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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公安關於活摘器官證詞後面的殘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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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追查國際公布了一位證人現場目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詞。此證人曾在遼寧省公安系統工作,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證人當時持槍擔任警衛,在遼寧省瀋陽軍區總醫院手術室現場目擊兩名軍醫活體摘取女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全過程。

這位證人的證詞在活摘器官案曝光中是一個全新的進展,從器官摘取主刀醫生的前妻安妮、記者皮特、瀋陽老軍醫提供的證詞,到中國大陸各醫院和醫生有據可查的錄音,大量的間接證據已經串成一條鏈條,證明了中國大陸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是真實存在的。而這位現場目擊者是直接的相關證人──現場參與操作的保安人員,其證詞是活摘器官案中的第一個直接證據。

中國《刑事訴訟法》中,直接證據是能夠獨立地、直接地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也就是說,只要有一個直接證據經過查證屬實後,就不必經過推理過程即可對案件主要事實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結論。這個直接證據不但證實了中共活摘器官,而且肯定了從2006年至今全世界範圍內得到的間接證據的真實性。

活摘器官的直接證據只可能來自在場的人,被活摘器官的法輪功學員已經全部被中共滅口;接受器官的病人絕大多數沒有目擊供體的手術過程;活摘器官的醫生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很難主動作證;證人證詞中提到,實施不打麻藥活摘的是兩名軍醫,是因為要用醫生代替手術台上遞刀子的器械護士,以便精簡手術流程,快速訓練出一批有移植經驗的醫生以進行大量的器官移植,因此沒有護士和麻醉師在場,而這兩類人是醫院中人多嘴雜、容易傳播消息的群體;而在公安系統中擔任現場保安,不受部隊系統控制可以與外界接觸,又因為大量接觸法輪功學員而良心發現的人就成了目前直接證詞的唯一來源。

活摘器官案發生的大時間

本起活摘器官案發生在2002年4月9日,其發生前後,正是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的新一輪高潮期。2001年底政府官員內部秘密傳達通知,針對法輪功學員頻頻講清真相活動,計劃2002年初「將更進一步加大力度打壓法輪功」。2002年2月9日零時,江集團開始再一次行動,對大陸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迫害,為期2到3個月。

此項迫害指令由中國公安部下發至各市公安局並轉到縣一級,題目是《關於切實加強打擊和防範……非法活動工作的緊急通知》。此迫害行動由公安部、各省廳及市委「610」(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統一部署,由各警種參加,對城鄉結合部、郊縣區、出租民房、中小旅館、單位內部招待所、網吧進行搜查,在各地設置卡點,安全監察部門還圖謀密切監視網絡,並利用形像比對、指紋等手段擴大迫害。

2002年3月5日,吉林省長春市有線電視網八個頻道播出了《法輪大法弘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相電視片,播放了四、五十分鐘,觀眾近百萬人,在大陸民間和國際上引起了很大震動。插播發生後,江澤民下達對法輪功學員殺無赦的命令,在東北三省各地立即掀起抓人潮,有數千法輪功學員被捕,多人被秘密殺害。經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證實及報導的各地鎮壓指令還有:「610」頭目羅幹4月親自下令黑龍江省要在4、5、6三個月抓捕6000名法輪功學員;長春四月份成立「法輪功專項鬥爭委員會」,對法輪功的迫害手段升級為「堅決、徹底」的「進攻性專項鬥爭」;遼寧省公安系統四月開會部署進一步迫害法輪功的具體措施,指示警察可不用任何理由及手續,肆意抓捕學員。2002年5月初,還證實了一項由海外媒體透露的中共秘密文件,該文件指示,「一旦發現法輪功學員,先行抓捕,再補辦手續」,並明確此項授權直至2007年底。

2002年中國新年前夕,中央「610辦公室」的頭目劉京在長春南湖賓館召開部署鎮壓法輪功的會議。會議中劉京暴跳如雷地批評了吉林省工作不力,並下達了「徹底鏟除」的死命令,「可以開槍打死」法輪功學員就是在這次會議上部署的。

於是,長春市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接連幾天夜裏進行大搜捕,當時下達的命令是:發現法輪功人員貼標語、掛條幅,可以開槍打死。2002年2月16日(正月初五),遼寧鞍山市警察在非法抓捕三位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使用手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槍擊,一警察連開了四槍並擊中了一學員的腿部。而黑龍江省密山市警察杜永山在大年初一早上兩點鐘左右,只因法輪功學員姜洪祿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竟開槍將其腿打斷。

