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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會理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實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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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綜合報導)(接上文)

三、數十人次被非法勞教

(一) 董家和一家四口遭邪黨迫害 罄竹難書

董家和,男 ,52歲,內東鄉下營村村民。董家和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有幸得了大法,使他身心受益。

一九九九年八月,邪黨惡警對大法弟子的迫害開始後,會理公安局楊紹亮帶著一群惡警來到董家和家,宣稱:「政府不准煉了,把你們所有的法輪功書籍都交出來。」董家和據理力爭: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他們根本不聽,搶走了董家和的所有大法書籍。

二零零零年,董家和被村長惡告,惡警楊紹亮又帶領著一群警察來查抄了董家和的家,搶走兩個錄音機、講法磁帶、大法書籍、坐墊等私人財產,並把他綁架到紅旗派出所寫「認識」,下午才被放回家。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七月,董家和與姐妹三人到通安鎮新發鄉散發真相資料,被當地民兵連長劉某某(是當地監視法輪功的惡人)向鄉政府惡告,當時來了很多人,混亂中董家和得以走脫。他的大姐和三妹被抓,其中一些人對她倆拳打腳踢,然後把她們拖上車。綁架到鄉政府,後又轉到通安派出所、縣拘留所等地關押迫害。

那段時間裏,他被會理公安非法通緝,還安排鄉、村、組人員日夜監視董家和家,他們三天兩頭到董家和家騷擾。公安派出萬惡的走狗四處追尋,企圖綁架他。董家和被迫流離失所在攀枝花市,有家難歸。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晚,董家和與同修正在學法,突然有人叫門,並說:下水道漏水,要檢查。一同修打開門後,進來的卻是攀枝花市「610」的張伯林(50歲左右)、田萍(女,40歲左右)及一群惡警。搶走了大法書籍、錄音機等物品,並將董家和與其他同修被綁架到東區派出所刑訊逼供,在一無所獲之後,又被押回拘留所被強迫在「拘留證」上簽字,董家和說:「我沒犯法,我決不簽字。」惡警就將他打倒在地,拖起來後又再打,如此反覆,打得他滿嘴是血,渾身是傷。然後將他送到看守所,關在32號監室。

第三天,張伯林領著幾個惡警用黑塑料袋把董家和整個頭罩住,在脖子處拴起,差點將他窒息。他被惡警拉倒攀枝花市的「離沁園」,被吊銬在鐵窗上,一個人用木棒打,其他人拳打腳踢。逼問名字?哪裏的?印資料和誰聯繫?董家和對他們講:「法輪大法好!」他們對他更狠,把他打昏後,就用冷水淋醒,然後再打,直到深夜醒來後,他們又換人拷打他。董家和被這些惡警高高的吊在鐵門上,足尖剛沾地,繼續對他施暴行。一個惡警還說:「你不說就吊死你,我們有的是辦法。」董家和又被他們打昏過去了,早上醒來,發現自己睡在水泥地上了,渾身濕透,很冷。這時,「六一零」的張伯林和田萍又來了,用腳踢,把他銬在凳子上,直到下午董家和被丟進32號監室。直到29日都未吃一點東西。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會理縣國保大隊惡警楊紹亮、王紫發等三人,非法把董家和送到會理拘留所關押。在裏面,因不打報告,被惡警熊志強用一根三角皮帶進行毒打,三角皮帶打爛後,又用狼牙棒打,打得他滿身青腫。熊志強和在押犯人李小順又將他吊銬在樹上,用細棍戳他的耳朵。

連續幾天的刑訊逼供之後,王紫發拿來了勞教通知書叫他簽字,他拒絕不簽,國保惡警馬建林就拿鐵鏈毒打他,董家和的背全被打爛了,痛苦萬分。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董家和被非法枉判了一年零六個月勞教,劫持到四川省新華勞教所迫害。在黑窩裏,惡警王邦應強迫他抄「三書」,包夾他的吸毒犯李明、劉應國等四人強行拖他的手去按手印。以後的每天就是十幾個小時的強制勞動。一年後,董家和對「三書」聲明作廢,被加期四個月,二零零四年八月才被放回家。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八月三日,董家和進城買農藥,在街上遇到同修劉天厚的癱瘓老伴,坐在輪椅上被人推著,說要去公安局找國保大隊反映她家的困難,要求放回被非法關押著的七十三歲的老伴。董家和想去看一下結果,就走到公安局右側,對面的糧食局門口的宣傳欄後面的陰涼處坐著。下午三時許,國保大隊隊長惡警楊紹亮、普茂華等人出來,對幾個在附近也來關心情況的大法弟子攝像,並驅趕他們,董家和和妹夫李天華剛走到公安局大門口的時候,楊紹亮、普茂華等幾個惡警把他們倆推的推、拉的拉,強行抓進了公安局,強行搜身,甚麼也沒收到。六時許又把他倆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

當天晚上,看守所的惡警縱容在押犯人黎國田、李華、徐強等暴打董家和,打的他行動困難。過了兩天,黎國田、李華等用站馬步、頭頂門角等折磨他,他多次向監管惡警盧洪友反映情況,盧卻置之不理,後來他大聲喊「停止迫害法輪功」,盧才把牢門打開,此時他已渾身青腫,所長鄧會民假惺惺的問了一下,董家和對他們說:「法輪大法好!」一個姓張的惡警過來就打他幾個耳光,又踢他幾腳,關上牢門走了。後來,非法枉判他兩年勞教。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董家和被劫持到四川省新華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裏,監管惡警張曉剛、沈銳、趙進輝指使在押的吸毒犯人王勇、席德勇等五、六個包夾輪番折磨他:二十二小時不准睡覺、長時間靠牆根站立,站得雙腳浮腫動彈不得;二十二小時長時間的坐在很小很矮的凳子上,不許亂動,強行洗腦,抄「三書」、「四書」;拳打腳踢、辱罵是天天都有的,致使他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因不抄「三書」、「四書」,劉獄警叫去「談心」,實際是一夜不讓他睡覺,然後關「封閉小號」一個多月。二十四小時有包夾迫害,門外有警察巡邏,任何人都不會知道裏面的情況。二零零八年八月董家和才回到家中。

董家和在新華勞教所目睹受迫害的同修:

劉永生:男,約30歲,成都航空公司設計師。在新華勞教所年終寫「思想彙報」時,他就寫: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勞教所對他施行嚴管,七、八月份大熱天,先斷他的水,強迫他穿大棉衣,又戴大頭盔,一個多星期。一次,開所謂揭批會,他高喊:「法輪大法好」,又被嚴管三個月,後來被加期延教。
關學和:男,50多歲,攀枝花市仁和區布德鎮人。在新華勞教所遭殘酷迫害,最後被迫害致死。

孟華龍:男,50多歲,德陽人。在年終總結會上高喊:「法輪大法好」,被十幾個惡警和犯人毆打後,拖進「封閉小號」關了兩個月,後來被加期延教。

附:迫害他的人員
張伯林:男,約50歲,攀枝花610頭目。
田 萍:女,約40歲,攀枝花610成員。
楊紹亮:男,約45歲,會理610頭目。家住會理縣委。
普茂華:男,約40歲,會理610成員。
王紫發:男,約40 歲,會理610成員。
馬建林:男,約40歲,會理610成員。
李永坤:男,約45歲,國安科成員,現在是公安局辦公室主任。家住會理建設銀行。
熊志強:男,約48歲,拘留所所長,家住公安局。

