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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海林市劉運祥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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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海林市64歲的法輪功學員劉運祥於2010年5月21日被當地惡警抓捕,之後被非法判刑四年,於2011年1月26日被劫持到黑龍江省牡丹江監獄。

劉運祥(大劉)修煉法輪大法前,在家裏對老伴常常是非打即罵,修煉後嚴格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不曾對老伴罵半個字。法輪大法被迫害後,身心受益的大劉利用各種方式向人們講述法輪大法的真相。

2010年5月21日早,海林市第三派出所惡警和社會不明真相人員非法強行闖入劉家,後又勾結海林市國保大隊隊長丁玉華(女)、王威、金海珠等人到劉運祥家非法抄家。搶走個人財物電腦、打印機、大法資料、筆記本電腦、MP3、MP4、手機、影碟機、切紙刀等物品並非法抓捕了劉運祥,因當時家中只有劉運祥一人,被搶走的劉的私人物品沒有任何清單和家屬簽字。

後海林市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冤判劉運祥四年冤獄,又於2011年1月26日秘密把劉運祥綁架到黑龍江省牡丹江監獄迫害。劉的子女曾給劉運祥送去全套新衣,可當家屬知道劉被綁架到牡丹江監獄後輾轉見到劉運祥時,劉的全部新衣被搶,身上穿的是快要破成布條的舊衣。無奈家屬又在當地找熟人要來幾件舊衣給劉送去(不敢再送新衣)。

劉的老伴因此突然變故,不願呆在傷心之地,賣掉房子,遠走他鄉。劉的女兒幾經周旋也沒救出花甲老父,傷心之餘不知該向誰訴說奇冤。劉的子女傷心的說,我們也只有這麼大的能力了,但願父親能活著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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