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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揭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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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今十年多來,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對從雲南省內被「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國安局綁架、判刑的數百名女法輪功學員,採用各種殘酷手段進行迫害。

一、實施酷刑的方法手段

對法輪功學員下不明藥物

女二監對堅持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使用不明藥物(疑為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進行精神摧殘,企圖用不人道的方式來改變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的信仰。用藥的方法有:直接強行注射、或獄警指使「包夾」(監管法輪功的犯人,一般由二個暴力重刑犯人組成)偷偷在食物或水裏投放。用藥後出現症狀有;精神萎靡不振、意識淡漠、反應遲鈍、記憶力下降、鬱抑、呆癡木訥甚至有的出現神志不清,或全身衰竭死亡。

關「禁閉」迫害

根據監獄規定,要犯有嚴重違規的行為才被處以關「禁閉」處罰,時間一般為七至十五天。而入監後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一律被關「禁閉」四個月,在禁閉期間更無人性的是「罰坐」,從早上六點半至晚上十一點,每天十六個小時被強迫端坐在光床板上,雙手必須放在膝蓋上,不准動,不准講話,若有移動,由「包夾」(重刑暴力犯二至五人看守),輕則辱罵,重則拳腳相加,或者電棍擊等;不准洗臉和刷牙,不准衛生用水(在月經期也不准用衛生紙),四個月不讓換洗衣服(有血跡、污漬的內褲都不准換洗)不准洗澡、每天只允許上四次廁所,每人每天一瓶水,冬天只能穿兩件單衣、單褲,不准穿襪子,只准穿拖鞋,夏天不准穿內衣,只能穿一件外衣。除有電視監控外,還有兩個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時看守,再加上由於長期被關在黑暗、潮濕的小屋裏,精神壓力大,生活環境惡劣又不讓搞個人衛生,不得運動,致使被關的法輪功學員發生臀部褥瘡、潰爛,會陰部糜爛,有的出現全身水腫,血壓升高、心臟受累、關節酸痛,四肢癱軟無力等症狀。

「嚴管」迫害

自二零零五年以後,監獄到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學習如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經驗」後,女二監開始使用了這一滅絕人性的酷刑方法。凡是被關禁閉後還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就強行每天坐在一個約三十公分的小木方凳上,從早上六點半起床就開始坐到晚上十一點,這種殺人不見血的精神和肉體的折磨,更是一種殘酷的酷刑慢性折磨,別說是七、八十歲的老人,就是一個健康人都很難以承受。而且晚上睡覺還不准掛蚊帳,一間十七、八個人的監舍,就是不讓這個法輪功學員掛蚊帳,叫蚊蟲叮咬讓你睡不好覺,被叮後,皮膚又癢又疼,甚至潰爛。不放棄信仰就一直這樣坐下去,有的法輪功學員一直坐到出獄,最長的達三年多時間,臀部坐爛了、褲子也坐爛了,有的血壓升高、四肢浮腫,有的甚至全身浮腫,身心備受摧殘。在此期間不准與人交談、不准與家人通信、不准探視、限制購物等等基本人身權利被剝奪。

侮辱性的刑罰

1、長時間(每次二、三小時)用電棒電擊(電擊陰部、腋下、口腔、面部等);
2、長時間跑步、罰站(站「軍姿」,夏天在太陽下、冬天穿著單衣一站就是數小時);
3、睡「死人床」(人仰躺在木板床上,將四肢、頭固定起來不能動彈)

強迫做苦役

監獄所有監區都強迫法輪功學員每天長時間幹奴工十四個小時,基本沒有節假日,每天早上七點三十分到晚上十點半,冬季要到晚上十一點,其間兩餐飯時間一小時,如果是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還規定在做奴工時不准離開凳子,不得起來活動。由於長時間超負荷勞動,久坐,生活伙食又差,許多法輪功學員、特別是年歲大的人出現各種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及「疲勞綜合症」等。

強制洗腦

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關進集訓監區強制洗腦,從早到晚,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聽誹謗法輪功的錄音,近距離放大音量逼你看、逼你聽,連看守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都受不了遠遠的站在一邊。在這期間若不按照要求做,獄警就親自或者指使「包夾」打人,還不准向外講。