妹妹董秀明、妹夫李天華遭受的迫害

妹妹董秀明,二零零二年七月被綁架到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妹夫李天華,男 ,50歲,內東鄉村民。二零零六年二月,他在益門煤礦打工,給一個叫高建春的人講真相,被他騙到益門派出所,惡警對他非法搜身,搶走大法教功光盤、護身符、真相資料等物品,對他進行了非法審訊。李天華試圖走脫,被三、四個惡警毒打,鼻血都被打出來了。一個姓潘的惡警把李天華反銬在鐵欄杆上,另一個踢了他左胸部一腳。把他綁架到會理拘留所,迫害了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八月三日,李天華因去了解同修劉天厚的情況,在會理糧食局門口被國保隊隊長惡警楊紹亮綁架進公安局,惡警普茂華對他非法搜身,搶走真相資料、護身符、摩托車鑰匙、三百二十六元現金。值班警察盧洪友指使罪犯倪國強、李華強毆打李天華。他被打的滿臉是血,眉毛處打破了二公分長的一條口子,暈倒在了門口。惡警楊紹亮污衊他鬧事,並說:「你去告我,抓錯了我去坐牢」。李天華的家人又輾轉找到國保大隊副局長盧建榮,盧用偽善拖延的手法穩住她們說:「我幫你們向上面反映情況,你們不要去到處找人了。」

八月二十九日,公安局為得到勞教一個大法弟子八百元獎金,竟然採用造謠誣陷卑鄙伎倆將他非法勞教一年半。

十二月底,李天華被綁架到四川新華勞教所,遭受了更慘無人道的迫害,牢頭李小勇、包夾劉德志、劉應國等人長時間地體罰他,一站十幾個小時、軍蹲、不讓睡覺,拳打腳踢、搧耳光等等。李天華被迫害得吐血一個多月,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二零零八年二月才回到家中。

姐姐董秀瓊屢遭迫害

大姐董秀瓊,今年60歲,一九九九年七月,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後,各種疾病逐漸痊癒。七月二十日以來,一直受到當地惡警在精神和身體上的迫害。得法前,她全身是病:風心病、植物神經功能紊亂、膽囊炎、腎炎、胃炎、腸炎、氣管炎,還經常頭痛、頭昏,又是腰椎盤骨質增生、乳腺增生,這些病折磨得他渾身疼痛難忍,冷水不能碰,覺也睡不著,生活不能自理。每天吃了西藥,又吃中藥,吃的藥可用拖拉機裝,真是度日如年。自從董秀瓊修煉法輪功後,各種疾病逐漸痊癒,能睡好覺了,能做家務事了,家人不但可以不再為她勞神操心了,而且為家庭省了一大筆醫療費,一家人的生活其樂融融。

然而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中共用謊言誣蔑法輪功,打壓法輪功,不准煉了,董秀瓊家才過了三年的幸福安寧的生活被打亂了,公安局經常打電話來家騷擾,不准煉功了。董秀瓊是大法親身受益者,叫她不煉,就是要取她的性命。董秀瓊知道法輪功是被冤枉的,為了讓受矇蔽的世人明白真相,她就去散發真相的傳單,因為講真相遭到中共一次次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的一個晚上,董秀瓊和同修妹妹董秀明、弟弟董家和到離縣城很遠的新發鄉發真相資料,被中共毒害很深的劉姓村民誣告,董秀瓊被劉某拳打腳踢,打得鼻子流血,頭起大包,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搜走了她和妹妹身上帶的386元錢,劉某隨手揣了100元,其餘的286元交給了趕來綁架她們的通安派出所的俞明剛。搶走一個小包,兩隻手錶,後來只還了一隻不太好的。

俞明剛和另三名警察把他們姐妹雙手反銬上,又用繩子捆,用衛生紙和手套塞住嘴,惡警強行她們跪在開來的北京吉普車上,被拉到通安派出所。第二天下午兩點左右,縣國保大隊的楊紹亮、李永坤把她們從通安派出所轉到縣公安局,李永坤非法審訊董秀瓊,楊紹亮非法審訊董秀明。最後董秀瓊被送到拘留所關押,董秀明被關押在看守所。

在拘留所裏董秀瓊被非法審訊了三次(吳燕、李永坤兩次,盧建榮、李永坤一次),他們問資料哪來的?她不說。惡警就威脅她家屬,讓家屬來逼她。董秀瓊被非法關押了24天後,家人被勒索了3000元,她才被放回家。臨走時,惡警威脅她:不准回娘家,不准散發資料,不准和大法弟子接觸等等,最後,逼她在上面按手印。

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四年,董秀瓊家經常遭到城南派出所的鄧某某帶領的警察和國保大隊馬建林、溫曉紅的騷擾,弄得家庭不得安寧。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董秀瓊和一個同修去南閣鄉發真相資料,被南閣鄉武裝部長王定軍、大卷村村長彭興龍、村書記孫德華和另一村民綁架了,王定軍打電話給紅旗派出所,她們被兩個警察綁架到紅旗派出所,後被國保大隊的楊紹亮、江豐良非法關押到拘留所15天。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二日,董秀瓊和另一同修又到南閣鄉大卷村去貼不乾膠真相,又被彭興龍誣告,她們又被國保大隊綁架到拘留所關押15天。

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董秀瓊和一個同修去果園鄉愛民村講真相,被一村民打電話誣告,另一村民楊桂英和兩個小學生攔住不讓走。後來國保大隊的楊紹亮、江豐良、普茂華、劉劍平綁架了她,她被楊紹亮在地上拖了十幾米遠,後來被非法關在看守所。三月十二日,董秀瓊雙手被劉劍平銬著,見問不出他們想要的東西,他就拿書重重的打了董秀瓊兩個耳光。在看守所因董秀瓊不按手印,所長秦世君、鄧會明、盧洪友就叫犯人給她戴上腳鐐。三月二十八日,被強迫照像,因戴著腳鐐走的慢,被警察周朝勇打一耳光,而腳鐐直到4月5日轉到拘留所才被取掉。五月十五日,因董秀瓊病得厲害,國保大隊的江豐良、拘留所所長啟興友、警察張德瓊、一個吸毒犯帶她到醫院檢查,查出高血壓和心臟病,他們只好把董秀瓊交給家人監控。

二零零八年到二零零九年,奧運會和會理石榴節期間,董秀瓊家又遭公安電話騷擾,公安威脅她老伴看好她,不准她出門。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早,楊紹亮又帶了幾個警察抄了她家,搶去《轉法輪》、MP3、和一本《明慧週刊》。

(二)六十五歲婦女胡澤聰遭受的迫害

胡澤聰,女 ,六十五歲,南郊村新橋組村民。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的疾病不醫而癒,獲得了第二次生命。然而,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一年中,胡澤聰曾被非法關押到拘留所、看守所、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被迫害生命垂危時,才回到家。

胡澤聰在修煉法輪功以前,患多種疾病:風濕痛、手不能拿筷子、腳不能走路、因哮喘病曾經昏死過幾次,到醫院輸氧才搶救過來,後來中西醫治療都無效,錢花了不少,生活不能自理,她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一九九八年,經親友介紹,胡澤聰開始修煉法輪功,才一個月,全身的病狀就消失了,從此她像換了個人一樣,一天種地、做家務、帶孫子全都能幹,身體輕鬆了,心情也愉快,是法輪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給她家庭帶來幸福。

多次被非法拘留、關押

二零零零年三月,有法輪功學員要去北京信訪辦,胡澤聰也簽了個名,就為這事,公安局一科惡警楊紹亮帶人把她綁架到紅旗派出所「審訊」,接著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九月,法輪功學員到縣政府,準備向政府人員說明法輪功是一群做好人的人,修真善忍沒有錯。結果胡澤聰被公安局一科罰款二百元。收據上經手人是李永坤。從那以後鄉政府經常派人來她家威脅,不准煉功,不准外出。

二零零一年一月,胡澤聰因講真相被人構陷,清早五、六個惡警闖進她家,到處亂翻,沒搜到甚麼東西,她被綁架到派出所,折騰到下午被非法關進拘留所,一關就是半年,還讓她給所裏做飯,洗菜,餵豬。

被綁架到楠木寺勞教所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二日,一科惡警俞明剛拿勞教書,讓她簽字,她不簽。俞明剛就代簽了。還沒通知家屬,就把她非法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半。胡澤聰因舊病復發,一個多月後,勞教所怕她死裏頭,承擔責任,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胡澤聰在順城東路的一條小巷發真相資料,被祁順華和其兒子打電話構陷。她被國保大隊的惡警楊紹亮等三人綁架到公安局,國保隊惡警溫曉紅問她:資料哪來的?她沒回答。惡警們就去抄她家,搶走了很多私人物品。然後,她被非法關進看守所。第二天,溫曉紅又來問她資料的來源,見問不出結果,就走了。又過了幾天,來了幾個不認識的惡警,告訴她說:你被判刑了,問同不同意?她說:不同意。他們說:同不同意,也要簽字,他們才能交差。

