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人心,做個快樂的修煉人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一日】我是九五年得法的老弟子,回顧自己所走過的路,是一個不斷走出人心、走出人的觀念、去掉人的執著的歷程,正如師父說的:「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轉法輪》),每前進一步都離不開師父的慈悲呵護,能在修煉的路上走到今天,而沒有被舊勢力干擾下去,走出那些桎梏人的人心,全靠學法。

通過學法明白,舊勢力細緻的安排了所有大法弟子從入門開始到現在一切大小事及大法弟子的個人修煉中所有情況的干擾,無孔不入。如果學不好法,就會對法認識不足,法理不清,從而正念不足等,那麼就會在舊勢力的干擾、迫害中,在矛盾中,在人中,在人心、觀念、執著的觸及當中,陷在其中走不出來,甚至是沒完沒了的被干擾著,從而被動的、消極的無可奈何的承受著干擾與迫害,就會被人心制約、帶動、控制而內心苦悶、壓抑、愁眉苦臉,沒有修煉應有的以苦為樂,沒有大法弟子的風範,再發展下去就會迷茫,繼而對大法產生迷惑與誤解。

在修煉路上我摔過跟頭,走過彎路,但現在已經清醒了。我知道怎樣學好法、怎樣修煉、怎樣站正基點,我清醒明白了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責任、使命,最可喜的是在不斷學法中產生了正念,不斷加深了向內找、在法上認識法、以法為師、信師信法的涵義,並且實踐中證悟了師父講的大法弟子全憑正念過關的法理。例如,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份,我在工作環境面對面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憑正念走出邪惡的干擾迫害。在整個過程中,我不消極對待,剛開始面對邪惡綁架、搶劫而不知所措,忘記用正念制止,而用人心與之爭鬥,但我很快調整自己的心態,在心中發出強大的一念,正邪較量開始了,我十分清醒該怎麼做了,因為我心中有法。

師父講的有關正法時期法理非常清楚,作為一個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就是要清醒自己是有責任有使命的,無論在哪裏就是做好三件事,就走師父安排的路,不承認舊勢力強加進來的任何安排,我就信師信法,一切是師父說了算,我自身有漏我會在法中歸正的。並且我還發出強大的一念,不允許舊勢力以考驗我為藉口害眾生,不允許世人、親朋好友因為我而對大法產生負面影響,不允許因為我使同修、特別是剛剛走出來、還未走出來的同修產生消極影響,我要及時在法中歸正自己,我要起正面作用。我首先做到不配合邪惡,基本是零口供零簽字,不勞役、不報數、不穿監服。我也不絕食,大法弟子靠正念足以過關,我要集中精力發正念、背法,於是我每天都捨不得睡覺,怕睡著了不能發正念、背法,幾乎每個正點發半個小時正念,背半個小時法,同時不允許自己被人心帶動,儘量使自己保持每時每刻、一思一念都在法上。

在這期間我體會到大法弟子善的力量。在劫持到看守所的路上,我就開始向內找,善心也出來了,我知道這一切是因為我做的不足導致舊勢力以此為藉口操縱不明真相的人、操縱派出所的人對大法犯罪,他們也是受害者。我後悔自己做的如此差勁,牽連眾生,心中的爭鬥、不平一下消失了。在看守所,在不配合邪惡各方面命令要求時,我都發出善念:我不配合的目地是叫你們不要對大法犯罪。為不穿監服之事,分管警察多次找我談話,我都告訴她,我之所以這樣做,目地是為她著想,她雖不理解,但能感受到我的善。她說要向上面反映,我說我只要是為別人好,其他就不多想了。由於我處處用善念對待他們,除個別外,沒有人刁難我,所長看到我不穿監服也不說甚麼。當時那段時間看守所三天兩頭裏來人檢查,還有蹲點檢查,對不穿監服要求嚴。監室每人發一張紙,叫寫體會,我就利用來講真相,我講了大法真相及在世界的洪傳情況,我講為甚麼大法弟子講真相,為甚麼叫您念一句「法輪大法好」,因為大法給世人定下進入未來的標準,對大法的一念就定下未來;我講之所以不配合,就是叫你們不要對大法犯罪,能有個美好未來。我希望他們都能擺放好自己的位置等等,寫好後還給每個人看,她們都說寫的好,很感人,她們雖然不理解,但都感受到大法弟子的善。

這其中還有一件事,有一年輕警察叫我簽字,我不配合但有爭鬥心,結果觸動了他的負面因素,叫一小勞改犯給我戴腳鐐,我用人心與他發生爭論。我想起師父的話,用正念正視邪惡,但不管用,雙方目光互相注視著、僵持著,我忽然明白我心中有仇恨、爭鬥,怎麼能是正念呢,我迅速調整自己,先想是自己的不足,而導致他對大法犯罪,不能讓他對大法犯罪……我還沒想完,奇蹟發生了,只見他一連向後退了數步,嘴裏說著:別看我、別看我。接著笑了起來,我知道這是善的力量,解體了他背後的邪惡因素。事後在監室裏,他通過對講機與我對話,問法輪功的情況,一問一答,我底氣足、心態比較平和,給他講了很長時間真相,在場的其他人員都靜靜的聽著,說我講的好。我還找機會給其他人講真相,有七人辦了三退。

這期間我還體會到,作為一個修煉人,無論身處任何環境,都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向內找,「功修有路心為徑」(《洪吟》〈法輪大法〉),及時查找能觸動自己、讓你難受的那顆心,挖出來,及時在法中歸正。

