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為了修煉 一切為了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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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我於95年8月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丈夫比我早半年走入修煉行列。我們是在共同學法修煉的過程中相識的,96年末結了婚,至今十一年了。

有的人走入法輪功時是為了治病或別的甚麼目地,可是我倆沒有病,我們煉功就是為了修煉,為了返本歸真。結婚前,我們堅持天天學法、天天煉功;結婚後更是比學比修,抄書、背書,相互促進。所以我們對大法的認識不斷加深,心性也在不斷提高,並且時時處處用一個修煉人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丈夫原來在一家大酒店做廚師長,老闆很信任他,把二萬多元的進貨任務交給了他。作為一般人,這樣的差事是有油水可撈的,可以從中得好處、得回扣。但是修煉的人怎麼能貪圖不義之財呢?凡是這樣的事他都一一拒絕了。有一次要進二、三萬元的貨,都是很貴重的材料,如甲魚、龍蝦、鱔魚、鱖魚等,貨主就往丈夫兜裏塞錢,怕他退掉假貨,結果被他婉言謝絕。他很明白這一點,就是考驗他在金錢面前動不動心,能不能從常人社會中超脫出來。後來老闆知道了這些事,非常高興,經常說:「你們煉法輪功的人心就是好,和你們在一起,我的脾氣都變好了。法輪功真好!」

96年5月,我家附近成立煉功點,我倆都當了輔導員。我們對自己的要求更嚴格了,一心一意要做好大法的工作。

大法形勢蓬勃發展,學法的人越來越多,原來學法的場地容納不下了,我們就在我們家成立了學法小組,並把新房騰出來供大家學法。這時我們結婚剛剛一個多月。雖說是家庭學法小組,學法的人可不少,多時達到70多人,少時也有40多人。兩個小屋一共22平米,床上、地上、沙發上坐的滿滿的。夏天,由於人多,開窗、開門還是一身汗,於是我們在地上鋪上涼蓆;冬天,暖氣不熱,雖說鋪了地毯,坐在上面還是涼,於是又在地上鋪上海綿墊。丈夫和功友又釘了一個能放70多雙鞋的大鞋架,牆上又釘上許多衣掛。原來的吸頂燈光線太暗,我們又安上大管燈,亮亮的照著大家學法。電話也供大家使用……。屋裏四壁空空,幾乎沒有甚麼家具,大家學法時靠牆坐著,把雪白的牆壁蹭黑了;人多潮氣大,牆皮都裂開了縫,我們的「新房」早已沒有新房的樣了。雖然這樣,我們沒有怨言,因為這就是修煉。師父在《轉法輪》中說:「人家說:我來到常人社會這裏,就像住店一樣,小住幾日,匆匆就走了。有些人就是留戀這地方,把自己的家給忘了。」常人的家只有幾十年,今天這個學法點就是我的家,將來我們還要返回自己真正的家。

在我家學法這兩年,也是我們實修的兩年。每天早晨4點多鐘起床,背著錄音機到煉功點組織大家煉功,7點多鐘回來上班。晚上5點多鐘到家,簡單收拾一下房間,功友就來學法了,和大家一起學完法8點了,還有功友要個別談一些問題。等大家都走了,我們才能擦鞋架、拖地、做飯、吃飯、看書、打坐,到11點多鐘休息。週六、週日上午,輔導站的學法小組長在這學法、開會,中午洪法。就是這樣周而復始。兩年很快過去了。時間對我們來說太珍貴了,所以我們盡可能的把所有的時間都用在修煉上,家庭生活變的很簡單了,方便麵經常是我們的主食。剛開始的時候,感到太忙亂,心裏都承受不住了,但隨著修煉,心性不斷提高,對常人的一切不那麼執著了,就不覺的忙了,人忙心不忙。

