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年十月份經人介紹我喜得大法。我如飢似渴的學法,明白了很多超常的理,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更加讓我驚喜的是,在不到二個月的時間內我的病症全好了!心胸寬廣了,心的容量隨著學法也在加大。「七﹒二零」之後,我用師父給我的第二次生命去省政府、去北京上訪,向世人講清真相,成立並堅持小組學法,積極參加大法項目,接送傳遞師父的經文和真相材料等,充份發揮自己的主動性,儘量走好自己證實法的路。
記得那是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上旬,我同其他三名同修商量,要到鄉下偏遠山區發放真相資料。去時做得很好,我們在公路兩邊的大樹上、電線桿上、大橋上、宣傳牌上等,能貼的地方就貼,能掛條幅的地方就掛,能放真相材料的就放。到了村裏,天還沒有黑,遇到小孩子放學,我們就面對面的給他們真相材料,說是送福來了,拿回家去和大人一起看。
我們二人一組分頭發放。當做到第五個村莊時,由於一路順利生出了歡喜心,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報警了。當時我和同組的同修對此一無所知,仍在向前發,當我們往回返的時候,發現情況有點異常,好多村民都出來站在街上觀望。有個人問我們:「你們是幹甚麼的?」並對其他人說,「好像就是她們兩個。」同修說,咱們跑吧,我說不能跑,師父說:「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我們心裏發著正念,朝事先約定的集合地點走去。為了躲避警察,我們爬壕溝,鑽苞米地,時而聽到警察騎著摩托從我們身邊飛駛而過;時而傳來說話聲,說「就是她們兩個」,我和同修一點也沒有怕。當路過一所學校時,我們仍決定進去看看學校裏有沒有同修掛的條幅和貼的不乾膠。結果甚麼也沒有看到,這說明另外兩個同修還沒有走出危險。我們沒多想,在學校內掛了條幅,貼了粘貼,還在適當的地方放了真相資料。
當我們到了約定地點一看,載我們的車和兩名同修都沒在,猜想出事了。我們雇的車是一位大法弟子的兒子的車,司機本人對大法有一定的認識。後來才知道,警察追我倆時曾見到他,並問他見沒見到我倆,他把警察往反方向支走了,隨即把車上的資料埋在一棵大樹附近,用樹枝、樹葉蓋上,做完這些才回來找到我們。我和同修被這個司機的行為感動。甲同修問我是等另兩名同修還是先走?我從多方面考慮建議還是先走吧。但想到那兩位同修被扔下了,我們哭著求師父保護她倆的安全,讓她們儘早回到家中。我和甲同修8點到家,兩個小時後,另兩名同修在師父的幫助下也安全返回了。
有了初期講真相的一些經驗,後來的講真相和傳《九評》、勸三退也就沒覺得有很大的難度。
講清真相是師父賦予我們大法弟子救度眾生的使命,是光榮而神聖的。「在社會上接觸的一切人都是講清真相的對像,講清真相中體現出的是大法弟子的慈悲與救度世人。」(《精進要旨二》〈致北歐法會全體學員〉)我理解在講清真相中不能人為的劃分哪些能度哪些不能救度,應該抱著一顆慈悲的心完全為了救度他的心,不分他是甚麼職業、年齡大小。
我面對面講真相方面基本上沒有怕心,而且比較用心,特別是勸「三退」時,一次不行二次、三次、五次的去講真相,讓人感覺到我就是為了他們好,救人思想比較單純,樸實,並不是為了證實自己,是使命感和責任感,是對世人生命的珍惜。我想把大法的福音告訴我認識的和不認識的人,直接的、間接的講,正面的、側面的講,只要有機會我就都想利用,都想讓他們「三退」,讓他有個好的未來,能夠得到大法的救度。
我悟到,隨著正法進程的加快,法對我們要求也越來越嚴格、越高,我們只要信師信法,改變為私的本性,站在為了眾生得救做好三件事的高度,不是為了自己的圓滿,不是我想做甚麼,我要做甚麼,而是為了眾生得救需要我們做甚麼而去做甚麼,那樣,我們就能在正法修煉的路上走得更正更好。例如,我們發正念清除邪惡,那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無量眾生得救;我們否定迫害根本上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證實大法的美好和威嚴,從而救度更多的眾生;幫助同修不只是為了同修安全,而是要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能夠使更多的同修去救度更多的眾生;當我們同修之間發生矛盾誤解時,不是先想誰對誰錯,而是先向內找自己,把它當作是一個修心去執著,提高心性的好機會;當我們在製作真相材料時,我們不是用人心而是用神念把它們當作法器;當我們發放真相時我們不是為了完成任務而是讓它們發揮救度眾生的作用……,總之,無論我們做甚麼事,都要考慮第一念是否是正念,也叫神念。如果不是神念,麻煩隨時而來。
正法進程越來越快,留給我們的時間也越來越少,今後我要加倍學法,修心去執著,緊跟正法進程,救度更多能救度的眾生,完成史前大願。
個人體悟,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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