大概過了半個月,一天晚上,胡澤聰突然呼吸困難,折騰到凌晨三點,所長秦世君看她很嚴重,怕承擔責任,才喊了幾個人送她到縣人民醫院。第二天一早,秦世君喊來她女兒、女婿要他們去付胡澤聰的醫藥費,她女婿說:「人被你們抓進去這麼長時間,我們都不知道。現在被迫害成這樣了,我們也管不了」,於是就拉女兒走了。所長秦某又讓人叫她兒媳去辦手續,並叫交一千至一千五百元錢。兒媳說家裏困難拿不出,他們又讓老伴拿錢,老伴也不拿,無奈只好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胡澤聰和法輪功學員準備到鄰縣去發光碟,當她們乘坐的班車到與鄰縣交界時,司機接到一個電話,班車就停下了。她們還沒有反應過來,不一會,城北派出所警車就追來了,她們被綁架到城北派出所。一會兒,國保大隊惡警江豐良,溫曉紅,劉劍平和另一人到派出所,對她非法搜身,搶走資料和光盤,並追問資料哪來的?胡澤聰說:「我不會說的,省得你們會迫害別人。」,江豐良說:「不是迫害,是挽救。」見問不出啥,她們被非法關進看守所迫害。

第二天,胡澤聰兒子到看守所去問,裏面的人說她沒在那裏,過了十多天國保大隊和送拘留的警察才送通知書到她家,見大人都不在,就讓她十四歲的孫女簽字,家人才知道她確實是在獄中了(通知書上有辦案人江豐良的簽名)。在看守所遭迫害一月,又被轉押到拘留所,同修羅繼平被非法枉判勞教一年半,胡澤聰被枉判勞教二年。四月十九日中午,胡澤聰從床上摔下來,直到晚上十點,她一直吐,一直咳,只好送縣醫院,醫生說是哮喘病發作。所長啟興友問醫生:能否住醫院?醫生說:沒床位。胡澤聰表示家沒錢住院,胡澤聰又被送回拘留所。

胡澤聰呼吸困難,說不出話,所裏警察張德瓊見狀忙推責任說:缺乏營養,判了刑又不送走,人變成這樣,不是他們的責任。讓女兒、兒媳去找公安局說情況。三月二十九日,在兒女們強烈要求下,交了三百五元錢,說是檢查費,才准接回家。

再次遭綁架勞教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晚,拘留所所長啟興友帶了三個人到胡澤聰家,看見樓上有燈,就上去找胡澤聰,看她不在,就走了。第二天又去找也沒找到,聽鄰居說他們去了好幾次,還一天出三十元錢讓隔壁的監視胡澤聰,看她回家就打電話給他們。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二點左右,胡澤聰在同修家學法,國保大隊惡警楊紹亮、江豐良、溫曉紅等七、八人將她綁架到拘留所。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女獄警張德瓊用手銬銬住胡澤聰非法往楠木寺勞教所送,一路上她都在吐,甚麼都吃不下。中途住了一晚,他們還把胡澤聰銬在床上。到了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把她架到三樓上體檢,啟興友對醫生說她是暈車,在家甚麼活都能幹,醫生讓他們留下五百元輸液就交差了,而胡澤聰就被扔進了勞教所這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魔窟。

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裏,他們指使雜案犯人逼著胡澤聰寫「三書」,胡澤聰說:不識字。就讓被「轉化」人員徐曉蘭(音)代寫,並強迫按手印。由於裏面生活環境、條件極差,迫害嚴重,胡澤聰的病越來越重。一天甚至出現幾次危險,把獄警都搞煩了,為了不擔責任,他們通知家人到當地給胡澤聰辦「保外就醫」手續。

十月底,胡澤聰的家人從縣委找到公安局、派出所,他們一個部門推一個部門,就是不准接人,也不辦手續。直到十二月,她的家人到勞教所,勞教所見胡澤聰病況無一點好轉,才讓家人把她接回家。

二零零九年四月,有一天,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惡警打電話威脅胡澤聰女兒說,是你作擔保把她接回家的,你不能讓她到處亂竄,不准她去法院旁聽(法輪功學員被判刑,胡澤聰去聽了)她女兒問:是誰?打電話的不說。

胡澤聰修煉法輪功,身體好了,心情舒暢,還能幫助家庭料理家務,減輕了兒女的精神和經濟負擔;而中共邪黨卻不要老百姓過好日子,多次的迫害她,給她和家庭帶來嚴重的精神和經濟損失,這筆債中共和參與迫害者是要償還的。

(三) 七十歲老太太李澤芬被勞教等迫害

李澤芬,女 ,七十歲,縣釀造廠職工。一九九六年八月,李澤芬老人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身體患多種疾病,胃下垂、貧血、長期失眠、每天頭暈眼花,眼睛也看不見東西、走路困難,小腿骨像泡在冰水裏一樣痛,成天看病吃藥,病越來越嚴重,真是度日如年,也給家人帶來很大的痛苦。修煉後,身心受益,各種疾病不翼而飛。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兩點,李澤芬在會理縣東街幼兒園巷口發真相資料,被一個包著手的大頭男子和一個穿黑衣服的男子跟蹤構陷,國保大隊惡警王紫發等三人把她綁架到公安局。王紫發、溫曉紅等搶走她身上的鑰匙,和廣場社區王某等十六人對她家進行了非法查抄,並把她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下面繼續追述她被迫害的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李澤芬遭到邪黨惡警多次迫害:非法抄家數次,非法關押了四次、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二零零零年八月的一天早上,惡警闖到李澤芬家非法抄家,在未抄到任何東西的情況下,綁架她到拘留所關押一個月後,被公安惡警勒索人民幣二百元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派出所幾個惡警闖到李澤芬家非法查抄,把她綁架到派出所,問她在家做些甚麼事?她實話實說:「在家做家務事、學法煉功。」於是她再一次被強行關押到拘留所。她在黑窩裏絕食抗議一個星期後,才被放出來。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她去甸沙關發放真相資料,被惡人構陷,第二天被綁架到公安局強行逼供,後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惡警勒索了她家人五百元錢,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六年,會理縣公安警察以十元人民幣作誘餌,引誘天真無邪的小孩子充當「線民」,去李澤芬家索取護身符。國保大隊惡警用這種卑鄙無恥的行徑,再次綁架了李澤芬。經過是這樣的: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上午,李澤芬在家中做家務,這時她的鄰居南郊村村民劉某某的女兒約了村裏幾個新華小學的同學,叫開了李澤芬的門,說:「李奶奶,我們喜歡法輪功的護身符,我們還要幾個。」還問李澤芬有沒有真相資料,說他們也想看。李澤芬友善地接待了他們,還搬來板凳讓他們在院子裏坐。一會兒,開來了兩輛警車,國保大隊惡警楊紹亮、劉劍平、郭建華等惡人闖入她家,非法抄家、照相、翻箱倒櫃,把她的私人財產收錄機、隨身聽、煉功帶、護身符、講法碟子和磁帶、大法書籍,還有前三次非法關押她的證據、非法勒索的五百元的收條兩張(一張三百元、一張二百元)全部搶走了。下午三點多鐘,惡警把她強行綁架到城南派出所,劉劍平對她非法審問。她在派出所裏看見這群小學生也在裏面,大約六點鐘了才用車送他們走。

二零零八年,她從勞教所出來回家後才知道,當天派出所惡警在她家門外巷子裏給了每個小學生十元錢,然後在那裏照相作偽證。說她這天在路上攔著七個新華小學的學生退隊。邪黨所謂「勞教書」上也是這樣寫的。