我們倆做輔導員工作,覺的有些事情就應該我們來做。煉功這兩年多,買了兩台錄音機,用壞了兩個電瓶,還備了兩個電瓶。我們還買了宣傳欄、橫幅掛在煉功點上洪揚大法。在法輪大法長春市第二屆書畫攝影展中,我們都主動為大會工作,隨叫隨到。那天,釘展品架子急用膠合板,丈夫馬上和兩個功友打車去買,頂著大雨拉回來一百多張膠合板,都是他花的錢,究竟花多少錢,至今他也沒提。

我們想,做輔導員,為大法工作,為大法服務,就是應該多付出,多吃苦,「大法沒有名、沒有利、沒有官當,就是修煉。」(《精進要旨》)雖然我們現在沒有甚麼積蓄,經濟上也不寬裕,但我們覺的能在這大法中修煉,能為大法做工作,這是最幸福的,我們修出的東西才是真正的財富。

由於全身心的投入到大法的修煉中,所以,常人中的朋友慢慢的接觸少了,姐妹之間的來往也少了,照顧老人的時間也沒有那麼多了。有幾次,我的公公婆婆到我家來看我們,正趕上大家在學法,滿屋子都是人,連站的地方都快沒了,所以沒說上兩句話,就把他們二老送走了。我父親剛去世,母親一個人很孤單,她來了幾次,想在我家住幾天,可一看我們天天學法,感到很不方便,也就不來了。後來我們覺的在這方面我們沒有做好,心裏也覺的很內疚。儘管「修煉的事情是宇宙中最大的一件事情」(《在美國講法》),但師父也一再教導我們,我們是在常人中修煉,要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狀態修煉,孝敬父母也是我們應盡的義務。如果我們能安排得更好、更合理一些,相信我們這方面也能夠做好。令我們稍覺安慰的是,雖然我們沒有更多的時間照顧、陪伴老人,但由於我們在大法中修出了一顆慈悲的心,總是用修煉人的心性來對待他們,雙方老人都覺的修煉的人真好,法輪大法真好,他們也都支持我們修煉大法。

在做輔導員工作中,我們的確付出很多,但還有很多執著沒有放下,在這方面還有一些過關考驗的事。記得那年十月一日之前,由於學法的人越來越多,那套結婚時新買的真皮沙發很佔地方,所以我們就把它放到我媽媽的一處空房子裏存放。可是沒過幾天,我媽媽要把房子租出去,我就跟她商量,那套沙發能不能用布蒙上摞起來還放那。我媽說:「你就給他們用唄!」當時我心裏挺不好受,心想:我結婚甚麼都沒有,就這套沙發還算個像樣的東西,怎麼連一點自己想擁有的東西也不能有啊!她看出我不太高興,就生氣的說:「你連家都不要了,還要沙發幹甚麼?你想要,就搬回去吧!」現在我明白,那是師父借我母親的口來點化我,可當時不明白,心裏很難受,只知道這是對我的考驗。學習《精進要旨》,看到師父說:「當你心裏為甚麼事過不去的時候那不是執著心造成的嗎?」「忍中有捨,而捨盡方為無漏之更高法理。」我不斷的向心裏找,終於明白了:雖然我為了大法、為了大家付出了很多,但這只是在這一層次中的捨,在不同層次中還需要不斷的去掉自己的常人觀念。我心裏難受,不還是執著心沒有放下嗎?可我要修煉啊,我得放下這顆心,得在這方面提高上來,「超越常人的東西,只有放棄才能得到」(《在悉尼講法》),執著心的放棄才是修煉的根本。認識明白了,心也就放下了。再看《轉法輪》,就覺的這法可真親啊,大法真是從骨子裏改變人。這一關過去後,真覺的又蛻了一層常人的殼。

