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法輪功學員祝藝芳遭吊銬、藥物摧殘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法輪功學員祝藝芳女士,廣元人,任廣元市政府駐成都辦事處幹部,現年四十七歲。中共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後,祝藝芳女士屢遭非法關押,曾被警察吊銬七天七夜,把她呈「五馬分屍」狀銬起來,進行野蠻灌食折磨,並使用不明藥物摧殘。

祝藝芳日前上書四川省、成都市、廣元市各級政府、人大、檢察院、公安局、法院、媒體等,揭露四川省各級「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成都女子監獄(原名濱江監獄、川西女子監獄)、成都市看守所等對她實施的殘酷迫害,要求將參與迫害者繩之以法,同時賠償對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身心傷害。 以下是祝藝芳女士的自述。

我叫祝藝芳,女。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原來幾乎崩潰的身心很快得到了康復。

遭暴力綁架,被吊銬七天七夜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我向警察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警察騙到成都市青羊區公安分局黃瓦街派出所,被九茹村拘留所關押十五天,隨後又被非法關進成都市蓮花村看守所刑事拘留,關在一個鐵籠子裏審訊。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黃瓦街和營門口派出所、防暴大隊等的警察先後強行住在我家裏,吃喝打牌,還掠走我家中的法輪大法書籍和兒子學習用的電腦、打印機、音響,並將我十四歲的孩子逐出家門。

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晚,營門口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十多個人再次闖入我家中,將我強行從三樓粗暴地拖到停放在院子的汽車裏,綁架到金谷山莊的所謂 「法治學習班」非法關押二十天,強制洗腦轉化(即逼迫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做完辦公室大掃除,外出辦事途中突然被警察從後面按倒,連拖帶拽塞進出租車,被綁架至九里堤派出所,經過十多個小時的折磨,於當晚半夜一點鐘把我送到成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過了幾天,九里堤派出所警察來提審我,用車把我拉出去,車開出看守所不久,警察突然用黑色塑料口袋把我的頭蒙住,把我劫持到一個不認識的地方的七層樓上的黑屋子裏,屋子窗子全用黑布遮住。我在這個黑屋子吊銬了七天七夜,其手段之恐怖至今不敢回憶。

在廣元市看守所被呈「五馬分屍」狀銬起,野蠻灌食、藥物摧殘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廣元市公安局在我辦公室再次綁架了我,並夥同成都市公安局一同非法抄了我的家,把我非法關押在廣元市看守所。

我絕食反迫害,看守所警察和犯人用手銬和腳銬把我的手腳分別銬在死刑鐵床的四角,呈「五馬分屍狀」,然後用膠管從我鼻孔插進去,一直插到胃裏,鼻腔和胃劇烈疼痛,鮮血從口鼻裏流出來,強行給我灌食,灌完食後,又把膠管抽出來。就這樣,插進去、抽出來,每天至少進行四至五次,多時一天八次。

更為邪惡的是,四川省「六一零」辦公室下達黑指示給看守所,要求把我往死裏整,說整死我不負任何責任。獄醫便給我輸入不明藥物,藥液輸入身體後,疼痛的如利劍穿心,渾身顫慄。由於手腳全被銬的嚴嚴實實,根本無法擺動,只有頭部能晃動,這種折磨,使人生不如死。這樣灌食、輸液,循環往復,每天從早晨迫害到晚上。

這種迫害從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開始一直持續到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身心受到的殘酷迫害程度大大超過了人能忍受的極限。在我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時,看守所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把我送到成都女子監獄。

在成都女監受盡歧視侮辱,再遭藥物摧殘

我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被廣元市旺蒼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被非法關押在成都女子監獄六監區。

在成都女子監獄關押期間,我遭到了非常嚴重的人權迫害。僅僅因為我不放棄信仰,我被長期鎖門關押。直到二零零八年「五﹒一二」大地震那天才把房門打開。被鎖門關押時,一直是兩個殺人犯輪流看管我,不准我出監室門,在室內不允許任何人與我說話。

在成都女子監獄關押期間,我受盡了極其卑鄙的歧視和污辱。我堅持自己的信仰,認為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不是犯人,所以拒絕穿囚服,不在衣褲上打罪犯標記。警察唆使犯人卑鄙的強行扒光我的衣服,只剩胸罩和內褲。汶川大地震期間,監獄轉移時,我由於呼吸困難,無力行走,被犯人扔在地上強行拖走,差點氣絕身亡。當時仍不讓我穿自己的衣服,就用一個床單蓋住我的身體。

由於長期關押、迫害,加之三個「幫教」每天來洗腦,造成精神壓力極大。由於長期買不到生活上的食物,吃不上蔬菜、水果、食鹽,見不到陽光,身體出現浮腫,我多次要求出門提開水都不准出門。

後來我被送到成都警官醫院,住院二十一天,在全身腫脹未完全消失的情況下,他們又把我帶回監獄關押。後因身體狀況極差,監獄再次把我送到警官醫院。因我在警官醫院不配合迫害,四個男犯把我強行按在床上,用布帶把我的手腳綁在床的四角,把肚子和膝蓋也用布帶綁在床的兩邊,然後給我輸入不明藥物。不明藥物輸入後,心裏發慌,血管疼痛,肚子腫脹,使人生不如死。

開始每天輸入二小瓶,後來由於不配合,不斷增加成大瓶,從二瓶到四瓶,又從四瓶到六瓶,再從六瓶到八瓶。每天還給我打不明針藥,起初打一針,後來扎雙針,屁股被打潰爛了,就這樣在醫院遭受五個多月的迫害。至今屁股上還留下一百多個針眼,針眼泛綠色。