十一月二十八日,李澤芬被劫持到四川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惡警以減期作誘餌,縱容包夾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稍不如意,就對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罰站,不准上廁所,不准睡覺、長時間奴役勞動等。李澤芬曾被隔離關押在一間斗室裏,被兩個吸毒人員包夾,一舉一動都在監視之中,就連清除鼻涕也要「打報告」,每天只准上三次廁所,其餘時間連吃飯都在室內。晚上二、三點鐘才准睡覺,早上五點半就叫起床,白天還不准打瞌睡。一天從早到晚,或是在小凳上坐「軍姿」,或是面對牆壁站「軍姿」,不准動。有的法輪功學員的臀部都坐起了硬癤子,有的腿站腫了。後來強迫法輪功學員十幾小時的奴役勞動,累得腰酸背痛。李澤芬等法輪功學員還被警察、『猶大』們輪番洗腦,進行人格侮辱,逼寫「三書」。包括放棄修煉的所謂「保證書」等。不「轉化」就不准上廁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屎尿都拉在褲子裏。有一次李澤芬憋得很難受,就對包夾人員說難道你們吃了飯不上廁所嗎,包夾就打她。為了減少上廁所次數,她每天不敢喝稀飯、菜湯、開水,造成大便乾燥,拉不出來。還有兩次她拉肚子,吃不下飯,被包夾拳打腳踢。迫害手段十分惡劣。

直到二零零八年二月,她才從楠木寺回到家。到家後,惡警們、南街辦事處張義芬和一個姓孫的萬惡之人、廣場社區的管理人員還經常到她家進行騷擾。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惡警、社區惡人,無視國家法律,多次對李澤芬老人進行騷擾,抄家、搶走老人的私人財物,勒索,綁架,關押,對老人實施了嚴重的精神和經濟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兩點,李澤芬在會理縣東街幼兒園巷口發真相資料救人,被一個包著傷手的大頭男子和一個穿黑衣服的男子跟蹤,後被國保大隊的王紫發等三人綁架到公安局。惡警王紫發、溫曉紅等搶走她身上的鑰匙,和廣場社區王主任等十六人非法抄了李澤芬的家。李澤芬被非法關押在會理縣看守所,一月後她由家人擔保出獄,現在被子女鎖在家中。

(四)青年謝興祿遭受的迫害

謝興祿:三十歲左右,內東鄉團山村謝家溝村民。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鋪天蓋地的迫害法輪功以後,二零零零年六月,為了澄清媒體對法輪功造謠污衊,謝興祿一行六個法輪功學員到了北京上訪,可是接待他們的不是信訪人員聽取民眾反映情況,而是警察施行的粗暴毆打和非法關押。電話通知當地後,會理縣老街鄉去了一男一女把他帶回,然後會理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俞明剛、李永坤等人非法把他關押在拘留所時,把他身上的錢財洗竊一空,惡警指使吸毒犯暴力毆打他,打得渾身上下全是雞蛋大小的包,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被國保大隊惡警毒打,頭髮被一把一把的揪脫。

他從拘留所出來後,到鹽邊縣紅格鎮長城家具廠上班期間,被紅格派出所所長唐盈等惡警綁架到鹽邊縣看守所迫害七天。此後,唐盈打電話叫會理縣國保隊大隊長楊紹亮、公安局副局長盧建榮、李永坤等惡警強行把他帶回會理(途中,惡警把他銬在鹿廠派出所幾個小時)。

二零零五年八月,會理縣國保大隊和派出所的惡警趁謝興祿不在家,非法查抄了他的住所,搶走筆記本電腦一台,銀行卡(存款二千多元),現金七百元,手機一部,油漆幾桶和大法真相資料。謝興祿回家後,到紅旗派出所質問:「你們憑甚麼抄我的家?」,所長打電話到會理縣國保大隊,隊長楊紹亮開車把他拉到辦公室對他說:「八月七日來給你答覆。」到那天他準時去了,楊紹亮不但不還錢物卻在公安局大院內公然指使惡警將他拳打腳踢,暴打一頓後,並綁架到看守所進行關押迫害。二十多天後就把他送新華勞教所進一步迫害。

二零零五年九月被非法關押在新華勞教所六大隊二中隊期間,惡警張曉剛、樸靜(音)為達到讓他放棄信仰的目的,就對他進行體罰和人格侮辱,每天強迫坐硬小板凳或站「軍姿」到深夜二點鐘,早上五點鐘起床,他們又逼他寫「三書」,不寫不讓他上廁所,致使屎尿拉在褲子裏,惡警樸靜又嘲諷他不知道羞恥,在謝興祿換褲子時,又往他頭上澆冷水。十一月份的一個晚上,惡警沈銳、蘇欣等人在值班時間喝得醉醺醺的把謝興祿叫到辦公室,強迫他在「投降書」上簽字,謝興祿不簽,惡警就把他捆綁起來,用電警棍電他,又用報紙摺疊成尖帽子(共產邪黨鬥地主時戴的尖尖帽)讓他戴,這些惡警在中共邪黨的操控下對法輪功學員肆無忌憚的幹著侵犯人權、迫害信仰、侮辱人格的邪惡勾當。

謝興祿在新華勞教所兩年半的日子裏,受盡了非人的虐待。因他拒絕惡警的無理要求,被捆警繩,被電擊,被毒打,潑冷水,不准睡覺,不准大小便,被羞辱。被包夾的犯人用掃帚纖維塞耳朵、塞鼻孔、塞眼睛,致使眼睛嚴重感染,流黃水。嗓子被掐傷後,半年了還在發炎,說話、喝水都很疼。更惡劣的是喝水、吐痰都要打報告。

二零零六年六月,正值天氣炎熱,惡警張曉剛、楊警仍賊心不死,把謝興祿進行單獨隔離嚴管,再次酷刑逼迫他轉化,對外謊稱由於謝興祿父親病危,擔心他情緒不穩,對他單獨照看。在隔離房裏,幾個受惡警指使的「包夾」勞教人員把謝興祿圍在房中間的小板凳上坐「軍姿」至晚上深夜二點鐘,白天又強迫他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進行洗腦,謝興祿閉目不看,惡警楊警指使「包夾」掰開他的眼皮,又用棕絲戳他的鼻子、耳朵、眼睛,致使他的眼睛感染流膿水,視力模糊。惡警又指使「包夾」李鑫等勞教人員寫好「三書」,強迫謝興祿按手印,最後謝興祿絕食抗議惡警的卑鄙行徑。參與迫害 的人:六大隊副大隊長蘇欣、二中隊副中隊長張曉剛、楊警、沈銳、樸靜(已調成都戒毒所)及護衛隊部份成員。

二零零九年八月九日,謝興祿在會理縣城「失蹤」。直到八月十四日,其家人才知道謝興祿已經「失蹤」幾天了,急忙到紅旗派出所報案。派出所值班人員是這樣說的:「我們也不知道,等找到他後,會通知你們。你們也到親戚家找一找。」四處尋找後的事實證明:此時,謝興祿正被非法關押在會理縣拘留所,綁架者正是紅旗派出所警察。

八月九日,謝興祿因到紅旗派出所找警察的電話號碼而遭綁架。謝興祿為甚麼去找警察的電話號碼呢?據了解,紅旗派出所一些警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謝興祿認為這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法輪功是怎麼回事,因為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警察迫害善良人會給他們帶來厄運。謝興祿希望這些警察能通過真相電話聽到法輪功真相,明白參與迫害帶來的惡果,希望他們能留住良知,留住生命,留住未來。惡警們不但不聽真相反而非法把他抓了起來。於是,謝興祿被惡警銬上手銬,強迫坐鐵椅子,派出所一個協警還踢了他一腳。謝興祿對迫害他的警察說:煉法輪功信仰的真善忍,不應該受這種迫害。國保大隊的兩個警察:王紫發、莊明清在訊問謝興祿之後就把他轉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他拒絕穿號衣、打報告等,對警察說:「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沒錯,你們不能關我,我要出去。」但遭惡徒們拽打。十一天後才放出牢籠。