限制基本人身權利

凡是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監獄規定不准與周圍人員講話,不准隨意走動,不准煉功,不准看電視,不准參加任何娛樂活動,除監獄強迫洗腦看的誹謗法輪功的書外,不准看其它書、報,不准與家人通信,不准親人探視等等。專門安排兩名「包夾」二十四小時進行監控,並流水賬樣詳細記錄被監控法輪功學員整天的一言一行,若有違反所謂規定,就要受到嚴厲處罰。有許多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與別人接觸或者煉功,就遭酷刑折磨。

二、部份迫害案例

一、王蓮芝,七十三歲,昆明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下午十八時左右在家做飯時,被西山分局的惡警陳坤光和金碧派出所的沈明貴、王維處綁架。二天後家屬被告知老人已被捕;十月中旬兒子去看守所送衣服,被告知老人已於八月七日送到女二監,趕到女二監卻不准見,要三個月後才能見。十一月十日,經過折騰,兒子終於見到母親。此時母親雖有點憔悴,但精神正常。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兒子接到監獄打來的電話(0871-5126191),叫他去一趟監獄,介紹一下他母親在裏面的情況。一到監獄,劉姓警察就叫他在「擔保書」上簽字,問為甚麼,說他母親有病,可以辦保外就醫。兒子問甚麼病?劉姓警察推諉給隊長楊歡:「你沒告訴他是甚麼病嗎?」楊歡說:「沒有。」在兒子的再三追問下,楊歡才告訴他,他母親得的是「精神分裂症」。 兒子一聽如五雷轟頂,十多天前還好好的,怎麼就精神分裂了呢?兒子問誰鑑定的?答曰:市精神病院。兒子要求看鑑定書,勉強給看了一下。因為事情蹊蹺(楊歡說他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把藥拌在飯裏,誰知道還拌進了甚麼?),兒子沒簽字。後來想,還是先把母親接回來治病,就在十二月一日(監獄的期限)簽了字,並要求看一看病重的母親,但遭到拒絕,說保外就醫還得等上級批。

直到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王蓮芝才被「保外就醫」回到家中,但身心遭受嚴重迫害,幾乎成了植物人,整口牙齒鬆動脫落,持續劇烈頭痛,難以入眠。十一月十六日老人被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期間老人一直處於昏睡狀態。因醫治無效,十一月二十五日出院,十一月二十七日去世。

2、沈躍萍,四十九歲,雲南省玉溪市婦幼保健站醫生。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女二監迫害。由於沈躍萍拒絕所謂的「轉化」,從二零零六年三月份開始就被關「禁閉」,一直被關了三年。整天面對的都是惡警輪番轟炸(強迫洗腦),不堪入耳的罵人之詞以及放到最大音量的收錄機裏誹謗法輪功的宣傳。在關禁閉期間,每天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十六個小時以上,沒有站、走、和思考問題的自由,不得洗澡、洗衣、來例假不允許用衛生巾、還隨時被「包夾」(專門看管法輪功學員的犯人)打罵或用針扎、用手擰、掐,每天強逼她吃或者在食物中投放不明藥物,以致使沈躍萍咳嗽不止八個多月,最後導致昏迷五個小時,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將她送進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搶救,五月十二日她的家人才突然接到監獄通知沈躍萍病危,當家人趕到醫院時,沈躍萍已經被迫害得肺穿孔,皮包骨頭,奄奄一息,連睜眼、說話都非常困難了。五月十三日在病情沒有得到控制的情況下監獄又強行將沈躍萍轉到條件極差的勞改局醫院,在醫院的幾天裏,每天只給她吃一小碗米線或者一碗粥,家屬送進去的八寶粥、藕粉、水果都不讓吃。五月十四日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監獄才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家人將她接送到昆明第三醫院搶救,至七月十六日晚上沈躍萍含冤離世。