醫院本是救死扶傷的地方,我卻在警官醫院遭到嚴重迫害,這是院方自己也承認的事。醫院護士長當時警告一位新到的老年女性法輪功學員說:「你要老實點,不然的話,我們要像收拾祝藝芳那樣收拾你!」一句話把他們的罪惡暴露無遺。

後來我全身血管扎爛,已無可扎針的地方,無法輸進藥液,醫院多次發出病危通知,醫生確診我最多能活三天。此時,四川省「六一零」、廣元市「六一零」、蒼溪縣「六一零」辦公室人員親自到床前驗證,看到我只有一點微弱的氣息,估計我出醫院必死無疑,在此情況下,他們才允許我親人把我背出醫院。

我的家人承受無名苦難

在我這十年遭受迫害的過程中,我的親人也受到了極大的打擊。由於我按照「真、善、忍」宇宙法理做好人,在父母眼裏我是好女兒,在公婆眼裏我是好媳婦,在姊妹心裏我是好姐妹,在兒子心裏我是好媽媽。我遭受迫害後,他們在精神上承受了極大的痛苦,父親、公公、婆婆由於承受不住打擊,都相繼離開人世;丈夫早逝,兒子沒有母親的照顧,孤苦伶仃,無家可歸,有時學校放假,孩子就餓著肚子,在寢室昏睡幾天。說起這些,使人心中悲痛,淚水長流!

由於長期受到殘酷迫害,身心受到嚴重摧殘,至今身體狀況極差,疼痛得直不起腰,腫脹得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完全喪失了工作、生活能力!

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江澤民與中共相互利用,系統地對遵循「真、善、忍」法理做好人的法輪功修煉者進行嚴重的迫害,其殘酷程度舉世震驚!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三千多名;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超過一萬人;未經審判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超過二十萬人;被逮捕人次有數十萬;被送入精神病院並被強迫注射或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法輪功學員數千名;無數人被送入洗腦班;無數人為躲避迫害流離失所;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與洗腦。在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中,全國各地酷刑泛濫,多達一百餘種。更為野蠻的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被國際正義人士稱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受到了全球各界人士的一致譴責。

迫害者必將受到天譴和人間法律的制裁

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不僅遭到各國人民的譴責,而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已受到國際法庭的正義審判。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國家法院根據「普遍管轄原則」(無論被告是在何處犯罪,本原則允許各國法院審理犯下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的被告),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五名迫害法輪功首惡。二零零九年十二月,阿根廷聯邦法院刑事及懲治庭第九法庭法官下令逮捕犯下「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的江澤民、羅幹這兩個還在中國進行迫害鎮壓法輪功的前中共官員,這已拉開了大審判中共官員的序幕。

十一年了,法輪功不但沒有被中共迫害倒,反而在全世界得到了極大的弘揚。如今,法輪功已傳遍亞洲、歐洲、美洲、大洋洲、非洲等一百多個國家。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及亞洲、歐洲各大城市和部份中小城市都有法輪功煉功點。比如與大陸同祖同宗的台灣,至少有五十萬人學煉法輪功。因為法輪功是佛家高層修煉大法,近年來越來越受到印度人民的喜愛,很多學校師生集體學煉法輪功。在美國,法輪功修煉者大多擁有博士、碩士學位,很多學員也是各行各業的佼佼者。法輪功創始人的主要著作《轉法輪》、《法輪功》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

而今,不少律師通過研究發現,中共迫害法輪功違反了中共自己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發傳單、拉橫幅也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他們沒有犯罪。相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涉嫌犯下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搜查罪、徇私枉法罪、酷刑罪等。所以現在很多正義律師站出來為法輪功辯護。比如上海的郭國汀,廣西的楊在新,北京的程海、金光鴻、黎雄兵、張立輝、李和平、唐吉田、謝燕益、李春富、韓智廣等一批律師走上法庭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

歷朝歷代興亡盛衰、循環往復,但青山和夕陽都不會隨之改變。可是,有些人似乎總不願從歷史中汲取教訓,這就包括目前仍在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的中共控制的各級、各部門人員。貴州平塘縣崩裂的巨石斷面內驚現「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人稱「亡共石」,這是天意的顯示!也許,在中共暴政解體的那一天,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的行惡者才會意識到,自己不得不為曾經的行為負起責任,因為被迫害的人將利用法律,公審行惡者。

還有,善惡必報是天理,只是來早或來遲。從明慧網統計看,已有超過萬例的惡報事件報導,包括省級官員、市級官員、公安局長、法院院長、司法局長、企業黨委書記、學校校長、辦公室主任、「六一零」頭目、派出所所長、警察、社區主任等等。有被車撞死的,有翻車死亡的,有得怪病死的,有被雷擊死的,有被電打死的,有得癌症死的,有無緣無故倒地死亡的,有遭遇精神刺激上吊自殺的,有因其他罪行敗露畏罪自殺的,還有因各種原因被判刑、被撤職,或者突然一跤摔倒癱瘓的,更有自己做惡殃及家人的等等,不一而足。

惡報的發生,是神的意志,是為了制止行惡者繼續犯罪,不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讓他們能夠改過自新,使自己有一個好的未來,我仍然懷著一顆真誠善良的心,對以上這些利用職務徇私枉法迫害我的相關人員提出控告,請依法裁決准予我的請求。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