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在助師正法中走正路才能解體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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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學了師尊近期《甚麼叫助師正法》經文後,我對在我們當地近期發生的迫害情況仔細的反思了一下,覺得我們應該把我們所做的和大家交流一下,取長補短,共同精進,在助師正法這條路上走好。

一、依法覆議,講清真相,揭露迫害

我們生活在中國東北一個邊陲小鎮上,今年年初我們農場一部份同修在附近農村講真相、勸三退過程中被警察綁架。在整個營救過程中,由初期的麻木到最後敢於找參與迫害的各級單位、人員去講真相。被迫害同修的家屬也由初期不理解到理解,我們的付出也是很大的。比如說剛開始,邪惡把同修勞教了,對於上訴問題,有的同修家屬認為胳膊擰不過大腿,上訴會遭到更大的迫害;有的同修家屬認為上訴未必能勝訴,那樣費錢費力效果不一定好;有的同修家屬相信上訴會取得好的效果。因此出現了有的家屬悄悄的找關係用錢把同修買出來,有的家屬表現消極,有的家屬能夠理解。參與營救的同修對家屬講,我們的同修沒有犯法,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對別人好,並不是像警察說的那樣。我們沒有傷害到任何人與個人利益,叫人做好人並沒有擾亂社會秩序,是警察在犯法犯罪。因為中國的《憲法》第36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集會等自由,也有信仰的自由。」警察綁架我們同修時並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而且只是說到派出所了解情況,在沒有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就非法關押到拘留所,這是違法的,因為警察的行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了維護《憲法》給予公民的權利,我們的上訴就是合法的,正確的。目地是甚麼呢?就是叫世人都知道真相,分清誰在犯罪,從而救度被中共迷惑了的眾生。

開始我們在請律師時,所有的錢都是同修出的。同修們的無私坦誠與不懈的努力感動了被迫害同修的家屬,他們也拿了一部份錢,並感動的說:「你們對同修關心的程度真的不比家人差,勝似親人,營救我們親人的事情,我們聽你們的。」

我們參與營救的同修在大家的鼓勵下,開始找市覆議辦公室進行覆議,儘管在覆議中覆議辦公室的人協助警察造假,維持邪惡的決定,我們畢竟在十幾年的被迫害中,由站在被告席上,變為堂堂正正坐在了原告席上,而且大大震懾了邪惡。警察在被告席上語無倫次的辯解,使那些為他們造假的政府官員都感到可笑。同時也有人看到了政府玩弄法律的可恥嘴臉,明白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

二、放下自我,歸正自己,整體提高

在反迫害中,歸正自己、整體配合是至關重要的。在這正邪大戰中,如果我們走不正,就會被邪惡鑽空子。開始沒做到這一點,所以干擾很大。通過學法,大家都能在矛盾面前向內找自己,修自己,一切就改變了。有一位同修生活很困難,靠打工維持生活。在覆議期間,正是水稻插秧的季節,工資很高,案子需要她配合,她無條件的配合,捨去了掙錢的有利時機,被迫害同修的家屬很讚佩。另一位同修為了配合覆議,放棄了每天三百元工資的誘惑(可以幹四十天左右的活),投入到正法救人反迫害的行列中。還有的同修為請律師而出錢,等等。在此筆者感謝那些默默的配合整體反迫害的同修,包括發正念、打電話、寫真相信等。因為配合好是做好此事的堅實基礎,他能使另外空間的邪惡解體滅盡,反映到世間人這來表現出行惡的警察如驚弓之鳥,有些不敢看我們,六一零頭目手機不開機,躲大法弟子,有時也辯解說為了吃飯,為了工作,執行上級命令等等說辭。其實就是邪惡的生命越來越少,控制世人的能力越發不行了,才有此表現。同時一些邪惡的生命也看到了它們失敗後的下場。

如果我們走不正,就會給邪惡喘息的機會和行惡條件,比如說我們在覆議期間,我們在受害人委託書上簽字和按手印,我們為了省錢省事,就代替受害人家屬在委託書上簽了字,並按了手印,結果在送達覆議辦後,邪惡的生命就看到了我們的不真,退回來說:「必須要受害人親自委託簽字才有效。有同修聽說後心中就不平衡了,說這不是刁難我們嗎!同修們就這個問題展開討論:惡黨壞人可以用造假、說謊、欺騙等手段害人,作為修煉的人,我們必須按照真、善、忍做人,一切不正的言行都得歸正,給後人留下一條正確的修煉之路。只有用大法不斷的洗刷自己的心靈,才能正一切不正的,才能樹立自己的威德。

三、用事實揭露邪惡,喚醒民眾震懾邪惡

用法律反迫害,揭露當地邪惡制止迫害。這也是救人的有效方法,倒不是叫大家都來參與打官司,我們可以多方面配合正法進程,寫控告信、檢舉信,打真相電話,當面找警察索要以前被勒索的錢財物。如果他們不講理,可以把索要過程整理出來,再配上其人的相關資料和此人的平時劣跡一併揭露曝光,叫他們的親朋好友都知道他(她)們所做的惡行,從而制止迫害,甚至能救了他。

寶清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強剛,在綁架大法弟子,往車上拖女大法弟子時,女大法弟子十一歲的女兒拽著強剛不讓拖她媽媽上車,強剛氣急敗壞的把小女孩的頭髮拽下一小把來,當時孩子也不撒手。當地同修把這件事寫成勸善信和做成不乾膠。

哈爾濱市阿城區松峰山鎮的王影,同修在揭露他的惡行時,把他的照片和生日時辰都寫上了,當他的父親一看見後,就說過,可不能得罪這些煉法輪功的人,他們怎麼把我兒子的生日都弄的那麼準,他們是打不還手,否則要取我兒小命都不費事的,這就是詳細揭露惡警取得的良好的效果。

另外關於要起訴的案子,必須當地協調人反覆推敲,選擇影響大的有利案子一告到底,勝訴了就追求經濟賠償,敗訴了就揭露他們的不法行為,無論勝訴和敗訴,都能起到良好的救度眾生的作用,因為一般這樣的官司要請律師,所以牽扯的人力、財力和精力都比較大,那麼要做就努力的配合好,一定把它做好。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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