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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會理縣國保大隊迫害吳敦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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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2010年5月11日9點左右,涼山會理縣益門鎮雲甸鄉警務處的孟利新帶領四個警察闖進雲河四組法輪功學員吳敦瓊家,一進門就翻箱倒櫃,搶走了吳敦瓊的私人財物:法像、大法書、講法帶、講法光碟、煉功帶、MP3,還有一些救人的真相資料等物品。他們將67歲的吳敦瓊綁架到雲甸警務處。

惡警孟利新打電話給會理國保大隊後,國保大隊的王紫發、莊明清、溫曉紅三個警察又將吳敦瓊綁架到國保大隊。

在國保大隊裏,他們把搶到的東西一一照相,並威逼吳敦瓊,說出這些東西的來源。最後無結果,就把吳敦瓊送到會理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惡警逼她穿號衣,打報告。楊紹亮、王紫發、莊明清多次逼她說出資料點。5月20日,王紫發、莊明清把吳敦瓊雙腳戴上腳鐐後,用車拉到雲甸鄉的白雲村、雲田村照相。

6月8日晚,吳敦瓊被迫害的無法起床了。6月11日,惡警王紫發、莊明清開車來叫人收拾吳敦瓊的東西,把她拉到國保大隊。他們倆要她配合他們,如有大法弟子到她家,就打電話報告,並叫她配合找到資料點。

6月30日,惡警王紫發、莊明清的目的沒有達到,莊明清就威脅吳敦瓊「只要你在明慧網上曝光,我立馬把你抓回去,判你三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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