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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世梅在雲南女二監遭種種殘忍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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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文山州方世梅女士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三年被綁架,遭非法判刑五年,被秘密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在獄中被四次關「禁閉室」長達一年多時間,被灌不明藥物、長期罰坐小凳子;長時間罰站、反銬、群毆,身心受到摧殘,後被保外就醫,家人從禁閉室領回。

方世梅今年四十五歲,原雲南省文山州煙草公司職工,自幼體弱多病,二十六歲那年又患上類風濕關節炎,導致關節變形,到處求醫也沒有好轉。九七年修煉法輪功一個月後,多年的類風濕關節炎痊癒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使她更加堅定了修煉的決心。她嚴格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時刻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在單位兢兢業業的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得到領導和同事們的好評;在家裏孝敬父母,管教孩子,盡到做女兒、做母親的責任;在社會上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一、由於堅持信仰,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由於方世梅女士堅持信仰,二零零零年底,被文山縣政法委、「六一零」、警察六、七人闖到家中進行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文山州、縣「六一零」舉辦第一期洗腦班,方世梅女士為抵制這種侵犯信仰自由的違法行為,離家出走,後來單位配合「六一零」找到她後強行綁架到洗腦班。在同年三月、九月分別辦的第二期、第三期洗腦班時,方世梅女士又再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在洗腦班,邪惡使盡各種方法妄圖迫使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強迫她接受歪理邪說,邪悟猶大也對她進行圍攻「轉化」,但都無法動搖她的堅強信念。

方世梅女士從洗腦班回到單位後,文山州、縣「六一零」、國安還繼續對她進行監視、跟蹤、竊聽電話、多次上門騷擾、恐嚇、威脅。並且對其親人和單位領導加壓力,致使方世梅女士無法安心工作和正常的生活。於二零零二年初,再度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於昆明。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晚,昆明市國安、警察、「六一零」和文山國安等二十多名便衣強行闖入方世梅女士租住屋,氣勢洶洶的把她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按倒在地上,強行用手銬銬上,並進行非法抄家,搶走了法輪功書籍、法輪功師父法像、隨身VCD一台、手機兩台、手錶一隻、錄音機兩台等私人財物。並將方世梅女士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昆明市國安局招待所,私設刑堂,把她銬在椅子上刑訊逼供到天亮,第二天早上非法送往文山縣看守所關押。在此期間,單位配合「六一零」人員,以方世梅女士修煉法輪功為由將她開除工職。

二零零四年初,被文山縣法院冤判五年,同年三月底被秘密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進行非人的酷刑虐待和精神摧殘。

二、關禁閉、罰坐小凳子折磨

按照《監獄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監獄對犯人的處罰只有「警告、記過或者禁閉」三種方式,第十四條明文規定:監獄的警察不得」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罪犯」,不得「侮辱罪犯的人格」,不得「毆打或者縱容他人毆打罪犯」。《監獄法》還規定「對罪犯實行禁閉的期限為七天至十五天」。可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對一個修煉「真、善、忍」的正直善良的弱小女子方世梅,進行的迫害幾近瘋狂。

方世梅女士開始被關在五監區,二零零四年,監獄派五監區獄警楊歡等到北京學習遼寧馬三家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回來後不久楊歡就被提升為集訓監區副隊長。二零零五年少數警察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達到所謂的「轉化率」,向上司邀功,絞盡腦汁,用各種惡毒手段從精神上、肉體上摧殘法輪功學員。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二零零五年三月,惡警們對方世梅進行「嚴管」:每天罰坐在小木凳上十七個小時,不准動。炎熱的夏天晚上睡覺也不准掛蚊帳,監舍十幾人,就只有法輪功學員不得掛蚊帳,常常被蚊蟲叮咬的難以入睡,皮膚被叮咬的起小紅斑。每天還遭到惡警鄭頻、孫寧爽等誹謗大法、低級不堪入耳的聲嘶力竭的吼罵,連監舍的犯人都受不了,遠遠見到她倆,就說「轟炸機來了」。

隨後獄警把方世梅關進禁閉室(不准與人接觸、與人講話、包括和包夾都不能講一句話)。每天被強迫端坐在硬床板上十七個小時,雙手放在膝蓋上,身體不准動,如稍有移動就要遭到「包夾」打罵,還遭到犯人羅忠紅和楊明蘭用腳後跟猛踩腳背。不准洗臉、刷牙、不准衛生用水、不准洗澡和換洗衣服,例假期也不准換衛生紙,每天只准上三次廁所,幾個月不讓換洗血跡、污漬內褲,頭髮結成「餅」,雙下肢浮腫,全身都是臭味,包夾都受不了把鼻子捂上。惡警指使包夾每天限量只給一點食物,不得吃飽飯,使她整天都在飢餓中度過。每天還被強迫聽誹謗大法的錄音,邪惡把聲音開到最大音量,進行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妄圖迫使她「轉化」。

三、進行「操正步」、長時間罰站等體罰折磨

經過長達半年的硬坐,不准動。楊歡又使用更殘酷的肉體迫害:炎熱高溫的夏季,強迫她整天頂著烈日暴曬在水泥地上跑步、操正步,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六點每天十多個小時的來回奔跑、操正步,不讓休息片刻。由於長時間硬坐不准動,四肢缺乏活動,突然又讓她進行激烈的運動,「猛烈的一靜一動」,使她身體全身乏力,受到極度摧殘。