(五)吳從美老人遭受的迫害

吳從美,女,六十多歲,縣農機廠職工家屬。過去吳從美百病纏身:胃病、眩暈症、類風濕、貧血等,弄得她呼吸、說話都困難,半身麻木,行動不便,多方治療無效,天天不是這裏痛,就是那裏疼,生不如死。一九九七年七月,吳從美有幸得大法走入修煉後,多種疾病不藥而癒,身體逐漸恢復健康。是法輪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吳從美多次遭受到會理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俞明剛等人綁架、關押、勒索錢財,並非法勞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初一晚上,會理縣國保大隊惡警俞明剛等幾人,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闖入吳從美家,把她綁架到城北派出所,並搶走了大法書籍和煉功帶。當晚惡警逼問她,要她交出上訪的同修名單(她根本沒有甚麼名單),並強迫她放棄修煉。因為他們沒有達到罪惡目的,第二天就把吳從美非法關押到拘留所。他們多次要吳從美交出根本沒有的同修名單,惡警俞明剛還威脅她的家人說:如果不交出名單就要判吳從美勞教一年。

吳從美的家屬要求保釋,惡警俞明剛看也沒甚麼可撈的,私下向家屬要了兩個手機,又叫家人拿四千元保釋金,家人寫了「保證」但仍然非法關押她一個月後,才被放回家。回家後,惡警俞明剛和城北派出所姓代的幾次到她家騷擾,姓代的還說,修煉法輪功影響了他的飯碗。二零零零年七月,惡警俞明剛、李永坤等三人,到她家,強行給她照像。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底,法輪功學員被公安惡警綁架、關押期間,吳從美和大家到公安局要求釋放法輪功學員,如不釋放,要依法上訪。沒幾天,俞明剛和任建華帶了九個惡警闖入吳從美家,準備綁架她,她兒子質問他們:「憑甚麼拘留我媽?」俞明剛說:「你媽煉法輪功。」她兒子說:「煉法輪功的高級人物都多得很。」俞明剛說:「你媽要上訪。」她兒子說:「我媽無錢怎麼去?」俞明剛說:「她走路去。」最後逼她大兒子寫了保證才沒綁架她。
一年後,吳從美向國保大隊要四千元保釋金,他們只還了吳從美一千八百元。

二零零一年八月,吳從美在街上貼「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等真相標語,被惡警綁架到城南派出所,當晚四點又把她關押到拘留所,第二天轉到看守所關押。惡警潘利平(現是檢察院的副檢察長)狠狠的打了她一耳光,她被打倒在地,潘利平叫來犯人把她和另一法輪功學員戴上手銬。第二天惡警湯紅叫兩個犯人拉住吳從美的手,叫另一犯人用鞭子抽了她五鞭子。吳從美開始絕食反迫害,看守所怕出事,擔當責任,湯紅勸她吃飯,她堅決不吃。八天後,公安局副局長盧健榮等三人又來看守所勸她吃飯,她仍然不吃並說:「我修真善忍沒錯,你們把我迫害得行動困難,走不動,蹲不下。」四十天後,吳從美已經很虛弱了,才被老伴保外就醫。

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國保大隊惡警李永坤又到吳從美家非法搜查,找出兩張真相資料,又將她關押到拘留所,家人堅決要人後,第六天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縣法院非法開庭審判法輪功學員劉金鳳、高麗,她倆被邪黨院枉判七年半刑。吳從美說法院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判刑,是不合法的,我們要起訴到聯合國去。過了六天,二十八日早八點過,惡警普茂華、李永坤,將吳從美騙到公安局,利用不修煉了的魏雅萍來「轉化」她,叫她放棄修煉。吳從美堅決不答應「轉化」於是,在未通知家人、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當天就強行把她送往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在楠木寺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更殘酷,吳從美一個六十歲的老太婆,一天只准上三次廁所,不准說話,長時間紋絲不動地坐小板凳,站軍姿,一站十幾個小時。大法弟子不配合,就被包夾犯人弄在地上拖著跑,衣褲被拖爛,鞋襪拖掉。犯人打後,獄警又拿警棒打,手被打腫,吃飯都端不起碗。有一次監獄放王剛誹謗大法的影碟洗腦,一個大法弟子喊「法輪大法好!」被吊在樹上幾個小時。

二零零二年十二日十三日,吳從美被超期關押一個多月。回家後,才知道公安局怕她年齡大了勞教所拒收,於是將她的年齡改小了四歲。吳從美回娘家,公安局副局長盧健榮還打電話給她親屬,要他們把她看好。

二零零三年初的一天,國保大隊惡警俞明剛又到吳從美家進行非法查抄,他們翻箱倒櫃,見搜不到甚麼才走了。

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國保大隊的惡警夥同居委會李超坤等多次到吳從美家騷擾,叫家人把她看管好。社區主任李超坤還對她老伴說:只要不煉功,可以給她吃低保,並挑撥她家庭關係。到二零零四年底,迫害得她家庭破裂,弄得她無家可歸。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因非法關押同修李清秀、卿洪秀,吳從美和同修們集體到縣政法委講真相要人,他們不但不放人,政法委書記李啟元親自帶領武警,在縣委門口把吳從美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吳從美在北大街講真相,又被國保大隊的惡警劉劍平搶了真相資料。第二天她到公安局講真相被非法關押十天。

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吳從美去鹿廠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鄧會學綁架到鄉政府,後被鹿廠派出所非法審問並搜身,後被國保大隊的惡警楊紹亮、劉劍平等綁架到拘留所關押。他們對吳從美說:二零零六年關的不算,重新將吳從美勞教一年零三個月。這時吳從美才知道他們在二零零六年就非法判了她一年零三個月。在拘留所裏吳從美被迫害的吃不下,起不了床,看她有性命之憂,家人又找國保大隊,國保大隊也怕擔責任,叫家人寫了「保證」。關了五十七天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各級又有七、八人到吳從美家騷擾。

上述事實,是會理縣「六一零」、國保大隊、政法委、檢察院、法院等惡警惡人,追隨江氏集團,濫用手中權力,對法輪功修煉者吳從美進行肆無忌憚的迫害事實。

(六)崔德莉老人遭受的迫害

崔德莉,女 ,70歲,老街鄉沙壩村五組村民。一九九八年七月,崔德莉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後,各種疾病不藥而治,身體輕鬆了,簡直是走路生風,過去她性情暴躁,愛發火。修大法後,她按照師父要求的修心向善,處處做好人。在家裏任勞任怨為兒女們操勞,和鄉親鄰里和睦相處,從不和人爭鬥了,她家做生意,價錢公道,不賺昧心錢,遇有困難的人她還經常幫助,了解她的人都願意和她打交道。

因修煉大法身心受益,可是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因為崔德莉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受到了來自公安局、派出所、鄉政府、村委會多次派人上來騷擾,利用恐嚇、威逼手段要她放棄信仰,達不到目的後,又限制她的人身自由,還多次抄家。

二零零一年崔德莉參加了一次簽名上訪,要求還師父清白就被公安局一科威脅,並勒索二百元,後來和同修聚會又被傳訊威脅,勒索一百元。

二零零一年,崔德莉女兒、女婿在昆明辦的托運部,公安一科懷疑是法輪功的錢辦的,於是惡警們就搶去了女兒托運部保險櫃中的貨款十四萬多元,說調查清楚了再還。又非法把她女婿抓去關押了一星期。公安惡警想羅織一些罪名,吞掉那筆錢。結果甚麼也沒找到,還是不還她家的錢,因為她女婿被關押,她女兒在昆明銀行取款又被壞人搶劫去十三萬多元。這時多家客戶上門逼債,弄得她一家走投無路,萬般無奈,兒女們八方求告,花錢請律師,找記者,求人情,崔德莉又經常放下生意跑公安局找他們講理要錢,經過兩年多的奔波討要,公安看吞不下去,才還了她女兒的款項。

