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自我 才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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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三日】一次去同修家,同修說:「從香港帶回來了幾盒香,你要一盒不?」我說:「多少錢?」「二百九十八元。」「怎麼這麼貴?」同修說:「香港同修是從台灣進的,手工製作,非常好。」

我平時對形式上的東西看得很淡,認為敬師重在心,不在表,而師父看我們的,也是實修的這顆心。那麼遠的路,帶回來幾盒香,我認為是人心,於是背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一段法:「你天天磕頭把頭磕破了,一把一把的燒香,也沒有用,你得真正實修你那顆心才行。」

同修說:「你看你,不要就算了,還說這麼多。」我說:「不對呀,我要和不要,都有我從法中悟出來的道理,那是我行為的根據。」我當時覺得事雖小,對我而言,當時好像經過了一個「原則性」的大關,我認為自己在法上悟得對,有自己的主見,同時沒有同修之間的面子心。

後來和同修見面時,同修笑著說當時在場的另一個同修也說我有點過。我很驚訝:「我錯了嗎?我錯在甚麼地方?既然同修這樣說了,那我肯定有問題。」可是,我找了一圈兒,也沒有找到自己錯在哪裏?

後來碰見另一個同修,我讓她幫我悟一悟。我說:「你說說看,我到底錯在哪裏?」同修聽完我的敘述之後,說:「你錯在哪兒?要我說呀,這件事沒有對和錯,人家那麼認識,也是一層認識,你也不能給否認了;你的錯呢,就是太看重了你的對。不爭執,不動心,那才是提高。你就沒想想,同修到一起爭論的,不都是爭自己的對嗎?」

同修的話,一下子打開了我的心結。平時我很看重自己的「對」,在一些事情上,當認為自己對時,從來不讓步,也不認可別人的做法。其實,是一種爭鬥心的表現,也很容易極端或排外造成不必要的間隔。

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理,修煉人固守哪一層次的對,都是不對的。只有放下自己的「認識」,才能去包容別人,配合別人,才能形成整體。細想想,一個修煉人如果心裏裝著自己那麼多「對」的話,怎麼會提高,怎麼會在做事上去主動配合別人呢?

這事很小,對別人可以說不算甚麼,但幾經折騰放下後,我覺得對自己好像有個很大的提高。寫出來與大家交流,並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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