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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公安證詞中的經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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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遼寧公安證詞中提到,在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前,遭受了連續一個月的刑訊逼供,證人提到迫害地點並不在公安局,而是在外面包了十個房間,證詞:「問:就是在你所待過的那個公安局裏面你就親眼看…證人:當時我沒在公安局裏做,是在一個就是培訓中心,就在一個賓館的後院,包了十個房間,一個小樓上,就是小別墅那塊兒做的。問:黑監獄。證人:差不多。問:就是只要法輪功學員就往那邊送嘛?證人:嗯。」

2002年,東北一般的賓館房價在100-200元/天,包十個房間每天開銷在1000-2000元左右,加上參與迫害的警察的吃喝煙酒交通費(一個最便宜的盒飯也要3-5元,一盒煙5-10元,打車10-15元),按每個房間住一個警察,每人每天開銷50元保守估算,一個月計算,保守的開銷是4-8萬人民幣,就為了迫害這一位法輪功學員。這起案件沒有在公安局發生,暗示著連逮捕令、案件卷宗都沒有,完全是不走司法程序的,其經費也不會來自正常的渠道。

2001年1月初,公安部內部傳出一條消息,僅在天安門廣場,每天的開支在一百七十萬元到二百五十萬元之間,一年就是六億兩千萬元到九億一千萬元之間。這些錢除部份是固定開支外,其餘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變成現場執勤人員的直接現金收入,天安門廣場現場執勤人員包括:著裝警察,便衣警察和借用的社會閒散人員(含臨時借用的在押服刑人員)。而且是每天發放,不記名,不簽字,按自報工作「成果」當場成交。

據2001年2月27日的外電報導,江澤民一次挪用四十億元用於監聽、竊聽法輪功學員的電話。2001年12月份,公安內部傳出消息,江澤民又挪用四十二億百姓血汗錢在全國各地建立殘酷邪惡的「洗腦」基地,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因為篇幅有限,在此僅以吉林省為例,吉林省省財政廳廳長矯正中在吉林省2001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02年預算草案的報告中給出如下數字:全省年初安排總預備費29213萬元,動用情況是:「(1)抗旱救災和災後重建支出2319萬元;(2)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劑金和特困企業職工生活救濟等方面支出4784萬元;(3)開展「嚴打」整治鬥爭及與「法輪功」組織作堅決鬥爭等維護社會穩定支出8513萬元;……省本級年初安排預備費12126萬元,動用情況是:(1)白城、松原等地區救災補助支出1300萬元;(2)安排「嚴打」整治鬥爭經費支出4375萬元;(3)用於省直特困企業職工生活救濟973萬元;(4)長春市石頭門水庫增容工程補助2000萬元;(5)援藏項目支出1830萬元;(6)擴建「法輪功」勞教人員轉化基地支出1009萬元;」

轉化基地的支出超過特困企業職工生活救濟;減去「嚴打」經費,可以曝光的迫害法輪功經費為4138萬元,超過抗旱救災和災後重建支出,與全吉林省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劑金和特困企業職工救濟總額持平,如果中共不迫害法輪功,生活在貧困中的吉林人民的收入馬上可以翻倍。

早在二零零二年,羅幹的嫡系、遼寧省司法廳某高級官員在馬三家勞教所大會上就曾公開承認:「對付法輪功的財政投入已超過了一場戰爭的經費。」一名國務院財政部官員說:「鎮壓政策是錢堆出來的,沒了錢,鎮壓就維持不下去。

原天津市國內安全保衛局、及「610」辦公室官員,原一級警司郝鳳軍透露:「對法輪功施行酷刑的警察就是想升官發財。如有一個人是從郊縣抽上來的同事,鎮壓法輪功特別賣力,對他們進行身體上的折磨,對法輪功嚴厲呀,後來就升官了,當科長了,不用回郊縣了。也不一定是直接給獎金這種形式。只要一升官,就有活動經費了,如當了科長,隊長,可以給你一筆錢自己支配,可以請人吃飯出去玩。這個中間很微妙的。」

遼寧公安的證詞中印證了這一點,放著正常工作不幹,刑訊逼供並性虐待法輪功學員,而且為了掩蓋迫害,不在公安系統內進行,沒有額外的經費,沒有獎金,誰會做這種費力不討好的犯罪行為?

