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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輪大法獲健康 李秀琴遭中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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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易縣一位農婦因修煉法輪功,多種疾病消失。可是她卻遭中共迫害,被非法勞教。

李秀琴是河北省保定地區易縣塘湖鎮北河北村大法弟子,今年四十多歲。曾被病痛折磨得痛不欲生,是超常的佛家法輪修煉大法救了她。因為她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受到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610、塘湖鎮派出所、保定八里莊勞教所等人員的非法騷擾,入室搶劫、綁架、拘留、勞教、勒索等迫害。

李秀琴是個非常老實的農村婦女。修煉大法前,她曾患鼻竇炎,病情嚴重時,吃飯十分困難,吃口飯都憋得出不了氣兒。鼻竇康吃了不少,把胃都吃壞了,也沒治好這種病。胃一疼起來也很痛苦。還患有婦科病、頭疼、心臟病等。頭一疼起來幾乎昏倒,兩肩胛骨疼的幹不了活,心臟部位經常疼,說心裏不好就不好起來了。偏方、中、西藥吃了不少,但收效不大。病痛折磨的她總覺得沒法活了。

一九九六年,一位好心的妹妹勸她煉法輪功,說:法輪功太神奇了,學煉者能達到祛病健身。還說:李洪志老師太偉大了,甚麼報酬也不要。一天,鄰村的法輪功學員去她們村洪法教法輪功動作。李秀琴甚麼目的也沒抱就跟著學動作,學煉了幾天後,她的心裏亮堂了,臉上有了笑容。她自覺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遇事多為別人考慮。時間不長,她全身的病都好了。從此,她一粒藥沒吃過,渾身有使不完的勁兒,幹甚麼活兒也不發怵了。她還主動為功友們提供了學法煉功的環境,在自家組織了一個煉功點,好多人在她的幫助下從大法中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黨利用警察、媒體、軍隊鋪天蓋地的誹謗法輪功。使眾多的人參與了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塘湖鎮惡警米林、郭大剛(榆林莊村人)等人非法闖入她家,強制她去塘湖鎮。原來是強迫她「轉化」,辦公室成了轉化洗腦班,專門有一幫子人輪換給她洗腦,方式是逼著看誣陷大法的電視,念報紙,所謂的談話,用歪理邪說給師父造謠,羅織罪名。之後,派出所米林、郭大剛、韓小傑經常到她家騷擾,說些不讓煉功的話,連威脅帶恐嚇,擾亂她們全家正常生活。

二零零六年二月廟會,易縣國保大隊隊長田國軍夥同塘湖派出所郭大剛等人,非法闖入她家,像土匪一樣到處亂翻,把指導她修煉做好人的大法書籍和救人的資料全部非法搶走。他們以為有了所謂的罪證,就給她丈夫打電話,讓他趕快回家。又用流氓的方式強行把她推進警車,一直把她拉到易縣公安局。田國軍命令手下非法審訊,問她資料哪來的,你叫甚麼等等。她不配合,那人氣急敗壞的說:「要不是看你上了年紀我早扇你幾個大耳光。」田國軍見得不到甚麼口供,就又強制給她照相。

她被綁架走後,家人怕她遭受迫害,就到處托人。田國軍也不讓她回家,胡說甚麼:「有人舉報的我們可不敢放人。」田國軍讓她在公安局「筆錄」上按手印,簽字後,就將她非法劫持到易縣拘留所。第十一天,田國軍把她從拘留所騙出來催她上車,上車後拉到易縣公安局,也沒讓她下車,在院中停了一會兒,就把她一直拉到保定八里莊勞教所,在那兒催促她下車,被帶到勞教所小醫院檢查身體。一檢查心臟病復發,心跳的異常快,勞教所拒收。田國軍手下警察馬上給田國軍打電話,田說:「等一會兒看怎麼樣。」等到勞教所下班了,這幫害人的警察才死心,把她又劫持到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他們通知家屬送被子,在看守所關押五天,又被一個女的,細高個兒,三十多歲的人非法審訊,家人被敲詐欺騙了,出錢送禮大約有一萬來元,惡人收錢時,滿口答應放人,到時就不放人,在看守所被非法審訊時,一個年輕小伙子大聲喊:「你坐著想甚麼?站起來!」關押五天時,田國軍又把她喊出來,偽善的說:「上車。」上車後,由三個人又把她送保定八里莊勞教所,田國軍假惺惺地說:「你好好在這兒待著,等兩天就讓你回家。」這位法輪功學員人實在太老實,嘴上說不出甚麼來,心裏確實明白了邪黨人員如此歹毒。這樣就把她非法勞教了一年。

勞教所壞的不可提。一去就有一幫子幫邪黨迫害信仰「真、善、忍」好人的歹徒對她進行強迫「轉化」,逼她放棄信仰。整天三、四班人來回倒,進行歪理邪說,栽贓陷害法輪大法。用各種方式灌輸騙人的鬼話。她不配合,那些人就不讓睡覺,不讓跟別人說話,上廁所有人緊盯著,沒有一點自由。被所謂的「轉化」後,成天幹活,唱邪黨歌曲。見到警察馬上喊:「隊長好。」警察一進班,全屋的人都得站起來喊:「隊長好。」不幹活時,就逼著看誣陷大法的電視,看後強迫談認識、寫體會。隔三差五的逼填大法如何的表格,還讓人站起來表態說:大法好還是共產黨好。她在邪惡的勞教所痛苦的熬了一年後,才讓回家。

回家後塘湖鎮派出所郭大剛又到她家翻書,逼按手印,她沒配合。二零零八年邪黨奧運期間,派出所的郭大剛、米林、韓小傑等人又到她家非法騷擾。

李秀琴這樣一位農村婦女,堅持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只想有個好身體,更好的生活,卻受到中共迫害。這是對公民信仰自由人權的肆意踐踏。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不讓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是江澤民出於小人妒忌,以權代法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並裹挾公、檢、法、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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