3、史喜芝,六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家住昆明市銀福小區二棟四零二號。於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間在家中被綁架,秘密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監獄。由於史喜芝堅持對真善忍信仰,被獄警長期使用破壞中櫃樞神經類藥物,導致血壓增高,二零零五年在被關「禁閉」期間每天從早上六點二十分起床到晚上十一點被強制坐著,要保持一種姿勢,後來就是被強制從早站到晚。不准洗臉、刷牙,每天只准上廁所三次,限制喝水,連人生存最起碼、最低的標準都達不到。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深夜,監獄突然打電話給其女兒說史喜芝病危,據知情犯人透露史喜芝是被獄警用電棒擊後出現危險送醫院搶救,於三月十七日凌晨搶救無效含冤離世的(監獄對外稱患病死亡)。

參與的惡警有:丁瑩(集訓監區隊長)、馬麗霞(集訓監區副隊長)、楊歡(集訓監區副隊長)、吳旭英(四監區專管法輪功的警察)、鄭頻、楊永芬、謝琳、景絨、孫寧爽、夏昆麗、周穎等。

4、萬秀英,雲南個舊雞街冶煉廠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女二監關押期間遭受到非人折磨,她被獄警長期罰站、關禁閉、綁「死人床」(身體仰臥,四肢被捆綁固定在床上)、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後導致不能說話、走路,神志不清,奄奄一息。回家後至今仍未清醒,失去記憶,只能躺在床上,生命垂危。

5、張如芬,昆明海口法輪功學員,被迫吃了拌有毒藥物的飯,結果七竅流血,惡警管教看到她沒有死,竟說:「你命真大,沒有死掉。」張如芬保外就醫回家後,惡警威脅不允許曝光監獄的罪惡,不准接觸任何法輪功學員。

6、方世敏,文山縣法輪功學員,被當地公安綁架到省女二監後,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獄警關禁閉長達一年。獄警見不能「轉化」方世敏,就在她的飯裏拌入損害中樞神經的藥物,致使方世敏精神恍惚,變得呆癡木訥,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7、楊萬仙,四十多歲,二零零三年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二監集訓監區,原專管隊隊長馬麗霞,專管警察楊永芬指使牢頭劉躍新、納惠仙、馬淑芳、羅忠紅、唐忠梅、楊樹蘭等人將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多次放入楊萬仙的飲食中,致使原先一個伶俐、能幹的中年婦女變成了一個目光呆滯、行動遲緩的「傻子」,直至她非法刑期滿前四個月監獄才讓回家。

8、王嵐,五十七歲,昆明市工會職工,二零零五年被非法關進女二監集訓監區迫害,三次被關禁閉室,集訓區專管隊長楊歡、副隊長鄭頻指使牢頭劉躍新、納惠仙、馬淑芳、羅忠紅、唐忠梅、楊樹蘭等人將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多次放入王嵐的飲食中,身心受到嚴重傷害,使得原本精明能幹的人變得猶如一個六、七十歲的老太婆。

9、徐玉珍,八十多歲,雲南省德宏州潞西芒市人,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判刑三年,曾多次被女二監集訓監區送進禁閉室迫害,導致血壓升高,下肢浮腫,身體衰弱。

10、楊明清,五十七歲,雲南林業培訓中心職工,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被昆明盤龍六一零和國保大隊從單位綁架後判刑三年,送女二監的當天就被直接關進禁閉室近四個月後,又在監房被「嚴管」坐小凳子直到出獄,被迫害的血壓增高達200/120mmHG,雙下肢一直浮腫、臀部潰爛流血、耳朵聽力明顯下降、身體衰弱。

