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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侯區「六一零」迫害張仁菊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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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四川省成都武侯區大法弟子張仁菊2008年7月30日被綁架,在新津洗腦班被劫持三個月才被釋放。以下是她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叫張仁菊,以前全身是病,一身痛,失眠三十多年了,到處求醫吃藥都不見效,修煉法輪大法後,我全身病消失了,身體恢復健康,法輪大法真是太好了。

2008年7月19日上午府青路派出所的戶籍警察徐樹清和一個女的(估計是府青路綜治辦的)到我家來逼迫我簽字和寫不修煉的保證,不准我出門,我拒絕了他們的無理要求。到了7月30日上午府青路綜治辦(610)派出所所長唐小東等7~8人將我和另一大法弟子在她家綁架到府青路派出所。當天下午又將我們非法送到臭名昭著的新津洗腦班繼續迫害。

在新津洗腦班,我和其他大法弟子一樣被惡人關在一個房間裏,惡人叫陪教(花錢請的遊手好閒的人)24小時監視,不准與其他大法弟子說話,洗漱、吃飯等一切與他們隔開,不准學法煉功,不准閉眼睛,我們的一言一行陪教隨時要向上面彙報,我們完全失去了一切人身自由。這種迫害表面看不出來,實際上手段毒辣、卑鄙,惡人完全是在背地裏幹壞事,惡人強迫我寫不修煉的保證,不斷的威脅、恐嚇我並揚言:不寫保證就不准回家,隨時都可以送去勞教或監獄,由於怕心和常人心,我配合了惡人的無恥要求,我在新津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才回家。

在2002年2月份,我因為給大法弟子送衣服被惡警綁架到成都市府青路派出所後被非法送到成都市看守所(成都郫縣安靖鎮),一個月後被惡警非法送到郫縣拘留所關押15天。

從2005年直到現在,成都市府青路街道辦「610」的惡人一直非法監視、跟蹤我,並對我非法關押,致使我得右眼被迫害得幾乎失明,給我的家人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和傷害,現在我明白了所寫所說的所謂保證和簽字都是不對的,在此我嚴正聲明全部作廢,同時我奉勸曾經迫害我的人善惡有報是天理,為了你們及家人,請停止迫害法輪功,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附迫害我的單位和個人
成都市成華區府青路派出所戶警:徐樹清
府青路街道司法所所長:唐小東
新津洗腦班惡人;教導科科長:殷得財(又名殷舜堯)
川棉廠的閒雜人員:王秀琴 陳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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