗法門吧!他才轉過身來,面向前方。當時我想:我也是為了大法呀!不能因他一人影響大法的整體形像啊。但卻沒有去想:如果該同修也像我一樣,當時就會爭吵起來,那不更破壞大法的形像嗎?如果他一氣之下真的不來了,我把師父安排了該得法的生命給攆走了,那損失該多大啊!我又造多大的業呀!師父在《如何輔導》經文中已經告訴我們了:「如為了叫學員聽從輔導員,目地是便於開展工作,就在煉功點上用命令式的方法進行工作,這是不行的。」[2]師父又在《清醒》經文中又教導我們:「我不只教了你們大法,我的作風也是給你們留下來的,工作中的語氣、善心,加上道理能改變人心,而命令永遠都不能!」[3]我怎麼就老是做不好啊!

師父在洛杉磯市法會的講法把我從沉睡中敲醒。我一幕一幕的追查「火」從何來?最終發現:是對「自我」的執著。炫耀、顯示自己、不修口,隨便給那個同修下定義;唯我獨尊、唯我獨大、別人都得服從於我,都必須配合我,而我卻不能配合別人。在講真相救度眾生中:往往話語過重,不祥和,強加於人,使人不易接受;甚至激起人的負面因素,事與願違;沒有耐心,不聽就走、不信就算、不符合自己的意願時、咱就馬上拜拜;在遇到具體問題時,把自己看得很高,甚至不顧大法的要求、做出違背大法的事情。「自我」來源於「私」,中國大陸人又被邪黨文化的毒素毒害,社會敗壞了的道德觀念的影響。

大法要求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而自我是為私為我,完全與大法相背離,與真、善、忍宇宙特性相背離。修煉人如果不放下自我、就會受到宇宙特性的制約、心性也昇華不上去、功也長不上去。

漏洞找到了、自我曝光了、心性提高了、層次昇華了,問題自然而然的迎刃而解了。我與該同修又坐在一起、敞開心扉的一起在法上交流,解開了多年的誤解。間隔我們的物質解體了,我們協調一致,在救度眾生的各自項目中做著師父要我們做好的三件事,兌現著自己各自的誓約。放下自我,溶於法中,隨之而來的是浩瀚的宇宙之力,他堅不可摧、勢不可擋、無所不能。

在此,我希望與我有同樣執著的同修,快快放下那個自我吧!讓我們共同精進,靜心學法、學好法,在做好我們應該做好的三件事的過程中修好自己,救度更多的眾生,完成我們的史前大願。

因層次所限,有誤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2]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如何輔導〉
[3]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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