經過這場無理的迫害,女兒女婿們飽受了身心的創傷,於是他們遷怒於崔德莉,說是因為崔德莉修煉法輪功使他們遭橫禍,所以多次在家中發火,吵鬧。崔德莉幾次被逼得要離家出走,又牽掛著兩個小孫女沒人照顧,事情化解後,他們仍然提心吊膽,生怕哪一天又被敲去一槓子,還怕影響下一代的前程,所以提出分家。崔德莉被逼無奈,為了使兒女們不受到牽連,讓他們生活快活點,她只好搬出來單獨住。

二零零六年四月九日,國保大隊惡警一行六人又無故非法闖入崔德莉家查抄,搶走了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連五角錢一把的小剪刀、小鑷子都抄去了,還把她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半個月,還敲詐了她一千元錢。

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十點左右,國保惡警到南郊村大法弟子劉子會家查抄,正遇到崔德莉和另一個同修在那裏,他們又非法將崔德莉綁架關押了一個月。他們利用兒女們對母親的孝心,恐嚇他們說:崔德莉如何如何,要送去勞教。兒女們怕母親受苦,趕緊抱了二千元血汗錢交給他們,惡警敲詐目的達到後,崔德莉才被放出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的一天下午,崔德莉從幼兒園接孫兒回家,正碰上惡警們在追捕在街上講真相遭人構陷的同修馬凌仙到她家門口不見了目標(此時馬已經藏在她家中),崔德莉質問:「你們要幹啥。」,惡警們不由分說,將崔德莉綁架到會理看守所關押幾天後,枉判她十五個月勞教,送到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

在勞教所中,崔德莉每天除了苦役勞作外,惡警和包夾對大法弟子苛刻管理,每天只准睡兩三個小時,其餘時間強迫站「軍姿」坐小凳。手腳必須安規定放好不准亂動,目光盯手不准斜視。非人的折磨,使她臀部坐起了大硬包,痛苦不堪。最可恨的是每天只准上三次廁所。迫害手段十分惡劣。

崔德莉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是合法的,大法弟子就是向人講法輪大法好,法輪功被無辜迫害的真相,讓人們不受謊言的欺騙,對大法有個正確的認識,使人有個美好的未來,這是大慈大悲的行為,是符合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幾年來,崔德莉被非法抄家七次,非法關押三次。勒索現金一千四百元。

(七)蔣德媛老人遭受的迫害

蔣德媛,女 ,60歲,縣鎳礦職工家屬。二零零二年七月二日,會理一科惡警李永坤從901礦部把她拉到鳳雲鄉後,又由一科科長惡警楊紹亮綁架到會理拘留所。非法關押了三天後轉到會理看守所。惡警周朝勇用酷刑逼供,用大馬鞭毒打她,她腰以下被打得傷痕累累。後來,她被國保大隊勒索了一千元錢,又關了七天,才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當地有兩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許多同修都同去向公安局要求立即放人,蔣德媛拿真相資料給楊紹亮看,但又被國保大隊惡警強行拉到拘留所,迫害了半個月。

二零零五年,又有同修被迫害了,蔣德媛再次去向公安局國保大隊要求放人,她再次把真相資料拿給楊紹亮看,楊紹亮問她「資料是哪裏來的?」沒有得到滿意的答案,於是,把她又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半個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會理縣兩名同修在會理大卷洞(地名)給群眾講真相時被人構陷。會理紅旗區派出所警察開車把兩位同修劫持到派出所後,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惡警楊紹亮和鄭勇等三名紅旗派出所警察用暴力將兩位同修劫持上了警車,致使其中一人股骨骨折。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部份同修陪同傷者的家人再次到公安局,要求釋放傷員。遭到惡警強硬無理拒絕。法輪功學員對警察心平氣和的講真相說道理,但楊紹亮等惡警卻召來「110」,強行趕走家人,並將蔣德媛雙手戴上手銬帶走了。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蔣德媛正在家看書學法,國保大隊的惡警江豐良、王紫發、王興華和黃麗萍進門說:「有人舉報你散發資料。就把她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遭非法審問,王紫發邊問邊寫,一寫就是四、五篇。惡警江豐良不准她走。又把她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看守所裏,蔣德媛絕食反迫害,看守所所長秦世君就把她拉到縣醫院插管灌食。邪惡醫生插了一陣插不進去,就說:「割開氣管,就可灌食了。」秦世君沒點頭。醫生不知給她注射了一支甚麼針水,她昏迷了。醒來雙手已經被反銬在看守所的床板上,鼻孔裏插著管子。

七月十七日,看守所的惡警張德瓊說:「為了開奧運會,送她去勞教,表現好幾天就回來了。」張德瓊說給她勞教一年半。國保大隊和看守所都沒有通知她的家屬,就強行把她拖上囚車。拉到西昌火車站,蔣德媛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惡警張德瓊喊:「用粘口膠把她嘴封住。」

七月十八日,她被強拉到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所裏的一個惡警笑著說:「又送來五千元。」勞教所惡警指使劉燕、黃麗、熊麗等三個吸毒人員來包夾她。只要她手或腳稍動一下,就對她一頓拳打腳踢,有時打耳光,有時扯頭髮,每天打八、九次,甚至叫來七、八個犯人把她拖到廁所裏暴打。除了毒打外,惡徒還不准她睡覺,不准上廁所,逼得她將大小便拉在了褲子裏。

勞教所還逼迫大法弟子超時做苦役,從早上六點起床後開始到晚上十二點左右,在監室裏做布玩具、揀豬毛。吸毒犯熊英要蔣德媛給她穿針,她說:「我不是犯人,不參加勞動。」於是吸毒犯用針扎她的腿,用凳子打,凳子都被打爛了。渾身血跡斑斑。

蔣德媛剛被劫持到進勞教所時,被弄去體檢,惡徒逼迫她吃些不明藥物,並威脅說,從牢房到外面有七道門,人死完了也沒人知道。惡警把她迫害至死亡邊緣時,勞教所才不得不在二零零九年一月二日放她回家。

(八)劉子會老人遭受的迫害

劉子會,女,66歲,果元鄉南郊村村民。劉子會修煉前身患多種疾病:中耳炎、眩暈症、腰椎盤凸出等。由於病痛的長期折磨,心情不好,經常與家人和鄰居吵架,甚至曾經有過輕生的念頭。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上的病痛不翼而飛,從此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通過不斷的修煉,自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思想境界也得到了昇華,家庭、鄰里之間和睦了。平時生產隊修溝、打壩有沒有報酬她都自覺付出勞動,從不計較。

九九年七.二零以後,法輪功遭迫害,講真相多次被公安惡警抄家拘留;二零零零年,劉子會和同修到縣政府講真相,被惡警俞明剛等非法關押了七天,並被勒索一百元錢。二零零一年,她因貼真相標語,被國保大隊惡警楊紹亮等四人綁架到公安局和城北派出所迫害,通夜不准睡覺,後來被關在拘留所四個多月。

二零零三年,她在街上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國保大隊的惡警楊紹亮、吳燕等把她綁架到公安局,搶走了她的背篼。

二零零六年,劉子會向世人講真相,被縣國保大隊惡警溫曉紅、劉劍平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天。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縣國保大隊長楊紹亮帶領三個惡警闖到劉子會家,一個看住他,不許動;其他人在劉子會家樓上樓下到處亂翻,連廁所都搜了幾遍,搶走許多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和私人財物,然後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被非法枉判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劉子會被送四川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一進勞教所,獄警和包夾天天逼她看、聽誹謗大法的文章或錄音,對她進行「轉化」,不然就加長教期或轉成勞改,還要到她家騷擾。後來劉子會被轉到嚴管隊,天天遭受吸毒犯黃麗、李開芳的辱罵,被迫害得嘔吐,他們就逼她吃藥。因無人去接,超期四天,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才回到家中。

(九)羅繼平老人遭受的迫害

羅繼平,女 ,66歲,縣人民醫院退休職工。九九年到現在,中共邪黨集團迫害法輪功快十二年了,這十二年中,羅繼平遭受了從醫院對她七年零四個月的經濟迫害到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精神和肉體的迫害,給她和她的家人帶來了非常大的傷害。