新膠鞋都跑破了,十個腳趾被磨爛淌血,因用力踢、跑,腳趾甲蓋與肉分開,流出很多血在鞋子上,血凝固後,又磨在已磨爛的十趾肉上,疼痛難忍,幾度休克。實在堅持不住想休息片刻,被惡警、包夾謾罵,並報告惡警楊歡,楊歡以此為藉口,非要方世梅吃藥,方世梅不吃,說:「你們這是往死裏整,猛烈的一靜一動,這會要人命的」。惡警楊歡喊來了六、七個犯人(劉躍新、羅忠紅、楊再仙、李小二等等)對她進行強行灌藥,因反抗吃藥遭到毒打。楊歡說:「不吃藥你就繼續操正步、跑步。」楊歡又強逼她跑步、操正步。

連續折磨了十一天後,又強逼她坐在硬床板上聽誹謗大法的錄音,聲音開到最大,又對她進行精神上的折磨。

二零零六年初又把方世梅女士從禁閉室轉到集訓監區,監區長丁瑩叫方世梅進出辦公室都要喊:「報告警官犯人×××到」。方世梅清楚對法輪功的案子都是冤案,就按自己的真實身份報:「報告大法弟子方世梅到」,這下惹怒了丁瑩,她就叫分管的獄警周穎「教教」方世梅怎麼喊報告。周穎把方世梅叫到監室強迫她長時間站立。罰站「軍姿」是惡警迫害大法弟子最惡毒的手段之一,站姿要求雙腳並攏,雙手緊貼褲縫,挺胸,筆直站立,不准動,由於長時間站立,腦部血液循環受阻,下肢腫脹,導致頭昏眼花、發黑暈,持續幾十分鐘或暈倒、休克。但是方世梅女士每天卻被逼迫連續罰站十七個小時,腫脹的腳粗的像大象腿,皮膚繃得發亮,要想挪動一步都困難,上廁所都不能蹲下,稍彎曲皮膚就會崩裂,疼得發抖,就這樣,方世梅被逼站了十一天。

四、遭群毆、反銬折磨

方世梅被罰站後,腳還在腫脹、疼痛,又要她做苦役,方世梅不接受這個被迫害的身份,抵制幹奴工,拒絕幹苦役,惡警孫寧爽又要罰站,方世梅不配合,自己就坐在地上。惡警孫寧爽就把監舍裏的人都叫出去,然後叫進來八、九個專門行惡打人的犯人(劉躍新、納惠仙、羅忠紅、李小二、李林芬、楊再仙等),孫寧爽把門一關走了出去,犯人們一擁而上,對方世梅拳打腳踢,直到她難以承受,大喊:「打人了!」

外邊的人聽到喊聲進屋,她們把方世梅高高舉起用力摔在水泥地板上,方世梅全身被打得青一塊紫一

酷刑演示:雙手反銬在床上
酷刑演示:雙手反銬在床上

連續銬了兩天後,又把她關進禁閉室進行殘酷折磨長達九個月,這是第四次被關禁閉。 四次被關禁閉的時間長達一年多。

五、損害中樞神經藥物迫害

在禁閉室裏,方世梅對值班獄警講真相,講《九評》,惡警楊歡氣急敗壞的叫來六、七個犯人把她按倒,騎在她身上,用透明膠封住她的嘴。

惡警用盡了各種惡毒手段,但絲毫未動搖她對「真、善、忍」的信仰。於是惡警楊歡想出了最毒的招:指使包夾在飯中暗暗伴入被磨碎的損害中樞神經的藥物,吃了飯後,整個大腦像要裂開似的疼痛,整天迷迷糊糊,昏昏沉沉。

酷刑演示:強行灌食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強行灌食不明藥物(繪畫)

後來方世梅發現飯裏拌了有毒的藥物,就對值班獄警要求停止,姓吳的獄警說:「得看你的表現」,意思是寫「三書」、「轉化」就停止放藥,否則就繼續放藥。方世梅拒絕寫「三書」。

藥物反應致使方世梅神志不清,變得痴呆木訥,身心受到極大傷害,體質不斷下降,身體極度衰弱,監獄怕有生命危險,最後以她精神有毛病強迫她辦「保外就醫」,通知家人從禁閉室領回。


在洗腦班參與迫害的警察、六一零惡人有:
文山州政法委書記:胡文清
文山州「六一零辦公室」頭目:聶戰友、王衛:
文山州警察局國保支隊隊長:朱亞軍
文山市「六一零」 辦公室頭目:米正光
惡人:劉光林 冉龍權 李康 李光珍
法院參與迫害二審審判長:周啟明
審判員:魏自賓 何義龍
書記員:權文紅
在女二監參與迫害的惡警有:
楊歡:集訓監區副區監長(現任「教育科」副科長)
丁瑩:集訓監區監區長
管教惡警:孫寧爽 鄭頻 謝玲 景絨 周穎 王麗
使她入冤獄的直接惡人有:
文山市警察局國保大隊隊長:龍遊 陳朝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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