11、張惠芬,三十多歲,被關在禁閉室四個月,經常被警察指使犯人毆打,四個月都不讓洗漱,月經期也不讓用衛生紙,頭髮又髒又亂已結成餅,從禁閉室出來到其它監區的那天,她的髒樣和臭味,看見的人都會噁心,光洗頭就幾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12、趙飛瓊,二零零四年八月在石林風景區被綁架後判刑四年,劫持進女二監迫害。被警察用手銬銬在辦公室窗子的鐵條上,多個警察同時用六個不同型號的電棒電擊她身體的敏感部位,脖子後面、身後、腋下、腳跟等處,一連兩天。第一天電了兩個小時,第二天電了近三個小時,皮膚都燒焦了,結的疤一塊塊的往下掉。參與迫害和在場的警察有曾覺、丁瑩、謝玲、馬麗霞、楊歡、鄭頻、孫寧爽、周愉、楊永芬等。謝玲還唆使包夾劉淑瓊說:「趙飛瓊不『轉化』,你用小凳把她砸死。」劉說:「小小趙飛瓊,就包在我身上。」深夜,劉用小凳子砸趙飛瓊,響聲太大把睡在上床的人都震醒了,劉才停止作惡。有一次天很冷,把趙飛瓊的衣服全部脫光,讓她在禁閉室光著身子蹲了一天,直到晚上才給她穿上衣褲。二零零九年五月趙飛瓊又被綁架後判刑四年,現再次被關進女二監「嚴管」迫害。

13、郭玲,五十二歲,昆明市供銷社職工,患有先天性小兒麻痺,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被昆明市五華區「六一零」、國安劫持並被非法判刑四年,這已是郭玲多年來第三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二年七月份,郭玲又被盤龍、官渡兩個公安分局來抄家,這次又把郭玲抓進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關押八個月後和其他刑事犯一起拉到嵩明縣公審,非法判了她七年,二零零三年三月被劫持到女二監關押。郭玲得腿殘疾嚴重,行走十分困難,但每天被迫走幾公里的路去勞動。在被非法關押的幾年裏,她不僅被警察指定的犯人二十四小時包夾監控,連上廁所都盯梢,不許跟別人說話,還被多次關禁閉,遭受非人虐待。在她絕食五十六天的情況下,警察指使犯人對她五花大綁進行粗暴的野蠻灌食等迫害。

14、繆青,四十多歲,雲南工藝美術學校教師,二零零二年九月被綁架後判刑五年,關進女二監期間多次被關進禁閉室一直到出獄那天,受盡了折磨,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15、倪美珍,七十六歲,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兩次被非法判刑關押到女二監,由於倪美珍不放棄信仰,都被關禁閉或坐小板凳折磨,兩次都導致血壓升高、肺水腫,監獄害怕出事,不得不讓家人接回。

16、朱蘭,四十八歲,楚雄市金鹿中學圖書管理員。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 被雲南省楚雄市公安局綁架判刑六年,關進女二監多被關禁閉,長期被「嚴管」坐小板凳至今。

17、石雲,二十三歲,雲南省昆明市第二職業中專教師。二零零七年五月被劫持,非法判刑七年。監獄一直不准許家人探視,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家人再次來到女二監要求探視石雲,監獄接見室打電話到非法關押石雲的監區,被告知要先到派出所開具家屬身份證明及與石雲的關係,家屬按要求開具證明,拿到監獄接見室後,再次打電話給非法關押石雲的監區,該監區惡警稱石雲正被「嚴管」,要家屬到「六一零」開具證明。家屬一直未能見到石雲一面。

18、蘇瓊波,四十八歲,個舊市工商銀行職工,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被個舊市國保大隊帶走問話半天後放回。隨後邪黨「六一零」及國保又於二月十二日上午堵在家中將其綁架,被誣判八年。送到女二監後被投入禁閉室關押數月因不放棄信仰繼續「嚴管」每天坐小凳子至今。

19、宋黎霞,四十八歲,二零零五、二零零九年二月兩次被綁架判刑四年、五年。關進女二監受迫害,多次被關禁閉受盡精神肉體折磨。至今仍被關進女二監被「嚴管」。

20、葉茂(楊明清的女兒),三十歲,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被昆明盤龍六一零和國保大隊在家中和父親一起被綁架後判刑三年,關進女二監,長期被「嚴管」坐小凳子,褲子都被坐爛,由於抗議「坐小凳子」後,被罰站。

21、鄧麗華,五十五歲,楚雄州絲綢廠退休職工,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二監禁閉室期間因罰坐時身體移動多次被「包夾」毒打。

22、趙秀芝,雲南宣威籍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關進女二監。二零零五年夏天在警察的授意下,犯人劉躍新衝進禁閉室對趙秀芝拳打腳踢,致使她的腰部、腿部被打青。

