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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洪民被非法勞教期滿 又被劫持到成都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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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2006年11月6日,是成都洛帶鎮白陽村謝洪民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到期的日子,可他沒能回家,卻被大隊村長白蘭中等人領走送進了成都新津洗腦班。

謝洪民,男,將近30歲,在上初中時得了鼻癌,又轉至淋巴。為了治病花光了全家的錢,病也未治好,不得已,在家等死又不幹,就找偏方,聽說煉氣功可治病,就到外面去找。96年在書店買到一本《中國法輪功(修訂本)》,看過後,感覺很好,就開始學習,煉功,不久病就好了。體質好了,心情和性格得到明顯轉變,由急躁變為溫和,對當地影響很大。以後派出所所長晉良虎說:「你比縣長名聲都大,別人都知道你。」

「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何況是救命之恩,於是他在99年7.20後到北京上訪,讓中央領導知道真相,是善意的請求,不要再鎮壓法輪功了。可是事與願違,在北京被抓。成都去人將其押解到成都戒毒所,而後又轉到資陽大堰勞教所非法關了一年,到期回家,又被家鄉政府看管,沒有自由。不得已為了生活只有流落到成都、雲南等地以打零工為生。「大法救了我,我為大法活」,這是人之常情,對大法弟子不停止迫害,他們就要向世人說明真相,讓人們不要做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事。謝洪民做真相資料被非法抓捕判刑四年,關在四川廣元勞教所。

2006年11月6日非法關押到期後,謝洪民本應回家,他的父母去追問,才得知兒子被大隊村長白蘭中等人領走送進了成都新津洗腦班。

七年多來的實踐證明,中共根本就不尊重法律規定,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隨意破門而入,隨意抓人,隨意判刑;謝洪民刑滿到期,仍不放回,而非法將其關押到新津洗腦班。

迫害者名單:
610辦:黃魁成
派出所所長:晉良虎
公社武裝部部長:李顯忠
村長:白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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