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永娟,家住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恆光小區,生於一九五二年六月。一九九七年,因患「尿毒症」臥床四十多天,多方求醫不癒,生命危在旦夕,從而開始學法,誠心認同大法。大法師父很快給清理了身體,於永娟得到了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被中共誣陷後,於永娟多次進京證實大法,三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遭到長春市公安局綁架,非法抄家,勞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出來之前,勞教所讓寫「總結」,於永娟不配合。後來勞教所找到家屬,並威脅說:「如不寫就加期勞教」。臨放人之前,惡警把寫好的材料讓她簽字按手印。她不配合,幾個惡警拽著她的手按手印。她緊握拳頭,胳膊都被掰青了腫了。撕扯過程中,把不實的材料撒了一地。靠著對師父對大法的堅定正念,手印也沒摁,一字也沒寫的情況下,於永娟回到了家。
從勞教所回來後,幾乎每到中共「敏感日」,派出所惡警都到她家騷擾,抄家,家中的電話被監控(衛星路派出所前任所長王茂林到她家抄家時,自己說出來的)。
二零零八年元旦前,於永娟正在家中看十幾個月大的外孫女,市公安局和「六一零」十幾個惡警以核實問題為由,進屋就抄家,並要把於永娟帶走,說:兩三天放人。家屬指問「你們每次都說三兩天放回,哪次放回來了?」惡警問她先生:「你還支持她煉啊?」她先生說:「當然了,她以前有病,煉好了。」惡警問啥病?「尿毒症。」惡警們互相對視,誰都無言以對。最後還是把人帶走了。於永娟以零口供,靠正念七天回家中。
二零一零年十月,於永娟又被抄家。
二零一一年「兩會」期間,衛星路派出所以副所長姜志國,片警大崔為首的十幾個惡警又去抄家、騷擾。
於永娟在這種長期的傷害下,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突發腦溢血,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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