23、何其瓊,五十四歲,昆明鋼鐵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四年一零月二十四日被當地公安局非法闖入家中將其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在女二監集訓監區被兩次關禁閉,被惡警鄭頻用電棍電擊。第四監區過重的勞役,使其身體狀況極差,體重明顯下降。

24、黃濤,雲南玉溪某機械廠工人,被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二監第四監區,超強勞役的負荷使黃濤出現嚴重糖尿病症狀,血糖指標經常高達十八,人瘦的皮包骨頭,監獄不得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將黃濤保外就醫。

25、何蓮春,三十多歲,紅河州蒙自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被蒙自縣「六一零」及國保大隊綁架後,被誣判十年,現關進女二監禁閉室遭酷刑折磨。她被非法判刑時女兒才一歲。

26、楊鳳珍,六十九歲,二零零五年一月被臨滄市六一零夥同公安局綁架判刑四年六個月,關進第二女子監獄的第四監區。因勞役時間過長、強度過大,導致嚴重心衰竭、小便失禁、臉和嘴烏黑,嚴重缺氧,人瘦的皮包骨,拖了幾個月,監獄於二零零六年八月才讓楊鳳珍老人保外就醫。

27-28、陳桂芬,丘北縣人,八十多歲,二零零四年被綁架,判刑三年,關進女二監第四監區,其女兒(名字不詳)五十七歲,也同時被綁架判刑兩年。二零零五年四月在監獄強迫洗腦的精神壓力刺激下,陳桂芬出現了腦中風症狀,監獄怕出生命危險才不得不將老人放回。

29、李桂(音)芝,五十多歲,雲南宜良陽宗海一所學校的音樂老師,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三年,關進女二監集訓監區,家中的丈夫和兒子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期間丈夫去世,兒子患了精神病,生活無法自理,李桂(音)芝的學校多次與監獄交涉,監獄仍不放人。

30、廖麗清,五十二歲,楚雄經濟技術開發區滇中電力局職工,二零零一年五月被楚雄市法院誣判三年,緩刑四年,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收監執行三年刑期,後又加刑期一年零六個月,總共判刑四年六個月。關進女二監,二零零五年因不放棄信仰被關禁閉、嚴管至出獄。

31、李謙,女,三十八歲,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在雲南永仁縣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遭綁架。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非法判刑三年,現關進女二監。

32、李祖英,六十八歲,昆明市政府退休職工。先後四次被綁架,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在昆明市西山區馬街發真相資料再次被綁架,並被非法拘留三零天;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下午三點,李祖英在昆明市西山區馬街發真相資料時,被西山區國保大隊便衣溫永翔再次綁架非法判刑,現仍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33、耿淑華,林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師,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中午,在昆明市金殿後山的風景區向遊人發真相資料時,被盤龍區金殿派出所惡警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兩年半,現仍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34、歐雪昀,三十七歲,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多,在雲南大理玉幾島旅遊區發放真相材料時被人惡意舉報,被當地所派出所綁架後非法判刑,現仍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35、江瑞麟,女,三十三歲,被綁架前在一家私營企業做出納工作。二零零零年七月,二零零一年一月曾兩次被公安惡警綁架抄家,抄走大法書籍、電腦等,後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八年五月再次被綁架,判刑三年,現仍被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36、朱德超,女,昆明法輪功學員(江潤麟母親),二零零八年五月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六年,現仍被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37、楊德英,女,六十歲,住昆明市西山區永昌街道辦事處平橋村六九號。二零零五年二月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八年五月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現仍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38、何秀芬,女,五十九歲,雲南省祿豐縣農業局良種場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被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二零零八年五月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現仍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39、陳豔豔,女,五十多歲,昆明理工大學後勤集團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上午,被昆明市公安分局、昆明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幾十名惡警劫持,非法判刑七年,現被關進女二監迫害。陳豔豔被關進監獄第九監區後,由於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一直受到的非法「嚴管」實為一種酷刑處罰:從早上六點半起床就開始坐到晚上十一點,每天十六小時端坐在小板凳上,雙手放在滕蓋上,不准移動。別說是上了年紀的人,就是一個健康的年輕人都很難以承受。而且到晚上睡覺還不准掛蚊帳,叫蚊蟲叮咬讓你睡不好覺,被叮後,皮膚又癢又疼,甚至潰爛。由於長期遭受「嚴管」身心受到極大傷害,身體極度衰弱。