2004年8月,在瀋陽召開的第二屆全國移植學術會議上,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講話裏表示,需要承認供體切取所需的成本費用,但是要杜絕器官買賣。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總住院醫生張雅敏表示,供體切取其實是很需要成本的行為,就算拋開工作人員的花費不算,單單是器官灌注保存液就是不小的開支,每個大器官需要4袋保存液,而每袋保存液的價格是5000元。黃潔夫的話,可以認為是官話,實際他說的是實話,因為買賣器官要增加成本,有現成的法輪功學員免費器官做移植,幹嘛還要從社會上買器官?

光這起陸軍總院活摘案件的成本就接近10萬人民幣:4-8萬人民幣的公安開支,兩個腎加心臟的保存液一共6萬人民幣。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巨額的利潤,看看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國際移植(中國)網絡支援中心的費用表:腎移植6萬多美元(約合40多萬人民幣),肝移植10萬美元(約70萬人民幣),肺和心臟器官更貴,要15萬美元(約合120萬人民幣)以上。這筆免費器官帶來的巨大利潤當然不可能完全歸醫院,一部份器官的利潤回流到公安系統,成為涉案人員的獎金和下一步迫害法輪功的行動經費。

即便是活摘器官帶來了巨大利潤,國庫的撥款仍然源源不斷的投入到迫害法輪功中,導致國家財政已無力支撐這龐大的政法開支,還要老百姓買國債來支持迫害。在實施迫害的5年中,江澤民集團以國家政策的形式提出「把公檢法司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國債投資的重點」,2004年中國發行的國債總數是7,000億元,公檢法佔了1/7。通過老百姓買國債來填補黑洞,使廣大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支持了迫害,同時也深受其害(很顯然,這些投入黑洞的錢是收不回來的)。

共產黨本身不勞動,中國人的收入,城市裏要扣掉五險一金和個人所得稅,農村則更苦,在「三提留」、「五統籌」(「三提留」是指由村一級組織收取的公積金、公益金和集體管理費;「五統籌」是指由鄉一級政府收取的計劃生育、優撫、民兵訓練、鄉村道路建設和民辦教育方面的費用)和層層的亂收費,之後還要面對各種制度內制度外數千種名目繁多的收費,在購買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時還要面對一輪中共的稅收,在被中共剝削幾輪過後,人們面對的是淪為「房奴」,看病貴、上學難,道德淪喪、世風日下的中共統治下的社會。

中共竊取的國庫中的錢是每個中國人辛苦勞動、付出智慧的每一分血汗錢,這些錢沒有被用來真正改善中國人的生活,卻被大量的用在迫害法輪功上。中共從建政以來,在多數善良的中國人不願成為其直接的行惡工具的情況下,挾持整個國家的經濟體,把人們捆綁在中共的經濟鏈條上,用民眾的血汗錢迫害民眾。

還在替共產黨說話的人,仔細的想一想,哪句話是真正的自己說出來的?那些維護中共的話是誰教你的?是從小課本上學來的、電視上看來的、廣播裏聽來的,而這些渠道,恰恰都是共產黨精心過濾過的,有意編造並灌輸的,是共產黨的洗腦教育和媒體灌輸。

沒有人生下來就是共產黨,共產黨的本質在《九評共產黨》裏寫得很清楚,共產黨是「反自然和反人性的邪靈」,中國人不需要這個邪惡的組織,更不應該與它為伍。

退黨自救,不光是為了避免成為共產黨的陪葬品,更重要的是,不要不知不覺中成為中共的受害者還為中共輸血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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