在這個正邪較量的環境中,我清醒的認識到,我必須無條件的使自己的一思一念在法中,首先放下對家裏親人、朋友的牽掛及他們對我的感受,放下家裏的一切,一有不好的念頭,我立即清除。然後向內找自己如何被邪惡鑽了空子,找這段時間自己有那些不足,還沒有歸正,一找一大堆不足,幾乎甚麼心都沾邊,心裏頓感慚愧,我立即向師父認錯。

接下來每天都有觸動人心的事,看到警察開門進來手裏拿了一個捲起來的紙,嚇我一跳,誤認為是勞教書;不斷傳來的鐵門、鐵鏈的撞擊聲等等,都能觸動我的怕心,暴露出來就清除它。看到上面來的檢查人員,冒出怕他們看見我不穿監服的心。我立即歸正自己:我才是這裏的主角,一切圍著大法弟子轉。時常算計著被關押的日子,似乎在等待著邪惡的甚麼決定,在默認它。別人在議論這段時間是「嚴打」,不托關係、不交錢出不去,也都檢驗著我信師信法的正念足不足,我就不斷堅定自己信師信法的正念。一觸動自己的心就及時歸正。

我還時不時冒出如果去勞教所,一路上我是喊著:「法輪大法好」,還是唱著「法輪大法好」的歌,這回我可知道怎麼用正念面對邪惡了,怎麼不配合了,怎麼跟邪惡較量了等等。被非法關押的第二十一天,我突然明白,在我心裏仍然承認勞教所存在。我怕它,它就一直在控制我的思想,那我從現在開始就解體它,解體存留在思想中一切不正的念頭,徹底從我空間場消失。這個正念一出,瞬間心裏敞亮開了。

我發現自己有一個問題,自被非法關押進看守所,心裏像有甚麼東西堵的慌,一點快樂不起來。監室其他人員都公認法輪功的人就是不一樣,從沒有看到誰哭過,有堅強的意志等。我知道自己此時表面的笑容和平和是勉強出來的,修煉人不是以苦為樂嗎,走到哪都應該是樂呵呵的,為甚麼樂不起來呢?哪裏還存在問題?我反覆背師父的「放下常人心 得法即是神」(《洪吟》〈廣度眾生〉)。是甚麼人心、執著在障礙自己呢,第二十二天,我豁然開朗,我知道自己的結在哪裏了,就是這個看守所,我在心裏承認了它的存在,這裏的一切能制約我,觸動我的心。它讓我感覺苦,離開親人、同修,不能享受與他們在一起的苦,不能享受人身自由的苦,我也明白享受也是人的慾望。總之,這個環境裏的一切,包括高牆、鐵門、鐵籠、手銬、警察、吃的用的等等都是能觸動我的心,都讓我感覺苦,我太在意這裏了,它就是把我制約在這裏,原來這一切都是假相,我卻把它當真了,是針對人心而設的假相,認清了它,立即解體它,它對我不起作用。我的心超脫出來了,我發出心底的快樂,當天晚上我的笑聲像泉水噴發出來,在場的人都說我笑起來這麼好聽。第二十三天早晨,我走出了看守所,它只能關住人,關不住神,我親身驗證了師父的法理:「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洪吟二》〈別哀〉),我清楚這是師父大法的威力。

回想這一經歷,還有許多問題當時認識不清。如心裏還承認那個「610」的迫害,還默認邪惡實施綁架,進派出所再進看守所,後進勞教所的迫害步驟與過程。其實,我悟到在被綁架前,如果及時向內找,在法中歸正,不是這種結果。我有二次機會,一個是不明真相的人走後去派出所構陷,我是有感覺的,我忽然感覺從未有過的怕,感覺像另外空間的邪惡聚集過來了。如果我能及時向內找,找到由於自己遲遲不去的爭鬥心、做事心、不善的心觸動了他負的因素,而馬上用善念想他不要對大法犯罪,去掉自己的怕心,及時發正念清除邪惡因素,也許是另一番景象;如果我用正念制止闖進來搶劫的警察,及時找自己做的不足,善念想他們不要對大法犯罪,給他們講大法真相,也許不會是這樣;如果我能對眾多圍觀的世人(數輛警車,引來圍觀者近百人)講真相,及時曝光它們,或用純淨心態喊「法輪大法好」,也許是另一種結果,我放不下障礙我的愛面子、不好意思、講文明的心。第二次機會是在派出所,我有機會走脫,前面的路會怎樣,現在悟到能走出那一步,及時在法中歸正,這個難就不了了之,本來就是一個假相。一切都是心的問題,一切假相都是人心幻化來的。

有人心才苦,有人心就不快樂,所以神是人心無存,是大自在的。看到有的同修修得很累很苦,不是修煉人以苦為樂的狀態。我悟到如果真正學好法,向內找,無論身處任何環境、任何矛盾、任何事、任何關難之中,只要把握住自己那顆心去修,去掉人心,轉變觀念,就會很快走出人心,走出關難,就會做一個快樂的修煉人。

經歷許多魔難、干擾、迫害,今天仍然在大法中修煉,感到自己無比慶幸,越往前走越清醒,越感受到師父的慈悲、法的力量,千萬個大法弟子在法中歸正、改變、昇華著,千言萬語表達不了師恩浩蕩,只有用實際行動做好三件事,來報答慈悲苦度我們的師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