證人證詞中披露:「當時王立軍,現在的重慶公安局長,下死命令「必須趕盡殺絕」。」


王立軍

這正好和當時的迫害形勢絲絲入扣地對應起來,王立軍的命令不是個人的心血來潮,而是和大氣候、大背景相吻合的,是對中共迫害政策的執行。王立軍現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配合現任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在所謂的打黑名義下加劇迫害法輪功學員。薄熙來2001年1月任遼寧省副省長、代省長。2001年2月當上遼寧省省長,同年10月當上第九屆中共遼寧省委常委、副書記。2003年1月再次當上遼寧省省長。而在活摘器官發生的2002年,遼寧省省長正是薄熙來,薄熙來和王立軍早在東北就已經成為搭檔。

在這個時間段裏,瀋陽蘇家屯集中營的操作從2001年就開始了,2002年達到高峰。位於瀋陽的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臟器移植科在2002年一躍變成了器官移植研究所,且被批准為瀋陽市多器官技術研究中心,遼寧省器官移植重點實驗室。2003年成立的國際移植(中國)網絡支援中心的網頁裏以日中英三種語言推出的承諾:「腎移植等一週至一月,肝臟移植最多等兩個月」,該中心的地點就設立在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移植研究所。

活摘器官案發生的小時間

活體摘取器官開始於2002年4月9日下午五點,時間進行了三個小時。大陸醫院手術室護士交接班的時間一般是四點半到五點左右,(比較典型的是白班:早上7:30-8:00;夜班:16:30-17:00~次日7:30-8:00)。白天手術室人多眼雜、普外、骨科、泌尿、婦產科等各科人員都在,而活摘器官選在手術室交班,白天的手術室人員離開之後進行手術,因為此時白天手術的各科人員已經下班回家,沒有其他科室的人在場,而夜班手術室僅在緊急手術時才開放,手術室人去樓空。雖然陸軍總院的手術室所在樓層有警衛把守,閒雜人等沒有通行證或胸牌不得進入,但是為了保密,摘器官的手術室裏還是有拿手槍的警衛。避免其他手術科室的醫生、護士、麻醉師偶然誤闖手術室,走漏風聲。

證人證詞中提到「對四月九日下午五點開始解剖,時間進行了三個小時。」專業的心外科醫生進行心臟摘除只需要15-20分鐘,移植外科醫生進行不用腹腔鏡的簡單腎摘除也一般不超過20分鐘,就算是沒有助手造成時間加倍,也不需要三個小時。而證人用「解剖」這個詞,正是進行三個小時的關鍵:這台手術帶有教學性質,年長的軍醫在現場指導年輕軍醫進行活體胸腹器官逐次摘除的實習。

《中華醫藥雜誌》2003年11月第3卷第11期刊登了廣州第一軍醫大學南方醫院腎移植科(郵編510515)的兩個叫付紹傑和於立新醫生的一篇文章,文章的題目是《在腎移植臨床工作中指導研究生實習的體會》。而提高這些年輕醫師的關鍵環節是在「培養診療操作技術」階段。文章寫道:「開始時由指導教師帶教手術,實習後期可讓研究生作為術者而指導教師作為助手完成手術。供腎的切取技術是腎移植工作的重要一環,供腎的切取要求熟悉解剖層次,動作要快,儘量減少熱缺血時間,在各種複雜環境下保證供腎在切取過程中不能受損傷,因此對術者的技術水平要求極高。首先讓他們參與手術的暴露工作和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每次手術前指導教師都要給學生講解操作要點,手術後講解術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是如何解決的,隨著研究生參加取腎工作的增多,逐步讓他們參與更多的手術操作,根據每個人的掌握技術情況,在實習後期可讓研究生作為一助跟隨指導教師完成供腎的切取工作。關於受者的腎移植手術操作遵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適當讓研究生參與具體步驟,讓他們逐步體會,以待畢業後逐步完善。」「在各種複雜環境下保證供腎在切取過程中不能受損傷」──不在軍方集中營裏,沒有麻醉,供體完全清醒,這就是「複雜環境」的一種。

中國大陸參與過活摘器官的移植醫生們,人人都知道這份證詞的真實性,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被中共送進這套活摘器官的系統培養,遼寧公安的良心和勇氣已經給你們開了一個好頭,用良心和智慧通過不同渠道講出活摘器官真相,幫助更多人知道中共的罪惡,能減輕甚至抵消你過去有意無意間所犯下的罪惡,不用每天在面對良心的譴責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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