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心不去就是亂法的因素

——讀明慧編輯部發表的文章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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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最近反覆讀明慧編輯部發表的文章和師父評語,對我震動很大。表面看文章內容與自己沒多大關係,可是當我靜下心閱讀這些文章,去學師父的評語,對照自己向內找,很是震驚。由於自己顯示心及求名的心長期沒去乾淨,也是有盜法行為和亂法言行的。這是自己從來沒有想到的,也是不想把這些與自己聯繫在一起的。可是,我必須面對自己的錯誤,曝光解體它,修正自己。

回顧自己的修煉過程,可以說,顯示心是我修煉的根本執著。從小到大就生活在讓別人羨慕、誇獎的環境中。上班了又攤上別人求我辦事的職業,無論上下班大家都圍著我、奉承恭維我。聽好話、讚揚話,我都習以為常了。慢慢的就居高臨下、清高了。由於自己比較隨和、人緣好,這些又被掩蓋著。

修煉了自知這些不對,為修去它,我吃了不少苦。在迫害後的十幾年中,自己大多時是做協調工作,由於自己比較重視學法,不斷背法,一般情況下遇事能向內找,謹守自己言行,儘量做事在法上,少犯錯誤,減少損失。這樣也得到當地很多同修的贊同和誇獎,我並不知道這種危害性,還認為自己不會被帶動,卻也時不時的有些歡喜。

大家很看重我的能力。自己相對於一般人來說,學法比較多,很多同修覺得我法理清晰,願意和我接觸,交流會上也願意聽我講。不知不覺的在這個地區就有了名望。到哪個縣城或鄉下,聽說我來了,大家就圍上來了交流,甚至又跟著交流幾場。我不願意這樣做,覺得不在法上,但是架不住別人說。交流會也是儘量叫大家談,互相切磋。但還是我說話多。每次在回來的路上我都像放電影一樣回放一下自己所為,每每都是心裏很難受。

我經常想起師父講的一段法:「人家最後信奉他了,認為他講的有道理,然後越來越相信他了,結果這些人崇拜他,不崇拜宗教了。他自己名利心一起來,叫大眾把他封為甚麼東西,從今以後他立起來一個新的宗教。我告訴大家,這些都是屬於邪教,即使它不害人,它也是邪教。因為它干擾了人們信正教,正教是度人的,它卻不能。」[1]

為了使自己不陷入這種境地,我從不主動參加交流會,多數參加也是被動、不情願的。因自己是協調人,尤其迫害開始的頭幾年,很多事情需要去解決,當地協調人為了讓更多的人能走出來,召開的交流會比較多,我總也擺脫不了這樣的事。我越來越感覺大家對我的那種心理傾向,其實就是崇拜。隨著不斷的讚揚誇獎,我也發現自己不像以前那樣純樸了,有些居高臨下,顯示心已經很強了。好在自己能及時找自己的問題,我覺的自己像個小丑似的在表演,看到自己不在法上的言行,心裏剜心的痛苦。就下決心不再去交流。甚至去哪,事先不告訴他們,直接去,可是去了之後,辦完事,當地協調人很快會找些人來交流。我當時雖然不知道這是自己的心造成的,但也發現在交流當中,特別是人多的時候,感覺有些興奮,有很強的表現欲,人越多越想表現自己,在這種心的促使下,一般還是把握不住自己。

後來在不斷的背法中,我意識到是自己的顯示心不去,才有了這樣的環境。為了杜絕這種現象,有時拒絕參加交流,或時常退下來不當協調人了,又被同修的「使命」、「責任」之說所左右。突然撂挑子不幹了,又被邪惡抓住把柄迫害了兩次。

有兩、三年我做其它項目,沒有做協調人,不涉及到這些問題了,感覺輕鬆多了,就認為自己這些東西沒了,可是最近幾年又經常攤上協調的事,發現那些心沒有去,還在那擱著。我知道得在這個環境中實實在在修下去,就不再迴避做協調人了。由於工作項目,我被推在群體的表面上,我總覺的自己在本地區很顯眼,大家都在關注、依賴我,我也表現的好張羅事,幹甚麼很有主見,好發表自己的意見,強調堅持自己,左右別人。在這幾年做項目中一直在修這些東西。可是沒有修好的那個自我也一直在表現著,自己怎麼修的,怎麼悟的,不自覺的就說出去了,我發現一張嘴就是在表現,都形成自然了。說出的話總感覺不純淨,總帶有那個味兒。為此我非常痛苦。

師父講「有名的名不一定是明白的明」[1],我認識到,的確是自己不明白,才成為當地的「名人」。由於法理不明,只是從表面的抑制或被動的逃避很難消去歷史上形成的龐大的物質。

零五年後,我長期堅持背法,看了幾十遍師父《對澳洲學員講法》錄像,認識到顯示心的背後是自以為是,比別人強,居高臨下,是一個很強的自我。這些心是我修煉精進的最大障礙,也因為有了這樣的心才會顯示。從而也滋生了證實自我的心。

明白了這些,在實修中顯示心削弱了很多,但我發現往往我做事時心態還是能夠擺正,成功後,也知道師父講的「修在自己,功在師父。」[1]可是在別人的讚美中就容易起人心,還是認為有自己的功勞。

後來學習了師父在海外零九年以後的講法,認識到把握不住自己是沒有找到真正的自己,雖然從理上知道它不是自己,可還是習慣性的把這些感受當作了自己,另外空間不好的生命也會加強它。當我越來越找到自己的時候,越來越看清那個自我、那個顯示心的時候,清除它們也不那麼難了,也比較能把握自己了。

尤其最近閱讀明慧編輯部文章,反覆學習師父的評語、《精進要旨》、《轉法輪》,我心裏豁亮、明白了許多,我真覺的自己能在大法在從本質上改變著自己了。

也正因為明白了,才認識到以前由於這些人心的存在,在很多時,做的很多事都是在堅持自己、表現自己、證實自己,這是對師尊的不敬,對大法的犯罪。在與同修交流和接觸中,在人心顯露標榜自己的時刻,沒有讚頌師父、證實大法的殊勝,而是在說明自己怎麼樣,強調自己的悟法,或有意無意的強加於人,使同修對自己產生崇拜,雖然不是有意這樣做,其言行已不是大法弟子所為。交流時有時引用師父的話,並沒有說明是師父說的,自己脫口而出,覺的大家都知道是師父講的,不用加說明了。有時說明是師父講的,講完師父說的話,緊跟著就說自己的話,中間也不斷句說明。這不是盜法行為嗎?

師父告訴我們:「我在法中多次講過釋教經書和末法的出現,主要是有人用自己的話、自己的認識摻進佛法中造成的,是歷史上一次最大的教訓,可是有的弟子就是常人心不去,被執著於口才、文才顯示心的魔性所利用,從而在不知不覺中破壞著佛法。」[2]師父早就囑咐我們:「亂法有多種形式,其中以內部弟子無意的破壞最不易覺察,釋教的末法就是這樣開始的,教訓是深刻的。」[3]

現在我真的是發自內心的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師父在《猛擊一掌》中的要求,學十遍《精進要旨》。如果我們真信師父,聽師父的話,不管理解多少,就去學十遍,我都不會犯這些錯誤。師尊在直接度我們,全宇宙的神都在羨慕我們,我們不學好法,還向外求甚麼呢?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3]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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