二零零零年九月,羅繼平和其他同修到會理縣政府講真相,被縣公安局警察非法罰款一千元。從此,縣公安局、人民醫院、居委會常有人來家中騷擾,使羅繼平全家不得安寧。二零零一年一月,城南派出所非法去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和煉功磁帶。

二零零三年,醫院書記王文珍通知羅繼平去接受所謂的「轉化」。王文珍說:「你若還要煉就扣你三年的退休金。」羅繼平回答:「退休金是我辛勤工作幾十年應得的報酬,任何人無權剋扣。」但是院長羅成渝、書記王文珍依然非法扣了她二零零三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的退休金。直到二零零五年一月才每個月給她三百元錢的生活費,而羅繼平每月應得的退休金是九百元。

二零零八年三月,羅繼平再次找到院長羅成渝,要求發給全部退休工資。羅繼平的退休工資才升到每月八百元直到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底。就因為羅繼平堅持信仰「真、善、忍」,就受到醫院領導施加的精神和經濟的雙重迫害。

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在同修家又被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了一月才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胡澤聰和羅繼萍乘坐會東客車,準備到會東團結鄉。客車才到會理和會東的交界處(山北樑子)就停住了。不一會,會理城北派出所開來一輛警車,車上還有一個會理國保大隊的警察、縣人民醫院保衛科科長齊義國,他們強行把胡澤聰和羅繼萍綁架到城北派出所,逼迫她們交出所帶的真相光盤後,就非法關押在會理看守所進行迫害。三月三日,胡澤聰和羅繼萍的家屬到會理國保大隊詢問找人要人,會理國保大隊回答:「不知道。」謊稱他們沒見到人。

羅繼萍被非法關押二十九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被劫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在勞教所裏,警察隨意給大法弟子加勞教期,羅繼平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就到期了,卻被加了七天,九月九日才放回家,隊長任鳳明(音)說,本地沒有來接,所以加教。

(十)沈佳鳳老人遭受的迫害

沈佳鳳,女,五十多歲,縣城關鎮人。一九九九年九月的一天,縣公安局的警察到沈佳鳳家門市上,對她丈夫說:叫沈佳鳳去公安局。沈佳鳳到一科,俞明剛逼問她:修煉法輪功的一些情況。他們沒有問出甚麼,她被勒索五百元錢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電視裏每個台都在播放「天安門自焚」,一科又把沈佳鳳叫去。俞明剛問她:看過報紙沒有?她說:沒看過。俞明剛拿了一份報紙給她,並要她說說對「天安門自焚」的認識。沈佳鳳告訴他們是假的。後來他們逼沈佳鳳的弟弟簽字,看好沈佳鳳,威脅沈佳鳳不准去發真相資料。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沈佳鳳和同修到鄉村散發真相資料,被村民孫德華、彭興龍、王定軍惡意構陷,被紅旗派出所綁架,國保大隊的惡警楊紹亮、江豐良送到拘留所關押了七天,後來沈佳鳳因高血壓昏倒,他們怕擔責任,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沈佳鳳和同修去鹿廠鎮蠟蟲村散發「神韻晚會光碟」,被當地村民董以勇、陳燕惡意構陷,被鹿廠派出所綁架,又被會理縣國保大隊的惡警王紫發、江豐良等四人綁架到公安局逼問了四個小時,強行到家裏查抄,搶走了大法書籍和《明慧週刊》,晚上十二點又把她們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王紫發、江豐良和法治科的來宣讀非法勞教的通知,沈佳鳳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另兩個同修被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因沈佳鳳高血壓復發昏倒地,不省人事,他們怕承擔責任,把她送進了醫院。拘留所的警察張德瓊、啟興友和姓許的把她女兒和小姑子叫去,要她們保證看好她,不准其他人來探視,不准沈佳鳳回家。每天他們至少三次到醫院看沈佳鳳在不在。出院時,逼迫家人付了住院費,威脅她女兒簽字保證每天二十四小時監視,不准沈佳鳳出去發真相資料。

沈佳鳳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的大法標準做人;散發「神韻晚會光碟」,是弘揚中華五千年的傳統文化,復興中華傳統美德;她們沒有錯。但在中共統治下,在江澤民集團的黑暗專制下,沈佳鳳卻屢遭精神上和經濟上的迫害,連帶家人也遭恐嚇和威脅。

(十一)羅流相遭受的迫害

羅流相:男,50多歲,益門鎮雲甸鄉雲河村四組村民。修煉前,脾氣暴躁,被弟弟將頭骨打爛,留下腦震盪後遺症,經常頭暈、頭疼,噁心嘔吐,使他痛苦不堪。修煉大法後,他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脾氣變好了,家庭和睦了,對鄰居也好了,他的腦震盪後遺症也消失了。

羅流相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在會理白果鄉八組給了周棟華一份真相,被周誣告到益門派出所,當時,王紫發等四人在白果鄉綁架了羅流相,快到鄉政府,羅流相走脫,王紫發卻把他的摩托搶走了,至今未還。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早上,羅流相在雲甸街自己的大餅店裏,村書記劉榮、鄉治安室的劉軍和一個副鄉長到店裏對他說:「到治安室去一趟,派出所的找你」。他到了治安室,劉劍平(原國保大隊的,現在是雲甸警務站的負責人)和國保大隊的王紫發、溫曉紅、鄉政府的付正學等六人已在那裏。劉劍平問他:「是不是在煉法輪功?有沒有資料?」羅流相回答:「有空就煉」,並對他們講大法好。他們不准說,並說:「我們不聽。」

王紫發拿出手銬,把羅流相銬上,並強行到他家去非法抄家,搶走師父法像、《轉法輪》、週刊和一些真相資料。在警車上,劉軍要把師父的法像墊坐,羅流相嚴肅的對他說:「師父受萬人敬仰,你不能這樣做,這對你不好。」他才沒坐。到了警務站,惡警們把羅流相銬在樹上,等他們吃完飯後,才把羅流相和另一法輪功學員吳敦瓊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五月三十一日,雲甸派出所的警察袁勇和肖某某等,居然抄了羅留富(羅留相的弟弟,沒修煉)的家。

在看守所,羅流相不穿號衣,不打報告,下午三點左右,所長周朝勇唆使犯人頭目陳龍等十來個犯人暴打他,把他的手綁住後,七手八腳對他暴打一頓,痛苦中他大聲呼救:「看守所裏打死人啊!看守所裏打死人啊!」,淒慘叫聲從三號監室傳出,直到最後,沒叫聲了,只聽犯人說:「用冷水潑醒他」。這種殘酷的迫害令人髮指。

第二天又毒打他,犯人用硬鞋底砍他腳的骨頭,叫「吃豬蹄」,這是很痛的招術。羅流相渾身都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疼痛難忍,致使手無法抬起。

羅流相絕食抗議迫害,第八天(五月十九日),周朝勇和湯紅叫七八個犯人強行灌食四天,加重對羅流相的迫害。二十五日,看守所用車把羅流相拉到人民醫院,一路上他大聲喊:警察迫害好人!到醫院又對他插管灌藥,羅流相被帶著插管回到看守所,他們又給他灌食,用這種方法折磨他。

六月十日,王紫發和另一個警察騙羅流相簽字,謊稱釋放他,他簽字後卻把他轉到拘留所關押,帳上2000多元錢也被吸毒犯吃了。

中共當局非法勞教他一年零三個月,十一月三日,在沒有通知家屬,也沒給任何判勞教的證件就把他送到眉山沙坪勞教所,在那裏過了十天,十一月十三日轉到綿陽新華勞教所。在新華勞教所他被兩個吸毒和盜竊犯包夾,天天被逼寫「四書」,強迫罰站:從早上5點站到晚上12點,這樣迫害了他兩個月。後來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電視,聽四川李白清的詆毀大法的評書,聽包夾讀污衊大法的書等,後來強迫他在包夾寫的「四書」上按手印。為了遮人耳目,勞教所把羅流相的學員證上寫的是「盜竊犯」。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他才回到家中。

