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下旬,胡曉波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北京警察劫持到站前派出所,當時的北京警察把眾多的法輪功學員拉到豐台體育館,斷絕食水。當天晚上,胡曉波被遣返佳木斯,由佳木斯市公安局警察直接送入佳木斯市看守所關押,非法拘留半個月。在這期間警察反復進行恐嚇、欺騙,揚言要教養三年,家屬提心吊膽的,多次交涉,通過熟人找到公安局警察,以局長李雲陽為首的警察勒索現金一萬多元才放人。
從此以後,胡曉波家裏便開始不得安寧。松江派出所片警及其它警察多次上門騷擾,進行多次抄家,整套大法書、師父法像、煉功帶均被抄走,用煽動的語言恐嚇胡曉波,欲要拘留,以此為藉口勒索、敲詐。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胡曉波再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送往駐京辦事處被關七天,後由佳木斯市警察接回直接被送到看守所關押。此次非法拘留27天,單位及市局警察去北京接胡曉波的費用全部由胡曉波承擔,由單位硬性在胡曉波的工資裏扣除,共計三千元。此次又被佳市向陽分局惡警勒索現金三、四千元,家屬著急上火,被逼無奈,給那些警察拿完錢才放人。
二零零三年五月份,佳市向陽分局四名警察無任何手續,私闖胡曉波家,抄家亂翻,又抄走大法書及錄音帶,想強行帶走胡曉波,警察百般刁難,蠻不講理,胡曉波智慧脫身,被迫離家出走,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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