《在美國講法》剛出版時,我給學員買了一些,由於數量不多,不能保證每人一本。有位學員已經有了一本,第二天她又來了,說她家誰誰沒有,還要一本,我給了她;第三天她又來了,說她家誰誰還沒有,還要要一本。我為難了,告訴她,書少,還有一些功友沒看到,你都有兩本了,別再買了。但她就是不肯。我本想不給她,但又看她年紀很大,來回跑不容易,就又給了她一本。沒想到她心裏還不平衡,認為我有書留著給別人不給她。有一次小組學法,她家裏人提出來,問:「為甚麼有書不賣,給誰留的?」當時我感到很委屈,心裏怪她怎麼這麼不理解人,而且自己面子上也很過不去。但轉念一想,這不正是考驗我心性的好機會嗎?師父講:「大家都是你好我也好,沒有利益上的衝突,沒有人心的干擾,你坐在那兒心性就提高上來了?那是不行的。人得在實踐中真正的去魔煉自己才能夠提高上來。」(《轉法輪》)通過這件事,我向內找,認識到這件事的出現也不是偶然的,在這次購書的過程中,因為資料少,來要的人多,而出現了一些麻煩事,在這些矛盾中我的心性有過不去的地方,對待學員的語氣、善心都不夠,才出現這件事來讓我悟。那天正好小組學習《如何輔導》,我就坦率的把自己做的不好的地方談出來。通過這件事,我又明白了一個理:我們無論為大法做甚麼工作,要是出現問題的時候,都是針對自己的某一顆心來的,只要向內修、向內找,提高心性,就會柳暗花明又一村。

在煉功點上教功,也有心性考驗。來學功的人多,教完這個教那個,自己連著幾天煉不了功,心裏也不舒服;有的人學的慢,手把手的反覆教還不會,心裏就膩了;有時剛想煉煉功,又來了一、兩個學員學動作,心裏也煩了;還有的學員你給他糾正動作,他卻轉身就走了,有的還說些不滿意的話,當時我心裏可不平衡了。但想想自己是個輔導員,再想想師父的話:「其實,輔導員是盡義務,又不是給你個輔導員你就修成了!不是這樣,只不過都是為大家多作一些貢獻,多受一些磨難,多承擔一些工作。」這不就是修自己嗎?自己怕耽誤煉功,其實不是為私為我嗎?於是自己的心就平衡了,耽誤的自己擠個時間又補上了。

拿錄音機是個辛苦的事,要準時準點,要不出差誤。從輔導站成立那天起到現在,就是我倆拿錄音機,一天沒落過。無論是颳風下雨,酷暑嚴寒,還是逢年過節,身體消業,天天如此,就連結婚也只是當天把錄音機託付給別人,第二天又取了回來。有時睡的晚,早晨照起不誤;書畫展籌備期間打架子,一幹就是一個通宵,幹到早晨四點多鐘打車回家,再把錄音機送到煉功點。有兩次可是真晚了,一睜眼就剩幾分鐘到煉功時間了,這下可把我倆急壞了,那一百多人都等著哪。可天又冷,一層層的穿衣服就得幾分鐘。丈夫二話沒說,三兩下就把外衣套上了,裏邊的厚衣服乾脆不穿了,登上鞋,背起錄音機,拎著電瓶就往外跑,邊下樓邊繫褲帶,騎上自行車,飛似的趕到煉功點,一看錶,還不到5分鐘。這才想起來襪子都忘穿了,涼颼颼的,他自己也憋不住樂。

有時候我們也想,好好睡上一覺多好哇,也有偷懶和動搖的時候,但一想到大法,一想到師父在《真修》中講的話,就感到自己的想法太骯髒,覺的很慚愧。師父講:「你們知道嗎?佛為度你們曾經在常人中要飯,我今天又開大門傳大法度你們,我沒有因為遭了無數的罪而覺的苦,而你們還有甚麼放不下的呢?」(《精進要旨》)想到師父為度人傳法、法正乾坤吃了無數的苦,我們吃這點苦算甚麼?不就是個人利益的得失嗎?如果沒有大法,如果不修煉,還不知有多少苦難啊!所以我們感到,個人的得失、磨難和是是非非都算不了甚麼,都是提高心性的機會,只要一心為了修煉,一切為了大法,就都能過的去。因為「沒有這洪大的佛法就沒有一切」(《精進要旨》)!

(一九九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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