40-41、龍華鮮,五十七歲;周晉,二十七歲。母女倆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被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大隊馮軍為首的惡警綁架,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昆明市中級法院秘密開庭,母女倆被非法判刑各三年,現仍被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42、李惠珍,六十九歲,楚雄州姚安縣退休職工。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八點半在楚雄市小河口發放真相資料時,被周海波惡意誣報。二零零八年一零月二十一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判刑兩年,現仍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43、李金芬,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在家被盤龍區國保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現仍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44、塗思茹,雲南楚雄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零年因到北京上訪曾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九年五月又被綁架判刑,現仍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45、鄧智旭,三十多歲,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在昆明東站被惡警綁架,非法判刑五年,現仍關押在女二監迫害。鄧智旭曾於二零零零年一零月到北京上訪,被警察綁架到昆明大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46、凌莉,三十六歲,家住昆明市西山區後新街五二號九幢二單元四零一室,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綁架,同時抄走了凌莉家中的電腦等設備,被非法判刑五年,現仍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47、董桂芬,五十六歲,昆明紡織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綁架非法判刑三年,現仍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48、羅芳,四十一歲,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教師,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因講大法真相被金平縣公安局綁架,並被勒索二零零元。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併入室搶劫,劫走自用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被非法判刑八年,現仍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49-50、張林,六十多歲;王豔紅,三十多歲,被非法判刑四年。兩人先在女二監集訓隊,女惡警丁檜與謝玲經常對法輪功學員造謠誣蔑,侮辱謾罵,並安排幾個重刑犯人二十四小時包夾。一天十幾個小時被強迫坐在一個硬凳子上,不准動,不准與任何人講話。惡警還示意包夾可隨意欺負法輪功學員,以達到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的目的,而那些包夾卻可因此得到獎勵、減刑。正因如此,包夾們非常賣力,忠實的執行惡警的吩咐。有一次,張林坐在硬板凳上,突然一個包夾無緣無故扎她的腳,拔她的頭髮。有一次,張林剛講了兩句話,就把她的雙手反銬在鐵床架上達十五個小時,還不讓解大小便。張林始終堅持自己的信仰不動搖,女惡警們難以達到目的,因而惱羞成怒,於是又把她關進嚴管監室迫害了四零天。張林和王豔紅在集訓隊沒有被摧垮,離開集訓隊後,張林在三監區,王豔紅在二監區繼續遭受勞役迫害,每天要勞役十幾個小時,常年處於超時超負荷狀態,被剝奪了節假日休息的權利,被剋扣飯菜,經常處於飢餓之中。張林身體日漸虛弱,而監獄卻對其施暴灌藥,甚至注射不明藥液,之後張林突然出現呼吸困難,脈搏心跳都要停止的症狀,監獄才不得不提前放她。

51、夏曉英,五十九歲,昆明市第三中學退休教師,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被昆明公安局盤龍分局松華派出所綁架後判刑三年,在女二監被在飯菜中投放不明藥物,至今頭都是昏沉沉的;由於長期超負荷做奴工,體質、體重均大幅度下降,至今未恢復。

52、普寶,五十四歲,二零零五年八月二日被昆明市官渡分局綁架,判刑三年,關進女二監迫害。一進監獄就被關進禁閉室,共四十二天,在禁閉室期間不准梳頭、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換洗衣服,每天只准上四次廁所,不准用水,成天坐在小板凳上,屁股生瘡流膿。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主要參與迫害者:

楊明山,男,五十歲左右,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監獄長;
楊歡,女,四十歲左右,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原集訓監區副隊長,現任教育科副科長;
丁瑩,女,四十歲左右,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監區長;
李冬冬,女,二十多歲,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教育科副科長;
獄警:夏昆麗、鄭頻、謝玲、景絨、楊永芬、湯玉芳、萬雪梅,曾覺、馬麗霞、孫寧爽、周穎、吳旭英、於桂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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