綿陽新華勞教所參與迫害的警察有:龍理平、高蘊源、袁建、楊警
、遊寧、馮加茂、胥澤軍。
小會,女,18歲,通安鎮人農民,被非法勞教一年。
張居,女,70歲,會理縣縣政府工作人員,被非法勞教一年。
周聯雲,女,60多歲,水泥廠退休職工,被非法勞教二年半。
卿洪秀,女,50多歲,益門鎮下村鄉人,被非法勞教一年。
艾華,女,40多歲,人民醫院職工,被非法勞教一年多。
魏雅萍,女40多歲,城關醫院職工,被非法勞教一年多。

(十二)楊樹忠、盛朝祝、鄭子芳等遭受的迫害

楊樹忠,男 ,53歲,縣城關鎮人。二零零八年六月以來,會理縣借保「奧運會」安全,國保大隊惡警四處抄家,綁架大法弟子。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楊樹忠被綁架,關押一月中,國保大隊一直不准家屬看望。八月三十一日早,以楊紹亮為首的國安警察不通知家屬,誣判楊樹忠勞教一年,並將他秘密劫持到新華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楊樹忠被非法關押在新華勞教所二大隊,是迫害法輪功的專管大隊,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起,由原來的六大隊三中隊和六大隊二中隊合併為二大隊,是專門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大隊長蘇欣,負責全面,副大隊長龍裏平,負責生產,大隊長助理高蘊源,負責「管教」。獄警楊警、遊寧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

鄭瓊,女,62歲,會理一中退休職工。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久,多種疾病不治而癒。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集團突然發動對法輪功的鎮壓,她也是受迫害者之一。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晚上八點左右,會理公安國保大隊惡警楊紹亮帶領六人和學校校長鄧十慶、後勤主任程曉蕾到鄭瓊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二十多本。又將她綁架到公安局進行刑訊逼問,送到會理拘留所關押了一個星期才放她回家。以後就經常有惡警到她家進行騷擾。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上午十點過,國保大隊的江豐良、王紫發等七個惡警和學校副校長王建榮對鄭瓊家又一次抄家,搶走她家的大法書籍二十多本、光碟十多張、煉功帶二盒、師父法像二張、法輪圖一張、真善忍匾一副接收小鍋蓋一套。然後把她綁架到公安局進行非法審訊,六點左右,鄭瓊被劫持到拘留所關押了三十二天後送到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了一年零三個月。

朱敏,女 ,55歲,縣城關鎮退休女工。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七日走入法輪大法修煉。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起對修煉「真、善、忍」這個群體的迫害以來,朱敏曾經一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勞教。二零零零年八月朱敏和幾個同修到縣政府講法輪功真相,被縣政府辦的工作人員記下了姓名和工作單位,後來被非法叫到城南派出所作筆錄,第二天城南派出所兩名警察開車從家裏非法把她綁架到拘留所關押六天,勒索了五百元現金才被放回家。(當時她已失業沒有生活來源,錢是父母拿的。)第二次,二零零九年元月二十三日晚,朱敏在濱河路上發真相傳單,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紅旗派出所胡新(音)等兩名警察用手銬銬住她的雙手非法把朱敏帶到紅旗派出所,然後叫來國保大隊的楊召亮和王紫發還有派出所幾個警察一道開車到她住所非法查抄,搜走她私人財物mp3、大法書籍等。隨後又把她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裏王紫發、黃莉萍來逼問她兩次,她不配合拒絕回答,他們就非法關押朱敏三十二天,二月中旬,公安局法制科的徐琳到拘留所逼問,然後非法枉判勞教一年半,在拘留所又關押了十八天,於三月十五日,被拘留所副所長和一名女警察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由於體檢不合格被退回會理拘留所。三月二十日由家弟擔保回家。

盛朝祝、鄭子芳:女,60多歲,老街鄉村民。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盛朝祝、鄭子芳、沈加鳳三人到本縣鹿廠鎮蠟蟲村四隊散發「神韻晚會光盤,」由於村長董以勇的構陷,鹿廠派出所惡警綁架了她們,後來被會理國安大隊惡警溫曉紅、王紫發、江豐良綁架到公安局非法審訊。盛朝祝被關到拘留所,惡警安定國強迫犯人給她穿號衣。鄭子芳被關到看守所,第二天,江豐良和另一女警察來逼問鄭子芳:「碟子是哪來的?」鄭子芳沒有告訴他們。一月後,看守所的警察騙鄭子芳:「放你回家了。」其實,是把她從看守所轉到了拘留所。鄭子芳在拘留所又被關了十多天,王紫發和政法委的另一個惡警到拘留所要她們在《勞教決定書》上簽字,她們堅決不簽。王紫發就叫一個煮飯的吸毒犯把鄭子芳的名字簽上了,冒名頂替弄虛作假侵犯人權。

盛朝祝、鄭子芳被非法枉判勞教一年零三個月,沈佳鳳被非法枉判勞教一年零六個月。六月初,沈佳鳳因出現嚴重病態,會理公安局和拘留所怕楠木寺拒收,要家屬保外就醫。六月九日,盛朝祝、鄭子芳被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迫害。在此之前,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去國保大隊要求放人,均被推諉搪塞。鄭子芳、盛朝祝在勞教所被徐麗萍、陳迪(音)兩個犯人「包夾」。她們把鄭子芳、盛朝祝帶到三樓,罰坐小凳上,雙手放在膝蓋上不許動。然後,讀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文章,強迫她們在邪惡打印好的「三書」上簽字。以達到「轉化」的目的。不「轉化」的上四樓關禁閉,坐小凳子,四五個犯人「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鄭子芳、盛朝祝被下到二樓做苦活,直到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七日期滿,才從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回到家中。

在楠木寺勞教所,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就被迫害得很慘烈。如:龔素瓊(音)因不「轉化」,獄警逼「包夾」胡濤(音)打她、踢她、罰她坐小凳子、站「軍姿」、蹲馬步,打昏她後,拉她的手在寫好的「三書」上按了手印,才把她弄到二樓做奴工。另一個法輪功學員叫王祥(音),因不「轉化」,「包夾」就把她拖到廁所裏打、用拖把戳她的下身、用托帕塞她的嘴。法輪功學員何友華被用藥物迫害時,她不吃藥,如狼似虎的「包夾」一腳把她踢得後退幾步,接著四個犯人把她按倒在地強行灌藥。幾個「包夾」硬拉她的手在寫好的「三書」上按了手印。

徐國芳:女,60歲,會理農貿市場退休職工。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因惡人構陷被國保大隊惡警綁架到會理看守所關押,九月初,被非法枉判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十月三十日,徐國芳被送往四川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因身體出現嚴重的心臟病,勞教所怕承擔責任,通知會理國保大隊和拘留所,他們派出惡警於十二月二十日接回會理,才放回家中。

譚芳:女,四十多歲,縣龍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在益門煤礦農貿市場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煤礦治安室負責龍華構陷,派了五、六個治安的協警在半路把她和她丈夫連車帶人攔截到了治安室。龍華就打電話給益門派出所,於是所長韋國忠派了二個警察把她和她丈夫綁架到派出所。會理縣國保惡警王紫發、莊明清、韋國忠和水泥廠治安室朱彧非法抄了她家,搶走了大法書籍,《明慧週刊》、真相光盤、手機、MP3、MP4等私人財物。惡警把他們拉到會理縣公安局。國保警察非法審訊他們,她丈夫(未修煉)當晚被放回,她被莊明清、溫曉紅非法送到會理看守所關押迫害。十二月七日下午,又被李祥、王紫發、莊明清轉到戒毒所關押。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會理縣公安局警察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她劫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她被查出有高血壓等多種病狀,因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警察又將她在成都羈押了三天,又把她綁架到會理拘留所迫害。十二月十九日晚,會理公安局和國保大隊惡警又將她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繼續迫害。過了很長時間,當家人知道後,要求見譚芳,國保大隊和拘留所不但不准見,而且揚言:「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拒收,就關在會理拘留所。她不配合就不准見家人。」譚芳就又被非法關押在會理拘留所,直到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下午,才被放出拘留所。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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